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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范例(3篇)

来源: 时间:2025-07-14 手机浏览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范文篇1

一、校车运行状况。

专业校车引入我县已经X年多了,目前共有专业校车X台,共开通校车线路X条。惠及全县X个乡镇的X所学校(幼儿园),乘车学生(幼儿)达到XXX多人。校车是一个新生事物,对它的管理我们也是摸着石头过河,在慢慢摸索,同时也不断向兄弟县市学习与沟通。通过几年的努力,校车安全管理模式日渐成熟,并取得了X年来无一例校车伤亡事故发生的可喜成绩。更重要的是在县人民政府和教育局的正确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大力支持、配合下,我县校车管理的方法得到不断改进,管理的水平在不断提升。

二、校车管理模式。

通过几年的不断摸索、不断创新,我县已基本形成“1+n”的管理模式,“1”指校车公司是校车安全管理的主体方,是企业管理的主体责任;“n”指监管方是相关职能部门、乡镇、学校等多方对校车安全监管,实现分工合作、明确职责、纵横监管、层层落实。一是全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绩效年度考核评估。二是实行了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长是辖区内校车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三是层层签订了责任制,年初校车办与各乡镇、学校、校车公司层层签订了《校车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管理职责。四是确定了相关职能部门校车安全管理的职能职责,建立了标准化校车安全监管体系。五是办内明确了分工,实行横向、纵向管理方式,横向与各相关职能部门对接相关工作,联合办公,联合执法;纵向对校车公司、乡镇、学校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实行监督管理、督查指导和月报制度,对校车相关信息进行了定期收集、统计、反馈、汇报和整改。

三、校车监管举措

1、宣传培训教育全面铺开。每年至少四次校车安全知识宣传培训教育活动,逐步提高公司全体员工交通安全意识。开学初,我办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了校车驾驶员、照管员安全培训会议暨年度表彰会议。每期要求学校上好交通安全第一课,要求乡镇对村组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我办每年向乘坐校车学生发放传单XXX余份、安全乘车手册XXX余本,张贴交通安全标语20余幅、悬挂交通安全横幅20余幅、租宣传车1–2次等形式,强化了社会各界、家长、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继续安装学生上下学停靠点标牌和校车安全运行宣传标语,逐步完善线路安防设施,规范校车安全运行。

2、部门联席会和季度督查的开展,促进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落地开花。每年至少召开四次联席会议和开展四次季度督查,每次督查后碰头反馈问题,发表建议,如何整改,如何落实,如何推动下一轮工作开展。开学初,由县校车办主任、教育局局长组织,县人民政府主管教育的副县长参与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关于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了部门工作职责,理顺了工作思路,并对校车安全督查暨“打非治违”行动做出了安排,提出了要求。

3、日常督查执法工作“动静”结合。“动”是指我办联合交警对校车日常运行坚持每周至少2次日常动态督查与现场执法,逐步规范校车运行行为,形成了强管态势。“静”是指充分利用校车监控平台查看校车运行实时影像画面,发现有校车运行违规违法行为,通过警告、通报、整改、处罚等形式,规范校车驾驶员的操作行为,有效扼制校车超员、超速等违规违纪现象。这样有力形成全方位监管、监控,不留死角,确保校车安全运行。

四、保障财政,规范奖补。

严格按照校车公司与县人民政府签订的《协议》办理补贴手续,对合法营运校车手续齐全、考核合格后方可实施补贴发放。每季度末校车办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季度督查和日常督查情况对校车公司实施考核,其考核结论作为发放补贴依据。购车补贴按裸车价(购车发票为准)的XXXX%/年奖补,补三年,营运补贴按XXXX万元/XX座*座位数/年,分季度进行补贴。今年县财政投入预算XXX余万元,对校车公司XXX台校车补贴所需。

总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还有很多方面做得不足,也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领导继续高度重视,相关职能部门继续大力支持,迎难而上,砥砺前行,为学生上下学保驾护航。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范文

XX县校车营运推行已有X年时间,经历了一些发展的矛盾,运营管理也得到了不断提升和逐步规范,嬴得了全县学生和家长的好评与社会的认可。

一、我县校车现阶段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两家校车运营服务公司,国标校车X台,接送中小学生幼儿共约X万人,实现了国标校车全覆盖。

二、主要成绩

我县校车推广近X年来,建立健全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积极推广了专用校车公司化营运,有效推动了专用校车集约化营运管理模式,加强了校车精细化管理工作,校车运行总体平稳有序,极大地保障了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逐步得到了全县学生和家长的好评与社会的认可。

1.机制健全责任明晰,管理体系逐趋合理。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先后出台了《XX县校车公司化营运推广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XX县校车财政奖补方案》;建立了分管县长为组长,教育、公安交警、交通、安监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部门职责,加强了整体联动,形成了工作合力;通过近七年来的实践与探索,逐渐完善了我县校车安全管理“政府主导、乡镇主管、部门监管、市场运作、学校配合、家长分担、适当补贴”的管理与运作模式,深化巩固了专用校车公司化营运模式的管理,有效推动了专用校车集约化营运管理模式。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学校都高度重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按要求成立了乡镇、学校校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校车办,配备了工作人员,将校车安全管理纳入到了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校车安全管理事项,并因地制宜,制订了相应工作制度与应急预案,建立了日常管理台账,加大了日常监管力度,及时化解、处置校车运行管理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县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每年分春、秋两季组织交警、交通、安监、教育等部门对全县校车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大检查,县校车办下乡(校)开展例行检查已为常态化,有效推动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县校车办对全县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有效的目标考核。目前,我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做到了有人员管,有财物投,有制度依,有资料看,有责任划,正逐步向规范化与精细化管理轨道发展。

2.部门联动具有合力,安全保障显著提升。

我县校车事业推广以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既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又通力协作,共同解决涉及校车运营的有关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教育局认真开展了交通安全教育和校车安全管理监督协调工作,经常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与各中学(幼儿园)签订了学校安全责任书,实行了校长“一岗双责制”。县校车办加强了日常监管,长期坚持下乡(校)例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正,要求限期整改,并做好了跟踪落实。学校扎实开展了安全教育活动,把安全教育纳入正常的教育教学内容(1课时/两周),制订了校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并组织开展了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系列教育活动,培养了学生良好的交通安全行为习惯,提高了学生交通安全的自护自救能力。交警部门通过宣传教育、路面管理和行政处罚等措施,管理、处罚与教育同行,提高了校车司机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有力维护了校车安全。县交通运输局不断加大对农村公路的安保设施投入,对临水、临崖路段安装防撞隔离墩等设施,临校路段安装减速带和减速标志,努力健全了防范体系。县安监局积极参与校车安全检查与专项督查。

3.安全培训扎实有效,宣传教育增进认识。

专用校车推广以来,无论是车辆自身的安全性、驾驶人素质、保险保障、价格收费,还是道路的通行条件的改善,以及专业的运营管理,都展现出了传统接送车辆不可比拟的优势。县校车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校车公司、各乡镇与学校通过召开各层面会议,坚持安全培训、广泛宣传教育,持续深入开展宣讲活动,增强了安全意识,赢得了社会的认可。县教育、交通、交警、公安及铁路派出所等部门支持、配合各学校通过开设交通安全教育课与专题讲座、设置交通安全宣传展板、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对学生进行了广泛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了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抵制乘坐非法车辆的自觉性。

4.专项整治得力到位,运营环境逐步优化。

一是强化了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为便利校车停放和出入学校,各乡镇学校在有关职能部门的支持下,强化了学校门口及周边环境卫生的管控,疏散流动摊贩和社会车辆,部分乡镇学校因地制宜在学校院内规划了专门的校车停靠点。二是强化了校车检测和乘车安全的整治。县交警大队在乡镇、学校、校车公司的配合下,针对准驾、超载超速、违规运营开展了定期与不定期的专项督查与整治活动,有效提升了校车安全运行保障水平。乡镇政府经常组织开展校车检查与整治活动,资料记录详实。

5.日常管理得到强化,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一是学校(幼儿园)强化了校车安全精细化日常管理,加强了安全隐患排查。各个学校(幼儿园)已将精细化日常管理纳入常态工作,每天上下学时段有2人或以上专人(行政与骨干)值班,查看车辆运行状况、组织学生有序乘坐、按照要求查验发车、应急处理偶发事件,安排有专人对早到学生进行安全管理与学习辅导;将安全排查纳入月常规工作,组织行政人员每月至少上车进行一次专项排查,并有详实记载。二是强化了校车公司的日常监管与巡回排查。通过专项督查与例行检查发现,以前校车公司负责人很少下到车队监督管理,通过督办校车公司,公司现已基本落实日常监管与巡回排查制度。

6.安全管理卓有成效,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县校车安全领导小组通过组织各乡镇党委政府、县教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在全县范围内多次开展集中整治行动,非法运营得到了有效遏制,超载、超速现象也得到了较大改观,学生上下学乘车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驾驶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乡镇政府与学校通过村支两委会、家长会等多种方式,向学生、家长、社会宣传专用校车营运优势与宣讲交通安全知识,通过对驾驶员、照管员、安全员的教育培训,提升了管理能力、服务水平与安保技能,赢得广大学生、家长及社会对校车推广工作的理解、拥护和支持。

三、今年所做的主要工作

为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与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县校车安全管理,有效降低校车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校车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及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今年来,我县在校车安全管理上做了以下工作。

1.召开了全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会议。

召开了全县X年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县委.县教育局、县安监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县交通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乡镇(街道)中学、各校车服务公司及所辖车队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宣布了《XX县校车服务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将考核管理进行了分解,由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学校、校车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等职能与管理部门共同考核,考核单位根据监管职责实施了考核考评工作。

2.开展了春季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专项督查。

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县教育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组成四个专项督察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形式,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情况、学校(幼儿园)履行源头管理责任情况及校车服务公司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察。

3.落实了校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对全县校车从业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

校车办加强了校车安全日常监管,落实了校车安全日常例行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正或进行了限期整改交办,并做到了跟踪落实,有效提升了校车安全运行保障水平。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联合各乡镇(街道)中学,在每期开学前开展了校车从业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的专题教育培训。

召开了全县校车安全管理暑期培训会议,对全县校车驾驶员、安全员及公司管理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乡镇相关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就《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乡镇政府校车安全管理功能、校车服务队管理与建设、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了专题讲解与知识培训,就安全驾驶与违法处罚等方面进行了培训与讲解,就道路安全知识进行了培训。

4.组织开展了全县中小学生(幼儿)“校车安全”专题教育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增强广大师生乘车安全意识,3—4月、10-11月在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了主题为“安全带·生命带”校车安全专题教育活动,组织观看了专题教育视频,对学生学习效果进行反馈检测,增强了学生对安全乘车知识的掌握与应对突发事件的自救自护能力水平。

四、现阶段仍存在的工作难点

我县国标校车的推广、运营与管理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现阶段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与隐患,不容忽视。

1.思想认识还需深化提升,责任履行有待强化落实。

部分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认识不够到位,工作处于滞后状态。部分学校(幼儿园)源头管理职责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常规工作开展不够,精细化管理不到位。校车服务公司主体责任落实有待进一步强化,存在机制不健全、资质不符合、监管不到位、措施不得力、营运不规范等现象。

2.从业人员服务水平仍为滞后,行业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范文

近期,全国接连发生多起校车安全事故。11月16日,省市县镇小博士民办幼儿园校车违规运载幼儿,发生特大交通事故,造成21人死亡。12月12日,县发生重大校车事故,造成12名学生死亡。11月6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校车管理的紧急通知》,11月21日,我市召开市长专题会议作了安排部署。经市教育、交管部门调查摸底,目前全市共有校车71辆,往返学生17850名。为进一步加大校车安全管理力度,严防校车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现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学生安全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市政府成立了市校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各乡镇办、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重民生的高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把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考核重要内容,成立校车安全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为校车安全第一责任人。

二、签订协议,强化责任

为切实加强校车监管,深化各部门责任,确保校车安全运行,市政府同校车安全主管部门,市教育局同各学校,各学校同乘车学生家长,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同校车车主都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具体要求:一是市政府与教育、公安交警、交通运输三个部门分别签订学生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二是市教育局同各学校,市公安交警大队同校车车主签订学生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三是各学校与学生家长和校车车主签订学生乘坐校车协议。市校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责任书存档保管和责任落实,每月检查督导。

三、完善制度,确保安全

市教育、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各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监督,落实各项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各种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并消除隐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一是落实校车和驾驶员申报登记制度。各中小学、幼儿园使用校车必须到市教育局审报,经教育和公安交警部门审查同意后,由市交警队登记、审批并备案,颁发校车专用标志(省统一校车标志)。校车驾驶员要有合法驾驶证,准驾同车型满三年以上,三年内未发生过交通伤亡责任事故,驾驶员在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的记录,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和身心不健康状况。审批单位不得随意放宽审批条件。二是落实安全行车教育培训考核制度。市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是校车安全的培训主管部门,要坚持季例会培训制度,进一步增强校车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凡是培训、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不得继续从事校车驾驶工作。三是落实校车定期检验制度。校车必须按规定进行机动车性能、技术检测。一经检验合格的校车,不得随意改装。经改装或检验不合格的,撤销“校车”资格。四是落实校车核载、核速制度。校车必须严格按照行驶证核定的人数乘坐,严禁超载,且有随车监护人员(幼儿须有教师或保育员)在车中监护,副驾驶座不得乘坐中小学生和幼儿。凡是一次超载100%以上或两次超载50%或三次副驾驶座上乘坐中小学生和幼儿的,一律撤销校车资格。校车行驶时速最高控制在60km/小时,如最高速度超过60km/小时,视为“超速”。凡超速两次以上,一律撤销校车资格。五是落实校车动态管理制度。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对本单位使用的校车和校车驾驶员进行动态管理,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梳理,建立校车管理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各项工作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六是市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每周将校车治理情况书面向市政府报告,对存在严重问题的一经发现要严肃追究校车使用单位一把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