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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商主义和自由贸易的区别(整理2篇)

来源: 时间:2025-08-25 手机浏览

重商主义和自由贸易的区别范文篇1

关键词贸易自由化贸易保护新趋势

战后半个多世纪的世界贸易发展逐步趋向自由化,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以信息技术为中心的高新技术迅猛发展,世界贸易组织成立,更是把国际贸易自由化视为其基本贸易规则和主要目标。国际贸易自由化发展进程中兴起的贸易保护主义,在很多方面有别于传统的贸易保护主义。传统的贸易保护,在发达国家多表现为关税壁垒,在发展中国家则多表现为政府对进口贸易及外汇的管制;近年来的贸易保护主义则更多地求助于新型的非关税壁垒方式,运用更加难以捉摸的、更巧妙的保护手段。为了便于区别,我们称现时的贸易保护主义为“新贸易保护主义”。具体说来,国际贸易自由化背景下贸易保护呈现以下的新趋势和新特征。

1保护手段的多样性

关税不再是单一的保护手段,保护主义措施日趋多样化。传统的关税措施已日渐被“自愿”出口限制、数量限制、许可证制度、最低限价制度、海关行政程序、技术卫生检疫与安全标准、包装标签规定等非关税壁垒(NTB)所代替。据统计,在20世纪60年代末资本主义国家实施的非关税措施共计350多项,到70年代达到900多项,到80年代末则进一步增加到1000多项。而且涉及的商品范围也不断扩大,目前大约已有2000多种。非关税壁垒限制贸易的作用日益加强,比较典型且使用频繁的主要有以下几种:

1.1以环保为名筑起“绿色”壁垒

随着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接受,人们的环保意识和环保消费心理得到加强。由于目前国际上解决“绿色”纠纷问题的统一章程尚未出台,发达国家便利用这一“真空地带”和绿色消费浪潮兴起的时机,争先恐后地制定环境保护措施,设置形形的“绿色”贸易壁垒:如绿色关税和……市场准入检查;绿色技术和绿色环境标准;绿色包装制度等。

1.2凭借技术优势构建技术壁垒

所谓技术贸易壁垒(TBT),指一国或以维护国家安全,保护人类、动植物生命及健康,阻止欺诈,保护环境,保证产品质量为目的,或以贸易保护为目的所采取的种种技术性限制措施。如果这些措施所采取的标准高于实际需要,或者在制定技术规格时带有偏见,不合理地优待本国产品或某些特定来源的进口产品时,则会变成不合理的贸易壁垒,在主观或客观上成为自由贸易的障碍。

1.3日益增加的反倾销调查

WTO倡导的是公平、自由的市场竞争,而倾销将会破坏这种正常的竞争环境。它不但会给进口方生产相似产品的产业带来损害,也会影响到出口方自身的出口秩序和不存在倾销行为的出口方的利益,同时还会对向进口方销售同类产品的第三方出口商产生不利后果。因此,世贸组织认为,若不对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有效的遏制,则多边贸易体制带来的积极效应将难以体现。反倾销的初衷即在于维护公平的国际市场竞争秩序。但是,在实践操作中,—些成员方往往利用所掌握的自由裁量权行贸易保护主义之实,使反倾销异化为贸易保护主义武器中频繁使用的“常规武器”。尤其是发达国家中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日益加强且发展迅速,已成为国际贸易的严重障碍。

2保护范围的区域性

从保护的区域范围来看,传统贸易保护主义以国家贸易壁垒为基础,而新贸易保护主义趋向区域性贸易壁垒,即由一国的贸易保护演变为区域性贸易保护。在区域范围内,国家之间仍实行自由贸易,而对区域外国家则实行共同的关税壁垒。

区域经济一体化强调成员国之间相互取消贸易壁垒,进行某种程度的合作与协作,以促进成员国间的贸易经济发展,因此必然会促进集团内部的贸易自由化。然而,与此同时,自由贸易内部化与生产要素流动壁垒的逐步消除客观上又形成了一定的保护性和排他性。尤其当成员国之间的货币政策高度协调一致,实行统一货币,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就如同在一国市场范围内销售商品,大大降低交易成本,这样势必导致成员国对外部市场的依赖性减弱,强化内部市场的封闭性。因此,机制化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是一种以保护贸易为主的国家之间的经济联合。从世界主义角度看,它是一种扩大了范围的贸易保护,特别是对那些与自己的比较优势或规模优势形成竞争,甚至强于自己的国家实行贸易保护。可以说,它实质上实行的是“对内自由,对外保护”的原则,即在增强区域内部抗衡实力的同时,也扩大了贸易保护的范围。实际上,如果只是单纯的对内自由,而没有成员国与非成员国的差异,或者说对外没有一种保护贸易政策,甚至是共同的对外保护政策,区域一体化组织的吸引力可能是不够的。因此对一个机制化的区域一体化组织而言,排他性是其吸引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随着集团内部自由化程度的加深,成员国对非成员国的差别待遇也加深,从而保护程度也得到强化。

3保护目标的政治性

3.1……贸易政策的决定力量不是一个个分散的个人,而是形成一定势力的利益集团

对于自由贸易的受益者和受损者来说,为进行游说活动而支付的费用和所获得的好处是不同的。如果一项贸易保护主义政策的好处集中在少数几家厂商,而费用却是分摊到大量消费者身上,那么,对于任何一个消费者来说,也许不值得花钱积极去反对这样一项政策。虽然消费者能够从支持自由贸易中获得巨大的福利利益,但由于这种行动中存在着“免费搭车”的现象,以及在某一具体贸易问题中个人利害关系较小,故而不能使他们很好的组织起来。相反,少数商业集团却能够因集中的既得利益而有效地进行游说活动,这便是所谓的“集体行动的逻辑”。

3.2劳工标准问题成为近年来新贸易问题的焦点

美国等发达国家总是不遗余力地想把劳工标准纳入多边贸易体制,并声称这有助于提高全球人民的生活质量和改善工作环境。实际上他们这么做的关键理由是认为,发展中国家较低的劳工标准对其构成了不公平竞争,引起国内资本大量外流、失业问题严重,导致发达国家生活水平下降,所以应限制发展中国家廉价出口产品冲击其国内市场,强迫发展中国家提高劳工标准。更重要的是,发达国家借劳工标准之名,通过贸易渠道,实现对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干预。他们将劳工标准与“人权”相联系,为向发展中国家倾销其人权理念和价值标准提供了借口。可见,带有浓厚政治色彩的劳工标准问题从根本上会消除发展中国家的低工资成本优势,降低发展中国家发展经济的能力,从而达到发达国家变相进行贸易保护和向发展中国家“政治倾销”的目的。

3.3贸易保护的政治性还体现在各国的国别政策和地区政策的差别待遇上

例如,90年代初冷战结束后,贸易竞争加剧,出自经济利益的考虑,美国逐渐放宽技术产品对社会主义国家的出口。但其贸易法中仍保留着对社会主义国家的特别规定,如不给予普惠制待遇,对华最惠国待遇年度审核;对来自社会主义国家的进口货物带来的所谓市场混乱允许在国际贸易委员会发起调查之前就先采取临时紧急行为,停止进口;对非市场经济国家倾销幅度的计算不用出口国国内市场价格,而采取替代国的办法计算,等等。由此可见,美国贸易政策中充满了政治内容,这也有助于它利用贸易政策手段对其他国家施加压力,以达到对外政策的政治目标。

4保护措施的模糊性

对于贸易保护问题,世界贸易组织关贸总协定已经制定了相应的法规。然而规避国际法规的行为也有所增加,贸易保护措施的模糊性加强,“灰色区域”措施的使用越来越多。“灰色区域”措施是指在总协定中没有明确做出规定的贸易限制措施,最主要的是“自愿出口限制”或称“有秩序销售安排”。它名为“自愿”,实际上是出口国由于进口国所施加的压力,不得不通过协商规定每年出口额度和允许的增长率,以实现所谓的“有秩序销售安排”。这类限制贸易自由化的措施盛行于纺织品、钢材、汽车、电子产品的贸易中。它显然是对总协定基本原则的背离。但总协定对这类措施既未公开指斥其为非法,又不明确接受其为合法,对其未置可否,处于模糊状态,故称之为“灰色区域”。

20世纪在60年代,“灰色区域”措施不常见,而且仅仅是为了解决一些非常特殊的国际问题才被使用,因而对国际贸易关系没有产生值得注意的不良影响。7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兴起,以前受到关税和进出口数量限制的部门,越来越多地被“灰色区域”措施的保护所代替。80年代以来,它不仅用来保护传统的贸易行业,而且还用以扶植和保护国内新技术、电子行业及其生产者的利益。80年代大约有一半以上的世界纺织品贸易额,1/4多的世界钢材贸易额处于“灰色区域”措施之下,它像传染病一样向汽车、电子、机床等贸易领域蔓延,不断侵蚀总协定的多边贸易体制。

5保护对象的全面性

从对传统的成熟产业部门,如纺织、制鞋、钢铁、服装、制造业、造船业、汽车、电视机等的防御性保护升级到对正经历变革的高科技产业,如电子计算机、半导体工业、信息电讯等部门的战略性保护。从对商品贸易与资本贸易领域的保护扩展到了服务贸易和技术贸易领域,如在签证申请、投资条例、收入汇回等方面的保护。这是因为在20世纪70~80年代,服务与技术已成为发达国家国际贸易中的主要因素。同时随着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意识的加强,发达国家也逐渐强化了单边、双边、多边的协调管理、努力使本国的知识产权得到国际保护。总之,保护的对象几乎涵盖了国民经济的一切部门,这显然不同程度影响贸易自由化的进程。

参考文献

1佟家栋.贸易自由化、贸易保护与经济利益[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

2保罗·克鲁格曼.克鲁格曼国际贸易新理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

3王火灿.贸易保护主义的新趋势及我国面临的挑战与对策[J].国际商务研究,1996

重商主义和自由贸易的区别范文篇2

【关键词】中国/全国市场/1500—1804年

【正文】

一、1840年以前是否有一个中国的全国市场(注:本文所讨论的全国市场,即nationalmarket,国内早先有人据西方文字直译为“民族市场”,后来又有人称之为“国内市场”。但是这两个名称均有缺陷。前者因与欧洲的民族国家之形成有密切关系,故可称为民族市场;但在中国,与欧洲民族国家形成相类的历史进程早已完成,因此把“民族市场”这个具有特定的欧洲背景的概念搬到中国来,是不恰当的。至于“国内市场”(domesticmarket)这一概念,则是与国外市场相对而言。国内市场并不一定是统一的,在较早的时候是一些分散的区域市场(故英文中亦可用复数domesticmarkets)。但本文讨论的“全国市场”则是整合的市场,也就是国内一些学者所说的“统一的国内市场”。为简明起见,本文不采用“民族市场”或“国内市场”这两个旧有名称。)

近代以前的世界市场,占统治地位的是地方市场和区域市场。到了近代早期,在一些欧洲国家(尤其是英国和法国),跨地区贸易方有长足发展。随着这一发展,众多的地方市场和区域市场逐渐结合为一个全国市场。这种市场整合并非自发的,而是民族国家以及资本主义的发展所导致的一种经济整合的形式。全国市场的形成代表了近代早期某些西欧国家在经济所取得的成功,并成为后来更大的经济发展的基础。这段历史,各国史家都已耳熟能详(注:FernandBraudel:ThePerspectiveoftheWorld-Civilization&Capitalism,15[th]-18[th]century,vol.3,(EnglishVersion),Harper&Row(NewYork),1986,p.276.)。

近代早期欧洲的三大历史发展进程——全国市场的形成、资本主义的兴起和民族国家的出现,相互紧密地交织在一起,以至成为了密不可分的三位一体。由于在世界史研究中欧洲经验一向被置于中心的地位,因此全国市场的形成也被视为明显地具有“近代”特征的现象。然而在非西方地区,资本主义实际上是被西方殖民主义者带去的;在许多情况下(如印度),甚至统一国家的形成也是假西方殖民主义者之手完成的。因此这些地区的“全国市场”,也是西方殖民主义的副产品。由此似乎可以得到这样一个结论:在西方来到之前,非西方国家没有全国市场。这个结论虽广为接受,但并未经充分论证,至少是对世界上最大的非西方社会——中国——而言,上述结论还是一个尚待证实的假设。

中国的“近代早期”的经历,在一些方面异于欧洲。一方面,在1500—1840年这段成为中国的“近代早期”的时期内,中国并没有一个“民族国家”形成的历史进程,类似的进程早就完成了。中国在公元前221年即已统一成为一个中央集权制的帝国,并拥有一个十分有效的文官制度。近代早期欧洲“民族国家”所要做的大部分事情,中国都已做了。另一方面,在1500—1840年间,中国并未出现资本主义的迅速发展。就是到了被称为“中国资产阶级黄金时代”的20世纪早期,资本主义的发展仍然非常有限,而且主要集中在通商口岸。因此在1840年以前,即使中国有资本主义萌芽,也必定极为弱小,在国民经济中起的作用微不足道。

但是在另外一些方面,中国的经历又与欧洲颇为相似。近年来的研究已证实:在1500—1840年中,中国经济有颇大发展。按照麦迪逊的计算,1700年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约占全世界国内生产总值的四分之一;到1820年,这个比重上升到三分之一(注:AugusMaddison:ChineseEconomicPerformanceintheLongRun,DevelopmentCentreoftheOgranisationforEconomicCo-OperationandDevelopment(Paris),1998,p.40.)。也正是因为这个发展,所以这三个多世纪才被视为中国的“近代早期”。王国斌更指出:推动明清中国和近代早期欧洲经济成长的动力是相同的,都来自地区专业化和劳动分工(注:R.BinWong:ChinaTransformed-HistoricalChangeandtheLimitsofEuropeanExperience,CornelUniversityPress(Itha-ca),1998,ch2.这个动力,即所谓的“斯密动力”。)。而地区专业化与劳动分工都只能在一个整合的市场中才能良好运作。孤立的市场代表的是停滞的经济,如果经济要成长,这种市场就必须向外部开放。

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在中国因鸦片战争中战败而被迫向西方“开放”以前,中国是否已有一个全国市场?由于此问题对于正确认识中国近代以前经济变化至为关键,因此成为了学界关注的焦点之一。

在中国大陆,为此展开的争论已进行了半个世纪,而且还将延续到下一世纪。一派学者认为在1840年以前,由于中国尚处于封建社会,而全国市场是一种资本主义现象,因此中国不可能有全国市场。当时中国确实存在着商品经济,但都是地方性的或地区性的局限于本地农副产品的交换。另一派学者则认为在1840年以前很久就已形成了全国市场,而且这个市场的形成是中国资本主义萌芽赖以发展的前提之一。

在海外,学界意见也同样严重分歧。一些学者强调明清中国经济的地方“自足性”,并认为这种自足性导致了中国经济区域的自给自足(注:G.WilliamSkinner1980:"MarketingSystemsandRegionalEconomies:TheirStructureandDevelopment",

paperpresentedfortheSymposiumonSocialandEconomicHistoryinChinafromtheSongDynastyto1900,Beijing,Oct.26-Nov.1,1980,pp.43~44.)。中国的国内市场,正是一个由无数这类彼此孤立、基本自给自足的地方小市场拼凑而成的意大利馅饼。此外,中国疆域的巨大也使得在近代以前的中国形成一个统一的全国市场变得非常困难。布罗代尔说:在全国市场的形成方面,法国是“其幅员的牺牲品”,因为与在此方面更为成功的英国相比,法国的疆域是“过大”了。疆域的广大使得法国各省之间的交往很困难,从而也使得全国性的市场运转不易(注:FernandBraudel:ThePerspectiveoftheWorld,p.315,p.325.)。但是,与施坚雅划出的清代中国九大经济区中的任何一个相比,法国的幅员却又显得太小。另外一些学者的观点,则与上述看法截然相反。他们认为:在上述三个多世纪中,中国国内的长途贸易有迅速的发展,这个发展将中国国内主要的区域市场连为一体。正如王业键关于这几个世纪中中国粮价变化的研究所揭示出来的那样,中国各主要区域市场价格变化的指数的一致性程度非常明显(注:Yeh-chienWang(WandYejian):"SecularTrendsofRicePricesintheYangziDelta,1638-1935",inThomasRawski&LillianLieds.ChineseHistoryinEconomicPerspective,UniversityofCaliforniaPress(Berkeley),1992.)。这一结论显示出:在1840年以前,中国已经形成了一个十分统一的全国市场。

这个争论的长期延续,表明了中国全国市场形成问题的重要性。它不仅对中国史研究,而且对“近代早期”世界史研究,都至为重要。尽管西方在近代早期的世界史上扮演了主角,但直到19世纪初期,中国经济的规模仍然在世界上首屈一指。1820年,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依然超过欧洲、美国和俄国的国内生产总值的总和(注:AugusMaddison:ChineseEconomicPerformanceintheLongRun,p.40.)。仅只这一事实就足以证明:在近代早期世界经济史研究中,中国的经验同西方的经验同样重要。

二、中国全国市场形成的基础

1500—1840年,中国发生了若干意义深远的变化,为全国市场的形成奠定了基础。这些变化包括:

(一)贸易的政治环境的改善

在这三个多世纪中,中国的国家变得比过去更加强大和更加中央集权化了。近代早期欧洲人指望一个“民族国家”在推动全国市场形成方面去做的大部分事情,明清中国国家都做了。在明清时期,中国内地极少贸易障碍。内地与边疆地区之间传统的贸易限制,在清朝的统治下,也在逐渐削弱乃至消失。各地在度量衡方面虽然还自有特色,但是一套正式的(或者说标准的)度量衡制度已在全国普遍整理。这套制度不仅在国家的财政活动(特别是赋税征收)中是唯一合法的制度,而且在私人商业活动(特别是长途贸易)中也被广泛接受。在此时期,中国的货币制度也统一并“白银化”了。此外,一般而言,明清国家很少干预国内贸易,相反倒常常鼓励粮食和其他一些商品的长途贸易。

(二)交通运输的发展

在此时期,中国的水运系统大大扩大了。中国内河航运的总里程增加了好几倍,在1840年前达到了5万公里左右;沿海航运里程也有很大增加,在1840年前已约有1万公里(注: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与国内市场》,245、247~249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这个巨大的水运网覆盖了中国的大多数经济区。在水运里程增加的同时,航运能力也提高了。到了19世纪中期,中国水域中航行船只超过20万艘,总载量达400~500万吨。与此相对照,19世纪世界海上霸主大英帝国在1800年仅拥有1700艘船,总载量185万吨。到1841年,其总载量增至283万吨,但仍远逊中国(注:樊百川:《中国轮船航运业的兴起》,47~48、82~85页,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中国陆运的发展也十分显著。到19世纪初,一个由12条商业干道组成的陆运网已形成。这些干道不仅将中国所有的内地省份和大多数主要城市连接了起来,并且也把蒙古、新疆、、青海等边疆地区和内地连接了起来(注:刘秀生:《清代商品经济与商业资本》,163~226页,中国商业出版社,1993。)。

(三)地区专业化与劳动分工的发展

经过长期的发展,中国在19世纪以前已形成了三个主要的经济地带:东部发达地带:东部发达地带、中部发展中地带和西部不发达地带。这三个地带之间的关系,颇类似于20世纪前半期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不发达国家之间的关系。具体而言,东部发达地带从中部发展中地带和西部不发达地带获得粮食、肥料、矿产品、木材和多种原料,同时向后两个地带提供制成品、资金、技术、人力乃至财政支持(注:参阅王业键:《近代中国农业的成长及其危机》,载《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台北),1978(3)。)。以这种地域分工为基础,中国形成了一个以长江三角洲为核心、上述三个地带为腹地的经济整体。这三个地带如同三个同心圆围绕着核心,人口与财富集中的程度依次递减。长江三角洲不仅是中国水运系统的中心,而且也是中国贸易、工业、商业、金融乃至文化的中心,几乎整个中国都在其最大商业腹地的范围之内。

(四)商人集团与商人资本的成长

建立在地缘纽带基础之上的十个最大的商人集团,即一般所说的“十大商帮”,出现于16世纪后期,而在以后的几个世纪中有迅速的发展。这些商帮全都从事长途贸易,创建了各自的跨地区的商业网。其中最强大的徽商和晋商两大商帮所建立的商业网,更几乎涵盖了全国。

这一时期,还出现了商业资本加速集中到大商人手中的趋势。在明代后期,大商人的资本通常是五十万两(银)级的,最高为百万两水平。到了清代中期,大商人的资本已达到百万两级,拥有资本数百万两已属寻常,多者进入千万两(注: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与国内市场》,264页。)。因此明代商人资本的集中与清代不可同日而语。

(五)农村商业化与工业化

在这三个多世纪中,中国许多地区的农村出现了商业化与工业化的趋势,这是此时期中国经济发展最显著的特点之一。19世纪初期,超过六分之一的中国人口必须通过市场来获得口粮。这些人口包括了1000多万户从事经济作物种植的农户(连同家属约5000多万人)(注:吴慧:《历史上粮食商品率、商品粮测估——以宋、明、清为例》,载《货殖》,1999(3)。)。同时,中国一半以上的农户不织布,必须从市场上购买所需要的棉布(注:徐新吾:《江南土布史》,201页,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2。)。因此,此时期的中国经济,远非如过去所认为的那样是“家庭内自给”或“地方性自给”。相反,一些西方学者甚至认为:与近代早期的西欧相比,明清中国的农村可能是“过度商业化”和“过度工业化”了(注:MarkElvin:ThePatternoftheChinesePas,StanfordUniversityPress(Stanford),1973,p.277.)。这些变化,为中国全国市场的形成奠立了基础。三、中国全国市场的形成

在一个全国市场中,各地的商品、劳动、资金及信息都必须能够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地自由流动。只有做到了这一点,这个市场才能称为全国市场。在此意义上来说,可以把这种流动的发展视为全国市场形成的主要标志。在上述三个多世纪内,中国各主要经济区之间的商品、劳动、资金及信息的流动有了巨大的增长。

(一)商品流动

在对商品流动的研究中,跨地区贸易是关键。

16世纪以前,中国的跨地区贸易主要限于奢侈品贸易和盐铁等少数特殊商品的贸易。像粮食和布匹等大众消费品的贸易,则主要限于地方市场上的交易,在跨地区贸易中所占的比重很小,绝对规模也不大。

1500—1840年,中国的跨地区贸易增长非常迅速。若以钞关税收为参数,长途贸易量增长了39倍之多(注:FanI-chun:Long-distancetradeandmarketintegration

intheMing-Ch’ingPeriod,1400-1850,Ph.D.dissertation,1992,StanfordUniversityLibrary(Stanford),p.130,p.132.)。跨地区贸易的商品,无论在品种还是数量上都大为增加,而且市场上工业品总值超过了农产品(注: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与国内市场》,264页。)。按照一项比较保守的估计,跨地区贸易中的粮食和布匹的总量,在这三个多世纪中增加了3倍,而丝织品的数量则增加了40倍。到了鸦片战争前夕,以粮食、棉花、棉布、生丝、丝织品、盐、茶七大商品为代表,长途贸易量大约占到了国内贸易量的20%(注: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与国内市场》,25~253、255~264页;许涤新、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的萌芽——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一卷》,282~284、318~329页,人民出版社,1985。)。但是笔者近来的研究表明:如果对上述估计中一些明显偏低的情况进行修正,并加入更多种类的商品一同计算,那么长途贸易量所占的比重非常有可能在30%左右(注:有关分析,见前述本人的同名论文《TheFormationofChina’sNationalMarket,1500—1850》(将发表于RalphCroizer主编的世界史学会第八届国际年会论文选集)。)。以近代以前的标准来看,这些比重都已相当的高。

(二)劳力流动

持续的大规模国内移民,是中国在这三个多世纪中最显著的历史现象之一。这个时期的移民活动与以前的国内移民活动相比,不仅在规模上,而且在性质上,都颇为不同。16世纪之前,大规模的移民主要是政治性的和强制性的。但在17世纪以后,经济性移民逐渐成为主流。在大多数情况下,国家即使不是积极支持,至少也是默许这种移民。大多数移民是从人口稠密、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流向人口较少、经济较落后的中部、西部以及东北和台湾,以寻求较好的发展机会(注:按照曹树基的研究,1776年时,中国人口(包括边疆地区的人口)的18.4%都是国内移民或其后代。在中国西南地区,这个比重高达39.3%。参阅曹树基:《中国移民史》第6卷,619页,福建人民出版社,1997。)。但是在东部地区,成长中的城镇也从附近农村和国内其他地区吸收了数量可观的移民(注:例如,在17世纪初期到19世纪中期的两百多年中,长江三角洲的城市化水平大约提高了一倍,从10%增加到了20%。大多数迁入此地区城镇的移民是商人与工匠,来自全国各地,尽管此地区已是当时世界上人口最为稠密的地区。

参阅李伯重:

AgricaturalDevelopmentinJiangnan,1620—1850,theMacmillanPress(Houndmills,England),1998,p.21.)。不论在全国何处,都可以见到有移民在从事农业、工业和商业。这些移民浪潮,表现了劳力在中国各地区之间的自由流动。

(三)资金流动

在此时期内,中国的金融制度发生了意义重大的变化。这个变化使得大规模的资金流动变得越来越容易。在18世纪以前,商人携带大量现款(例如数千乃至数万、数十万两银)跋涉数百里或数千里,到遥远的市场去采购商品,乃是常见现象。可见其时从事资金转移的金融机构还颇不发达。但是到了18世纪,出现了帐局、钱庄、票号等从事资金转移的金融机构。到了19世纪初期,中国最强大的商人集团——晋商,已建立起了全国性的金融网。每年通过这个金融网汇兑的金钱,多达数百万乃至数千万两银(注:张海鹏、张海瀛主编:《中国十大商帮》,40~43页,黄山书社,1993。)。由于这一进展,大笔资金的自由流动,变得十分容易了。

(三)信息流动

在这三个多世纪中,有两种商业情报收集方式在中国商人集团中得到了普遍运用。一种主要用于晋商中。晋商的大型商号,通常实行联号制,总号设在山西原籍,而在外地重要城市广设分号。分号与总号之间进行频繁的信息交流,以掌握各地市场动向(注:张海鹏、张海瀛主编:《中国十大商帮》,21~22页,黄山书社,1993。)。另一种则多为徽商采用,主要是通过宗族纽带来收集商业情报。大商人常常借祭祀等机会召集在各地经商的族人集会,交流各种信息(注:张海鹏、张海瀛主编:《中国十大商帮》,484~485页;张海鹏、王廷元主编:《徽商研究》,426~427页,安徽人民出版社,1995。)。至于众多的独立经营的中小商人,则多借助商人会馆进行商业信息交流。在此时期,商人会馆增加十分迅速。19世纪初期,会馆已遍及全国主要城市甚至若干市镇,从而使得商业情报的传布十分容易。

总之,在商品、劳力、资金和信息的流动方面,这三个多世纪中确实有重大进展。这一进展显示:一个整合良好的全国市场,已在中国形成了。

四、西方在中国全国市场形成中所起的作用

鸦片战争以前,中国与西方的关系基本上是贸易关系。因此,西方在中国全国市场形成中所起的作用,主要也是通过贸易来进行的。

对外贸易的发展与全国市场的形成之间,具有某种联系。在近代早期欧洲,外贸的发展对于一些国家(特别是英国)的全国市场的形成所起的作用至为重要;但是在荷兰等另外一些欧洲国家,外贸的成长并未导致真正的全国市场的出现,尽管荷兰曾经握有近代早期欧洲的商业霸权(注:Braudel:thePerspectiveoftheWorld,p.277,p.287,p.297.)。因此,外贸对全国市场所起的作用不能一概而论。

与那种中国只是到了鸦片战争以后才被迫向世界开放的传统看法相反,在1500—1840年间,中国并未“闭关自守”(注:参阅樊百川:《中国轮船航运业的兴起》,1~17页,张彬村:《明清两朝的海外贸易政策:闭关自守?》,载吴健雄主编:《中国海洋发展史论文集》第4辑,中央研究院中山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所(台北),1991。)。在此时期内,东亚的国际贸易成长迅速,而中国在其中又起着主导作用,因此外贸肯定对中国全国市场的形成起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中国的外贸并非只是中西贸易,中国的亚洲邻国也是中国重要的贸易伙伴。为了清楚地看到西方在中国全国市场的形成中所扮演的角色,有必要把中西贸易同中国与东亚邻国的贸易作一比较。

(一)中西贸易同中国与东亚邻国的贸易比较

1.贸易地位

在此时期,几乎所有的中国贸易伙伴都不得不接受“朝贡国”的地位。它们与中国的关系必须由中国朝廷认可,在规定的时间派遣贸易使团来华。这种地位意味着这些国家必须承认它们与中国之间的关系是一种下对上的关系,或者甚至是一种藩属国对宗主国的关系,尽管有时仅是纸面上的。在此方面,西方国家与中国的亚洲邻国并无多大差异。尽管葡萄牙人、荷兰人和俄国人力求在中国取得贸易特权,但是依然不得不接受这种“朝贡国”的地位。18世纪的世界强国英国也不例外。1793年著名的马嘎尔尼使团来华,仍被当作“朝贡国”使团接待。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鸦片战争后才发生变化。

但与中国的亚洲邻国不同的是,西方列强(特别是较晚东来者如英、法、美等国)并未真正承认这种“朝贡国”的地位。相反,它们甚至还力图挑战中国在东亚世界中的权威(例如葡萄牙之窃据澳门,荷兰、西班牙、俄国、英国之占据东亚若干地区等)。在私人贸易活动方面,西方殖民主义者也成为中国商人的主要竞争对手,尽管在19世纪以前中国商人(特别是闽广商人)依然一直在东亚商业界居于支配地位(注:张彬村:《明清两朝的海外贸易政策:闭关自守?》。)。

2.商品构成

在中国与东亚国家的贸易中,中国输出纺织品、生丝、茶、瓷器以及其他制成品,输入铜、海产以及香药犀象等。这些也正是中国与欧洲贸易中的主要商品。在17世纪与18世纪,中俄和中美的贸易中,中国从俄、美输入的主要商品是皮毛和人参,输出纺织品、茶、瓷器,情况亦颇类似于中国在与朝鲜及北亚、中亚邻国的贸易。

更重要的是,正如中国的东亚邻国一样,西方国家对中国的产品需求很大,而中国则对对方的产品并无多少兴趣,只有一种产品例外,那就是白银。吴承明较近的研究表明:在1650—1800年间,有1.09亿两白银从西方国家及其殖民地流入中国。这个数量颇为惊人,但白银大量流入中国在亚洲却并非新现象。在17世纪后期,日本流入中国的白银达到1080万两。而在18世纪,也有数以百万两计的白银从越南和缅甸流入中国(注:吴承明:《18与19世纪上叶的中国市场》,载《货殖》,1999(3)。对于16—19世纪流入中国的白银数量,孙毓棠、全汉升、王业键等人的估数均比吴承明的估数大很多。兹从吴说。)。

但是中国与欧洲的贸易中,也有一种重要的商品是中国与亚洲邻国的贸易中没有的,这就是鸦片。鸦片贸易成长非常迅速,以至在19世纪初成为中西贸易中,西方向中国出口的首要商品。中国的鸦片年进口数量,18世纪前期约为200担左右,至1838年—1839年度则飙升至4万担(注:许涤新、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的萌芽——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一卷》,43、74页;林满红:《中国白银外流与世界金银减产,1814—1850年》,载吴健雄主编:《中国海洋发展史论文集》第4辑。)。这种贸易,确实是传统的东亚贸易中从未有过的。

3.贸易成长

1500—1840年,中国与东亚邻国之间的贸易有长足的发展。在16世纪与17世纪,日本是中国最重要的贸易伙伴。而在18世纪和19世纪,随着华人大量移居东南亚,中国与该地区之间的贸易大大扩大。但是中国与西方的贸易发展更为迅速。例如在17世纪初期,西方(葡、西、荷)每年购买中国生丝达到7000担,比日本的购买量多出三分之一(尽管西方购买的中国生丝中有一部分是转卖到日本的)。19世纪中期,日本购买中国生丝的数量锐减,东南亚的购买数量也增加缓慢,而西方国家的每年平均购买数量却跃升至16000担,大大超过东亚国家的购买数量(注:李伯重:AgriculturalDevelopmentinJiangnan,1620—1850,pp.101~102,p.104.)。又如在棉布贸易方面,在16世纪与17世纪,日本是中国棉布的最大购买者,每年平均进口中国棉布数十万匹。与此相对照,1786年欧美各国商人在广州购买了372000匹中国棉布;半个世纪之后,这个数量剧增了3~6倍(注:全汉升:《鸦片战争前江苏的棉纺织业》,载《清华学报》(新版)(台北)第1卷第3期,1959;徐新吾:《江南土布史》,100~101页。)。中西贸易的成长快于中国与东亚邻国的贸易的成长,也可见于前述白银流入中国的情况。

(二)西方在中国全国市场形成方面起的作用

首先要说明的是,尽管中西贸易成长迅速,但是直到19世纪中期,它在中国的贸易中所占比重依然非常小(注: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与国内市场》,250~253、

255~264页;DwightPerkins:AgriculturalDevelopmentinChina,1368

—1968,AldincPublishingCo.(Chicago),1969.p.136.)。这一事实表明:在中国全国市场的形成中西方能够起作用的空间(不论这种作用是好还是坏),是十分有限的。

1.在上述三个多世纪中,中国的外贸主要集中在东南沿海地区,特别闽广二省。随着外贸的发展,这些地区的经济也变得越来越“外向化”。因此,迅速发展的外贸是否会把这些地区从中国的全国市场中“接”出去呢?

一般而言,中国外贸与中国国内长途贸易都属于同一类型的贸易。首先,这两种贸易中的基本贸易伙伴,可以大致分为两方。一方是中国的发达地区(特别是前面提到的经济核心区),另一方则是中国的发展中地区、不发达地区以及外国。前者向后者输出纺织品、生丝和其他制成品,后者则向前者输出粮食、原料和白银。其次,尽管中国的外贸主要掌握在闽广商人手里,但是闽广商人通常扮演的是一种“转运者”的角色。换言之,他们运送到海外的中国商品,大部分并非产于闽广;而他们运送回国的外国商品,大多数最终也是销售到中国的其他地区。显而易见,这种类型的贸易把闽广与中国其他地区(特别是经济核心区)紧密地联系了起来,而不是使二者分离。

值得注意的是,在18世纪后期和19世纪初期,中西贸易的迅速成长刺激了广东纺织业的发展,从而对上述贸易格局提出了挑战。但同样值得注意的是,此时蓬勃发展中的广东纺织业,仍然严重依赖长江三角洲生产的生丝。因此,出口导向型的广东丝织业的发展,实际上是加强了广东与中国的经济核心区长江三角洲的经济联系。

2.白银的持续流入,大大增加了中国的货币供应量。在上述三个多世纪中,中国国内银产量大约为7000万两,仅只为从西方国家输入白银的一半。货币供应量的增加对于货币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正如1820年时一个法国商人所说的那样,货币帮助商品流通,“就像机油使得机器能更好地运转一样”(注:引自FernandBraudel:TheSrtuctruesofEverydayLife-Civilization&Capitalism,15[th]-18[th]century,vol.1(EnglishVersion),Harper&Row(NewYork),1981,p.439.)。中国的跨地区贸易是白银输入的主要受惠者之一。如果没有白银输入,中国就会出现货币供应不足,跨地区贸易发展就会因此受到严重制约。而国内跨地区贸易的发展是中国全国市场形成的关键。因此,西方白银大量流入中国是有利于中国国内市场的形成的。但是如前所述,在此时期中向中国输出白银的,并不仅仅是西方。

自18世纪后期起,中西贸易中阴暗面逐渐显露出来。鸦片进口的不断扩大,加速了白银流出中国。在1800—1834年间,中国不得不为鸦片进口支付17190万两银子。尽管中国在其他贸易项目上仍然有可观的出超,但是中国白银的净流出量也达到了2910万两(注:许涤新、吴承明:《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中国资本主义——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二卷》,43、74页,人民出版社,1990。)。白银的流出引起了严重的通货紧缺(注:林满红:《嘉道钱贱现象产生原因——“钱多钱少”论之商榷》,载张彬村、刘石吉主编:《中国海洋发展史论文集》第5辑,中央研究院中山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所(台北),1991。),从而为中国经济的发展透下了阴影。

总之,在此时期中,西方在中国全国市场形成中所扮演的角色,与中国的东亚邻国所扮演的角色大体相同。不过二者的差别也显而易见。

由于中国与西方的贸易比中国与东亚邻国的贸易成长更快,所以西方在中国全国市场的形成中所起的作用也更加显著。不仅如此,由于西方列强在来到东亚以前,就已建立了它们各自的商业帝国,来到东亚以后,它们并不服从由中国主导的东亚贸易圈原有的游戏规则。相反,它们还努力寻求对此贸易圈的霸权。西方对中国的鸦片贸易,也给中国带来了严重的经济与社会后果。因此与中国的东亚邻国相比,西方所扮演的角色复杂得多。大致而言,在较早的时期,中西贸易促进了中国全国市场的形成和发展,但是到了后来,却又开始瓦解中国的全国市场。

1840年以后的历史,也证实了西方的这种多重角色。一方面,它带来了先进的技术和经济制度,但另一方面,它也摧毁了中国统一的全国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