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增收计划(整理2篇)
村集体增收计划范文篇1
1.1个别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的意识不够强农村三年一换届,一些村干部存在短期心理,不考虑集体经济长远发展。部分村干部认为,村组织工作量多,没有时间和精力用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缺乏信心和动力。个别村干部虽有发展集体经济的愿望,但没有思路、措施和办法。
1.2财务管理内控制度不健全制定村级财务收支计划时,缺少发展生产和增加集体收入计划。一些村依靠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维持运转,有的村集体为了完成上级指标,不履行程序借款甚至个人垫资完成任务。
1.3生产性支出比例小,集体经济发展后劲不足许多村用于生产经营的支出不多,非生产性支出比例大,特别是报刊订阅费、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等开支多,造成集体经济发展后劲不足。
1.4存在不合理支出,削弱了集体经济一是有关部门向村级集体摊配各种赞助、捐赠;二是许多村不按规定支付慰问费、奖励金、活动费等;三是个别村用村财垫付社会抚养费;四是个别村滥发补贴、福利,报销商业保险费等;五是完不成征兵、综治、殡改、卫生等任务,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被截留扣发。
1.5没有化债计划,债权债务管理不力许多村既没有对债权进行有效追讨,也没有合理制定偿还到期债务计划,造成债权和债务连年累积,影响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1.6集体产权不明确,难以发挥大的效益没有对村级集体资产资源所有权进行界定,村级集体资产资源难以进入市场交易,无法融资。没有完善的资产资源评估制度,产权转移时,没有合理确定价格,无法保值增值。
2发展思路
2.1加强培训引导,提高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意识一要加强培训,进一步提高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加强财务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二要组织参观学习,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好的村观摩、学习;三要完善考评机制,号召因地制宜,开辟多种经营渠道,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2.2严格执行规定,减少村集体各种不必要的支出一要制定详细的年度收支计划,杜绝不合理支出,严控非生产性支出;二要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堵塞管理漏洞;三要强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超限额支出要经过村“两委”、成员大会民主讨论决定;四要定期公布账目,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收支清楚,干部清廉。
2.3认真清产核资,保证村级收入稳中向好一要清理集体债权,认真履行经济合同,及时催收租金、承包金,逾期违约的,通过法律途径追回;二要对留归集体的土地补偿费,只能用于发展生产,不能用光、分光;三要有计划偿还到期债务,对实质上不属于村级集体的债务进行剔除,确保不再产生新的债务。
2.4充分挖掘潜力,发挥资金资产资源最大的效益一要充分利用资金,发展项目,增加收益。对闲置和荒废的资产资源,要通过改造、流转、拍卖等处理,实现经济效益;二要对价值被低估或不合理利用或承包中显失公平的,要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增加集体资产资源收益;三要对其他占用的资产资源,要加强管理,充分利用,增加村级集体收入。
2.5及时落实产权,将资产资源转化为资金和资本村级集体拥有的固定资产和资源,要进行界定,落实产权,取得所有权、承包经营权和使用权证书后,将用于抵押、担保或进入交易市场,为村级集体融资,帮助村级集体实现经济腾飞。
村集体增收计划范文篇2
一、镇级财政管理体制方面
今年,随着我市农业税的取消,三镇财政税收减少,市财政局向市政府建议撤销三镇金库,各项收入全部缴入市级金库。三镇党委、政府人员和机构运转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局按照一级预算单位管理,直接核定、拨付各项经费。每年在全市计划盘子中专项安排150万元(每镇50万元)乡镇建设资金。
根据市财政局提出的《关于建议免征农业税以及调整市镇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意见的报告》,我们认为市镇财政预算管理体制调整后,不利于调动基层的工作积极性、不利于农村经济和建设的发展,不利于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存在的问题:一是调整后的市镇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把乡镇财政收支纳入全市大盘子当中,如若发展项目,需要先向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申请立项,争取建设资金。然而,由于农村农时季节性很强,城乡一体化建设仅靠市级财政,季节性和时效性是不够的,一旦项目建设错过时机,不能立项,必然影响农村的建设,不利于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二是每年在全市计划盘子中专项安排150万元(每镇50万元)乡镇建设资金,缺口很大,农村工作既要抓农业生产,又要抓科教文卫和基础设施等各项社会事业建设,随着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的加快,项目建设资金缺乏的矛盾日益突出,镇政府就不能通盘考虑农村社会的发展,就不能有计划地统筹安排。三是调整后的市镇财政预算管理体制与三镇《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相关改革措施相悖。三镇《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明确提出,为了增强三镇调控经济和“以镇养镇”的能力,应按照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要求,建立有利于城镇搞活财源、发展经济、增强财力的新型财政管理体制。
鉴于以上因素,恳请并建议市委、市政府能根据我市在全省的特殊市情,仍执行原镇财政预算管理体制,完善镇级财政体制,真正建立健全一级财税机构。保留镇级金库,重新划定区域征税,本区域内的所有税收全部上交镇金库,预算外收入进行专户储存管理。实行“核定基数,兑现政策,超收留镇,超支不补”的政策,在稳定现行财政体制的基础上,重新核定镇级收入基数,制定合理的财政基数。以1998-2003年的基数平均数为准,一定五年不变。镇级财政入库的收入全额留镇作为镇级收入,镇级支出中人员经费及已列入市级计划内的项目资金由市财政全额负担,公用经费及乡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镇级财政从镇级收入中负担。镇级财政超收部分不上交、不分成,全部用于小城镇建设。这样,市乡(镇)财政责权明确,预算管理较为顺畅,有利于市财政的监管和乡(镇)级财政今后的长远发展,有利于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二、农村公益事业和债务方面
(一)农村税费改革后村级经费不足,公益事业发展受到影响。税改前村均收入6万元,税改后村均收入2.7万元,减收3.3万元,转移支付资金入不敷出,只能维持村干部工资、五保户供养和村级办公经费三项支出,使得村用于集体公益事业的资金难以保障。
(二)村组干部报酬问题日益突出。现在每村设置村干部3~4人,并兼任组长工作,工作量增加,工作难度逐年增大,但其报酬和工作很不相衬。
(三)集体经济薄弱,村级收支矛盾比较突出,长期形成的各种债务,已成为村组的沉重包袱,村级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受到制约。截至目前村级债务累计487.7万元,村均28.7万元,基本上都成了不良债务。加之这两年兴起的村镇建设,还会形成大量的新的债务,短期内都难以消化。村级债务问题本来与税改并无直接关系,但税费改革切断了以往村里逐步消化债务的一些渠道,使村级债务问题浮出水面,成为一个突出问题。对多数村而言,转移支付资金只能保吃饭,而无法化解债务。
(四)社会事业发展困难,“一事一议”操作难以把握。农民议事决策水平不高,缺乏集体观念和长远观念,思想难统一,资金难筹集,使得公益事业“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由于“一事一议”具体操作难度大,很容易触犯政策,也可能成为农村固定的收费项目,导致农民负担反弹。
建议和对策:
(一)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化解收支矛盾。根据我市农村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村组干部人员数量,逐年增加报酬,以待遇留人,以事业留人,提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制定优惠政策,给予资金扶持,加快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尽快打破现有僵局,解决统一经营层次遇到的各种困难和矛盾,搞好农村公益事业建设。
(二)多措并举,化解村级债务。
1、积极推行化“公债”为“私债”,组织欠款户与借款人协商,签订协议,划转债权债务。
2、收欠还债。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的手段,加大对各种欠款的收缴力度。有关执法部门紧密配合,在具体工作中,区别不同的欠款对象,采取相应的措施,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和职工以及村“两委”成员欠款,采取组织和行政措施,要求限期带头还款;对农村一般群众欠款,要限定时间或订出还款计划分期进行还款,对近期内没有还款能力的农户要帮助他们发展生产,签订还款协议;对有偿还能力而欠款经多次催讨不还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通过法律程序依法清缴;对确有困难无力还款的特贫困户,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按有关政策执行。对收回的欠款,要建立专户用于清偿债务和发展集体经济,不能用于盲目投资项目搞建设。
3、清理债务,划清主体,处理无效债权债务。镇上组织人员对各村的债务进行复核,明确债务主体,分步骤、有计划的偿还。
属于镇村两级自身形成的债务,通过清收欠款和其它债权进行偿还;
属于自筹资金兴办企业的债务,分情况偿还。企业已经关闭的,通过变卖企业现存有效资产偿还,不足部分由镇村集体用积累资金偿还。企业正常经营的,划转债务由企业负责偿还。对无效债权债务通过一定的程序进行认定,经审核批准后进行会计处理,将处理结果进行公开。
4、减少非生产性开支,节约资金。加强村由镇管的力度,强化“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定期对村务、财务实行公开,充分发挥民主理财小组的监督作用。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对办公费、报刊订阅费等实行限额管理。
5、严格控制借贷。今后不准用借贷款完成上交任务和兴办公益事业,不准将拖欠的干部报酬转为借款,不准用借贷款进行非生产性开支。
6、严格控制建设,防止新的债务发生。
(三)认真落实“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履行议事程序,加强“一事一议”筹资管理。村组干部和群众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以适应税费改革后公益事业筹资筹劳的新形势。村内筹资筹劳要严格按照《嘉峪关市村级范围内筹资筹劳实施细则》规定程序进行,不能强迫农民筹资筹劳。筹资筹劳主要用于本村范围内的集体公益事业。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加强农村村级财务管理,尤其要加强对转移支付资金和“一事一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不得平调、挪用和挤占。村级财务全面实行并深化“委托代理、四权不变、规范核算、强化监督”的管理体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