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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文化宣传活动总结范例(3篇)

来源: 时间:2025-09-19 手机浏览

诚信文化宣传活动总结范文

根据《关于转发《关于印发2018年“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巴运【2018】332号)文件精神及要求,博湖县运管局结合工作实际,围绕“诚信建设万里行”活动和“信用交通•新疆”创建宣传工作,加强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人群开展形式多样的“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1、推动信用交通宣传进企业。结合道路运输企业组织开展从业人员学习教育的机会,我局副局长刘永军同志为企业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讲解了了解信用体系建设的作用、失信对个人及企业的影响,普及信用知识。

2、在客运站通过电子大屏播放宣传资料,向广大群众宣传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道路运输行业信用政策知识、信用“黑名单”“红名单”信息等重点内容的宣传公示工作,大力倡导诚信道德规范,弘扬诚信文化,营造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的浓厚氛围。

3、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过程中产生的行政处罚信息、政务失信记录,自觉接受监督。根据执法公示制度,将行政处罚信息及时向社会公示,以便公众查询,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营造清风正气。

诚信文化宣传活动总结范文

开展“诚信兴商”活动,是经济领域践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具体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工作,也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为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在经济领域应大力倡导“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新风尚。

近些年来,为促进诚信建设,净化市场环境,各地各级商务、宣传、价格、海关、税务、工商、质检、食品药品、外汇、消协等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百城万店无假货”、“共铸诚信”、“价格诚信”、“诚信纳税”、“守合同,重信用”、“质量诚信”、“诚信单位”等多种多样的诚信创建活动。这些诚信创建活动的宗旨都是引导市场主体树立“诚信兴商”的理念,在全社会营造诚实守信的氛围。诚信创建活动的开展,对于推动职业道德建设与遵纪守法教育,扩大国内消费增长,改善投资贸易环境,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维护消费者合法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推动“诚信兴商”活动的开展,现*如下意见:

一、开展“诚信兴商”活动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结合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以树立诚信理念、形成诚信机制、规范经济秩序、创造诚信环境为目的,以加强诚信宣传教育为先导,以强化职业道德建设为支撑,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示范和组织作用,依托行业协会带动各类企业,通过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使“诚信兴商”的理念深入人心。

总体目标:一是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明显提高。普遍建立以诚信守法经营为重点的职业道德规范和自律机制,合同履约率、承诺兑现率和交易透明度明显提高,各种失信违约及违规违法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二是商会、行业协会、学会以及经济鉴证类的社会中介组织,普遍建立起符合自身工作特点的诚信自律机制,服务公益、重视操守、依法执业的理念明显增强。三是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明显提高,和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各级政府机关的社会公信力显著增强。

二、开展“诚信兴商”活动的总体要求

总的要求是:诚信宣传教育、“诚信兴商”创建活动和诚信制度建设三者并举,紧密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把握工作重点,依靠群众和社会力量,解决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一是要从与人民群众生活和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危害较大的重点领域抓起。各地要结合实际,既做好全面部署,又要研究商业批发零售、食品药品安全、医疗服务、餐饮服务、价格秩序、外贸秩序和劳务工程承包秩序等重点领域存在的问题,探索建立行业、企业自律的新方法、新措施和新机制,突出重点,以点带面,让人民群众确实看到“诚信兴商”活动的成效。

二是要将“诚信兴商”活动与其他诚信建设活动融为一体。要紧密结合“百城万店无假货”、“共铸诚信”、“创建全国消费放心城市”、“价格诚信”、“诚信纳税”、“守合同,重信用”、“质量诚信”、“购物放心一条街”、“诚信单位”等创建活动,以及由各地区、各部门组织的其他诚信主题活动,共同搭建“诚信兴商”活动的统一平台。

三是要与促进信用制度建设相结合,形成长效机制。“诚信兴商”创建活动要为经济领域的信用制度建设探索和积累经验,要在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和各类实践活动的同时,积极推广建立信用档案、实行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开展信用状况公示、建立电子监管网和信息共享机制等各项信用管理办法,使“诚信兴商”活动与信用制度建设互相促进。

四是要加强舆论监督,引导群众参与。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设立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参与评议政府机关、行业和企业的诚信状况,逐步建立社会联防机制。

三、大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诚信兴商”活动

(一)推进“诚信兴商”实践活动。组织商会、行业协会和企业在已开展的各类诚信建设活动基础上,深入开展“诚信兴商”主题创建活动,如制定行规行约、签订诚信公约、创建文明窗口和服务品牌、开展行业行风评议等,使“诚信兴商”成为政府部门、消协组织、行业协会和企业开展各项活动的重要内容。各地方整规办要在部门及商会、行业协会有关诚信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组织开展“诚信兴商”示范县市、社区(街道)、示范行业及示范企业的创建工作。

(二)推动行业建立诚信自律机制。从商会、行业协会入手,组织企业形成行业自律机制。商会协会要充分认识自身在经济社会发展和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商会协会行业信用建设工作指导意见》(整规办发[*]29号),制定行规行约,对会员企业的失信行为进行行业评议和失信惩戒,强化会员的守信意识;要帮助企业建立信用风险管理制度,为企业提供信用信息服务。政府有关部门要注重发挥商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在诚信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对商会协会的诚信建设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

(三)加强“诚信兴商”的宣传教育。要通过组织研讨班、培训班、参观考察、理论学习和案例研讨等多种形式,经常性地开展对企业员工的培训教育工作。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各种新闻媒体的积极作用,宣传正面典型,曝光反面事例,弘扬诚信守法经营的企业文化,营造“诚信兴商”的舆论氛围。

(四)推动信用制度建设。要通过开展“诚信兴商”活动,以打击商业欺诈为重点,推动信用制度建设。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记录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的行为,建立信用档案和市场监管信息的共享机制,公开曝光违法违规者的“黑名单”,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联合预警监控和政务协同,实行失信警示和惩戒制度。要通过试点,规范行业信用评价行为,建立信息的采集、和使用管理制度,为加强政府市场监管提供有效参考。

(五)开展好“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在每年的9月份,结合“9.20公民道德宣传日”,联合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统一活动标识,大力宣传有关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表彰“诚信兴商”示范县市、社区(街道)、行业和企业以及在组织“诚信兴商”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地方和单位;行业诚信状况,揭露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典型案例,把“诚信兴商宣传月”办成诚信宣传教育的重要品牌。

各级宣传、价格、商务、卫生、海关、税务、工商、质检、食品药品、外汇等部门要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逐步树立服务型政府新形象。政府政策的制定要体现民主,尊重科学,符合法律,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履行行政职责要贯彻依法行政的要求,做到公平、公正,增加透明度;对面向社会、面向群众承诺的事项,要做到切实兑现,不打折扣,不拖延推诿;对事关群众利益的各项规定,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使政策的制定和调整符合民意,易于执行;认真解决、执法不严、行政不作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四、加强对“诚信兴商”活动的组织领导

诚信文化宣传活动总结范文篇3

一、创建路段

“诚信一条街”选定于滨江中路南起147号,北至459号(即滨江中路马坑路东侧至商业城)及天河巷,该路段公用设施建设较为完备,环境优美、品牌丰富、商家经营较为规范,现有153户各类经营户,主要包括服装、手机、家用电器、日化、医药、服务等六个行业。

二、创建目标

进一步提高经营户的商业道德,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维护消费者权益,着力规范商家的经营行为、突出保护驰、著、知名商标和国际品牌,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将宣传教育和监管整治相结合,标本兼治、打防并重、综合治理,以“倡导诚信经营、营造品牌效应、建设繁荣街区、提升消费品位”为目标,努力把滨江中路打造成为商家诚信经营、行政监管到位、群众消费满意的“诚信一条街”,做为诚信***的一个重要窗口,以蔚然成风的诚信经营氛围,展示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体现***绿色腹地的良好形象。

三、创建内容

1、准入监管

对此路段的经济户口设立单列的经济户口台账,分门别类,归口管理,对入驻该路段的经营户认真审核,对该路段经营者的基本情况进行细致的调查摸底工作,并对各经济户口信用等级进行重新审定,建立资料卡归入经济户口诚信档案,做到材料齐全,记录完备。收集在此路段经营的国内各类驰、著、知名商标和国际品牌商品的资料,特别是对驰名、著名品牌经销的授权书的有效性、真实性和合法性予以重新确认。

2、规范管理

围绕诚信街创建工作,与经营户共商制定“七项制度”和“八个统一规范”,创建小组与“诚信街”每位经营户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以“制度”和“规范”约束经营户的经营和竞争行为,以《承诺书》和惩处机制对经营户的违法违规、失信行为进行处罚、惩戒。按照统一标准,先行要求经营户的经营证照、《诚信经营承诺书》、商标许可证书统一悬挂,依法进行规范管理。

3、文明经商

经营户做到遵守商业道德,坚决杜绝消费陷阱和价格欺诈,在遵循“自愿、公平、平等、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对所售商品明码标价,并正确标明商品属性;坚持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的宗旨,视顾客为亲人,待客遵循主动、热情、周到、耐心的服务标准,不断加强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提高服务水准,在服务中说文明话,办文明事,文明经商的风气已逐步形成。为消费者提供安全舒适的购物环境,营业店堂干净明亮,柜台货架整齐,商品精美,布局合理,商品陈列整齐,为消费者提供高雅的商业文化氛围。

4、行业自律

根据此路段情况,筹建服装和电器(手机)行业协会并协助制定协会章程,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协会自律作用,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活动,协会成员之间互相督促,共同提高职业道德水平。行业协会要督促经营户严格内部的经营管理,建立健全商品质量管理办法、代销商品管理办法、联营柜台管理办法、服务质量问题处理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将消费者购物风险降到最低限度。行业协会还要积极会同创建领导小组开展“文明店(柜)”和“信用等级”等各种形式的创建评比活动。

5、联合整治

依照《无证经营查处取缔办法》集中力量、人员、重点解决路段经营户的主体资格合法化问题,通过规范市场经营主体,打牢诚信建设的基础。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执法检查,及时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开展注册商标专用权、虚假广告、商业欺诈等专项整治行动,保护“诚信街”品牌权益,净化经营环境。

四、明确职责

创建启动应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对创建活动总体决策,统筹安排各项硬件设施的设置,当创建活动中的重大问题、突出问题,部门责任不清时,及时组织调研,协调、解决并组织部署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充分利用各部门的职责权利形成合力,把“诚信街”创建工作抓得更好、更有成效。

五、创建步骤

1、8月20日至9月10日为宣传动员阶段。

市、区工商局负责组织召开创建动员会,通过动员会、座谈会、咨询会等多种形式,将创建活动的精神传达到此路段所有经营者,征求该路段经营户们的意见建议。经营者则对照“八个统一规范”内容,先进行自查自纠,自我规范,对达不到统一标准先自行整改。利用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对创建“诚心(精品)一条街”活动进行宣传,提高宣传档次,扩大活动的认知面。调动商家增强守法经营意识,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发动市民勇跃参与到活动中,为活动提建议、提设想、出主意,监督活动的开展。着手在此路段醒目位置设立设置“一台一栏一标”,即:信用信息公示台、诚信街公共宣传栏、“诚信一条街”街标(考虑设置跨街公示牌)。街标拟设在路段头尾即马坑路口和商业城的绿化带,街标上书写包括“诚信街”起始门牌号和诚信街创建主要情况;两面诚信街公共宣传栏分设在鼓楼街口和朝阳路口。在诚信街上还需创建意见箱、投诉箱。在商业城等设立5个联络点,聘请25名路段联络员,另外再聘请15名商品质量监督员,监督员从社区、学校、居住小区等处聘请。

2、9月11日至12月10日为创建规范阶段。计划于9月25开展启动仪式,启动仪式地点设在滨江中路的文化广场,要求市、区两级党委、政府领导、有关部门领导参加,商家代表在仪式做出“诚信”承诺。各部门组织人员对诚信街加强巡查监管,共同开展联合整治行为。市、区工商局依照行政执法、企业自律、社会监管“三位一体”的综合监管机制全面入手,在市政府领导下,在各部门有力配合下,开展好创建活动的一系列工作。

3、12月10日至12月31日为总结提升阶段。由市、区政府将组成检查验收小组,对滨江中路的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总结创建活动所取得的经验、做法、成效,做好“诚信店”、“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评选等工作,将“诚信一条街”典型经验在***区部分主街道逐步推广。

六、组织领导

“诚信一条街”是一项系统的综合性的工程,牵涉到众多职能部门的职责权力,工作面广量大,需要各部门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应当以“政府领导、工商牵头、部门齐抓、责任追究”的方式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市委宣传部领导;副组长:市文明办、市整规办、工商局负责人;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文明办、整规办、工商局、建设局、物价局、卫生局、城管、经贸委、消委会等部门,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工商局,负责协调联系日常工作及联合执法行动。组织联合行动的时候,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致力于诚信街创建工作。お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