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安全风险点(收集5篇)
农机安全风险点篇1
关键词:火灾;风险评估;农村消防工作
一、Y市农村火灾风险评估基本方法
要准确判断一个地区火灾的风险程度和危险度就必须通过合理的方法对该地区的火灾状况进行评价,找出关键节点,才能为火灾风险的控制提供有力支撑。风险评估的方法很多,主要有风险坐标图、层次分析法、关联图法、事故树分析法、关键风险指标法、专家技术评估法等。本文主要在现有理论的基础上,以Y市农村为例,采用层次分析法与专家评价法,将定性与定量有机结合建立一个评估体系,对火灾的风险进行量化和评估[1.2],得出不同因素对于火灾风险的影响程度,找出不同工作举措对于减少农村火灾风险起到的具体作用,最终确定最合理火灾防控措施,做到以最有效方法、最低投入到达最安全的保护[3.4]。
二、Y市农村火灾风险评估结构模型的设计
为了对农村火灾风险进行系统的评估,本文根据农村火灾的规律,结合具体调研的基础上,构建农村火灾风险评估体系,并采取层次分析法(TheAnalyticHierarchyProcess,简称AHP)和专家评分法,对农村消防火灾风险进行系统的评估[5.6]。在整个体系的构建和评估过程中,作者选取Y市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长(负责全市的火灾防控工作)、防火监督处工程师(指导全市火灾防控工作开展,开展火灾原因调查等工作)、县市消防大队大队长(全面负责县市的消防工作)、大队参谋(具体县市的火灾防控工作)、中队干部(负责火灾扑救工作)等作为本次火灾评估体系的专家组,专家的选择具有很好的层次性,既包括负责火灾全局统筹的领导也包括具体实施的工作人员,既有理论基础扎实的工程师也有实践经验丰富的基层工作人员,最大程度的确保体系的科学性,真实反映Y市农村火灾的状况。首先,我们在征求专家组意见的基础上,建立一个合理的层次结构,我们将农村火灾风险状况作为目标层,然后根据对Y市农村地区火灾情况调研的结论,在众多的因素中选取对农村火灾防控具有重要影响的消防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公众消防安全素质、消防安全规划等作为评价Y市农村地区火灾风险状况的一级指标。然后再对四个方面进行细化,确定具体的火灾风险要素[7],构建农村火灾风险评价指标体系(见表1)。完成体系的构建后,本文采用层次分析法来确定各参评指标的权重。逐一征求专家组意见,然后再进行讨论确定判断矩阵(见表2)。计算出各指标的权重之后,通过专家打分法对Y市农村火灾风险状况(见表3)进行打分,得出具体分值然后得出Y市农村地区风险总值。
农机安全风险点篇2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农业部配套的部门规章及强制性技术规范的制定,以及一些地方性法规或规章的相应颁布实施,都为我国农产品质量监管提供了标准依据。2008年农业部组建了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职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各省及所属地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门机构相继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已步入依法监管的新阶段。
以农产品农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为重点,“十一五”期间共制定农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1800多项,农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总数已累计达到4500多项,农业标准体系逐步建立完善。启动实施了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活动,已创建500多个部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819个园艺作物标准园和一大批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水产健康养殖场。
2010年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简称“三品一标”)1.2万多个,全国“三品一标”总数达到8万个,认定产地占食用农产品产地总面积30%以上,认证农产品占食用农产品商品量30%以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稳定保持在98%以上。
组织实施了《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06~2010年)》,已投资建设部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中心和专业性检验检测中心36个、部级区域性检测中心13个、省级综合性质检中心30个和县级质检站936个。“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贯通部省地县的工作机构基本建立,体系队伍不断壮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依法正式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支撑体系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安全是人们对食品最基本的要求,滥用食品添加剂、农产品中农药残留超标、饲料中添加违禁物质、假冒伪劣食品禁而不绝、食品包装材料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儿童食品和保健品质量不合格、配方不科学,餐饮企业经营不规范、操作不安全等陆续暴露的问题,给农产品安全管理敲响了警钟。
企业安全责任的不落实,一些食品企业和个体经营者自律意识不强,不讲诚信,甚至明知故犯、违法违规、逃避监管,导致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政府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一些地方安全发展理念不强,重效益、轻安全问题比较突出,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监管衔接不够,全程监管、综合监管、协同执法能力较弱。食品安全制度仍有漏洞,企业产品质量控制体系不够完善。这些因素都为农产品安全埋下了隐患。
“十二五”期间,农业部将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加强监管,不断提升水平,着力提升市场竞争能力,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消费安全。
风险管理模式对于农产品安全管理来说,是公认的最有效的管理模式。风险评估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确立的一项最基本的法律制度,也是国际社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管理的通行做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风险评估,既是政府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及时发现和预防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的客观需要,也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管理和构建统一、规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的现实需要。
2011年农业部将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加快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办法规范,积极构建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为龙头、区域性风险评估实验室为主体、主产区风险评估定位监测站点为基础的风险评估体系,制定和实施风险评估监测计划,大力推进应急处置科学化。
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将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科学研究,围绕污染物毒理学评价技术、剂量反应评估技术、暴露评估技术、统计分析技术、公共模型软件设计等风险评估共性技术开展研发,针对农产品中潜在的各种生物、化学和其他外来的危害因素,加强其危害途径、机理等基础理论研究,为科学、合理和有效地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奠定基础;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交流合作,跟踪国际风险评估技术前沿,学习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和方法,提升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技术水平;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科普宣传,主动答疑解惑,营造一个政府、企业、消费者、科研教学人员等所有农产品质量安全利益相关者都了解、认识、接受和支持风险评估工作的氛围。
农业部在“十二五”期间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把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作为主线,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坚持“源头入手,标本兼治”,强化保障能力建设,着力构建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检测、认证、风险应急和执法监管五大体系,全面提升执法监督、风险预警、监测评估、应急处置和服务指导五大能力,推动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新进展。
农机安全风险点篇3
1阿克苏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概况
近年来,阿克苏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站先后联合农业部果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兴城)、新疆农业科学院在果品(苹果、香梨、核桃、红枣)上开展了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联合农业部蔬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广州)、新疆农业科学院在小品蔬菜(叶类菜、葱蒜、豆类等)上开展了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对果品和小品蔬菜进行未知危害因子调查与已知危害因子安全性评估。与此同时,阿克苏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站还根据本地区农业生产种植情况,适时开展了农产品产地环境及主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监测区土壤中总镉含量为0.14~0.18mg/kg,总汞含量为0.02~0.04mg/kg,总砷含量为8.63~11.13mg/kg,总铅含量为17.72~24.6mg/kg,总铬含量39.18~54.87mg/kg,总铜含量14.25~24.85mg/kg,均小于保障农业生产,维护人体健康的土壤限制值:镉含量0.60mg/kg,汞含量0.50mg/kg,砷含量30mg/kg(旱地),铅含量300mg/kg(旱地),铬含量200mg/kg(旱地),铜100mg/kg[1];灌溉水中总汞、总镉、总砷含、六价铅均未检出,氟化物含量0.17~1.26mg/l,化学需氧量7.16~8.23mg/l,氟化物和化学需氧量均小于农田灌溉用水水质限量值:氟化物含量2mg/l,化学需氧量60mg/l[2]。部分农产品在监测中有农药残留超标情况。
2影响阿克苏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主要问题
2.1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展滞后
阿克苏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起步较晚,各项工作尚处于探索中,风险监测数据量小,监测覆盖范围狭窄,涉及的农产品种类不全,风险评估方法单一。
2.2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体系不健全
阿克苏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站工作体系尚不健全,缺乏产地环境、生产过程、贮运环节危害因子在线、动态观测的记录资料和跟踪信息,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和发展。
2.3技术队伍力量欠缺
阿克苏地区还没有专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人员,其工作任务由相关部门兼职完成,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没有系统性、连续性,未达到规定要求,未能及时为消费者提供风险危害程度评估。
2.4经费不足
自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启动以来,除农业部下拨的项目专项资金外,地方财政未将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纳入财政预算,造成承担单位没有资金支持,难以全面完成《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站管理规范》规定的工作任务。
3推进阿克苏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对策建议
3.1提高认识,加强重视
我国将风险分析应用于食品安全管理方面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3],因此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纯属一项新兴事业,很多人对此项工作不是十分了解,甚至一些基层部门对风险评估的意义知晓不多,在安排部署工作时,轻视或忽视该项工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未知危害因子识别、已知危害因子危害程度评价、关键控制点和关键控制技术实施风险评估,在我国不仅是一项技术和技术体系,更是一项法定制度,已成为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监管不可或缺的重要技术性、基础性工作[4],所以必须提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认识,特别是要加强重视程度,把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提上年度工作部署议程,并纳入年终考核计划。
3.2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体系,一是成立或指定专门负责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机构或部门,严格按照农业部要求,扎实履行好实验站职责。二是逐步建立和完善风险评估体系,包括风险排查、风险监测、风险预警等系统。三是健全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规范风险评估工作。四是强化人才队伍建设,配齐配全专业技术人员,并加强工作人员参加风险评估技术培训,鼓励和支持技术人员参与风险交流,加快培养一支过硬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技术骨干队伍。
3.3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资金投入
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是关于产业发展、关乎民生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需要具有代表性、大量并连续的风险监测数据做支撑,需要国家公共财政给予稳定并有力的资金投入[5]。因此,为了做好、做实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确保阿克苏地区230多万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地区应将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顺利开展。
作者:贾家贤范荣尚单位:阿克苏地区农业检验监测中心
参考文献
[1]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EB/OL].,1995-12-06/2016-10-28.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EB/OL].,2005-07-21//2016-10-28.
[3]宋志峰,魏春雁,蔡玉红,樊慧梅,牛红红,武巍.对当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重点的建议[J].安徽农业科学,2013,41(14):6468-6470,6467.
农机安全风险点篇4
伴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人们对于自身权益的维护意识也有了很大提升,因此,人们在农贸市场购物时,如果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不合格,那么必将给人们身心健康带来危害,同时还会增加消费者与农贸市场管理者与经营者之间的纠纷。食品质量安全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最重要内容。近些年来,食品安全事件屡屡发生,例如海南“毒豇豆”以及河北“瘦肉精猪”事件,这些事件的发生已经向我们敲响了警钟,要求我们必须把食品质量安全放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来抓,他迫使我们一丝不苟地抓好食品质量安全,以过硬的质量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下面笔者就先对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接着针对所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提出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防范措施。
(一)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
在现代农贸市场中,食品安全是人们广为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关系着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但是,近些年来农贸市场中食品安全问题却屡屡出现,究其原因,就有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面广量多压力大这一原因。各种副产品、水产品以及农产品等等商品都在农贸市场中集中交易,并且农贸市场的经营主体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农贸市场的经营主体的文明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以及文化程度都比较低,对于相关的食品安全法律不是很了解,导致了农贸市场的经营主体对于食品安全部门的监管工作存在着应付以及躲避的心理。此外,由于农贸市场的食品来源具有复杂性,销售渠道具有多样性,销售工作具有快捷性,所以,在客观上增加了市场举办者的食品安全管理难度,也对工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造成了很大的压力。
(二)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食品安全防范措施
在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应该明确监督管理部门职责和监管人员的个人责任,完善责任机制。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贸市场的各个角色都必须充分重视食品安全的问题,明确农贸市场的举办者、监督管理者以及市场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必须明确农贸市场主办者、农贸市场经营者以及农贸市场监管者之间的权利和利益关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的监管者,监督管理工作必须要实行关口前移,督促副食品、猪肉、水产品以及农产品等等相关的经营主体建立健全进货的台账登记,实施有关商品的准入制度,切实做到从源头上保证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市场举办者要根据贸易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必要的检测设施,对相关的食品进行必要的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食品坚决不能上市交易。还要对农贸市场食品经营者进行教育和培训,提升其自身的政治思想水平和其自身的职业道德观念,鼓励他们了解法律,从而促使他们做一个知法、懂法、遵纪守法的良好公民。
二、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消防安全的风险
(一)防范农贸市场运行消防安全风险的重要性
在农贸市场日常运行中,农贸市场的消防安全工作不容忽视。2011年4月20日上午11点左右,株洲合泰涵洞东侧的曙光农贸市场突发大火,过半市场被大火烧毁,殃及20余户经营户。株洲火灾事件给人民带来了巨大的财产损失,同时,此火灾事件也告诉我们农贸市场运行中,消防安全工作不容忽视。做好农贸市场运行中的消防安全工作能够从根本上阻止火灾的发生,保护了人们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损害。一场大火可以将农贸市场烧得荡然无存,使很多人倾家荡产。因此,做好农贸市场消防安全工作至关重要。
(二)防范农贸市场运行消防安全风险措施
人口大量的快速向城镇集聚和经济的迅速发展大大推进了农贸市场发展的步伐,政府的各项措施和市场自身的努力进一步推动了我国农贸市场的建设。下面,笔者就对如何做好农贸市场消防安全工作,杜绝火灾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进行分析。
1、防范农贸市场消防安全要长期建设农贸市场消防队伍
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关键在人。现今农贸市场的消防队伍建设出现的主要问题在管理上,人力资源的管理是农贸市场消防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今我国的农贸市场消防队伍的人力资源在管理方法方式上出现了一些问题,制约了消防队伍的发展,导致我国农贸市场消防队伍在人力资源的发展上与城市消防队伍的建设存在一定的差距。消防队伍的建设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完成的,无论是领导还是消防人员,都要积极投身到消防队伍的建设中。现设消防队伍不是表面工作,而是切实关系到人民利益的工作,工作建设更需要长期性的完善和重视。
2、建设农贸市场消防管理体系和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领导要重视消防工作这一块,要不间断地进行消防队伍的建设和规划,完善农贸市场消防管理体系,建立各项制度并督促落实。在农贸市场尤其是在百货小商品经营区块,必须要设置消防栓和自动消防喷淋系统,配备足够的干粉灭火器。无论是消防设施的建设还是消防人员的培养,都需要长期性地投入。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在平常的工作中不要松懈,长期保持警惕,避免在火灾发生时器材的不足和人员能力不足耽误及时的救援工作。
3、防范农贸市场消防风险要规范安全用电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工作
在农贸市场日常运行中,由于卖鱼摊点氧气泵及电子秤的普遍使用,农贸市场内用电范围在逐步扩大,涉水摊位插座潮湿、市场内私拉乱接现象时有出现,严重威胁公共场所人员的生命安全。有些经营者会向顾客出售烟花爆竹、烟草等易燃易爆物品,由于农贸市场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经营存在的风险性大,增加了农贸市场火灾危险性。但是就目前情况来看,在农贸市场运行中缺乏有力的法律依据以及规范的消防技术,因此,笔者认为,防范农贸市场消防风险就要规范安全用电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管理工作。
三、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治安安全的风险
在党的第十六届六中全会中,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要求,并且强调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本质属性,是人民幸福、民族振兴以及国家富强的重要保证。在农贸市场日常运行中,市场举办者与公安民警一直为消除农贸市场运行中治安风险而努力着。但是,伴随着市场的扩大和发展,农贸市场的治安问题不断增多,偷盗,抢劫,打架斗殴等治安案件是比较突出的问题,治安安全的风险天天存在,时时刻刻都有可能发生。下面,笔者就对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治安安全风险的措施进行浅谈。
(一)防范农贸市场中治安风险要做到正视治安问题
在农贸市场日常运行中,公安机关一直在为保证农贸市场的治安安全而努力,伴随着市场的发展,农贸市场的治安问题不断增多,想要构建和谐的农贸市场,就必须要对农贸市场治安问题进行正视。作为我国重要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力量的公安机关,在和谐社会构建这一过程中一直有着举足轻重的重要地位。这就要求公安机关在治安防范工作开展过程中,对于农贸市场的社情进行充分的认识和掌握,只有充分的掌握了农贸市场的实际情况,才能够对农贸市场的治安特点进行很好的把握,进而采取相对的治安措施,最终对农贸市场进行有效的控制。作为农贸市场治安管理人员,还应该对农贸市场的刑事案件以及治安案件进行统计,在统计过后要进行分析高级职称,并通过开会研究农贸市场所出现的治安问题,最终能够尽可能防范农贸市场的治安案件的发生。
(二)防范农贸市场中治安风险要加大农贸市场管理执法力度
想要加大农贸市场管理执法力度,治安管理人员可以从“强化素质、规范执法、健全机制”这三个环节入手,对执法队伍以及执法水平正规化建设水平进行提升,因此,农贸市场治安管理人员要加大公安基础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逐步建立起高效、统一以及灵敏的便民服务、行政管理、安全防范、危机处置以及预警研判等工作机制体系。对于治安形势变化要随时适应,要分析经济发展情况以及社会发展情况。
四、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第三者的风险
农贸市场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着第三者风险这一问题,所谓的第三者风险就是指农贸市场的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所存在的意外风险。第三者风险是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中无法预料到的一种风险,这就要求农贸市场管理者完善其管理方式,对于可能存在的风险要预防。在进行农贸市场第三者风险防范过程中,完善制度,依法操作。如果已经出险,就要及时抢救、及时报险,要注意与第三者沟通的问题,避免第三者发生争执或者冲突,作为农贸市场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应该坚持以人为本的重要原则,从第三者角度出发,结合具体实际情况来解决纠纷和争执,这就要求我们在进行农贸市场第三者风险防范时,要提升农贸市场举办者和经营者的素质和水平,端正自己的服务态度,全心全意为顾客服务,同时也要依法处理,既要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也要维护自己的权益。下面,笔者就对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第三者风险进行简要的分析。
(一)防范农贸市场第三者风险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在农贸市场日常运作中,安全措施是必不可少的措施,在实施农贸市场安全措施时,要做到坚持动态管理、动态宣传、动态设计,还要重视农贸市场中建筑物的质量,及时修理损坏的路面,做好跟踪保洁及时清扫路面垃圾,防止跌倒滑到事故的发生,强化对于火灾等安全隐患排除和治理工作,并且重视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在农贸市场日常运作中,必须要根据安全措施设计的要求以及安全演习的方案,运用网络计划这一措施,很好的分析农贸市场安全组织设计情况以及安全措施管理进展情况,结合农贸市场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农贸市场安全措施的实施,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重要原则。保证农贸市场安全措施的良好实施才能够很好的保证农贸市场运行风险防范整体质量。
(二)防范农贸市场第三者风险要求采取应急措施
农机安全风险点篇5
关键词:农贸市场运行风险防范措施
一、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食品安全的风险
伴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人们对于自身权益的维护意识也有了很大提升,因此,人们在农贸市场购物时,如果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不合格,那么必将给人们身心健康带来危害,同时还会增加消费者与农贸市场管理者与经营者之间的纠纷。食品质量安全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最重要内容。近些年来,食品安全事件屡屡发生,例如海南“毒豇豆”以及河北“瘦肉精猪”事件,这些事件的发生已经向我们敲响了警钟,要求我们必须把食品质量安全放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来抓,他迫使我们一丝不苟地抓好食品质量安全,以过硬的质量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下面笔者就先对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接着针对所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提出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防范措施。
(一)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
在现代农贸市场中,食品安全是人们广为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关系着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但是,近些年来农贸市场中食品安全问题却屡屡出现,究其原因,就有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面广量多压力大这一原因。各种副产品、水产品以及农产品等等商品都在农贸市场中集中交易,并且农贸市场的经营主体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农贸市场的经营主体的文明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以及文化程度都比较低,对于相关的食品安全法律不是很了解,导致了农贸市场的经营主体对于食品安全部门的监管工作存在着应付以及躲避的心理。此外,由于农贸市场的食品来源具有复杂性,销售渠道具有多样性,销售工作具有快捷性,所以,在客观上增加了市场举办者的食品安全管理难度,也对工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造成了很大的压力。
(二)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食品安全防范措施
在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应该明确监督管理部门职责和监管人员的个人责任,完善责任机制。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贸市场的各个角色都必须充分重视食品安全的问题,明确农贸市场的举办者、监督管理者以及市场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必须明确农贸市场主办者、农贸市场经营者以及农贸市场监管者之间的权利和利益关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的监管者,监督管理工作必须要实行关口前移,督促副食品、猪肉、水产品以及农产品等等相关的经营主体建立健全进货的台账登记,实施有关商品的准入制度,切实做到从源头上保证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市场举办者要根据贸易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必要的检测设施,对相关的食品进行必要的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食品坚决
不能上市交易。还要对农贸市场食品经营者进行教育和培训,提升其自身的政治思想水平和其自身的职业道德观念,鼓励他们了解法律,从而促使他们做一个知法、懂法、遵纪守法的良好公民。
二、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消防安全的风险
(一)防范农贸市场运行消防安全风险的重要性
在农贸市场日常运行中,农贸市场的消防安全工作不容忽视。2011年4月20日上午11点左右,株洲合泰涵洞东侧的曙光农贸市场突发大火,过半市场被大火烧毁,殃及20余户经营户。株洲火灾事件给人民带来了巨大的财产损失,同时,此火灾事件也告诉我们农贸市场运行中,消防安全工作不容忽视。做好农贸市场运行中的消防安全工作能够从根本上阻止火灾的发生,保护了人们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损害。一场大火可以将农贸市场烧得荡然无存,使很多人倾家荡产。因此,做好农贸市场消防安全工作至关重要。
(二)防范农贸市场运行消防安全风险措施
人口大量的快速向城镇集聚和经济的迅速发展大大推进了农贸市场发展的步伐,政府的各项措施和市场自身的努力进一步推动了我国农贸市场的建设。下面,笔者就对如何做好农贸市场消防安全工作,杜绝火灾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进行分析。
1、防范农贸市场消防安全要长期建设农贸市场消防队伍
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关键在人。现今农贸市场的消防队伍建设出现的主要问题在管理上,人力资源的管理是农贸市场消防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今我国的农贸市场消防队伍的人力资源在管理方法方式上出现了一些问题,制约了消防队伍的发展,导致我国农贸市场消防队伍在人力资源的发展上与城市消防队伍的建设存在一定的差距。消防队伍的建设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完成的,无论是领导还是消防人员,都要积极投身到消防队伍的建设中。现设消防队伍不是表面工作,而是切实关系到人民利益的工作,工作建设更需要长期性的完善和重视。
2、建设农贸市场消防管理体系和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领导要重视消防工作这一块,要不间断地进行消防队伍的建设和规划,完善农贸市场消防管理体系,建立各项制度并督促落实。在农贸市场尤其是在百货小商品经营区块,必须要设置消防栓和自动消防喷淋系统,配备足够的干粉灭火器。无论是消防设施的建设还是消防人员的培养,都需要长期性地投入。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在平常的工作中不要松懈,长期保持警惕,避免在火灾发生时器材的不足和人员能力不足耽误及时的救援工作。
3、防范农贸市场消防风险要规范安全用电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工作
在农贸市场日常运行中,由于卖鱼摊点氧气泵及电子秤的普遍使用,农贸市场内用电范围在逐步扩大,涉水摊位插座裸露潮湿、市场内私拉乱接现象时有出现,严重威胁公共场所人员的生命安全。有些经营者会向顾客出售烟花爆竹、烟草等易燃易爆物品,由于农贸市场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经营存在的风险性大,增加了农贸市场火灾危险性。但是就目前情况来看,在农贸市场运行中缺乏有力的法律依据以及规范的消防技术,因此,笔者认为,防范农贸市场消防风险就要规范安全用电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管理工作。
三、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治安安全的风险
在党的第十六届六中全会中,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要求,并且强调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本质属性,是人民幸福、民族振兴以及国家富强的重要保证。在农贸市场日常运行中,市场举办者与公安民警一直为消除农贸市场运行中治安风险而努力着。但是,伴随着市场的扩大和发展,农贸市场的治安问题不断增多,偷盗,抢劫,打架斗殴等治安案件是比较突出的问题,治安安全的风险天天存在,时时刻刻都有可能发生。下面,笔者就对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治安安全风险的措施进行浅谈。
(一)防范农贸市场中治安风险要做到正视治安问题
在农贸市场日常运行中,公安机关一直在为保证农贸市场的治安安全而努力,伴随着市场的发展,农贸市场的治安问题不断增多,想要构建和谐的农贸市场,就必须要对农贸市场治安问题进行正视。作为我国重要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力量的公安机关,在和谐社会构建这一过程中一直有着举足轻重的重要地位。这就要求公安机关在治安防范工作开展过程中,对于农贸市场的社情进行充分的认识和掌握,只有充分的掌握了农贸市场的实际情况,才能够对农贸市场的治安特点进行很好的把握,进而采取相对的治安措施,最终对农贸市场进行有效的控制。作为农贸市场治安管理人员,还应该对农贸市场的刑事案件以及治安案件进行统计,在统计过后要进行分析,并通过开会研究农贸市场所出现的治安问题,最终能够尽可能防范农贸市场的治安案件的发生。
(二)防范农贸市场中治安风险要加大农贸市场管理执法力度
想要加大农贸市场管理执法力度,治安管理人员可以从“强化素质、规范执法、健全机制”这三个环节入手,对执法队伍以及执法水平正规化建设水平进行提升,因此,农贸市场治安管理人员要加大公安基础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逐步建立起高效、统一以及灵敏的便民服务、行政管理、安全防范、危机处置以及预警研判等工作机制体系。对于治安形势变化要随时适应,要分析经济发展情况以及社会发展情况。
四、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第三者的风险
农贸市场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着第三者风险这一问题,所谓的第三者风险就是指农贸市场的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所存在的意外风险。第三者风险是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中无法预料到的一种风险,这就要求农贸市场管理者完善其管理方式,对于可能存在的风险要预防。在进行农贸市场第三者风险防范过程中,完善制度,依法操作。如果已经出险,就要及时抢救、及时报险,要注意与第三者沟通的问题,避免第三者发生争执或者冲突,作为农贸市场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应该坚持以人为本的重要原则,从第三者角度出发,结合具体实际情况来解决纠纷和争执,这就要求我们在进行农贸市场第三者风险防范时,要提升农贸市场举办者和经营者的素质和水平,端正自己的服务态度,全心全意为顾客服务,同时也要依法处理,既要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也要维护自己的权益。下面,笔者就对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第三者风险进行简要的分析。
(一)防范农贸市场第三者风险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在农贸市场日常运作中,安全措施是必不可少的措施,在实施农贸市场安全措施时,要做到坚持动态管理、动态宣传、动态设计,还要重视农贸市场中建筑物的质量,及时修理损坏的路面,做好跟踪保洁及时清扫路面垃圾,防止跌倒滑到事故的发生,强化对于火灾等安全隐患排除和治理工作,并且重视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在农贸市场日常运作中,必须要根据安全措施设计的要求以及安全演习的方案,运用网络计划这一措施,很好的分析农贸市场安全组织设计情况以及安全措施管理进展情况,结合农贸市场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农贸市场安全措施的实施,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重要原则。保证农贸市场安全措施的良好实施才能够很好的保证农贸市场运行风险防范整体质量。
(二)防范农贸市场第三者风险要求采取应急措施
很多农贸市场第三者风险事故都是由于农贸市场运行中应急措施不到位导致的,在进行农贸市场应急措施工作时,应该着重分析农贸市场主要安全事故产生的原因,并且要注意农贸市场建筑、货物运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事故,在农贸市场建筑物存在的风险中,农贸市场建筑事故类型主要有:机械伤害、透水、坍塌以及中毒窒息等等,而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农贸市场内人流拥挤导致运输工作面积狭窄、空气污浊导致的空气能见度低以及货物运输过程中车辆的衔接不当、车辆调度工作不到位等等因素都是在进行农贸市场应急措施时必须要考虑到的因素。
本文中,笔者从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以及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食品安全防范措施这两个方面对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食品安全的风险进行了阐述,接着从防范农贸市场运行消防安全风险的重要性以及防范农贸市场运行消防安全风险措施这两个方面对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消防安全的风险进行了浅谈,笔者又从防范农贸市场中治安风险要做到正视治安问题以及防范农贸市场中治安风险要加大农贸市场管理执法力度这两个方面对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治安安全的风险进行了探讨,最后,笔者对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第三者的风险进行了简要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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