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年度工作计划(收集5篇)
乡镇卫生院年度工作计划篇1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城乡卫生体系的决定》(川委发[*]2号)、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绵委发[*]2号)和省、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快全县卫生改革与发展,提高全县人民健康水平,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卫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发展我县卫生事业,要以“*”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川委发(*)2号和绵委发(*)2号文件精神,巩固和深化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公共卫生工作,健全卫生服务网络,整体提高全县医疗卫生工作水平。工作目标是:到2010年,在全县基本建立起三级防保体系、卫生服务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体系、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和合作医疗制度。主要包括:建立基本设施齐全的卫生服务网络;建立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卫生服务队伍;建立精干高效的卫生管理体制;建立卫生扶贫和对口支援制度;健全卫生系统职工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使全县人民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市平均水平,保障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二、完善预防保健网络,全面落实公共卫生工作
1、明确公共卫生责任。县、乡(镇)两级政府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全面承担公共卫生工作的责任。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理机制,加强“120”急救体系建设,建立快速、高效的应急机制,有效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遏制重大疫情的暴发流行;健全防保网络,落实好区域卫生规划;要全面贯彻《两纲》,做好妇幼保健工作;要大力推进爱国卫生运动,促进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要加强卫生执法监督,规范医疗市场秩序,加大食品卫生监测监督力度,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
2、健全农村预防保健网络。依托中心卫生院建立预防保健所(以下简称防保所),依托乡(镇)卫生院设立乡(镇)预防保健站(以下简称防保站),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防保所(站)人员按中央、省、市规定配备,防保所站主要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服务等公共卫生事务。防保所(站)所(站)长原则上由卫生院院长兼任。建立起以县防保机构为龙头,镇乡卫生机构为枢纽,村卫生站为网底的三级卫生防保网络。
3、加强重大疫情的预防控制。坚持预防为主方针,实施群防群控措施,采取县、乡、村三级联动机制,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和就地预防、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切实加强高危人群监测,搞好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和控制。到2010年,全县农村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达到95%以上,基本消灭地方病。
4、依法做好妇幼保健工作。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加强农村卫生院的产科、儿科和急救“绿色通道”建设,做好以围产期为重点的孕产妇保健,提高住院分娩率。加强爱婴医院建设,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治疗和儿童系统保健管理。倡导婚前医学检查,降低出生缺陷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在“*”期间,全县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分别下降到60/10万和15‰以下,农村住院分娩率、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分别达到90%和70%以上。
5、加强肿瘤防治工作。要因地制宜地开展肿瘤预防工作,控制主要危险因素。开展肿瘤科普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群众对癌症危险因素及早诊早治的知晓率;制定癌症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计划并组织实施,到2010年癌症的发病率下降到200/10万以下。
6、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以改水改厕为重点,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推动卫生县城、卫生集镇、文明村、卫生村建设,提高农村自来水和无害化卫生厕所的普及率。到2010年,农村改水受益人口达到80%以上,自来水、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0%以上。继续推进“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完善卫生服务体系
1、加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农村卫生服务网络以公有制为主导,由政府、集体、社会、个人举办的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组成。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站、建制乡(镇)卫生院由县政府举办。村卫生站原则上每村设置一所,邻近村也可联台举办。对村卫生站和符合条件的民办医疗机构给予税收减免等鼓励政策。支持县直医疗卫生机构到农村办医或向下延伸服务,鼓励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纵向合作,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力争3—5年,完成县级医院、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房屋设备的改造和建设任务。
2、发挥卫生机构整体功能。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农村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基本医疗、基层转诊、医疗急救以及对基层卫生人员的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中心卫生院实行医防结合,承担农村基层片区的医疗救护和所在辖区的预防保健、公共卫生管理,有条件的可以向医院模式发展。乡(镇)卫生院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主要负责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和乡村医生培训等服务,同时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职责。积极探索城镇社区卫生发展模式,搞好社区卫生服务。村卫生站负责当地农村卫生综合服务。民办(个体)医疗机构是卫生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正确引导和积极扶持,明确职能定位,发挥其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和医疗救护等方面的作用。
3、加大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力度。对农村卫生人员的培养给予扶持,鼓励农村基层卫生人员接受医学学历教育,建立培训基金,培训经费由财政和单位、个人按一定比例分担。全县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疗服务人员要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其它卫生技术人员要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未达到要求者解除聘用合同。到2010年,全县60%乡村医生要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县卫生局制定培训计划,由县卫校负责实施。建立优秀卫生医疗技术人员政府津贴奖励制度,县政府每两年开展一次名医(名中医)和学科带头人评选活动,对当选者发给政府津贴,并授予荣誉称号;由县卫生局制定具体的评选、奖励、考核办法,报县政府审批。
4、发挥中医药在农村的优势与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保护、扶持、发展中医药的政策。强化对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要设立中医科。推广农村中医药适用技术,扩大中医药服务领域。允许乡村中医药技术人员自种、自采、自用中草药。努力推进中西医结合,鼓励西医人员学习、应用中医药和中医药人员学习、应用西医诊疗技术。县中医院要发挥中医医、教、研的龙头作用,*年创建成国家二级乙等中医专科医院,到2006年达到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标准。
5、建立卫生对口支援和巡回医疗制度。县直医疗卫生单位,要支持和帮扶乡(镇)卫生院,特别是边远贫困的卫生院。要帮助受援单位开展新技术及人才培养,完善技术操作规范和管理制度。建立下乡巡回医疗服务制度,巡回医疗服务所需经费由县财政给予补助。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必须到乡(镇)卫生院累计服务一年,每次不得少于3个月。鼓励城市卫生技术支农,对到农村医疗机构服务的城市卫生技术人员给予基层工作津贴。
四、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卫生改革
1、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坚持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人、财、物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主管。乡(镇)卫生院建设所需用地实行划拨,建设规模和标准由卫生行政部门会同计划、财政、建设部门审定,卫生部门负责实施。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按县编委下达的方案执行。
2、卫生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制度。取消事业单位行政级别,实行聘用制,引入竞争机制,改变单一的委任制,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实行聘任、选任、委任、考任等多种选任用方式。县直医疗卫生单位领导实行民主推荐,卫生主管部门提名,按干部管理权限考察、报批,由卫生行政部门聘任。乡镇卫生院院长由县卫生局聘用考核,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建立健全任期目标责任制,年度工作述职制度和离任审计制度。
3、卫生事业单位用人制度。实行全员聘用制,各级各类人员在定职责、定编制、定岗位的基础上,彻底打破人员身份界线,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由机构编制部门管理,岗位设置方案由用人单位制定报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实施。加强聘后管理,建立和完善岗位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晋级、分配、奖惩和解聘的主要依据。落聘、解聘、辞聘人员报由县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其相关费用由本人缴纳,在规定期内未上岗的由原单位予以辞退。用人单位需要补充缺岗人员,在编制范围内由用人单位将所需专业人员及要求报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会同人事部门向社会公开招聘,由用人单位聘用、人事部门备案。卫生系统内在职在编专业技术人员的配置,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剂,报人事编制部门备案。
4、事业单位的工资分配机制。卫生事业单位大力推行以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为主体,以业绩为主要取向的多种分配形式。允许多种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工资增长的幅度必须低于单位效益增长幅度,内部分配制度接受监督,报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5、药品医疗器械供应制度。县级医疗单位主要药品和重要医疗器械必须招标采购,乡(镇)卫生院必须从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批发企业采购药品,在建设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和推进乡村服务一体化改革中,由乡(镇)卫生院为村卫生站代购药品的,不得以此谋利。按照省级有关部门制定的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规范农村基层用药行为。
6、深化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卫生资源的进一步整合。引导和支持民营资本对现有的医疗卫生单位实行股份制改造,或单独举办民营医疗机构,力争通过招商等多种形式,在县城办一所有实力的民营医院。政府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对其积极引导、依法审批,严格监督管理。社会力量和个人办医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高度重视卫生发展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新思路,使之更好地为全县人民的健康服好务。
五、认真落实卫生工作政策,加大卫生投入
1、加大卫生投入。根据公共财政预算要求和全县基本防保需求及财力状况逐年增加对卫生事业投入。强化防保网络建设,从*年起,财政按所服务人口每年每人0.5元的标准预算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村级防保员承担公共卫生任务补助;财政根据全县乡镇卫生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等的工作性质、工作量大小和实际工作状况(由卫生局考核),每年定额补助专项用于基本防保和基本医疗补助;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保证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120”医疗救治体系正常运转,以及艾滋病、结核病等传染病的预防和基层防保人员的业务培训;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财政投入的同时,县财政安排专款用于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力争5年内达标。巩固乡镇卫生改革成果,妥善处理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具体问题。认真落实卫生事业的各项税费减免政策,促进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2、加强卫生经费的监督管理。县卫生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严格考核使用好卫生经费,县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卫生经费的监管、审计,严禁挤占和挪用各项卫生专项经费,确保卫生经费的安全使用。
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医疗救助制度
1、稳步提高农民参合率。按照党委领导,政府组织,部门配合,卫生服务的总体要求,加大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医疗救助制度的宣传力度,动员广大农民积极参与。财政部门要按实际参合人数配套补助资金,安排工作经费;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把宣传发动、制度规范、资金收缴等工作抓细抓实;宣传、民政、农业、审计、扶贫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恪尽职守,全力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2、对农村贫困家庭实行医疗救助。医疗救助对象主要是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农民家庭,救助形式可以是对救助对象患大病给予一定的医疗费用补助,也可以是资助其参加当地合作医疗,医疗救助资金通过政府投入和社会各界自愿捐助等多渠道筹集。独立的医疗救助基金实行统筹管理和个人申请、村民代表评议、民政部门审核批准、医疗机构提供服务的管理体制。
3、加强监管,优化服务。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资金管理;财政部门要搞好合作医疗专项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要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规范操作程序,做到资金封闭运行,帐目公开透明;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中心要不断提高服务水平,落实各种便民利民措施,方便群众就医和报帐。
七、依法加强医药卫生监管,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1、加强医药卫生市场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法实施医疗卫生机构的全行业监管,实行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医疗卫生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准入制度。充实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加大公共卫生执法力度,加强食品安全、职业病防治、生产销售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监督,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卫生和非法行医等违法行为。药品监管部门要强化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的监管。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医药市场价格及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计生、工商、税务、公安、监察等部门要齐抓共管,切实保护群众健康和用药安全,维护全县正常社会经济秩序。
2、加强对高毒农药和剧毒鼠药的管理。农业、工商、公安、质监和卫生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对农药(鼠药)的登记、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严厉查处,坚决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高毒农药(鼠药)的行为,做好中毒人员的抢救治疗工作。继续抓好灭鼠工作,大力开展科学灭鼠活动。
乡镇卫生院年度工作计划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不断拓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渠道,改善农村医疗卫生队伍的文化年龄结构,进一步推进农村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提高农村居民健康保障水平,根据年月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实施“大学生村医”计划。通过计划的实施,努力解决部分卫技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难及农村医疗卫生事业人才短缺、部分村医年龄老化和学历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和加快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计划目标
根据行政村(社区)需求情况,每年推出30个左右的岗位,争取用3年时间使有需求的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达到“一站一名大学生”目标。
三、对象范围
须同时符合下列三项条件:
(一)本县生源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县常住户口的往届毕业生;
(二)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或可报考医师执业资格的中专以上学历的卫技类学校毕业生;
(三)年龄35周岁以下。
四、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由县人事局、县卫生局统一组织,并以乡镇卫生院为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定向培养人员和已在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且符合招聘条件的卫技类大中专毕业生,可由本人申请、乡镇卫生院申报、经县卫生局考核后直接聘用。
五、薪酬待遇
所聘人员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考核奖两部分。基本工资为:有执业资格的毕业生每月1500元,其他毕业生每月1200元。年度考核合格者,每满一年按上年度最后一个月基数以10%的比例递增(5年后由乡镇卫生院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自行确定增长比例),所需资金5年内由县财政、乡镇财政各承担50%,5年期满后由乡镇卫生院承担。考核奖由乡镇卫生院根据其当年工作业绩确定、承担。
聘用后由乡镇卫生院统一为其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所需资金单位缴纳部分5年内由县财政、乡镇财政各承担50%,5年期满后由乡镇卫生院承担。
六、管理培养
(一)拟聘用人员由所在乡镇卫生院组织培训后,按照“就近安排、吃住在村”的原则,统一派遣至所属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
(二)拟聘用人员由乡镇卫生院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基本服务期为5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县卫生局负责考核,经乡镇政府审查同意后,对考核合格者发给“考核合格”证书。
(三)聘用期内,根据本人意愿,其人事关系、户口、档案可委托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按规定办理人事。所需经费由县人才专项资金承担。
(四)乡镇卫生院负责大学生村医的日常管理,其所在村(社区)协助管理。年度工作考核由县卫生局牵头,乡镇卫生院和村(社区)具体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乡镇政府备案。乡镇卫生院负责业务指导和培训,并建立以老带新的帮带制度。
(五)县卫生系统有计划地推出一定数量的事业岗位面向在村(社区)工作满三年的大学生村医进行定向招考;在报考其他事业类岗位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乡镇卫生院年度工作计划篇3
自新医改政策提出以来,各地便出现了不同的医改探索模式。有的以市级政府为主导,有的由县级政府做牵头。作为经济发展、区域行政的主体,县级政府该怎样结合当地实际探索出卓有成效的医改模式?在此方面,陕西省子长县做出了有益的尝试。
子长县概况
子长县位于黄土高原中部、延安市北部,是民族英雄谢子长的故乡,中央红军万里长征的落脚点和抗日东征的出发地,土地革命后期曾为中共中央所在地,建国后定为革命老根据地之一,先后有9名子长籍军人被授予少将以上军衔,素有“红都”和“将军县”之美誉。全县总人口26.9万,其中农业人口19.7万,城区常住人口10万。设8镇5乡2个管委会1个城区街道办事处,辖358个村委会、6个社区居委会。境内资源丰富,是全国重点采煤百县之一、中国洋芋之乡。
全县现有医疗机构323家,其中公立医疗机构17家;每千人口医院床位数1.96张,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3.49人,全县专科学历以上和中高级职称以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分别为24.1%和25.3%,助理以上医师和护士比例分别为58.2%和33.2%;建成标准化村卫生室126个。人均期望寿命由1978年的64.5提高到72.9岁,婴儿死亡率由1978年的81.27‰降低到7.51‰。
改革开放以来,子长县医药卫生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但随着县域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不断提高,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水平与社会经济发展不适应的矛盾越来越突出。2007年,子长县委、县政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谋划创建“平价医院”,着手解决人民群众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子长县委、县政府坚持“医院是党领导下的人民政府办的医院”这一宗旨,改变公立医院“戴公立的帽子、走市场的路子”的现象。“平价医院”创建之初,采取了五项措施,加大财政投入,弥补政府的投入缺位。一是全县公立医院由差额单位改为全额预算单位。把过去医院只核70%的工资改为100%核发,乡镇卫生院运转保障经费财政定额补贴。医务人员津贴补助和人才培养等费用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二是医院历史债务由县财政统一打包,逐年还清;三是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更新由县财政负担;四是取消了15%的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并对23个病种项目实行了单病种收费,医院减收部分由县财政补贴;五是下调大型检查费用,由物价局按成本核算。医改以来,子长县本级财政已为公立医疗机构投入经费2000多万元。
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剑指“高药价”
无论是发改委三令五申要求严查药品乱涨价,还是频频被曝光的药品层层加价,甚至是多地药监局官员的落马,种种事件都反映出了药价虚高已成为百姓不能承受之重,到了必须调整的地步。
2008年初,新医改政策出台的8个月前,子长县提出创建平价医院,并确立了“以确保医院公益性质为核心,以建立平价医疗服务体系为重点,以改革创新医院管理体制为动力,以强化政府投入为抓手,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创建思路。
2008年6月1日,以“平价医院”创建为主要内容的公立医院改革在县医院正式启动,标志着子长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迈出了探索性的一步。
具体工作中,子长县采取了六项措施,初步实现了政府、医院、医护人员和患者“四满意”目标。其中,在药品价格控制上,子长县采取了“集中采购,统一配送,改革医药购销体系”的措施。
“平价医院”运行最初的4个月,通过调查分析发现,群众在政府财政投入中并没有得到太多的实惠,“看病贵”问题没有明显缓解,症结在“以药养医”体制。为此,子长县在2009年6月11日起实行药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制度,把过去在省上招标价限定下由各医药单位分别议价采购改为全县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减少流通环节,以大额团购换取药品低价格,逐步实现药品低价进入、零差率销售,全县城乡所有药品同质同价。同时,县上成立了药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领导小组,下设药品配送中心。由卫生局牵头,负责药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管理。将全县1445个品规的药品捆绑在一起,采取了“三轮竞价、一轮议价”的办法,从10家竞价公司中确定了1家实力比较雄厚、药品价廉质优、服务及时的配送公司负责全县药品配送工作,实现了药品目录、价格、采购、配送和结账“五个统一”,基本剔除了一些药品厂家找临床医生销售临床药品的现象,使全县公立医院药品价格下降了40%左右,其中1445种基本药品价格降低了36.67%,116种重点议价药品价格降低48.41%,一些药品价格从几十元降到几元。今年2月份,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307种基本用药除抗血吸虫病药、吗啡等毒性药品外,其他全部纳入药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目录,并将药品配送的范围由县乡医疗机构延伸到村卫生室,初步确定了248种常用药品配送目录。截止5月,全县医疗机构共采购药品900余万元,全县计划药品配送率达到95%以上。据测算,仅药品集中采购一项,每年就可减轻群众负担500多万元。
打开引进人才路――高薪揽才、完善管理
我国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县级及以下医院人才流失严重,这其中又以中西部地区的乡镇卫生院为最。随着大医院人满为患的现象日益突出,向乡镇卫生院分流患者的工作显得更加严峻。
1.招聘乡镇卫生院院长
今年4月29日,子长县委县政府力排众议,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每年为乡镇卫生院投入办公经费150万元,面向社会招聘乡镇卫生院院长,提高乡镇卫生院院长的经济待遇和政治待遇,设立院长奖励基金60万元,对年度考核优秀的院长给予3~5万元的奖励,使每个乡镇卫生院院长年均收入达到10万元左右,乡镇卫生院统一为副科级建制,明确今后在子长县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任用领导时,优先从乡镇卫生院院长中选拔任用。确定3个县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托管3个乡镇卫生院。从今年起,县财政每年给每个乡镇卫生院核拨10万元的事业经费,配备急救车一辆。通过以上举措,强化了乡镇卫生院的组织领导,切实鼓励和扶持了乡镇卫生院的发展,大力推动了农村卫生工作。
2.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县财政每年列支90余万元人才培训经费,计划派出60多名业务骨干到大医院进行培训,已派出31名。公开为医疗机构招聘了54名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今年计划通过振兴计划等渠道招聘79名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县医院与北医三院、西安交大一附院和陕西中研院建立了长期对口协作关系。同时为了确保城乡基层医疗卫生队伍“稳得住、下得去、干得好”,开展了全科医生县乡联动工作。
3.建立绩效工资分配制度
乡镇卫生院统一由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要按照服务区域、服务人口、工作项目等因素,对乡镇卫生院进行合理布局、控制规模、核定编制。县财政要按规定全额预算人员工资和津补贴,根据陕政发【2006】33号文件精神,足额预算乡镇卫生院办公经费。
为了杜绝计划经济模式下的“大锅饭”和平均主义现象,消除医院回归公益性后可能出现的“养懒人”现象,子长县推行了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具体将工资分为基础工资和效益工资两部分,基础工资的60%作为岗位工资,按考勤发放;基础工资的40%作为绩效工资,按工作量和医德医风等综合评估考核发放。效益工资由奖励资金、医院财务收支相抵后盈余的30%和部分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及其它收益构成,按工作实绩和效益考核,定期核算发放。目前,子长县各医疗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已经形成,全县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通过规范公立医院运行管理,有效解决了医改后医院效益和医护人员工资奖金、福利待遇问题,确保了医院在市场竞争中的活力不减、人才不外流。医改后医务人员的正常工资奖金、福利待遇较改革前增加了48%,医务人员对医改工作的满意度为98%。
政府要对医疗卫生负总责
子长县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大力推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保护农民健康就是保护农村生产力,减少农民医疗支出就是扩大农村再生产。为加强对全县医疗卫生工作的领导,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子长县医疗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也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根据事权划分,强化责任,制定具体规划和实施办法,认真抓好落实,县政府每年对医疗卫生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在谈到下一步的工作计划时,子长县卫生局局长李宏彦告诉记者,子长县将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1.继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
子长县公立医疗机构将进一步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探索增设药事服务费收费项目,试点实行临床路径管理,完善考核激励制度,提高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建立实用共享的卫生信息系统,整合医药、卫生和医疗保障信息资源,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健全药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制度,进一步完善药物供应保障体系。探索建立双向转诊制度。
2.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规范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在国家提高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拟到2011年,将新农合筹资额度提高到180元。探索基本医疗保障一体化管理模式。
3.加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
子长县将从提高经济收入,优先职称晋升、在岗培训、进修学习、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等方面入手,引进人才,培养人才,稳定人才。
乡镇卫生院年度工作计划篇4
关键词:乡镇卫生院卫生统计卫生院管理
乡镇卫生院是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枢纽,承担政府在农村医疗卫生行政职能。是基层公共卫生的服务机构。随着近些年新农合医疗制度的实施,农村卫生医疗服务水平有了显著提高。但受条件和农村发展速度相对缓慢等的影响,乡镇卫生院仍然存在着管理观念旧、各项工作功能定位不清晰、缺少宏观把控和决策等漏洞。因而,作为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一部分,如何通过改善卫生统计工作的现状对提高整个卫生院的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
一、乡镇卫生院的管理现状与特点
(一)受自身环境与发展速度影响,经营管理观念相对落后陈旧
受建国初期计划经济体制及自身发展缓慢的影响,由于乡镇卫生院多少年的发展都是由国家统一拨款、统一控制,因而乡镇卫生院形成了坐享其成、不思进取的“等、靠、要”思想,普遍缺乏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激励竞争中的生存忧患意识,内部经营管理理念相对落后陈旧。具体主要表现在,很多乡镇卫生院普遍缺乏对将来本卫生院的发展谋划,不重视对医院管理模式的探索,甚至某些领导人员还将卫生院的经营管理滞后一味的错误归结为是因为设备不够先进。就拿统计工作来说,缺乏一套完整的规章制度来约束和管理具体工作,虽然引入了多媒体技术但仍以手工记录为主,多媒体只是简单的辅助,卫生统计工作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改善。
(二)缺乏专业人才,技术水平相对落后
阻碍乡镇卫生院发展,致使卫生院管理水平不高的另一主要现状是各种专业人才的匮乏,技术水平的相对滞后。就拿统计工作来说,当前乡镇卫生院的工作人员大多都是兼职负责统计工作,而专职乃至专业的卫生统计人员缺失严重。因而,目前我国乡镇卫生院的卫生统计工作效率低,统计数据质量不高。
(三)卫生院缺乏清晰定位,运营计划缺失
目前,乡镇卫生院的管理还缺乏对卫生院的清晰定位,运营计划也相对缺失。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后遗症影响,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向来缺乏像企业一般对自身发展的具体谋划和清晰定位,而是依旧存在着“衣来招手,饭来张口”的惰性。在运营上缺乏对内部管理风险的准确预测与分析。就拿卫生统计工作来说,多数乡镇卫生院将所统计的数据放在一边不加分析或是寥寥几句应付检查的分析。这样就不能统计数据应有的作用,也不能帮助本卫生院管理与决策及时发现漏洞,排除隐患。
二、完善卫生统计工作提高乡镇卫生院管理水平的措施
(一)更新观念,提起对统计工作的重视
面对目前乡镇卫生院管理观念落后的现状,要完善卫生统计工作就必须及时更新观念,提起对统计工作的重视。所谓态度决定一切,有好的态度加上好的方法做事情就会事半功倍。乡镇卫生院的统计工作亦是如此。由卫生统计工作大都由工作人员兼任足可以看出乡镇卫生院的各位员工及领导对卫生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因此要加强对包括领导在内的每一位乡镇卫生院的员工的宣传和教育,使其更新观念,切实认识到统计工作的重要性。
(二)加强专业人才培养,提高卫生统计工作技术水平
从企业的角度来说,拥有专业员工的数量和员工的专业化水平直接对企业的竞争实力产生重大影响。乡镇卫生院虽然与其相比没有那么明显,但市场经济体制下,加强对专业人才的培养,提高各项工作的技术水平,对本卫生院的管理和发展都会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因而,应不断加强对统计专业人才的培养,不断提高卫生统计工作的技术水平。具体来说,应加强对乡镇卫生院卫生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做到查漏补缺。培训的形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如请专家来卫生院培训,或与其他卫生院联谊共同开展,也可以采取短期培训和定期专题讲座等培训形式。同时各卫生院还应将卫生统计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逐步纳入继续医学教育的范畴,经过多次培训后努力使培训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三)加强对统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注重信息反馈作用
为保证各项措施和统计工作都能落实到实处,各乡镇卫生院还应组织有关卫生统计专家,如本市医疗机构的卫生统计专家,对本卫生院的统计工作进行定期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帮助卫生院及时发现深层次的统计数据和管理等方面的漏洞,促进卫生统计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和规范。需要注意的是,各乡镇卫生院应重视专家所反馈的信息,通过统计专家所指出的问题,经过认真研究,最终提出解决办法,并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在此后的培训中加以补充和强化。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搞好卫生统计工作对提高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而提高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水平则为加强农村卫生医疗服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因而,结合当前乡镇卫生院管理现状的种种弊端与不足,各乡镇卫生院结合自身的统计工作实际,重视统计工作,完善统计工作,发挥统计工作的重要作用。从而,通过完善统计工作来促进提高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水平,以期提高提高乡镇卫生院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更好的为农村人口提供良好的基本医疗服务,充分发挥医疗资源的使用效率。
参考文献:
[1]杨雪琴,刁月华.基于乡镇卫生院现状的管理水平提升研究[J].中国证券期货,2012
[2]吐鲁洪·依力牙斯.乡镇卫生院管理的难点与对策[J].健康天地,2010
乡镇卫生院年度工作计划篇5
1.规划范围:县范围内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以及辖区内社会办医、个体诊所等。
2.规划期限:以2016年为现状年份,规划期限为2016-2023年。
二、现状分析
(一)基本概况。县地处大别山腹地,鄂、豫、皖三省七县两区结合部,总面积3814平方公里,下辖23个乡镇、224个行政村,总人口67.11万人(2016年底统计数字),其中农业人口59.03万人(占总人口87.96%),人口自然增长率7‰。2016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83.5亿元,财政收入7.78亿元,财政支出34、58亿元(其中卫生事业费支出4、23亿元,占财政支出的12.22%),农民年人均纯收入7762元。
(二)医疗卫生资源
1、医疗卫生机构:2010—2015年全县规划设置医疗卫生机构445所,其中县直医疗卫生机构7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县卫生进修学校;乡镇卫生院28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所、站12所;村卫生室277所,村卫生站103所,诊所5所,社会办医务室11所。
2、医疗卫生人员:全县现有医疗卫生人员2274名,其中,公办医疗卫生机构人员1446名,社会办医机构人员10名,乡村医生818名。现有卫生技术人员2137名,平均每千人占有卫技人员3.388人。公办医疗卫生机构1446名在职职工中,专业卫生技术人员1311名,占90.7%,其他人员135名,占9.3%。卫生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28名,占2.1%;中级职称318名,占24.3%;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人员618名,占47.1%;助理级职称235名,占17.9%;员级职称112名,占8.6%。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医疗岗位工作1176人,占89.7%;公共卫生岗位工作135人,占10.3%。
3、床位设备:全县2016年底共开设病床1452张,其中县级医疗机构739张,乡镇卫生院713张,平均每千人拥有病床2.14张。2016年底县直医疗机构拥有CT、DR或CR、500mAx光机、心电监护仪、尿液分析仪、彩超、生化分析仪、电子胃镜、多功能麻醉机等设备,全县23所乡镇卫生院配有CT、CR或200-500mAx光机、黑白B超或彩超、麻醉机、尿液分析仪、生化分析仪等设备。
(三)居民医疗卫生保健服务的现状与需求。2016年县级医院门诊量255762人次,住院病人34966人次;乡镇卫生院门急诊量751826人次,住院病人30759人次;村卫生室(站)、诊所等医疗卫生机构就诊1073990人次。全县总住院人次中,乡镇卫生院住院比例占33.38%,县级医院住院比例占36.69%,县外医院住院比例占29.93%。
(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现状。目前全县设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24所,其中县计划生育服务站1所,隶属县卫计委直接管理,23个乡镇各设置有1所计划生育服务所,隶属乡镇政府管理。
(五)存在问题
1、医疗卫生资源总量短缺,分布不均衡。由于我县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财政困难,卫生事业投入相对不足,医疗卫生资源(主要指病床、医生、防保和卫生监督人员、房屋、设备等)总量明显低于全国县级平均水平。
2、医疗卫生计生网络基本健全,服务功能有待完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覆盖全县各地,但除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和部分乡镇卫生院外,多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不到位,重基本医疗、轻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无法为当地群众提供全面优质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3、监管体制不健全,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尚不稳固。卫生监督管理体制尚不健全,农村卫生监督管理力量薄弱,全县医疗秩序仍然不够规范。一些地方无证非法行医屡禁不止,一室多点、明合暗分现象仍一定程度存在,扰乱了医疗卫生服务市场秩序,妨碍了农村公共卫生任务的落实,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医疗安全,阻碍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规划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树立科学的卫生计生发展观,坚持以健康为中心的卫生发展理念,本着有利于加强公共卫生工作、发挥卫生监督职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城乡卫生计生协调发展的原则,对县域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进行适当的调整,使机构设置适应现阶段形势发展的需要,逐步建立起网络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齐备、运行机制灵活、管理体制科学的县、乡、村三级卫生计生服务体系,使全县人民较好地享有和利用卫生计生资源,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保证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顺利实施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落实,积极推进健康建设。进一步完善药品带量采购政策,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计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加快小康的建设步伐。
四、规划目标
到2023年,我县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规划设置目标是:深入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力度,县人民医院保持全市二级甲等综合医院领先水平,新建门诊综合楼,新增介入科、放疗科,扩大血液透析、康复理疗学科规模,创建5个市级重点学科,全面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县中医医院加快新病房大楼建设,力争实现2016年底顺利投入使用,强化内涵建设,突出中医特色,巩固提高二级甲等中医院成果,争取“十三五”期间顺利通过三级中医院验收,创建4个市级重点专科专病;提升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服务能力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积极争创部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健全以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加挂县妇幼保健院牌子)为龙头的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提升全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建立以妇女、儿童为重点人群的县级综合体检中心,不断提高全县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完成卫生计生监督体制改革,整合卫生计生监督机构,提升监督执法水平;全县乡镇卫生院基本达到原卫生部《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要求,实现“人员、房屋、设备、技术、管理”五配套,其中,古碑、双河、南溪三所中心卫生院达到二级医院标准,努力实现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双提升;全面巩固提高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成果,贯彻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行药品带量采购,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差率销售;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建成一批规范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支持鼓励社会资本注入或兴建民营医院,积极引导符合资质条件的人员办理个体诊所。建立健全县乡医疗共同体,逐步推进并最终实施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通过建设,我县卫生服务能力及群众利用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实现布局合理、管理规范、运转高效,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格。
五、医疗卫生机构设置
(一)配置原则。根据原卫生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卫医发〔1994〕25号)和《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3年)》精神,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及医疗机构分布情况,以政策引导、适度发展、整体规划、适时调整为要求,公立医疗机构实行总量控制,公立医疗机构的布局能保障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鼓励发展上规模、有特色的社会办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而实现医疗资源优化配置。医疗机构设置遵循以下原则:
1、协调发展原则。充分利用现有医疗卫生计生资源,优先发展和保证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点发展社区医疗卫生服务,适度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在确保基本医疗服务的前提下,发展优质社会办医疗资源,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保健需求。
2、优化配置原则。以区域服务人口和延伸服务人群为依据,对现有医疗机构进行布局调整与资源优化,在同一区域中合理设置不同层级的医疗机构,构建由综合医院、专科特色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组成,门诊部、诊所作为补充的两级医疗服务体系。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服务半径适宜,交通便利,布局合理,服务群众方便。
3、分级诊疗原则。明确各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的功能和职责,建立和完善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医疗服务体系,引导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在基层医疗机构,危重急症和疑难病诊疗在县级医院。
4、公立主导原则。以公立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为主导,按照国家规划标准确定城区和主要集镇社会办医的合理比重。原则上维持已有公立医疗机构的结构,完善基层医疗机构布局,支持、引导、规范发展符合规划标准要求和医疗机构基本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实现我县医疗卫生投资主体多元化。
5、需求导向原则。以需求为依据,根据我县发展规划和医疗需求,对现有医疗卫生计生资源合理调整,实现合理配置,调整服务方向和内容,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居民多层次的医疗卫生计生服务需求。鼓励举办高起点、有特色、上规模,填补县内专科空白的医疗机构;限制低层次、无特色、小规模的医疗机构。
6.统一规划。原则上以“十二五”医疗卫生资源设置规划为本底,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全县范围内所有医疗卫生计生资源必须依法接受县级卫生计生部门的行业管理,打破行政隶属关系和所有制界限,实现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方便群众、共享资源。
(二)配置内容
1.针对现状存在的问题,提出医疗卫生资源布点要求。
2.依据县乡村发展规划,考虑未来医疗设施需求量。明确近期医疗资源配置目标,并进行布点。
3.分类、分级设置,明确公立医院布局及规模;在做好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规划,发挥县级医院医疗设备和专业人才方面的优势,结合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方便群众的特点,形成完整的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体系。
(三)配置标准。结合《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3年)》、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及人口发展情况,按照2023年全县常住人口70万,分类测算所需医疗机构的数量和床位总数。全县设置医疗卫生计生机构434个(见附表),其中:
1、县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设置8所,即:县人民医院(包括体检中心、120急救中心、县看守所卫生所)、县中医医院(包括门诊部、健康体检中心、健康养老中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加挂县妇幼保健院牌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包括门诊部)、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县卫生进修学校、产业园区综合性医院。
2、乡镇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设置23所乡镇卫生院(加挂乡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牌子),其中:乡镇中心卫生院9所,防治结合型乡镇卫生院14所(其中梅山镇卫生院与江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按一般卫生院管理)。卫生院统一核算异地设置的门诊部3所。
3、村级医疗卫生机构:设置村卫生室226所,村卫生站124所。以后根据服务人群及行政区划调整需要,适当增减(撤)村卫生室(站)。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置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7所社区卫生服务站。
5、社会办医:设置11所医务室,以后根据需要,在相关条件具备的前提下,适当增设医务室。
6、诊所:设置23所诊所。
7、床位总量设置标准:医疗机构床位数按4.8张/千人配置,以70万人口计算,至2023年全县总床位数应达到3360张,累计新增910张。
县计划生育服务站与县妇幼保健院合并成立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加挂县妇幼保健院牌子)。乡镇卫生院与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整合,成立乡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卫生院与乡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资金投入。各级、各有关部门应支持协助卫生计生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本规划。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卫生计生事业的投入,特别是对乡、村两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的投入,加快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房屋、设备建设,使规划内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完全达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
(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分类管理,落实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大力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建立县乡医疗服务共同体,加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间协作,促进共同发展。
(三)加强卫生计生行政执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加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建设,加强经常性的卫生计生监督管理工作。加强乡镇卫生计生监督队伍建设,扩大农村卫生计生监督覆盖面。加大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取缔无证非法行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