纪检监察(收集5篇)
纪检监察篇1
一、主要问题
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市纪检监察工作也存在一些不适应形势发展和任务要求的地方,具体表现为:
(一)关于思想方法、思想观念方面
1、思想有所松懈,不思进取。近年来,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纪检监察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各种机制、体制和制度不断完善,**市党员、干部队伍中的腐败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受到了上级的肯定与褒扬。面对成绩,一些同志认为该“歇一口气”了,产生了松懈麻痹思想,没有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由此,个别地方和单位出现了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的现象。
2、缺乏前瞻意识,观念滞后。面对改革开放的深化和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的发展,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纪检监察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部分干部思想僵化、墨守成规,不是用发展的观点去思考和研究问题,观念不能与时俱进,缺乏开拓创新意识。
3、主抓、协抓职责错位,有“大包大揽”倾向。一些本应是政府或其他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如行业纠风、厂务公开、工程招投标等工作,纪检监察机关也“事事牵头、样样参与”;纪检监察机关被当作“开山斧”、“救火队”,哪里阻力大,哪里问题多,哪里就让纪检监察机关去抓。这种“越俎代疱”、“包打天下”的现象在实际工作中不时发生。
4、个别条规(规定)陈旧,操作性不强。现有的一些条规原则性的规定多、操作性的规定少,而且与国家法律条款不衔接甚至相抵触,没有及时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而修改完善;有的政策规定界限比较模糊、弹性较大,让腐败分子有机可乘、有隙可钻。目前违纪案件的领域和种类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一些违纪问题已超出了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范围,定性量纪时依据不足,造成工作被动。
5、服务意识不够强,在政绩观上存在片面性。个别单位仍存在单纯办案思想,没有贴紧经济建设和党委、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办案,案前、案中和案后的服务意识不够强;片面追求初核线索和查办案件数量的所谓“政绩”现象仍时有发生。
(二)关于工作方式、工作方法方面
1、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不够全面。个别纪检监察机关认为“惩处”是“硬”指标,而“教育”、“监督”、“保护”职能是“软”指标。存在重惩处、轻教育,重事后追究处理、轻事前预防监督的现象。此外,某些本属于纪检监察机关自身职责范围可以决定的事项,由于种种原因需要向同级党政领导多头请示、报告,因而不利于职能作用及时地充分发挥。
2、办案方式方法和手段不大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当前,违纪违法案件出现涉案金额大、窝案串案多、渗透范围广、作案高智能化等特点,被调查对象作案手段越来越隐蔽,反调查和对抗能力越来越强。而我们目前的调查方法和查办措施跟不上形势的发展要求,对涉案非“两规”、“两指”对象,存在办案手段覆盖面上的部分空档,增加了办案的难度。同时,在办案人员不足、技术装备落后的情况下,查办涉及面宽、社会影响大的复杂疑难案件的风险和成本加大;“两规”中的意外事件防不胜防,也增大了办案风险。
3、工作中的形式主义、主观主义现象仍时有发生。一些考核、检查和评议等活动,不仅加大基层工作量,而且浪费人力、物力;一些统计表格设计不科学、要求上报时间紧,个别基层往往是“统计加估计”、“应付了事”。
4、宣传教育工作缺乏力度。一些纪检监察机关在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任务、政策规定、重大举措等方面还做得不够;反腐倡廉教育的形式比较单一,往往是报道会议多、正面典型宣传多,利用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少、对自身的性质和职能作用不了解甚至产生误解。
(三)关于机构设置和人员素质、工作作风方面
1、体制不够合理,机构设置不规范。由于领导体制、管理架构等因素的影响,纪检监察机关作为重要的监督主体之一,对同级监督难。在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设置方面,中央和省对县、镇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人员编制以及派驻(出)机构的设置和管理,没有一个统一的文件来规范、明确。由于目前基层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受市(区)纪委、监察局和部门双重领导,其人员组成、经费来源等要依赖部门,因而在执纪执法过程中难免受部门因素影响和左右。
2、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兼职过多,工作难以到位。镇一级党委、政府只设纪委而不设监察室,纪委的办事机构与组织人事部门合署办公,普遍存在组织关系复杂,工作关系不顺,精力难以集中等问题;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长大多数也同时分管多项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在很多时候反而变成了配角,结果是“耕了人家的地,荒了自家的田”;有的地方和单位甚至以设置纪检监察岗位为由,变相给待遇、搞照顾,影响了纪检监察部门职能作用的正常发挥。
3、知识素质有待提高,缺乏专业人才。**市现有的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中,高中以下学历的仍占21.1%。一些纪检监察干部的知识面不够宽,而且缺乏了解国际法律法规、国际经贸规则,熟悉经济、法律和财会知识,掌握信息网络技术的“复合型”专业人才。在办案方面新手多,专家型的办案能手少。现行的工资分配也不相适应,较难吸引和留住高素质的专业人才。
4、年龄梯次搭配不够合理,培训机构不够完善。**市现有专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不太合理,市和县区两级纪委班子成员年龄偏大。个别纪检监察机关没有高度重视培养年轻干部以及对外交流、内部轮岗工作,没有形成老青梯次搭配的合理结构。培训机制不完善,全国没有一所设置纪检监察专业的高等学校,地级市以下纪检监察机关又不准设立培训中心,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渠道相对较少。
5、机关内部管理不够严格,个别同志作风粗劣。有的纪检监察机关虽然制定了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但执行不到位。对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管理抓得不严格;个别干部以管人者自居,盛气凌人,影响了纪检监察干部的整体形象。
二、对策思路
为适应新形势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要求,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对策:
第一、思想方法、思想观念必须与时俱进
增强创新意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敢于打破墨守成规、因循守旧的僵化思想,用发展的观点、创新的思维,及时研究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大胆实践,勇于探索,提高工作的预见性和创造性。
增强服务意识。要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大局中来考虑和把握,把惩治腐败和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统一起来,为经济发展排除干扰阻力;摆正纪检监察工作位置,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
增强法制意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规范有序的法制经济,加入世贸组织后更要讲究法制原则。纪检监察工作要树立依法行政和依法执纪意识,对党员干部严格监督、管理的同时,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使纪检监察工作和反腐败斗争在法制范围内规范进行。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要处理好严格执法与促进经济发展、严肃党纪政纪与调动积极因素的关系,克服强调办案惩处、追求案件数量而忽视发挥监督、教育和保护等其他职能的思想,做到打击惩处和挽救教育并重,保护预防和监督检查齐抓,全面履行纪检监察工作的四项职能。
树立国际协作观念。针对加入世贸组织后,违法行为空间的扩大和涉外案件增多等情况,要学会利用国际组织及其规则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拓展与国际反腐败组织相互协作的渠道和途径,主动学习和大胆借鉴国外反腐败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同时,要加大反腐败斗争舆论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营造有利于国际协作的环境和氛围。
第二、机构设置和工作方式、方法必须与时俱进
进一步理顺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的关系。建议由纪检监察机关会同组织人事和编制部门,对地、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派驻(出)机构以及镇级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等问题作专项调查后,联合发文给予理顺、解决。同时,要明确和规范派驻(出)机构的任务、职责、考核、奖惩、任免和调配等,加强对派驻(出)机构的管理,切实解决机构设置不规范,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兼职过多、工作不到位等问题。
进一步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一要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治本”的方针,加大从源头治理工作的力度,更多地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从管权管钱、管人方面进行改革和寻找治本措施,不断深化反腐败斗争工作内容。二要充分发挥纪委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中的组织协调作用,深入研究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协调机制和工作程序,形成强有力的反腐败整体合力。三要严格依法办案,并注意运用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的取证成果推动办案;加大资金投入,用先进科技设备武装自己,用先进的科技手段来提高突破大要案件的能力和办案效率;推行查办案件协作区(组)和其他协查形式,统一调配和使用办案力量,集中优势兵力实施攻坚、突破。
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和手段。一是注重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科学的监督制约机制,提升纪检监察机关实施监督的科技含量,提高防腐保廉工作的效率和层次。二是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强化效能监察,保证党委和政府重大决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坚决制止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三是各级纪委把反腐败具体任务及时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加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力度,努力形成全党全社会反腐败的局面,决不能把纪委从一个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主体变成一个执行主体。四是加强法规制度建设。抓紧清理过去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解决个别条规、文件滞后问题。五是讲究办案策略,变过去只重调查案件、不重剖析发案原因的工作片面性。充分发挥办案成果的综合效能,促进反腐败工作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意把握查办案件与服务经济、服务大局的结合点,选准选好办案时机和切入点,尽量避免出现因查办一个案件而影响一个企业、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情况;对改革中涉及的群众问题,要区别对待,分清界限,澄清是非,支持鼓励改革者,帮助教育失误者。
第三、干部素质、工作作风必须与时俱进
切实加强教育和培训,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素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一把手”,要把加强教育和培训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常抓不懈;高度重视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建立健全与形势发展相适应的继续教育制度。要结合国际国内形势,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和利益观;有针对性地举办金融、财会、外经贸、计算机网络和法律法规等专项培训班、专题讲座,或者派出纪检监察干部到高校参加短期的专项培训,不断改善纪检监察干部的知识结构,提高执纪执法水平。
纪检监察篇2
人民检察院的纪检监察工作,较之其他部门的纪检监察工作,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性,必须予以加强。
1、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是促进司法公正高效的需要。人民检察院被群众誉为最讲理、最公平的地方。人民检察官如产生不廉洁行为,不仅是个人的品质问题,而且是关系到损害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玷污人民检察院形象的大是大非问题。要维护人民检察院的良好形象,使人民检察院严格依法行使职权,离开了纪检监察部门,检察权将失去有效监督,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将会发生。违法违纪事件得不到及时查处,就会使个别检察干警铤而走险,亵渎司法权威,损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而导致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难以实现。
2、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是加强队伍建设的需要。人民检察院人才建设的出路在于职业化,就是让检察官人人成为和谐社会的践行者,成为公平正义的化身,成为职业知识、职业观念和职业道德素质三者兼备的司法专业人才。纪检监察可以为检察官职业化建设营造健康成长的环境。在新的形势和任务面前,经常开展警示教育,帮助检察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教育他们执法如山、清廉如水、司法为民,始终保持权力在手、重任在肩、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审慎态度。从思想上筑牢廉洁从检的防线,从行为上守住职业道德底线,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3、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是以制度强化管理的需要。制度是检察院各项管理活动的硬性规定。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在基层检察院的各项工作当中,各个环节都充满了制度规定。大到适用法律,小到一言一行,都要靠制度去规范、约束、运行。从组织检察官开展活动看,无论思想政治教育,还是职业道德教育,总是以制度的实施为落脚点,成果靠制度来巩固,创新靠制度来体现。基层检察院的制度建设,是文明进步程度和管理水平的反映,但是制度建设并不仅仅是制度设计和制定,重要的价值在于执行。有了好的制度,落实不了就形同虚设,设计和制定的再好也会前功尽弃。纪检监察工作是制度的“忠实卫士”,对不按制度办事者严格追究其责任,真正使制度发挥作用,形成由制度制约权力的工作局面。
二、加大纪检监察工作的力度
做好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坚定不移地惩治腐败行为,可以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制度规范约束、强化内外监督等措施和手段来完成。同时,对存在的违法违纪的情况敢于揭短亮丑,坚决严处,以警示干警、纯洁队伍。促进检察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健康发展。
1、加强对业务部门的纪律监督。各业务部门和检察官在工作中的行为受监督的多,而受到严格纪律制约的少,致使少数检察官,以案谋私,徇私枉法,损害形象,最终走上违法违纪的道路。所以,纪检监察部门要重点监督检察干警在从事执法活动中,是否严格依法,秉公执法;是否廉洁自律执法守法;是否存在吃拿卡要,,,贪赃卖法;是否有欺压群众、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等违法违纪行为。严格以国家法律、法规、检察纪律为依据,教育全体干警,处分个别干警,促进办案人员正确执行国家法律和检察院纪律,模范遵守党纪国法,防止和减少违法违纪的发生,树立人民检察院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良好形象。
2、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应对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毫不手软、持之以恒地严肃查处,坚决彻底地清除检察院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对于其他违纪违法行为,也要按照有关纪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一人,处理一人,绝不姑息迁就。不能寄希望于问题不暴露,而是要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亡羊补牢,犹未为晚。同时,要坚决支持保护执法活动中的合法行为,对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的干警要予以保护,对那些诬告检察官、打击报复办案人员的要依法进行处理。
3、加大对干警的廉政教育力度。要通过多种形式,充分发挥政治学习的有利时机,把运用先进典型进行示范引导与运用反面案例进行警示教育结合起来,把依靠各级组织进行灌输教育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行自我教育结合起来,把运用“”等传统教育手段与运用信息技术等现代化教育手段结合起来,增强教育效果。
三、强化纪检监察工作的措施
做好基层检察院的纪检监察工作,就要在强化措施创新手段上做好文章。
1、加强“三观”教育
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人们的思想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竞争意识显著增强,经济致富的欲望日益强化。这些毫无疑问是促使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内在动力。同时,由于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的影响,有些人政治观念淡化,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近几年,不少检察干警违记、贪污受贿、、、腐化堕落,追根求源,无不始于不漠视党纪国法,不讲政治,不愿学习,放松了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因此,一定抓好政治学习,这是促使检察机关要有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和良好的形象,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保证。作为检察机关的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协助院党组,结合检察院的具体情况,筛选有利于见实效的政治学习内容,制订出灵活多变的方式、方法,做到领导重视,组织落实,时间保证,讲求实效。
2、筑牢思想防线
基层检察干警由于职业的特殊,容易受到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袭,成为各类腐败分子拉拢对象,加之少数干警特权思想严重,自身素质不高,骄蛮自傲,为所欲为,偏离了“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政治方向,甚至目无党纪国法,拉关系、搞人情,图私利,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资本和工具。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着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的提高。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坚持不懈地加强对基层一线干警的纪律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干警遵守和党内法规,严格遵守“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官职业道德,精心构筑思想防线,努力确保执法的公正。在教育中,要针对队伍中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和引导检察人员增强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和廉政意识。要注意改进教育方法,提高教育实效。探索教育途径,加强正反两方面的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促进检察干警在执法工作中自觉遵守检察纪律。实践中要具体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组织检察干警学习发生在检察系统内部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剖析违法犯罪的根源,通过反面典型教育,促使检察干警增强自律意识,时时刻刻绷紧检察纪律这根弦,做到防范于未然。二是定期总结各阶段执法监督活动的经验,及时发现和培育先进典型,促使干警积极争当依法办案、文明办案典型。三是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教育,检察机关的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上级检察机关要求,坚决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利用检察权和职务谋取不正当利益。通过教育,使广大检察干警树立正确的思想道德观,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增强自拒腐防变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特别是要过好金钱关,权力观和美色观。以德立身,以德立检,树立检察机关、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
3、狠抓监督不放松
权力不受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加强对检察人员和执法活动的监督,是确保检察机关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从近几年检察机关的一些干警犯罪案件来看,有以下特点,时间跨度长、作案次数多、涉案金额大。究其原因,是在监督管理中存在着问题,监督不及时、不到位,监督乏力甚至存在盲区。这些问题不容忽视,不能掉以轻心,否则,就会出现问题。因此,纪检监察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大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力度,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一是加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确保检令畅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和领导班子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的水平。要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切实把监督贯穿于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全过程。二是要加强对重点执法办案环节和执法办案人员的监督。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大多发生在执法办案环节中。检察人员的执法办案的权力是国家赋予的,是人民赋予的,是宪法赋予的。如果这个权力被滥用,就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法律尊严,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此,一定要严格落实和完善内部制约机制,对职务犯罪案件撤销、不报上级检察院批准和立案、逮捕报上级检察院备案制度,积极推进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制度,继续坚持“一案三卡”制度。适时组织专项检查,进行案件回访,发现和纠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力,有效地预防和减少执法办案中的违纪违法问题。
四、做好纪检监察工作需要协调一致
检察机关的纪检监察工作,是检察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在工作中要注意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1、正确处理检察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的关系。检察工作是人民检察院的基本工作,也是检察院各项工作的重心。做好检察工作离不开纪律的保障。实践证明,如果在抓检察工作的同时,忽视了纪律教育,检察工作就容易出问题。因此,我们在大力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一定要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花大力气抓好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要用严明的纪律、良好的作风、对执法活动加以保障,促进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2、正确处理教育查处与爱护干部的关系。纪检监察工作的性质决定要对违法违纪干警进行教育查处,教育查处工作是一项得罪人的工作,一些干警对纪检监察工作认识不到位,认为是“自己人在整自己人”,有意与自己过不去。这种错误的认识,给纪检监察工作造成了障碍,因此,要经常性的开展教育,努力使干警认识到纪检监察部门的教育处理是对干部的关心爱护。在实际工作中,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履行职责,大胆管理,严格要求,经常对干警思想上的偏差进行纠正,对行为上的失范进行批评,未雨绸缪,防范未然,确保单位不出问题,确保干部不出问题。
纪检监察篇3
一、加强教育,强化意识
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基本内容,取决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需要,取决于反腐倡廉、忠实履行纪检监察职能的现实需要。主席和总书记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二十字要求,根据这一要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基本内容应当是加强“五种”教育,强化“五种”意识。
一是加强党性教育,强化政治意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首要内容就是加强党性教育,强化政治意识。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败的最前沿,肩负着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反腐倡廉工作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任何违法违纪行为都是与人民的根本利益相对的,它也必然威胁到执政党的地位和国家政权的稳定。所以必须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党性教育,使纪检监察干部能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充分认识自己所肩负的神圣职责,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工作,努力达到政治效果、执纪效果、社会效果三者的统一。
二是加强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强化大局意识。要把抓好党的基本路线教育思想政治工作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长期的根本的任务来抓。要密切联系改革、建设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际效果,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更加自觉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切服从服务于发展这个大局。纪检监察思想政治工作要围绕发展来谋划,为发展清除障碍,营造良好思想环境,使纪检监察干部在服务大局和中心工作中勇当促进派,不当局外人。
三是加强廉政教育,强化自律意识。廉洁是纪检监察干部的职业本色,要监督别人,首先要管好自己。对纪检监察干部要特别加强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学习,教育纪检监察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和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有关规定,倡导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传统,反对铺张浪费,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狠刹各种不正之风,坚决克服不廉洁现象,做到严于律己,清正廉洁,耐得住艰苦,抵得住诱惑,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用“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坚持自己的一言一行,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也坚决不做。纪检监察干部要模范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格办案纪律,决不能以案谋私、以案谋钱,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四是加强理想宗旨教育,强化服务意识。为人民服务是共产党人的宗旨,目的是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标准。所以要抓好宗旨教育,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持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努力做到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都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拥护不拥护、高兴不高兴为出发点,严厉惩处那些贪占人民群众利益的腐败分子,查处那些糟蹋人民财产的失职、渎职行为,坚决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消极腐败现象,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护好人民群众的民利。
五是加强素质教育,强化进取意识。新时期的纪检监察工作需要有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做后盾。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首先要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其次,要刻苦学习纪检监察业务,提高工作能力,坚持学以致用,全面提高理论研究、案件侦破、文字综合、信息筛选等工作能力,尤其是提高在新形势下突破利用高科技手段犯罪方面的工作能力,力争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要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强化进取意识,努力建立和完善科学高效的工作机制,改作工作方法,减少繁文缛节,简化办事程序,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工作质量,竭尽全部智慧、能力和才干,创优争先。要增强工作的预见性、超前性和主动性,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在源头防腐、治腐,案例分析、剖析,制度建立等方面下功夫,能力进取,创造性地开展反腐倡廉工作。
二、创新思路,大胆探索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同样,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工作面临新形势、面对新情况、承担新任务,也贵在创新,特别是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上更要创新思路、贴近时代、贴近实际,大胆探索适应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路子。那么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方法上如何做到创新呢?答案是坚持四“创”,力求四“化”:
一是要坚持以思维创新为先导,力求观念的现代化。客观的事实要求我们一定要树立实事求是的开放式的科学思维方式,这样才能用现代化的眼光看待思想政治工作,形成现代化的思想政治工作观念,才能真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才能科学继承思想政治工作的好传统、好作法,并在继承中开创思想政治工作新局面,才能更好地促进纪检监察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二是要坚持以机制创新为主导,力求制度化。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运行机制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也是思想政治工作有力、有效的保障。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运行机制,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密切结合纪检监察的其他各项工作做到四“同”,即做到思想政治工作目标与纪检监察工作目标同方向,与纪检监察工作各项任务同布置,与纪检监察工作同考核,与纪检监察其他工作年终同表彰。要继续抓好典型教育,创新典型教育机制,发挥好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用先进的典型引导人。要认真组织学习郑培民、湖、梁雨润等先进人物事迹,鼓舞斗志,催人奋进。
纪检监察篇4
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发言,也充分反映出国家局的决心和力度。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构建和谐系统,关键在于监督机制。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务必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与时俱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提高服务和保证的水平。
一、深刻理解纪检监察工作在系统健康、和谐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
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明确指出,纪律检查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肩负着重要职责。同时强调,必须进一步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体制机制创新。要抓住正确行使权力这个关键,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使权力相对集中,当前系统发生的一些腐败案件,与权力运行的制度不健全、监督制约不力有着直接关系。而纪检监察工作则是用党纪条规、政纪来调整、约束、规范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的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其核心问题是解决好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为此,必须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抓好工作的落实。只有这样,才能及时解决在党风政风方面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才能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才能既坚决惩治腐败又有效预防腐败,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发展是监管的基础,监管是发展的保证。纪检监察工作为系统健康、和谐发展提供有力政治保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必然要求。
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六条禁令”以及不断深入开展的效能建设,严格约束着各部门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也时刻提醒党员干部要注重自身形象、机构形象、系统形象。“执法回访”、“首问责任制”等一系列制度,使得纪检监察工作深入到监管执法、政务运行、内部管理各环节,确保各环节都必须依法行政,照章办事,严格注重法律、注重制度、注重程序、注重规范。监督到位,才能做到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治政;服务到位,才能强化科学监管理念,创造和谐监管环境;才能更好地实现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医药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总体目标。
二、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确立科学的指导思想和执纪理念
科学发展观就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服务发展是纪检监察工作第一要务。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纪检监察工作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紧扣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这个主题,把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要责,发挥好服务和保障作用。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职能机构,服务发展是自身的政治责任,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首要前提,必须坚决克服查案执纪会阻碍发展的错误倾向。服务发展,要求纪检监察工作要把防治腐败寓于改革和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主动跟进,围绕中心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决策部署得到贯彻和落实。既惩治腐败,又保护同志。
以人为本是纪检监察工作第一准则。以人为本的意识应体现到执纪监督的各个方面。一方面,要做到执纪监督人性化,注意工作方法,尽量避免负面影响,从关心、爱护、教育、帮助、挽救同志的目的出发,保护执法人员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要坚持执纪为民,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执法监察,坚决纠正以罚代法,乱罚款、滥收费等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在行政执法中损害企业利益和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
工作创新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第一追求。首先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研究解决问题,为拓展反腐败领域、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提供理论指导。其次围绕对权力的规范和监督,深入分析根源,总结经验,逐步建立和完善制度规定,形成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机制。着力制度的落实,充分发挥用制度在规范行政执法、规范权力行使、规范人员行为中的作用。三要突出重点,把监督的重点放在权力集中的部位,放在一把手以及要害部门、重点部位、关键岗位。四要健全民主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案件处罚等必须按程序集体作出决定,防止个人专断。
三、弘扬与时俱进的精神,将纪检监察工作融入监管各领域。
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必须结合食品药品监管的实际,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刘自林局长在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强化科学监管,深化专项整治”的目标,也是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围绕的中心。
纪检监察篇5
年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二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县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对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执行力和执行体系建设,以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效能为目标的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之中,以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成效迎接建党90周年,为科学推进“富民兴镇”建设、构建和谐美好新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一、强化监督检查,着力推进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1.严肃党的政治纪律。深入开展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教育,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坚定政治立场,始终同党中央和县委保持高度一致。严禁党员干部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严禁公开发表同党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严禁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严禁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2.加强对镇党委、镇政府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贴中心、服务大局,重点抓好对全镇“农业稳镇、劳务兴镇、三产活镇、环境靓镇”发展战略、“xx”发展规划、集镇开发等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重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切实保证政令畅通。
3.加强灾后重建监督检查。按照“思想不松、力度不减、措施完善、方法调整”的要求,毫不松懈地抓好灾后重建的监督检查。突出监督重点,着重把好在建项目的质量安全关、竣工项目的资料归集关、结算项目的审计拔付、移交项目的登记关和违纪行为的调查惩戒关。强化纪检监察组织协调作用,注重发挥发改、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作用,更好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形成监管工作合力。加强问题排查、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级检查组指出的问题整改到位,快查严办重处违纪违规行为。全面总结提升监管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形成相关制度和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