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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整改方案(收集5篇)

来源: 时间:2025-09-14 手机浏览

医疗废物整改方案篇1

根据卫生局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要求,

结合实际情况,

我院及时召开会议,

周密部署各项工作,

立即对医疗安全,治疗仪器、氧气、锅炉、高压消毒锅、配电室、电梯等水、电、气设备,

易燃易爆、毒麻药品、消防安全、灾害性应急预案等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

总结如下:

一、二、

成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各主管院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主任为组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

组。组织开展全体职工大检查动员会,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逐项讨论研究涉及

安全的各种隐患,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层层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

则,对自查内容进行梳理,将安全责任层层分解,逐一排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

立即整改,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报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签字。

三、各个领域,逐项排查

(一)

医疗安全。检查“首诊负责制”、“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病历讨论制度”、“会诊制度”、“死

亡病历讨论制度”等十五项医疗核心制度的落实情况,临床路径管理情况,检查各项

制度在实施过程中,是否根据“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三好一满意”

要求,加强细节管理,从制度完善到职责落实,从技术操作到病历书写、从药物应用

到医疗废物处理,检验、放射、CT、超声等都做了详细的排查。其检查结果如下:

1、医疗质量管理责任明确,科室各项规章制度、人员职责及工作流程落实到位。科主任作为科室第一责任人,能严把科医疗基础质量及手术质量、护理质量、病历书

写质量、各种检查等环节质量,使得一系列医疗质量与安全等核心内容得到落实,加

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和医患沟通,严防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2、规范医疗行为,持续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各科室能够严格按照临床路径管理规

范结合本科室实际情况下,遵照执行的病种治疗模式,真正做到了合理检查、合理用

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同时能够对变异因素进行分析,讨论导致变异的原因,提

出整改意见,修正过程偏差,以达到终末管理向过程管理的转变。

3、医技科室制度落实到位,保障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有完

善的放射诊断与手术、病理诊断或出院诊断对照资料与统计,机器设备专人负责,维

护、保养、检查、登记记录在案;医学影像科管理符合《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相关要

求,医技人员相对固定,相关人员持证上岗;检验科严格执行危急值上报制度,出现

危急值后严格按照危急值处理程序对标本、标本采集、标本运送、标本接收及标本监测进行复核确认,并立即告知临床,做以详细的登记。检验室严格遵照相关质控标准

进行室内、室间质控。医疗废弃物、废水有专人严格按相关规定处理。

4、完善优质护理各项内容。优化门(急)诊服务流程,推行“一站式服务”,能够对

患者提供健康教育和指导,保障患者安全;在病区推行责任制整体护理工作模式,为

患者提供全面、全程、专业、人性化的护理服务。护理人员全面履行护理职责。护士

长每天评估科室重点患者,根据患者病情、护理难度和技术要求等要素,对护士进行

合理分工,做到能级对应,同时做好高危人群坠床与跌倒的评估,完善安全措施,减

少坠床与跌倒事件的发生,发生不良事件及时进行上报;责任护士能够全面履行包括

病情观察、基础护理、康复指导和健康教育等职责,在护理过程中,不依赖患者家属

或家属自聘护工护理患者。积极开展延伸服务,院科两级能够坚持对出院患者进行随

访。

5、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积极推进临床合理用药。按照

xx

年抗菌

药物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及院领导的安排,建立完善了《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

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从制度上确保抗菌药物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实现了医师抗

菌药物处方权和药师调剂权计算机管理,杜绝违规越级处方的出现。特殊级抗菌药物

的使用实行审批会诊制度。严格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加强了对重点科室和重点病种的

用药合理性点评。

6、医疗废弃物管理规范有序。医院成立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建立健全了医疗废

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应急预案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能够根据新

的要求进行及时的更新、修订和完善;负责医废收集的人员经专业培训,能够熟练掌

握医废管理相关要求,医疗废物收集专职人员防护设施齐全。医疗废物严格分类、定

点放置,标识醒目。医疗废物按规定双层包装、分类收集、密闭运送、规范处置,污

医疗废物整改方案篇2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加强卫生监督队伍管理,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着力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推进卫生依法行政;紧紧围绕社会和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强化以医疗机构、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等为重点的公共卫生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大卫生行政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二、工作目标和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紧贴发展大局,着眼民生需求,强化队伍建设,完善体系建设,健全监督体制,增强执法能力,强化监督检查,提高工作水平,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一)深化改革,不断完善卫生监督体系

贯彻落实《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改善卫生监督工作条件,进一步完善保障措施和运行机制,推进卫生监督内设机构规范化。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管体系,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推进卫生监督体系管理体制建设,充实执法力量,重点加强乡镇卫生监督协管机构建设,完善被监督单位卫生信息建档,健全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及业务系统,推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将卫生监督工作窗口前移,功能下沉,进一步完善、明晰、细化卫生监督协管员监管职责和工作要求,指导协管员对管辖区域内医疗机构、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托幼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强化培训,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素质

贯彻落实卫生部《2010-2023年卫生人才发展规划》,继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培训方式,切实加强人才培养。一是制定培训计划。制定近三年的人才培训方案,找准薄弱环节,把住实际需要,分清轻重缓急,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做到有的放矢。二是加强学习新知识。逐步丰富卫生监督员相关的基础业务知识,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的整体素质。三是我所拟于2014年继续举行卫生监督员内部培训和考核工作。

(三)严格管理,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

加强效能建设和行风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对照问题找差距,端正工作作风,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队伍管理,提高卫生监督队伍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大力开展卫生监督专项稽查,推进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公仆意识,树立卫生执法新形象。

(四)严格卫生许可,抓好源头把关工作

1、严把卫生行政许可准入关,严格按照“一申请、二受理、三审查、四核准”的程序操作,并实行电子监察行政审批业务。在审查工作中一是要认真审查申请单位所提交的资料,二是要认真做好卫生学现场审查。

2、抓好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督促从业人员取得有效的健康证。

(五)深入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加强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

填写公共场所监管被监督单位信息卡,建立公共场所纸质和电子档案。对辖区内住宿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全年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2次以上,查处无卫生许可证营业、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上岗等违法行为。对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住宿场所、沐浴场所和美容美发场所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重点监督监测室内空气质量和顾客用品用具消毒措施落实情况。

(六)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根据学校特点,重点对学校、托幼机构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学校、托幼机构按照卫生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重点检查晨检及病因追踪调查工作的落实,加强学生的健康教育,课程安排有健康教育课,提高广大师生的健康意识。加强校舍、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的建设管理,对影响学生健康的学校、托幼机构教室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等教学卫生环境开展监督检查。会同教育部门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检查,探索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七)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进一步加强对全县集中供水单位的监督检查,一是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每年2次(枯水期、丰水期各一次),监督覆盖率达100%。主要检查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持证情况,人员持健康证明情况,卫生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制订及落实情况、制水工艺流程、涉水产品索票索证情况等。对县城集中式供水单位实行每次重大节会活动前监管。二是开展水质检测,县城集中式供水单位出厂水、末梢水每月抽检一次,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每年抽检二次。三是对集中式饮用水单位违反《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或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八)加强持证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检查

1、依法执业监管。加大对全县232家持证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监督检查力度,力争检查频次达到2次/年,检查覆盖率达100%。重点检查医疗机构内卫生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及注册情况,以及各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包括超范围执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等等。按照《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的试行管理办法》(粤卫[2011]1号)的文件精神,完善好各医疗机构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保障医疗服务质量与医疗安全。

2、加强医疗卫生行业自律意识。加强医疗机构依法依规执业监督,增强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守法执业意识,根据基层医疗机构实际情况,拟1月份与乡镇村卫生站签订《医疗安全告知书》及《承诺书》,以推动医疗机构自觉改进服务,提高医疗质量,切实保障群众医疗安全。

3、医疗机构校验工作。根据卫生部制定的《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拟9-11月份对我县持证医疗机构一年一次的考核校验工作,实行现场校验制,同时建立医疗机构信息登记制度和管理档案,及时记录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状况和校验结论,做到检查与指导相结合,根据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意见,并追踪落实整改情况。

4、加强对基层医务人员医疗卫生法律及业务知识学习培训。进一步加大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力度,拟5月份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和安全、医德医风教育、法律法规、合理用药、医源性感染、诊疗技能和医患沟通等等相关方面的培训。培训后对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医疗卫生法律及业务知识考核,增强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诊疗水平和急救水平,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监管体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5、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宣传,建立“黑名单”及曝光制度。探索建立医疗机构行业信用体系,促进医疗机构诚信守法,规范执业,同时建立“黑名单”及曝光制度。通过新闻媒体、横幅标语、宣传栏、宣传手册、张贴告示等形式进行宣传,广泛深入宣传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卫生监督动态。建立卫生行政处罚大案要案公告栏,对大案要案查处要加大曝光力度,扩大社会影响,震慑违法行为,努力为卫生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树立卫生监督队伍的良好社会形象。

(九)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

1、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严历打击无任何医疗资格的游医、假医,及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严历打击隐藏在居民家属区及“走街串巷”的无证非法行医活动。

2、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等不良行为。

3、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4、严厉打击药店内“前店后诊所”的无证行医行为,依法取缔“药店内坐堂行医”或以“义诊”、“医疗保健咨询”等名义非法开展的医疗活动。

5、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妇(男)科诊疗活动和其它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的违法行为。

(十)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消毒效果监测及医疗废物处置工作

1、继续抓好《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贯彻,利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政府和有关部门在传染病防治中的法律职责、公民应当履行的权利和义务,增强全社会依法防治传染病的观念。全面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保健机构疫情网络报告情况,严肃查处隐瞒、缓报疫情,造成传染病扩散传播的典型案件。加强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监督检查工作,特别是冬春交替期间,可能出现的“非典、甲流、手足口病”的流行,强化各医疗机构、学校及公共场所有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应急方案,加强对相关人员的知识培训,增强意识。

2、拟在7-8月份联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对全县医疗机构的消毒效果监测工作。监测各医疗机构的消毒剂、消毒器械、紫外线辐照强度、治疗室、主要功能室空气是否符合《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拟建议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腔镜诊疗设备和牙科器械消毒措施和手术室使用中的消毒液进行监督检测,做好消毒剂和一次性医疗用品监督工作。严肃查处违反《消毒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医疗单位。

3、检查各医疗机构的废物管理制度的建立及医疗废物的处置途径等情况。医疗废物处理是否符合《广东省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监督检查县城区域内各医疗机构将医疗废物交由梅州市金川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统一回收处理。并按实际情况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扩大统一回收范围。

医疗废物整改方案篇3

1.1总体目标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我县发生的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及其他突发事件导致不良事件的发生,指导和规范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后的应急处理工作,提高应对能力,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依法规范、依靠科学的应急处置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对公众健康和国家财产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秩序,特制订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政府领导,部门配合;预防为主,规范管理;科学应对,分级负责。

1.3编制依据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市医疗废物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2组织管理

2.1组织机构

2.1.1县卫生局在县政府和市医疗废物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成立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的医疗废物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

2.1.2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2.2职责分工

2.2.1县卫生局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2.2.2医疗卫生机构职责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责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指导做好突发事件时环境、物品的卫生学处理和现场处置人员的个人防护,开展专业人员培训和健康教育。

(2)医疗卫生机构职责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并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发生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设置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根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和紧急处理知识等,制定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

(3)卫生监督机构职责

负责对本辖区医疗卫生机构的消毒、疫情报告及预防控制等工作的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

3预警与报告

3.1责任报告单位

医疗卫生机构

3.2报告时限和程序

3.2.1责任报告单位发现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立即向县卫生局报告。

3.2.2接到突发事故信息报告后,县卫生局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确认,及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随时报告态势进展情况。对可能造成传染病发生、暴发和流行的,应当按照《**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向县政府和市卫生局报告。

3.3报告内容

突发事故分为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要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制情况及时报告事情进程。

3.3.1首次报告:经调查确认的突发事故报告应包括事件性质、波及范围、危害程度、态势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

3.3.2进程报告:应根据事件发生、发展情况,采取每小时、每天、每周或不定时报告事件进程。

3.3.3结案报告:事情基本终止,办公室应做出结案报告,逐级上报。主要内容:事件发生、发展的经过,人员伤亡情况,事件原因、性质,采取的措施、主要经验教训等。

4应急处置

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求援;同时向县卫生局、环保局报告,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通报。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4.1重要废物流失、泄漏、扩散

4.1.1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4.1.2组织有关人员尽快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4.1.3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4.1.4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4.1.5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4.1.6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4.2水源污染

如发生水源污染,立即向环保局报告,组织有关人员尽快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5保障措施

5.1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应对能力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组织对本机构工作人员进行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认识。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5.2加强检查,确保措施落实

医疗卫生机构要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对本单位医疗废物管理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卫协分会要对所辖区域的村卫生所、医务室及其它社会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同时上报。

医疗废物整改方案篇4

据中国医师协会全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办公室主任郝德明介绍,在医师定期考核中,医师登录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填报信息,完成职业道德和工作成绩评定,并通过业务水平测评,合格者可向考核机构人事部门提出申请,由考核机构通过系统查询,并下载打印《医师定期考核结果通知书》,经相关卫生行政部门盖章认证后生效。执业(助理)医师完成考核且合格者,考核机构应当在该医师的《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记录栏”粘贴考核合格防伪标贴。受卫生计生委委托,防伪标贴由中国医师协会统一制发和管理,各省级考核管理部门可向全国医师考核办提出书面申请免费申领。

医师完成并通过考核后,定期考核结果通知书由系统自动生成,并存在网上可供查询,当医生调动、出国或上法庭处理医疗纠纷时可上网下载、打印、盖章,以示执业证照齐全。防伪标贴是考核合格的标识,是应用于卫生执法检查的有效证明。

防止医用汞污染普及环保型合格血压计

“汞”是一种有毒的银白色物质,长时间暴露在高汞环境中可以导致肝、脑、肾的严重损伤。2013年1月19日,超过140个国家和地区通过了《国际防治汞污染公约》,公约要求2023年后禁止生产和进出口传统的汞柱血压计和温度计等含汞产品。

为防止汞污染,创建绿色医疗环境。提升血压测量和高血压综合防治水平,由中国高血压联盟、中国医师协会高血压专业委员会联合主办的《全国防止医用汞污染,普及环保型合格血压计绿色健康行动》(简称《绿色健康行动2023》)于2013年6月7日正式启动,《绿色健康行动2023》将通过专家论坛、临床试验、医生培训、健康教育、公益宣传等一系列活动,以“开展绿色健康行动”为主题,唤起人们“爱护环境,守护健康”的意识。

宣城

个体诊所医疗废弃物统一处置

2012年11月,安徽省宣城市唯一具备资质的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机构正式运行。截至到目前为止,宣城市城区已有70多家个体诊所与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机构签订了委托处置协议,占全市城区个体诊所的九成以上。卫生监督部门与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单位积极沟通,督促处置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时限与要求,主动上门收集医疗废弃物;统一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登记记录,督促各个体医疗机构对医疗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包装、处置与登记。同时将医疗废弃物处置工作纳入年度校验,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得通过医疗机构年度校验。据《中国日报网》

郑州

为医联体内多点执业立规矩

河南省郑州市卫生局近日出台政策,为医师在开展医疗合作的机构中多点执业立下规矩:医师多点执业实行备案管理,原则上由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集体向执业登记机关办理。该市卫生局规定,医师第一执业地点所在单位要向联合体理事会或医疗集团牵头医院提交医师多点执业申请及相关材料。申请成功的多点执业医师由第一执业地点所在医疗机构定期考核,凡在任一执业地点被处以暂停执业以上行政处罚的,在其他所有执业地点的执业活动均被暂停;医师第一执业地点变更出所在联合体、医疗集团后,其所备案的多点执业地点同时失效。据《新华网》

赣榆

实施村卫生室规范化管理

近日,记者从江苏省赣榆县卫生局获悉,该县全面启动村卫生室规范化管理活动。该县卫生局要求加强村卫生室房屋设施、设备条件建设。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强化合理用药,实现机构统一设置、人员统一调配、制度统一建立、药品统一配送、建设统一标准、行为统一规范。截至目前,该县已对8家卫生室进行了撤并,对12家卫生室进行了改扩建,一批建设、管理与服务不到位、不规范的卫生室正在逐步整改。

据《健康报》

黑龙江

药品集中采购并全程监控

近日,黑龙江省卫生厅出台《全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监测工作方案》。全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中标企业及配送企业的供货情况全部纳入监测内容,包括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的网上集中采购。基本药物部分主要监测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二、三级医疗机构集中采购的品规数及金额,二、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基本药物比例。中标企业及配送企业供货情况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结算情况。非基本药物部分主要监测全省医疗机构网上非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品规数及金额。网外采购药品情况,中标企业供货情况和医疗机构药款结算情况。

医疗废物整改方案篇5

1传染病专用门诊设置有关问题

1.1肠道、肝炎门诊设置存在医疗资源浪费

20世纪90年代前特别是六七十年代,上海市肠道传染病一直处于高发期,当时根据疫情要求在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设置的肠道、肝炎门诊对肠道传染病的防控发挥了重要作用;20世纪90年代后,随着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日益完善和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及人民群众卫生健康意识的明显增强,肠道传染病发病率明显下降,且处于较低水平。然而,20世纪90年代前为肠道传染病高发疫情防控设置的肠道、肝炎门诊直至目前大部分没有作出相应的调整,造成不低的医疗资源浪费。上海市虹口区卫生监督机构调查资料显示,1996--2005年该区肠道传染病新发病例数之和仅占20世纪60年代的3.13%,肠道、肝炎门诊医务人员人均日接诊肠道病人数仅O,14人,是内科门诊人均接诊病人数的1/60,一级医疗机构则更低,为日均O,06人。说明肠道、肝炎门诊使用率相当低,造成人员、设备等医疗资源大部分处于闲置状态,且用房面积占内科门诊总面积的43.82%。

面临肠道、肝炎门诊设置存在医疗资源浪费问题,卫生行政部门需要严密考虑。我们认为,长期固定设置并使用的肠道、肝炎门诊要进行布局和配置调整。由于肠道传染病防控作用重要,因此,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在组织对现设置的肠道、肝炎门诊运转状况、经济和社会效益、存在的主要问题、解决问题的模式和意见方面进行全面调研,根据调研结果提出调整、布局、配置比较完整和科学的框架,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修正后作出决策。

1.2发热门诊设置效果和安全性

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不少生态、生活平衡相应出现了变化,影响人类健康的不确定因素在增多,相应会出现某些传染病的发生或流行,特别是以气溶胶形式通过呼吸道传播的疾病由于难以防范则更易发生或流行。因此,在医疗机构设置发热门诊对早发现、早治疗、早控制呼吸道传染病起着重要作用。但是,我们在日常监督中发现,在突发疫情发生期间,上海大部分医疗机构高度重视,认真按规定要求履行职责,发热门诊发挥的防控作用是肯定的。然而在常态情况下,发热门诊发挥的作用处于较低甚至很低水平,不少发热门诊形式上开设,实际上没有医务人员坐诊,形同虚设。这种状态可能存在二方面原因,其一,就诊患者的数量极少;其二,预检分诊未认真实施,部分应分诊到发热门诊就诊的患者被分诊到其他科室诊疗。上述二个原因若成立,直接引发出二个问题,即发热门诊配置的设施、设备一定程度上处于闲置状态;医疗机构内存在交叉感染的风险。在日常监督中我们还发现,有些发热门诊所有就诊对象在一个诊室进行,这对免疫功能相对较差的儿童或幼儿来说,交叉感染的风险较大。发热门诊x线诊断设施不少是未按照放射防护要求建立的,存在放射性污染的隐患。此外,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与非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在防控传染病过程中未建立有效的联手工作机制,造成前者医疗机构发热门诊闲置,使医疗资源浪费,后者预检应分诊的病人不清楚分诊到何处,病人自行选择门诊诊疗,存在交叉感染的隐患。

发热门诊设置对防控突发传染病疫情的作用是肯定的,但在常态情况下按照原设置方式执行存在医疗资源浪费和交叉感染的危险。因此,我们认为,发热门诊在上海市区县级层面的辖区内布局、在医疗机构内设置、突发和常态疫情转换时调整、发热门诊设置单位和非设置单位整合联手等问题应提到议事日程进行专题调研后予以解决。

1.3传染病门诊整合中的问题

依据卫生部文件要求,二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将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呼吸道门诊、传染病科统一整合为医院感染性疾病科,这对提高传染病的筛查、预警和防控能力能起到重要作用,且符合整个医院的隔离布局。需要探讨的是怎样通过统一整合,使感染性疾病科在防止交叉感染的隔离布局更合理有效,且更有利于医疗资源充分使用。上海市二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在整合建立感染性疾病科过程中无参照标准,无指导性意见,无技术上支持。因此,有些已整合建立的感染性疾病科整体隔离布局不合理,甚至内部各专用门诊建立各自的小隔离布局而不服从整体大隔离布局,少数医疗机构因把握不准至今也未整合。总之,传染病门诊通过整合未使隔离布局达到更合理,存在交叉感染的隐患。由于布局未能从整体考虑,各专用门诊各配备诸如实验室、配药、挂号收费等功能设施及人员未能充分发挥作用,造成不小浪费。

鉴于传染病门诊整合出现的隔离布局不合理、医疗资源浪费等问题,我们认为,卫生行政部门应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或专家进行现场调研、评议,制定合理、有效、切实可行的统一整合方案,方案中应包括布局设计图示。方案的制定不但有利于新建、改扩建医疗机构传染病门诊的整合,也有利于已整合建立疾病感染科的医疗机构按照方案要求进行整改。

2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监测中的问题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标准)明确规定,医疗机构污水连续式处理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时,接触池出口总余氯每日监测不得少于2次,监测方法为“分光光度法”或“滴定法”。即医疗机构污水必须严格消毒处理,且应按规定的频次、采样地点和方法进行总余氯监测,以确保排放污水卫生安全。然而,我们在日常监督中发现,有些医疗机构不进行总余氯监测或不正常监测,距《标准》每日监测不少于2次的规定甚远;有些医疗机构总余氯监测地点在单位污水外排口,未按《标准》规定对消毒接触池出口的总余氯进行监测,失去了对污水消毒效果监测的作用;有些医疗机构对污水总余氯监测未按照《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采用的是试纸、余氯比色器等简单的比色法,这些方法进行总余氯监测其结果存在很大误差,难以作为污水消毒效果的评价依据。对污水消毒效果的不正确判定,将会对人类健康和社会环境造成隐患。

医疗机构污水严格消毒处理后达标排放,是确保社会环境卫生安全和人类健康的重要措施,其中污水使用含氯消毒剂消毒处理后所实施的“总余氯”监测,对确保消毒效果和生态环境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实施对“总余氯”监测必须严格执行《标准》规定的监测频率和方法,切不可走形式。由于《标准》规定的监测方法具有一定专业技术含量,医院管理部门应对有关人员开展污水处理专题培训。

3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中的安全隐患

上海市小型医疗机构数量多,分布广而散。由于每家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较少,本市具有资质的医疗废物收运单位尚未做到全覆盖收运。根据市卫生监督机构调查,约有46.8%小型医疗机构只能对其产生的医疗废物送交就近医疗机构代交收运单位处置。这种送交代交行为是违反法规规定的,且送交过程存在不少隐患。市卫生监督机构调查发现,约有95.3%医疗机构对其产生的医疗废物超过法定48h送交处置1次的规定,最长达1年余;34.0%医疗机构直接手提医疗废物包装袋运送或直接将医疗废物包装袋用非机动车运送,该运送方式不但易使医疗废物包装袋刺破造成环境污染和人员感染风险,还存在医疗废物流失、扩散的危险;19.1%医疗机构虽将医疗废物包装袋置于软质包中运送,但运送过程易发生挤压使医疗废物包装袋破损造成软质包污染。存在人体感染的隐患,若污染的软质包不及时消毒处理,人体感染的风险更大。市卫生监督机构调查还发现,部分小型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采取不合法的自行处置,且因焚烧、消毒等处置技术问题,难以确保处置效果,安全隐患较大,甚至出现未经消毒处理直接将其作为生活垃圾处理的情况。

鉴于小型医疗机构处置医疗废物存在的诸多问题,我们认为,建立医疗废物收运中转站是解决问题的重要保障性措施。因此,市卫生行政部门应提请市环保部门,结合小型医疗机构数量和分布,合理设置医疗废物收运中转站,即采取专人、专用工具将各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运到中转站暂存后再转运到集中处置场所集中处置,以确保小型医疗机构全部医疗废物依法得到安全处置。

4参考文献

[1]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医疗机构传染病专用门诊设置的基本要求[S],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