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9篇)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篇1
20xx年4月1日,20xx年度上半年酒泉市工商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模式全面开启。
酒泉市工商局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结合全市今年企业公示信息工作现状,通过甘肃省工商局信息化系统按照存续市场主体3%的比例对企业公示信息进行定向抽查。目前,全市抽查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已初步建立市场主体目录库,共计摇号确定检查对象1484户,其中企业328户,个体工商户109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65户,并同步完成了抽取名单向辖区工商所的分发工作,由辖区工商所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据悉,20xx年度,该局已组织对市场主体公示信息进行了3次抽查,分别是“首次企业公示即时信息抽查”、“企业公示出资信息定向抽查”、“20xx和20xx年度市场主体年报抽查”。共抽查了市场主体576户,其中抽查企业256户,个体工商户274户,专业合作社43户,其中正常户数分别为212户、241户、42户,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18户,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即时信息的17户,通过登记的住所(经管场所)无法联系的24户,不予配合的2户,已注销18户。今年上半年,按照50%的抽查比例,对全市105户从事保险业务的企业进行抽查,并向社会公示。
对于企业的抽查结果,该局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及时公开。抽查结束后,按规定将抽查结果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公示,并记载于企业名下。二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检查中发现企业公示年报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或者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予以公示。三是处理移送违法行为。检查中发现企业其他违法线索的,依法处理或按规定及时移交相关执法部门。
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行中,该局采取五项举措,一是强化培训,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设纳入规范化管理,制定培训方案,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从执法人员选派条件、调整情况、工作职责、检查要求等四方面做了具体规定,确保进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人员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为有效开展检查提供保障。二是明确工作流程。对检查前后各环节做了周密布置;三是明确对检查结果的处理要求。对检查后可能出现的不同情形提出了不同的处理方法;四是明确档案录入及数据应用。按照“一企一档、一批一卷”的要求,实行“谁检查谁录入”,做好检查档案的录入和管理。对检查数据提供政府决策,检查中违法行为在甘肃省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管;五是明确执法检查人员工作要求。在检查中执法人员依法进行,坚持廉洁自律,做到“四个不得”即不得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得收受企业馈赠有价证券和礼品;不得接受企业宴请;不得参与娱乐消费。
下一步,酒泉市工商局将结合实际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不断细化工作程序,加大抽查力度,克服基层监管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参差不齐、抽查工作开展困难,切实做好市场主体名录库建立,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范执法检查流程,健全“双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衔接机制,确保抽查工作依法、有序、高效推进。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篇2
为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我县旅游发展环境,按照《XX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川旅发〔20xx〕44号)、《乐山市旅游和体育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夹府办函〔20xx〕78号)要求,为加快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监管全覆盖,我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切实加强我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办公室、产业发展规划股(政策法规股)、市场开发和质量规范管理股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我局执法人员加大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熟悉执法内容、执法程序和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文书,不断提高旅游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进一步强化工作机制,严格执法,依法履职,保证了抽取名单的公正性,检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真实性。
二、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
依托全省旅游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管理平台系统随机抽取监管对象,抽取后再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进行执法。制定统一的抽取办法,执法人员根据监管职能和内容,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要求开展工作。
三、建立并动态调整市场主体名录库和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我局以本部门行政权利清单确定的法定职权为依据,根据实际情况,于10月初建立完善了本部门的市场主体名录库,并实时更新、动态调整。旅游局持有行政执法证且在执法工作岗位的所有人员均应纳入名录库。清单实行动态调整,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等情况及时更新,并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布。
四、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对照权力清单,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经局领导审定后,报市旅体委及县市场监管局备案并在部门网站公开。
五、抽查的比例、频次及内容。
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我局在10月完善抽查系统后,按照方案中对旅行社及分支机构每年抽查检查不少于4次,每次抽查比例不少于5%,5年内全覆盖的要求,于四季度完成抽查任务一次,共抽取旅行社2家,分别为乐山市红太阳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XX门市部和XX全球通国际旅行社股份公司XX王水井街服务网点。执法人员对两家旅行社的基础性经营条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旅行社业务是否取得经营许可、旅行社及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旅行社是否依法规范经营、游合同签订是否规范、是否按规定选择合格供应商、对旅行社旅游团队档案保存、信息报送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等内容进行了检查。经检查,两家旅行社均依法依规经营。
六、全面公开监管信息。
根据监管职能和内容,填写规范统一的《旅游行政执法检查信息公开表》,明确记载抽查时间、抽查对象、抽查人员、抽查事项、抽查结果等情况,报局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审核后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篇3
3月28日至29日,“双随机”第四检查组按照《本溪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落实方案》具体要求,对随机抽出的本钢焦化厂等8家单位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检查中发现xxx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炼钢厂、铁运公司、铸管厂、矿业公司、辽宁北方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均存在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未验收等问题。xxx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5家厂矿目前通过清理违规建设项目整顿行动将手续不完善项目统一上报集团,由集团统一委托北京京诚嘉宇编制环境现状评价。辽宁北方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整体环评正由辽宁英瑞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编制。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和本钢浦项冷轧薄板有限责任公司有环境影响评价并通过验收。
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
检查中发现xxx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浮选器电机损坏,企业正在紧张维修中,焦油渣配型煤车间危险废物标示不全,存放焦油渣运输槽位置不合理。xxx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矿业公司的土立窑属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辽宁北方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锌、铜、镍废催化剂(危险废物)存放时间较长,目前正联系尉氏县瑞德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进行处置,执法人员要求企业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并将进行不定期复查。
三、污染物排放情况
8家被检查单位中有3家单位已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其中本钢焦化厂(东风厂区废气)考核单因子为烟尘,工源厂区废水排放口拆除(不外排)已向市环保局申请并通过批复,其他2家北营焦化厂(8号口)、辽宁北方煤化工废水在线自动监控数据(28、29日)显示达标排放;其余5家单位没有感官污染。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篇4
一、20xx年工作情况
我局下发《关于开展20xx年XX市地震行政检查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xx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通知》,对检查时间、检查事项、检查对象、检查方式做了明确要求,把“双随机”抽查和其他专项检查同步部署。
(一)地震行政检查:在抽查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抽查,其中“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检查”事项抽查2个台站,抽查率28。5%,“对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行政检查”事项由省局统一抽取、统一行动。现抽查工作全部如期完成,抽查未发现问题,抽查结果全部已录入系统,并向社会公开。
(二)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检查:针对浙江XX建橙有机硅有限公司等5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双随机”现场抽查,抽查率5%,抽查未发现问题,抽查结果全部录入系统,并反馈企业,向社会公开。
二、存在问题和分析
市县一级科技执法事项有对外国人来华工作的监管、对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监管等,其中对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监管属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应用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和掌上执法平台,执法人员必须是有执法证的行政人员,而市县科技局公务员编制少(市局只有13名公务员编制,其中处级以上干部6名,外出锻炼干部2名),没有专门的执法机构及编制,执法力量薄弱。建议加强执法力量建设,解决市县科技系统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
三、下步举措和建议
提早谋划20xx年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监管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计划20xx年5月底前下发地震和科技型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通知,20xx年10月底前完成该2项检查。开展1—2次“互联网+监管”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业务能力。
XX市科学技术局
20xx年11月27日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1篇5
根据省林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林业系统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林〔20xx〕3号)和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涵政办〔20xx〕43号),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结合林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各责任股室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针对市场主体的监管事项要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在市场监管领域之外的监督检查事项中,也应推广运用随机抽查。清单应当明确事项名称、检查依据、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抽查比例、抽查频次、检查主体、责任单位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各责任股室于6月14日前将各自所涉及权力清单的有关检查事项(填写附件1)报局办公室汇总形成区级抽查事项清单,经局领导研究审定后公布,并报市林业局备案。
责任单位:林政股、执法大队、森林公安局、资源站、种苗站、森防站、防火办、动管站、保护区管理处。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我局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逐项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各责任股室分别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逐步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市场主体名录库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监管对象的变化动态调整,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工作人员变化动态调整。
各责任股室应于6月14日前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局应于6月14日前建成“双随机”抽查机制。
责任单位:林政股、执法大队、森林公安局、资源站、种苗站、森防站、防火办、动管站、保护区管理处。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各责任股室要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林业违法行为发生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随机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辖区内市场主体的5%,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责任单位:林政股、执法大队、森林公安局、资源站、种苗站、森防站、防火办、动管站、保护区管理处。
四、加强抽查结果运用
要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林政股、执法大队、森林公安局、资源站、种苗站、森防站、防火办、动管站、保护区管理处。
五、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要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探索完善监管办法,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要加大宣传力度,转变执法理念,加大对随机抽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充实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执法检查能力。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坚持依法监管,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公正高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责任单位:林政股、执法大队、森林公安局、资源站、种苗站、森防站、防火办、动管站、保护区管理处。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篇6
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我局积极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服务职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将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启动迅速。在行政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是转变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效能的主要手段,是切实解决执法不公、执法扰民和随意执法等问题的重要措施。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出台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行动起来,率先研究制定了“两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制度,结合市里的门禁制度和宁静工程,对行政执法工作提出新要求,凡是不履行“先申请、再备案、后检查”手续的、不在权力清单之内的,一律不得开展行政执法检查。
二、把握核心环节,突出重点。“双随机”抽查工作是一项创新性的工作,为确保做实做好做出成效,我们坚持树立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不断探索新方法。一是制定抽查事项清单。针对质监部门工作检查事项多、社会敏感度高的特点,以公布的“权力清单”为基础,梳理出了包括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检验检测机构监督、强制性认证产品情况监督等16项抽查事项,制定《“双随机”抽查项清单》。我们实施行政监督检查过程中,按照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对每一项行政执法监督事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把那些与质量安全、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的检查事项作为“双随机”的重点;对自律性强、产品质量稳定,投诉举报少的企业,可检查可不检查的,就不进行检查。二是建立“两库”。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是推行“双随机”检查的前提和基础。我们按照属地管理要求,由省、市、县三级分别建立“两库”。各业务科指派专人对情报所提供的全市企业代码证信息进行筛选,根据以往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管所掌握的情况,把那些处于关、停产状态的企业从名单中删除。名录库由初建时的496家,精准到374家。我们所建立企业名录库明确了单位名称、具体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要素。目前,我们正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将本单位的名录库与工商局的市场主体名录库进行对接。关于执法人员库,我局共有51人具有行政执法资格,27人在执法岗位,纳入执法人员库的27人。三是修订“细则”。我们按照市法制办《关于进一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参照省局的细则,对本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进行了完善。四是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我们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双随机”抽查情况。目前,我们已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抽签结果登记表、行政执法抽查情况报告等向社会公示。今年,我们制定了《牡丹江市产品质量“红黑榜”发布制度》,明确了纳入“红黑榜”的条件,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符合“黑榜”条件的予以重点监管。在对行政执法人员监督方面,我们主要采取用文书、拍照的方式,个别科室配备了行政执法记录仪,可以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三、健全运行机制,确保抽查实效。一是合理确定抽查比例、抽查频次。原则上抽查频次一年一次、抽查比例不低于监管市场主体的50%。对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检查对象适当加大随机抽查力度。二是随机抽取企业和执法人员。我们通过简易的电脑软件完成抽签选取企业、执法人员工作。法规科将“两库”输入软件中,分两步完成抽签过程,办公室负责录摄像,所有业务科室负责人监督抽签过程,确保抽签公平公正。今年,我们已对九项抽查事项进行了“双随机”,共抽取164家被检查企业,选派执法人员26人次。三是推进综合执法模式,避免多头执法。我们在制定清单过程中就把综合执法作为一项硬性要求提出来,对业务相近的检查事项进行了整合。例如针对同一市场主体——机动车安检机构的监督管理,监管科室分别为监督科和认评科,监管范围、侧重点不同。以往,我们监管方式是各个科室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和省局的'要求,自主安排检查时间,这就可能出现对同一被检查企业短期内多次检查的问题,尽管检查的内容并不重复,也会给企业造成负担。采取综合执法模式,把针对同一企业的检查内容梳理出来,一次综合检查,能实现对监管职能的全覆盖。今年8月,省局下文件要求各地(市)对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我们就把监督科和认评的检查内容合并到机动车尾气排放的检查中,由单项检查变为全项检查,避免了重复检查,提高了执法效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四是强化和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由于工作分工不同,许多执法人员只精于本科室业务,对其他科室业务不是很熟练,这样的状态不能适应“双随机”工作的需要。为了改变这种情况,我们组织两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以产品质量监督、计量法律法规和特种设备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开展集体学习;我们在每次执行抽查任务前,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还要就此次抽查工作的范围、方法和注意事项进行培训,使执法人员及时补齐了短板,为做好随机抽查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执法人员素质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二是综合执法、联合执法模式还需要进一步推广。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以深化简政放权和优化服务水平为目标,在工作中不断探索和检讨,完善工作制度,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为优化我市发展环境做出更大的贡献。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篇7
为进一步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自xx年开始,省工商局率先在全系统探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制定办法。
xx年5月制定了《青海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按照随机、公正、规范原则,及时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一定比例、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随机抽查名单和检查人员名单,确保抽查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二是明确方式。
抽查分为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两种。对实施抽查的企业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进行。对市场主体的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信息、存续状态等信息作为一般检查信息;对企业实缴出资、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股权变更信息、资产状况信息、对外担保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知识产权出质信息、行政处罚信息、通过住所或经营场所能否与企业取得联系等作为重点检查信息。
三是运用结果。
抽查工作完成后,及时归纳整理抽查结
果,统一向社会公示。对检查结果符合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情形的市场主体,按照《青海省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实施办法》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有关程序移交案件线索。同时,加强各部门沟通和协作,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将抽查结果及时推送给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为当地经济发展、监管风险提供参考,为探索市场监管新模式积累经验。
xx年,省工商部门按照3%比例确定抽查了1192户企业。通过抽查明确正常企业1007户、占x%;列入异常名录企业162户、占x%(其中:虚假年报企业63户、占总数x%。未公示即时信息企业29户、占总数x%,住所失联企业70户、占总数x%);不予配合情形企业3户、占x%;注销企业20户、占x%。对于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形成了有效震慑,增强了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总体看,双随机抽查工作推进以来,呈现出四个特点:一是社会人员参与监督摇号,体现了工作程序上的规范性。二是被查企业随机摇号产生,体现了抽查名单确定上的'公正性。三是抽取流程阳光简明,体现了工作上的公开性。四是检查人员从全部执法人员中随机抽取,打破了以往检查上各自为阵的局限性。消除了执法任性,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4月1日,xx年度上半年酒泉市工商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模式全面开启。
市局结合全市今年企业公示信息工作现状,通过甘肃省工商局信息化系统按照存续市场主体3%的比例对企业公示信息进行定向抽查。目前,全市抽查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已初步建立市场主体目录库,共计摇号确定检查对象1484户,其中企业328户,个体工商户109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65户,并同步完成了抽取名单向辖区工商所的分发工作,由辖区工商所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xx年度,市局已组织对市场主体公示信息进行了3次抽查,分别是首次企业公示即时信息抽查、企业公示出资信息定向抽查、xx和xx年度市场主体年报抽查。共抽查了市场主体576户,其中抽查企业256户,个体工商户274户,专业合作社43户,其中正常户数分别为212户、241户、42户,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18户,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即时信息的17户,通过登记的住所(经管场所)无法联系的24户,不予配合的2户,已注销18户。今年上半年,按照50%的抽查比例,对全市105户从事保险业务的企业进行抽查,并向社会公示。
对于企业的抽查结果,市局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及时公开。抽查结束后,按规定将抽查结果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公示,并记载于企业名下。二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检查中发现企业公示年报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或者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予以公示。三是处理移送违法行为。检查中发现企业其他违法线索的,依法处理或按规定及时移交相关执法部门。
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行中,市局采取五项举措,一是强化培训,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设纳入规范化管理,制定培训方案,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从执法人员选派条件、调整情况、工作职责、检查要求等四方面做了具体规定,确保进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人员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为有效开展检查提供保障。二是明确工作流程。对检查前后各环节做了周密布置;三是明确对检查结果的处理要求。对检查后可能出现的不同情形提出了不同的处理方法;四是明确档案录入及数据应用。按照一企一档、一批一卷的要求,实行谁检查谁录入,做好检查档案的录入和管理。对检查数据提供政府决策,检查中违法行为在甘肃省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管;五是明确执法检查人员工作要求。在检查中执法人员依法进行,坚持廉洁自律,做到四个不得即不得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得收受企业馈赠有价证券和礼品;不得接受企业宴请;不得参与娱乐消费。
下一步,市局将结合实际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不断细化工作程序,加大抽查力度,克服基层监管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参差不齐、抽查工作开展困难,切实做好市场主体名录库建立,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范执法检查流程,健全双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衔接机制,确保抽查工作依法、有序、高效推进。
威远工商局三个结合推进双随机抽查工作,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与行政权力依法公开运行平台相结合。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取流程、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
二是与企业年报工作相结合。xx年度企业年报率x%,个体工商户年报率x%,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x%。从中随机抽取不少于3%的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先后开展年报抽查、专项抽查和定向抽查,完成抽查检查企业134户,个体工商户56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4户。
三是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建立信用约束机制,依托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公示、通报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督促企业依法履行公示义务,责令办理469户次;加强年报、企业备案信息的收集,共将135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将259户个体工商户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吊销企业127户;公示处罚信息97条。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篇8
20xx年3月28日至30日,本溪市环境监察局“双随机抽查”第一组按照《本溪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落实方案》要求对随机抽出的本钢冷轧薄板厂、本钢供水厂、本钢燃气厂、本钢氧气厂、北营发电厂、北营原料厂、北营动力厂、北营公运公司、本溪衡泽热力彩屯热源厂等9家单位进行检查,并填写了现场环境监察记录,现场检查情况如下:
1.关于污染防治设施。上述9家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都能正常运行。
2.关于环保手续问题。检查中发现上述企业均存在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未验收等问题。其中本钢所属企业(包括北营)目前通过清理违规建设项目整顿行动将手续不完善项目统一上报集团,由集团统一委托北京京诚嘉宇编制环境现状评,并将报环保部门统一处理。衡泽热力公司彩屯热源厂存在未进行环保竣工验收、未批先建等环境违法行为,此前已进行过处罚。
3.关于污染物排放情况。检查中发现本溪衡泽热力公司彩屯热源厂有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应由网格化监管科室处理,其余企业未发现超标排放问题。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1篇9
近日,省质监局印发《关于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方式的通知》,决定自6月1日起,全省质监系统对13项行政监督检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监督抽查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
省质监局规定,这13项行政监督检查除有初步证据或线索证明涉嫌违法、由质监部门依法立案查处的以外,原则上均须通过摇号、机选等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按照全面覆盖、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省、市、县质监部门根据监督检查工作需要及监督检查职责,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上级质监部门开展随机抽查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从下级质监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调执法检查人员。执法检查人员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抽查工作结束后,检查单位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各级质监部门将严重违法违规市场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按照规定途径和程序推送至“信用黑龙江”网络平台,纳入企业社会信用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