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申报材料(整理2篇)
优化营商环境申报材料范文篇1
一、已取得的工作成效
2017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下,全局上下围绕“营商、亲商、扶商、安商”,在资源要素保障、审批制度改革、流程再造优化、服务质量提升等方面积极作为、取得一定工作成效。
(一)主动作为,要素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2017年以来,共完成报批53个批次、面积1791亩;完成供地95宗3568亩,上报审批农村村民宅基地用地1645宗,面积201亩,涉及七匹狼高端度假村、碧桂园、中钢建材、良格厨卫、骏牧乳业、佳联矿业等项目。
1.提前介入服务。对招商引资项目,我局主动服务,提前介入项目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等前期工作环节,掌握工作主动,指导协调项目业主加快推进各项前期工作,为项目顺利落地打好基础。
2.主动沟通对接。加强与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最大程度缩短审批时限、增加报批批次;在兴泉铁路、白濑水库、良格厨卫等重大项目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时,局主要领导亲自多次到省厅、市局沟通协调,确保项目能够顺利报批。
3.优先保障指标。大力开展土地整治项目建设,2017年以来共完成补充耕地6517亩、旧村复垦1404亩,建立完善用地规划、补充耕地和增减挂钩三大指标库,为招商引资项目提供充裕的指标。
4.开辟绿色通道。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实行立报立审、专人负责、加班办理,为项目用地报批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5.全程跟踪服务。对照年度重点项目清单,按单“挂图作战”,实时掌握项目推进情况,及时摸清并解决项目用地报批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落实项目前期指导到位、中期服务到位、后期跟踪“三到位”。
(二)砥砺革新,规划审批制度日益完善
1.压缩审批时限。一是整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实现两项规划同步调整、同步完成,审批时限缩短1个多月;二是整合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实行“一表申请、一窗受理、合并办理、一次办结”,申请材料由16件压缩至9件,办结承诺时限由11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
2.简化审批事项。一是整合原工业用地总用地红线和规划用地红线两条红线,有效提高供地率,为工业企业减轻土地出让金负担;二是将用地预审意见作为使用土地证明文件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三是实现一图多用,减少多头出图环节,将红线图作为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的附件,不再作为独立的审批事项。
3.完善配套制度。一是出台《永春县房建市政项目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实施方案》,明确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各项工作细则;二是出台《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与城乡规划用地分类对应表》,实现一体化谋划、一套标准对外,极大方便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管理工作的衔接使用;三是出台《永春县建筑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报建图纸编制内容及深度规定》,规范编制要求,统一设计成果,有效提升效率和质量。
(三)以人为本,土地征收工作和谐开展
2017年以来,我局全面推广“和谐征迁工作法”,确保我县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共完成征地2864亩,拨付土地款及青苗补助等款项约7328.5万元,涉及轻工智慧产业园、桃溪湿地公园、介福至高垅公路、五里街高端度假村、马跳水库、兴泉铁路等重点项目:一是主要领导“五亲自”。亲自调研征迁现场、亲自研究征迁方案、亲自协调重大问题、亲自督促征迁进度、亲自关怀工作人员;二是工作班子“五尽心”。尽到热心、尽到细心、尽到耐心、尽到真心、尽到公心;三是组织实施“五到位”。做到宣传发动到位、征求意见到位、规定程序到位、公开透明到位、维护稳定到位;四是安置补偿“五严格”。严格征迁标准、严格预存制度、严格支付方式、严格支付时限、严格资金监管;五是征迁安置“五满意”。让群众满意工作方法、满意安置方式、满意居住环境、满意生活保障、满意后续管理。
(四)便民利企,不动产登记改革深入推进
1.实现在线服务。于2019年1月开始推行“外网申请、内网审理、核验出证”服务模式,群众可随时随地在线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实现了全程最多跑一趟,该模式已成为企业、群众到窗口办证的首选方式。
2.推行便民服务。在全市率先推行二手房交易登记“七窗合一”便民服务。即将住建、税务、自来水、电力、新奥燃气、广电网络等7个窗口整合为一个窗口,群众只需到一个窗口、填写一张申请表、交一套材料、跑一趟就能把事办好,申报材料由原来需提交9张申请表减少为1张,办理时限从17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提速达68.75%,实现不动产登记跨行业“最多跑一次”。
3.实行综合服务。设置“一窗式”综合受理窗口,进一步整合业务集成服务,设置6个综合窗口,实行“一窗无差别受理”,减少企业、群众排队等候时间。
4.打造暖心服务。打造“零门槛+保姆式”暖心服务,通过设置绿色通道,为老、弱、病、残、孕及军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优先服务;设立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建立服务台账,专门为行动不便的群众提供免费上门服务。
(五)重商亲商,市场主体活力不断激发
1.开辟企业绿色通道。进一步简化登记材料,实现数据共享,针对企业首次登记业务,开辟绿色通道,采取“容缺预审”等方式,缩短办证时间。企业申请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一律缩减至5个工作日,企业融资抵押贷款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按预约走“绿色通道”,1个工作日办结。目前,已在全省率先实现不动产登记、交易、税收一体化全程通办,群众和企业只需要一个窗口、一套资料就能“全网通办”。
2.减轻企业融资成本。为民营企业、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抵押融资提供精准服务,实现“延期续贷”“借新还旧”的贷款审批与抵押登记的变更登记、注销登记、首次登记的无缝衔接,减少企业融资时间,避免企业借用“过桥资金”,规避抵押物“悬空”风险,进一步提升金融风险防范能力,促使金融业更加有效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六)接受监督,人大政协提案办理较好完成
1.主动接受监督。认真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决议和决定,积极参加人大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听取代表们的建议意见,自觉接受检查监督。
2.认真办理提案。对县政府交办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立即召开局务会,对提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办理要求和办理时限,确保提案得到及时办理。2017年以来我局按时办理人大政协提案42件(其中:人大建议21件,政协提案21件),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办理。在办理过程中,我们坚持“三认真”(认真对待、认真办理、认真回复)、“三提高”(切实提高面商率、解决率和满意率),确保人大政协提案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满意率”达100%。
二、主要存在的问题
2017年以来,我们在营商环境营造方面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面临以下几大方面的问题:
(一)用地报批速度亟需加快
由于历史原因,在土地确认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如土地权属、土地边界存在异议难判定,共有土地分摊存在纠纷等问题,导致土地报批前期所需的材料未能及时提供我局,影响用地报批尤其是农村个人建房报批进度。
(二)规划审批改革不够彻底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采取“减、放、并、转、调”等措施,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能减则减、能放则放、能并则并、能转则转、能调则调。目前,在部门内基本做到了“能减则减”、“能并则并”,但部门间的“并”并不彻底,比如规划部门的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和发改部门的初步设计审查还可以进行整合。
(二)窗口服务效率有待提高。1.部分历史遗留问题需进一步妥善解决。农村宅基地、安置房等历史问题错综复杂,申请材料的审查存在一定的困难,造成群众“办证难”的错觉;2.部门之间信息需进一步共享。各个部门系统不同,尚未实现接口连接,因此工作中,需要操作多套系统,造成群众在不同部门重复交材料和工作效率较低。
(四)工作队伍力量需要充实。截至目前,我县自然资源系统共有编制109个,在编人员只有86名,缺岗缺编问题较为突出,22个乡镇基层所人员严重不足,桂洋、锦斗、苏坑所甚至没有我局派出人员;此外,不动产登记中心聘用人员流动性大,缺乏专业性、经常性培训,业务衔接困难大,很大程度影响不动产登记效率;机构改革后,我局的职能更加多样,人少事多的问题愈加突出,导致部分工作存在滞后性,难以及时满足企业和群众的需求。
三、下阶段工作措施
下阶段,我局将以此次评议工作为契机,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工作任务,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双优”党建品牌创建、“强基促稳”三年行动等工作,认真梳理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难点、意见和建议,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方案,坚决逐项整改到位,全力改善营商环境和提升自然资源管理和服务水平。
(一)在要素保障上多措并举,营商更有“底气”
1.强化用地保障。一是优先保障招商引资项目的土地规划和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对涉及需要调整修改规划的项目优先及时给予办理;二是在项目规划选址方面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积极引导项目优先使用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力争项目建设不占耕地或少占耕地,尽量避免占用水田;三是持续抓好补充耕地和旧村复垦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区域土地综合整治,多渠道拓宽补充耕地途径,为招商引资项目报批提供充裕的补充耕地和增减挂钩指标,确保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2.强化组织保障。在土地规划修改、用地指标保障、节约集约用地、用地报批、批后监管等方面建立协调保障机制,由局主要领导牵头,空间用途管制股负责统筹协调用地保障各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用地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强化服务保障。严格实行服务承诺、责任倒查、限时办结等制度,对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采取“提前介入、重点服务、上门服务”等方式,明确专人负责,工作整体推进,进一步提升用地报批的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在优化服务上持续发力,营商更加“便捷”
1.精简材料。按照“简”上再“简”的思路,深入开展办事流程再造和申报材料“瘦身”,将所有没有法律依据的证明、确认材料、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全部从申报材料中剔除,取消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由部门自行设定的前置申请材料。
2.优化流程。对所有规划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采取“减、放、并、转、调”等方式,按照“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查”的运行模式,实行“统一收件、同时受理、联合审查、同步出件”;积极探索工程项目审批“多评合一”、“多审合一”、告知承诺、联合验收等制度,提升全流程建设管理审批服务水平,探索规划设计方案与初步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审批。
3.压缩时限。通过合理分工、授权放权等方式,优化前后台人员组合,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加快审批速度。所有不动产登记办事流程全部整合为受理(即初审)、复审、审核3个环节,甚至部分登记事项压缩为受理、审核2个环节。在行政审批中,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需要审批的环节一律取消。
4.创新机制。不断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大力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不断探索“外网申请、内网审核”等“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新模式,打造“不打烊”的“数字不动产登记”,做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融合发展,实现“最多跑一次”。
5.信息共享。加快登记系统信息建设,推进不动产登记系统与公安户籍、市场监管部门的营业执照、税务税收信息等部门信息共享,为申请人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提供便利。
(三)在作风建设上一抓到底,营商更具“魅力”
1.进一步充实干部队伍。一是向县委组织部申请协调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根据机构改革方案,将未转隶的人员及时划转到位;二是向县委组织部、人社局申请允许考录新的工作人员,充实自然资源系统尤其是基层所干部队伍力量。
优化营商环境申报材料范文篇2
A.质押物折扣率
B.信用等级
C.贷款利率
D.抵押物折扣率
正确答案:D
2、(单选题)《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年度确定()工作重点,采取简政放权、规范透明、便民高效等措施服务市场主体。
A.公共服务
B.标准化办事事项
C.市场秩序规制
D.营商管理
正确答案:A
3、(单选题)根据《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市场准入实行()制度。
A.核准
B.行政许可
C.注册
D.负面清单
正确答案:D
4、(单选题)按照《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规定,市场主体认为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或者政策措施,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损市场公平、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制定机关予以审查,制定机关应当在受理后()内作出答复。
A.15日
B.7日
C.15个工作日
D.7个工作日
正确答案:C
5、(单选题)《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有如下规定:市场主体一律平等,其()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A.财产权利、经营权利
B.财产所有权、知识产权、生产经营自主权
C.生产经营自主权、企业名称权、财产占有权
D.财产所有权、知识产权
正确答案:B
6、(单选题)《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新业态和新兴领域创新成果的(),加大对市场主体(),提升社会公众()。
A.知识产权援助力度、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B.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力度、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力度、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C.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力度、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D.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维权意识
正确答案:C
7、(单选题)根据《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司法机关应当坚持各类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保护平等和()的原则,依法化解各类纠纷,保护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
A.履行义务平等
B.发展机会平等
C.市场占有平等
D.市场机会平等
正确答案:B
8、(单选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范围,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降低中小微企业税负。
A.小微企业
B.科技型中小企业
C.涉农企业
D.创新型小微企业
正确答案:B
9、(单选题)《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税务主管部门应当简化税务管理程序,推行网上办税业务,优化税收优惠政策的办理流程,保障市场主体()的享受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A.全面、高效、便捷
B.更好、更快、更全
C.及时、有效、便利
D.便捷、高效、及时
正确答案:A
10、(单选题)根据《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规定,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当重点为()提供融资担保。
A.所有选项均正确
B.符合产业政策的小微企业
C.涉农企业
D.有市场发展的小微企业
正确答案:A
11、(多选题)《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其他服务机构现行的证明事项或者盖章环节,有()情形之一,应当取消。
A.能够通过申请人现有证照、凭证证明
B.开具证明的部门无权查证、无法开具
C.办事单位能够通过网络自行核实或者信息共享方式办理
D.能够通过公序良俗进行规范或者通过常识推断
正确答案:ABCD
12、(多选题)《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平等保护本地和外地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得(),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A.限制外地市场主体到本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B.禁止外地市场主体到本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C.限制外地服务进入本地市场
D.禁止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
正确答案:ABCD
13、(多选题)陕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涉及市场主体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宣传、解读,提示市场主体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
A.减税
B.经费补贴
C.项目申报
D.减费
正确答案:ABCD
14、(多选题)根据《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新闻媒体应当()。
A.系统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政策措施和成果
B.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C.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的舆论监督
D.按照客观、真实、及时的原则,创新宣传方式
正确答案:ABC
15、(多选题)根据《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增强市场服务意识,尊重市场规律,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保障市场主体在()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A.参与政府投资项目
B.市场退出
C.政府支持
D.市场准入
正确答案:ACD
16、(多选题)下列选项中,属于陕西省为优化营商环境对政府公共服务的要求的是()。
A.对重要招商引资项目,可以指定政府负责人或者部门负责人全程跟踪服务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环保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
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优化提升公用事业服务水平,减少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
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系统,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征集、披露、使用和管理
正确答案:ABCD
17、(多选题)按照《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树立主动、协作、高效、廉洁的服务理念,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制度和具体措施,营造()的营商环境。
A.开放包容
B.诚实守信
C.合作互利
D.重商护商
正确答案:ABCD
18、(多选题)《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权力清单和相应责任清单制度,推动(),接受社会监督。
A.宽严并济
B.放管结合
C.简政放权
D.优化服务
正确答案:BCD
19、(多选题)根据《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本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在()等方面对引进的创业创新人才提供保障。
A.医疗和社会保险
B.配偶安置
C.住房
D.子女入学
正确答案:ABCD
20、(多选题)下列选项中,属于《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规定的标准化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体系建设内容的是()。
A.制定窗口建设、数据管理、公共支付等标准,实现数据共享,保障数据安全
B.制定监督检查办法,优化行政检查措施和效率
C.制定现场管理、基层平台建设和办事事项、办事指南等标准,规范和简化服务流程
D.制定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等标准,提升咨询服务的效率和水平
正确答案:ABCD
21、(判断题)在陕西省开展涉及市场主体的各类评比、评估、升级、排序、表彰以及其他相关活动,应当依法依规、公开公正,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决定是否参加评选。
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22、(判断题)陕西省的市场主体依法享有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并有权咨询有关情况以及查阅有关资料,所有资料不得复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提供。
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23、(判断题)陕西省禁止颁布、施行歧视非公有制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但在政府采购领域,可以设置禁止条件排斥非公有制市场主体。
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24、(判断题)《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规定,外商投资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外商投资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
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25、(判断题)在陕西省,负面清单应当列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明确禁止或者限制市场主体进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并向社会公布。
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26、(判断题)陕西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可以通过降低服务成本降低小微企业和涉农企业融资成本。
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27、(判断题)陕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市场主体提供法律服务和职业技术培训。
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28、(判断题)陕西省规定,凡属容缺受理范围的登记、审批事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一次性告知可容缺申报的材料,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主件齐全,仅缺副件材料的,按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并交齐材料后,工作人员才可受理。A.对B.错
正确答案:错
29、(判断题)陕西省行政区域内实行统一的工商登记标准和条件。
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30、(判断题)对于陕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招商引资成果,应当在政府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A.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