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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税收政策范例(3篇)

来源: 时间:2026-02-20 手机浏览

一般纳税人税收政策范文

二、强化政策管理。

1、加强现有的税收政策的贯彻执行力度,深化流转税管理。

2、完善减免税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减免规定,堵塞管理漏洞。

三、加强调研工作。做好增值税转型的调研和准备工作,积极应对流转税制改革。一要科学测算增值税转型改革税收收入的影响,按要求进行测算上报,为上级机关决策服务;二要加强对环境保护税收政策以及中部崛起税收鼓励政策的研究;三要清理、规范流转税优惠政策。

四、按照精细化的要求抓好日常管理。1、加强税源管理,重点是税源监控和对本地区重点税源的管理;2、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首先,要加强对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管理,严格按照总局规定的标准认定一般纳税人,坚持“三约谈一核实”的要求,把好实地核查、领导审核关,同时做好一般纳税人核查、审批等环节的工作,将年审纳入到日常管理中来;3、巩固和提高金税工程增值税征管信息系统运行质量。强化考核,以考核促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责任人,如有重大事件发生要向分局金税工程领导小组及时书面报告情况,确保金税工程增值税征管信息系统运行质量在全市名列前矛。4、加强发票管理,在一般纳税人中大力推广防伪税控系统版普通发票使用,提高个体工商户发票使用率;五是完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严格依照总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规范操作行为,积极探索,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逐步完善“一窗式”管理模式。重点是做好其他抵扣凭证审核检查工作。

五、推进流转税信息化建设。

1、做好建立流转税工作平台的准备,根据分局实际向上级

提出流转税工作平台的各项需求的建议,确保明年九月份前完成;

2、进一步提高金税工程数据采集和传输质量;

3、积极推行“一机多票”系统,认真核实一般纳税人增值

税普通发票(不含商业零售)的用量,做好企业DOS版开票金税卡的更换工作;

4、协助技服单位搞好企业端开票系统升级培训工作;

5、做好前期准备,有计划的在增值税专用发票月认证量在100份以上的一般纳税人中推行“网上认证”工作。

(二)所得税管理

一、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政策管理,做好税收政策的宣传、辅导和培训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税源管理,进一步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主要包括政策、税源、征收、减免税和资料管理五方面的内容。

(1)在政策管理上,做好所得税政策宣传、政策执行落实、政策执行情况检查三个环节的工作。

(2)在税源管理上搞好所得税税源册籍管理,抓好税源普查工作,掌握税源动态变化情况。

(3)在征收管理上,健全纳税申报、征收方式的确定到税款入库等一整套管理程序。

(4)在减免税管理上,做到“三个严格”,即严格执行政策、严格申报程序、严格按权限办理。

(5)完善资料管理。使资料管理贯穿于所得税规范管理的全过程,建立所得税纳税资料的收集、整理、传递、归档保管、反馈等制度。

三、根据税收管理精细化的要求,进一步搞好所得税规范管理。建立税源登记制度,加强部门配合,主动取得工商、国税部门支持,定期核对纳税人的登记资料,发现漏征漏管户应及时补办税务登记并纳入正常管理。并及时对企业的各项有效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归类,并将这些资料进行适当数据处理。

四、严格加强对纳税人的收入管理,监督企业如实反映收入,严格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定收入的实现;

五、加强预征管理,根据纳税人的具体情况确定预缴的期限和金额,并严格按确定的金额预征企业所得税。

六、大力清理欠税,建立台账,逐户逐月落实收入进度和压欠情况

七、根据汇缴清缴改革要求,落实好20__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缴清缴工作,组织召开了一次由企业所得税纳税单位的财务负/:请记住我站域名/责人、办税人员参加的专门会议。安排布置二0__年度的汇算清缴工作。

八、进一步加强对纳税人的减免税、财产损失及税前扣除项目的审核报批,对按税收法规及有关规定需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方执行的税前扣除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对照有关规定认真审查,未经税务机关批准的,一律进行纳税调整,不得税前扣除。做到及时调查核实,严把政策关口,严格报批程序。

(三)征收管理

一、以提高征管“六率”为主要目标,围绕“征管六率”分析、查补征管漏洞,加强税源的有效控管,不断提高分局征管质量,认真做好催报催缴工作,如实编报征管质量考核表。

二、加强与其他部门的信息交换与沟通,继续加大对辖区内漏征漏管户的清理,及时做好新办户的税务登记工作,及时、妥善地解决税收议,提高管辖争工作效率。

三、核实在册的税务登记户和注册登记户,及时发现和处理准备逃跑或已失踪纳税人,清理非正常户,追缴相关证件,并配合稽查部门追缴流失的税款。

四、认真做好个体税收的管理,积极探索科学的个体经营信息采集方式和公平、公正、先进的定税方法,完善电子定税管理办法,及时调整行业参数水平。

五、结合实际推行经济、灵活、便利的多元化申报方式,做好同城办税各环节的协调工作,认真落实好下岗再就业个体经营者的税收优惠政策,公正执法,优质服务。

六、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工作,继续完善税收管理员职能,提高征管工作的信息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

七、加强纳税服务。进一步改进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水平,把公开、公平、公正执法作为管理与服务的结合点,以优质的税收服务引导纳税人提高依法纳税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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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税收政策范文篇2

关键词:营改增;试点企业;纳税筹划;方法研究

中图分类号:F810.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4-0-01

营改增政策是我国十二五规划期间颁布的一项结构性调整措施,已经成为当前热门的财务话题,营改增政策有利于完善财税制度,进一步优化消费、投资、出口结构,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协调发展;可消除重复征税,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促进企业的进一步发展。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不断改革与发展,企业面临的竞争压力日益激化,盈利空间越来越狭小,利润越来越薄,各大企业纷纷开始从降低经营成本着手,提高企业的利润。在营改增试点阶段,对于各大试点企业而言,是降低纳税成本的大好时机,科学合理的纳税策划策略可以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实现税收成本的最小化,提高企业发展的能力。

一、充分利用非试点地区与试点地区的税收政策差异

《关于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通知》中明确规定:营改增试点地区的个人或单位提供广告投放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广告服务可暂时不用缴纳增值税;《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中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或单位如果在境外提供文化体育业(不包括播映)、建筑业等劳务可不用缴纳营业税。从上述规定中,可看出非试点地区的税收政策与试点地区存在一定的差异,试点企业如果是承揽广告投放地在中国共和国境外的广告服务业务的纳税人,可以充分利用“营改增”中的税收优惠政策,在试点地区重新注册一家公司,并以新注册公司名义对外提供广告服务业务,从而实现减税的目的。比如上海未来广告公司在2013年初想投资设立一家为境内环宇国际有限公司(增值税,纳税身份为一般纳税人)提供境外广告宣传服务的子公司A,A公司的设立地可选择在苏州(试点地区)、长沙(非试点地区),选择这两个地方建立A公司都不会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有任何影响,如果每年预计可以从环宇国际有限公司获得1200万元的广告服务收入,应如何筹划纳税方案。

①若A公司设立在试点地区——苏州,则根据营改增的相关政策,不用缴纳增值税,直接获得1200万元的广告服务费用。②若A公司设立在非试点地区——长沙,则该公司提供的广告服务收入应缴纳一定的营业税,收入为1200万元,则应缴营业税为60万元,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应为6万元,应缴纳税合计为66万元。因此A公司应设立在试点地区。

筹划总结:若子公司设立在“营改增”试点地区,应尽可能将纳税人身份转化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进而减少增值税税额。

二、合理选择试点纳税人身份进行筹划

增值税纳税人主要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两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以及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若纳税人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500万元则为一般纳税人,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提供的应税服务,在现行的13%、17%两档增值税税率的基础上新增了6%以及11%两档低税率。因此不同的纳税人身份也会有不同的适用税率以及计税方法,试点企业则可以通过事前选择合理的纳税人身份进行纳税筹划。比如深圳试点地区有一家欧派科技有限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对外提供技术服务以及研发服务,增值税适用税率为6%,含税年销售额为689万元,可抵扣进项税额(购进研发专用材料)9万元,则应该如何通过选择纳税人身份进行纳税筹划。该公司可应用两个筹划方案,①仍然保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身份,该种情况下应缴纳增值税为30万元,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为3万元,应纳税合计为33万元。②可拆分为A公司(提供400万元应税服务)和B公司(提供289万元应税服务),则A、B公司的含税应税服务收入均

筹划总结:“营改增”试点地区,从事现代服务业的一般纳税人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而小规模纳税人则适用3%增值税税率,若一般纳税人的经营规模较小,可在“营改增”试点政策条件下,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情况通过业务拆分、机构分立合并、缩小税基、新设公司等方式进行纳税人身份筹划,将纳税身份转化为小规模纳税人,则可以享受低税率的优惠政策。

三、选择合理的供应商

在企业生产供应链中,不同的产业会有不同的供应商,当企业在供应商手中购买的原材料、半成品时常常会伴有增值税,很多企业为了可以抵扣更多的进项税额,常常会选择可以提供增值税发票的一般纳税人供应商合作,从而抵扣增值税,减少税负。营改增的政策改革,有低征高扣的优惠政策,同时可抵扣进项税额的范围也从成本领域扩大到了固定资产以及费用领域,因此企业可以选择那些可以提供增值税发票的供应商获得高抵扣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比如车辆租赁费用按照17%的税率抵扣进项税,若外包运输业务则可抵扣11%;货代企业的仓库租赁费属于非应税项目,但可以通过提供仓库服务外包方式抵扣6%进项税,获得相应的低税率税额。

综上所述,在当前“营改增”政策改革试点阶段,各大企业有很大纳税筹划空间,筹划人应熟练掌握自身企业的基本流程、性质以及当前的发展,认真研究、分析“营改增”试点的相关政策以及文件,准确分析企业经营业务,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编制科学、合理的纳税筹划方案,减少企业赋税负担。

参考文献:

一般纳税人税收政策范文

税务筹划是纳税人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借法律赋予的正当权利,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以达到减少税款缴纳或递延税款缴纳目的的一种合法经济行为。上海是首个“营改增”试点城市,2012年1月1日正式启动“营改增”。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宁波、厦门、深圳10个省,全国掀起了“营改增”的热潮。以解决重复征税问题、完善税收制度为目的的“营改增”实则处于实施初期,政策上的不完善、内容上的缺失和分散给部分企业带来了更大的问题和困扰。鉴于地域性、行业性因素,不同企业在产业规模和业务模式上存在较大的差异性,该税收政策出台后,并非所有企业都享受到了减税的甜头。部分行业的企业由于税率增大、进项抵扣不足的原因税负不减反增现象严重。那么,如何通过企业税务筹划,借税改的东风,实现企业减税目的,从而减轻企业税收负担,提升企业经营管理能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成为燃眉之急。

二、税务筹划策略

(一)纳税人身份筹划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筹划。在营改增的背景下,试点地区所涉及的相关企业由原来的营业税改缴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承担的税负为销项税额与可抵扣购进项税额之间的差值,即就增值额纳税,而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征收办法,以一定的征收率乘以销售额为纳税金额。有关规定指出: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和出租车)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此外,对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非企业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不属于一般纳税人的范畴。因此,以上政策为企业的纳税安排提供了较大的筹划空间,纳税人可分别从经营规模和经营类别两个角度入手以达到筹划的目的。纳税人身份的筹划一般依据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详见表1),当增值率小于无差别平衡点时,进项抵扣的作用较大,选择一般纳税人身份税负小于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然而,随着增值率的增长,小规模纳税人低征收率的优势显现,当增值率超过无差别平衡点时,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身份更为明智。因此,企业在选择纳税人身份时,应当灵活甄别经营类别,得以掌握身份选择的主动权,同时,及时进行合并和分立,有效减少税收负担。

(2)增值税纳税人与营业税纳税人筹划。一是混合销售行为。根据有关规定混合销售行为只缴纳一种税,显然,不同的税种纳税负担是各异的,这就为相关企业提供了税务筹划的机遇。混合销售行为的税务筹划一般可以根据对销售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详见表2)的判别展开,当实际增值率大于无差别平衡点时,选择营业税可节税;反之,当实际增值率小于无差别平衡点时,选择增值税较为妥当。因此。企业应当正确分析经济状况,扩大或者缩减增值税和营业税经营业务所占的比重,或者进行分立、合并,以改变企业规模的形式达到节税的意图。二是兼营行为。就兼营行为而言,无论是税种相同、税率不同的情况还是税种不同、税率不同的情况,都应当分开核算、分别计税,以防止从高计税所徒增的企业税负。

(二)采购业务筹划

(1)采购对象选择。针对供应链中多方供应商的选择问题,试点企业不能仅从价格或者可抵扣与否单角度着手,盲目迷信于低价格供应商或者进项可抵扣的供应商。首先,就小规模纳税人而言,采取简易征收办法,进项税额不能抵扣,选择质量可靠、价格较低的供应商最佳。其次,就一般纳税人而言,明智的做法为,在质量和价格居于同一水平的条件下,尽可能向一般纳税人采购物资,如果小规模纳税人的价格折扣处于可接受范围内,则可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进行采购。此处可引入价格优惠临界点的概念(见表3),如若小规模纳税人折让后的销售价格小于价格折让临界点的销售价格,那么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为供应商,反之,则选择一般纳税人为供应商。

(2)采购时间选择。采购时间的选择可从三个层面布局筹划的思路。首先,出于现金流动性考虑。如若经过价格折让临界点的判断,选择一般纳税人为供应商,销售价款的支出与可抵扣金额的抵扣有一定的时间差,处于流动现金紧张的企业仍需慎重决择。其次,采购时间的把握。如今,营改增进行得如火如荼、实行状况良好,那么,企业可适当推迟相应设备和应税劳务的购进,等待享受抵扣额的时机。再者,企业应当在购进业务发生后及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尽可能当月完成抵扣工作,从而争取资金的时间价值。

(三)销售业务筹划

(1)劳务外包筹划。试点地区的相关企业应当充分利用税收政策的优势,将承担的劳务业务分包给试点地区的同行,从中享受进项税额的抵扣,进而以该模式实现企业税费的合理化,最大程度降低成本,提高企业利润。具体的规定如下:采购试点地区一般纳税人的服务,允许按照接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进项税额予以抵扣;若采购试点地区小规模纳税人(或外地一般纳税人)的运输服务,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是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数乘以7%征收率的金额。

(2)结算方式筹划。试点企业为延迟税款,从而达到节税目的,可考虑在结算方式的选择中谋求利益。税法中就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如下规定: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可见,企业可变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分期付款或者委托代销等方式等其他多种方式,分摊、推迟当下的税收负担,进而争取资金的时间价值,优化企业资金布局,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3)经营模式筹划。财税[2011]111号文件规定: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物品、设备等有形动产转让给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远洋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光租业务,是指远洋运输企业将船舶在约定的时间内出租给他人使用,不配备操作人员,不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只收取固定租赁费的业务活动。干租业务,是指航空运输企业将飞机在约定的时间内出租给他人使用,不配备机组人员,不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只收取固定租赁费的业务活动。企业可灵活转变经营模式,为上述远洋运输和航空运输配备专用人员,从而变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业为交通运输业,税率从原来的17%降低到11%,为企业节省了6%的税收差额。

对于跨年度租赁,财税[2011]111号附件2规定:试点纳税人在2011年12月31日(含)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租赁合同,在合同到期日之前继续按照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缴纳营业税。明智的企业会选择在2011年12月31日前签订一次性的租赁合同,以延续5%的营业税税率,从而避免17%的增值税税率所带来的额外税收负担。因此,不同的经营模式适用不同的税率,企业应当适当调整经营策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畴内,规避高税率给企业徒增的税收压力。

(四)优惠政策筹划

(1)优惠政策延续的筹划。国家给予试点行业的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可以延续,只有对通过改革能够解决重复征税问题的政策才予以取消。因此,试点企业应详细研读“营改增”的过渡政策,探讨相应的税收优惠,从而充分利用政策为企业税务筹划工作提供参考。

(2)差额征税的筹划。根据财税[2011]111号文,增值税差额征税是指试点地区提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服务的纳税人,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差额征税的政策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规定范围纳税人的规定项目价款后的不含税余额为销售额的征税方法。差额纳税可一定程度增加进项的抵扣额,从而达到相应的节税目的。因此,没有被纳入差额纳税优惠名单的企业应当尽量向名单靠拢,争取早日纳入差额纳税的范畴,为企业的税收减轻负担。

(3)免税项目的筹划。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通知》,其中的免税条款为企业提供了广阔的筹划空间。企业可依靠零税率或者免税政策选择不同的行业和领域,利用该优惠政策取得价格优势,进而提高企业的同行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此外,身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加之对其客户进项可抵扣的优势,势必大幅度提升企业的运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五)纳税申报筹划财税[2011]111号文第四十二条规定: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合并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由此可见,企业在纳税申报过程中,应当精确计算合并申报与各自申报的税额,比较两者的数值大小,从而做出合理的纳税决策。

三、税务筹划注意事项

(一)注重筹划策略一是纳税人身份的筹划。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会计核算、缴税程序及分立与合并方面财力、物力、人力成本较高,需从税负和成本两个层面进行考虑和权衡,从而保证企业目标的实现。二是销售业务中结算方式的筹划,为达到推迟纳税的目的,未收到货款不开发票。三是销售业务中经营模式的筹划。在为光租和干租配备专业人员、转变经营模式的过程中,需综合考虑企业资金承受能力和成本控制状况,即人员的增加能否为企业真正谋福利,不能一味追求税收上的利益而无视于企业整体效益。

(二)注重统筹安排作为集专业性、综合性于一身的系统性活动,企业税务筹划必须做好良好的计划和统筹工作,切实落实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提高相关人员的筹划意识和专业素养,有效借助中介或者专业人士的力量,从而实现企业涉税零风险的目标。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关注税收要求的变化趋势,提高对税收政策的敏锐度和应变能力,进而为企业税务筹划工作提供及时的有效信息。妥善做好专用发票的开具、认证工作,以保证开票低风险、抵扣及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