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免疫的方法范例(3篇)
动物免疫的方法范文
为切实落实省州关于做好动物防疫工作的要求,确保有病不流行、有疫不成灾,为我县畜牧产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条件,现就我县20*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全面完成秋季动物防疫工作任务
1、强化基础免疫,确保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严格按照省州“春秋集中免疫,月月及时补针”的要求,建立申报登记补针和每月10-15日的集中补针日制度。今年秋防工作统一于9月20号全面开针,10月底结束。在防疫普防期间必须坚持“七统一”(即统一计划、统一疫苗物资供应、统一免疫时间、统一操作规程、统一防疫标准、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检查验收)、“四集中”(即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时间)、“三同步”(即免疫注射、标识佩戴、建立免疫档案三同步)和“1+1”(一名乡村干部带一名防疫员)的防疫工作模式,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针不漏苗”,达到高密度、高质量、高效果的要求。其中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羊痘等六种一类动物疫病要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应免动物的免疫密度必须达到100%。同时,搞好其它重点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的计划免疫,切实做好猪链球菌病、猪肺疫、猪丹毒、伪狂犬病、传染性牛支原体肺炎、犬狂犬病等疫病的综合防控工作。
2、强化疫苗管理,确保防疫质量。一是切实加强生物制品管理,严把质量关,所有防疫疫苗必须由县畜牧局统一在国家指定的厂家采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采购、销售。各乡镇要充分利用专用冷链室、物资保管室等,做到“苗不离冰、冰不离苗”,确保疫苗生物效价。二是过期失效苗要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私自乱丢乱放。三是建立动物防疫疫苗、物资进出库登记制度和领用登记制度,做到“闲时集中,防时领用,妥善保管”。
3、强化抗体检测,确保免疫效果。在秋防工作结束后,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要组织技术专班,按照“以标识为基础,抗体检测为重点”的要求,对各乡镇畜禽进行抗体监测,科学评判各乡镇动物防疫水平和防疫质量。家畜家禽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或超过70%为合格,对合格的乡镇予以表彰,对不合格的乡镇将通报批评并责令补免。同时,坚持村级防疫员报酬与绩效挂钩的原则,继续实行防疫密度与防疫质量相结合的考核办法,抗体监测结果将作为兑现报酬的重要依据。
二、综合防治,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1、强化检疫把关,确保动物防疫监督到位。一是按照“执法主体在县、服务工作在乡”的原则,动物产地检疫依法委托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实施,全面实行防检统一、防疫监督的机制。严格把好动物产地和屠宰、市场、运输各环节检疫关,对逃避或抗拒检疫的、贩买贩卖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的,要依法从重处理,严防动物疫病的发生、传播和扩散,确保畜产品卫生安全。二是要切实加强屠工管理,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由公安、工商、商务、畜牧、卫生等相关单位组成专班,对辖区内从事动物屠宰的人员摸底登记,全面整顿,将取得合法资格的屠工纳入辖区内产地防疫协助员队伍进行规范管理;屠工必须凭标识和产地检疫证明屠宰牲畜,严禁私屠乱宰,对违规违纪的屠工依法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2、强化疫病监测,确保疫情信息及时准确。针对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县畜牧局和各乡镇要按照重大动物疫情报告规范,不断完善疫情监测网络和报告制度,采取有效的防范、预报、预警措施,切实加强动物疫情监测和报告工作,特别是对种畜禽场、规模养殖场、养殖大户和曾流行过重大动物疫病的地方要重点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要进一步完善动物疫情监测网络,建立村级动物疫情观察员制度,把动物防疫监测网络延伸到村、到户,提高疫情报告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逐级上报,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滥报、谎报、瞒报动物疫情,禁止在公共网络及其他各种媒体擅自疫情信息。
3、强化畜禽标识管理,建立动物防疫和疫病可追溯制度。
畜禽标识是畜禽身份证,各乡镇、县畜牧局要严格按照《畜牧法》和《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强制免疫工作,建立健全养殖小区、养殖场(大户)等畜禽养殖档案,完善散养户防疫档案。继续实行耳标、免疫证、免疫档案“三位一体”的免疫标识制度,免疫动物的标识率必须达到100%。
4、强化执法监督,确保违法案件查处到位。进一步加大新《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全民防疫意识,严格依法办事,强化执法监督。公安、畜牧、工商、商务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动物防疫、检疫、兽药、饲料等方面的行政执法。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兽药、经营使用违禁兽药、私屠乱宰等违法行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强化措施,保障动物防疫工作有序开展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防疫责任落实。各乡镇要站在维护广大人民利益的高度,严格按照国务院“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对辖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负总责,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认真落实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责任制,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工作方针,组织工作专班,深入防疫工作第一线,强化督办检查,抓好协调配合,确保动物防疫工作整体推进、落实到位、如期完成。对因不作为或乱作为造成疫情扩散蔓延,引起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动物免疫的方法范文篇2
10月30日-11月2日,市防指组织2个督查组,对全市2006年秋冬季动物防疫和有关工作进行了督查。重点检查了17个乡镇(办事处)的25个行政村、144个农户、19个规模饲养场、4个公路动物监督检查站、6个动物疫病化验室及部分农贸市场。从检查情况来看,各级政府对动物防疫工作的认识逐步到位,措施不断完善,工作进一步落实。今年秋冬季的动物防疫工作行动快、措施实,已基本完成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强制免疫,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现将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9月27日,省、市防指分别召开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下发专门文件,分解疫苗计划,对秋冬季动物防疫工作进行部署,明确提出今年秋冬季防疫目标任务是:所有存栏家畜的口蹄疫、家禽的禽流感免疫率、标识率均要达到100%;到10月底完成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各地按照要求,及时召开会议,落实经费,领购疫苗、订购耳标、开展培训,认真组织实施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工作。截止10月31日,全市市、县(市、区)两级财政共落实防疫经费157.07万元,其中市级43.07万元,天长市20万元、来安县10万元、凤阳县28万元、定远县16万元、全椒县28万元、明光市5万元、南谯区5万元、琅琊区2万元;同时,各地乡镇财政克服困难,安排秋防启动资金和防疫人员报酬资金,天长市落实110万元、来安县6.5万元、全椒县4.5万元、南谯区6万元、凤阳县5.2万元,定远县每个乡镇安排0.5-0.8万元。全市家畜口蹄疫疫苗任务543万毫升,各地都按要求全部领购;领购禽流感疫苗599.5万毫升,其中天长100万毫升、来安85万毫升、明光60万毫升、凤阳114.5万毫升、定远50万毫升、全椒100万毫升、南谯75万毫升、琅琊15万毫升。订购耳标30.8万套,其中天长市4万套、来安县5万套、明光市3万套、凤阳县3.2万套、定远县2万套、全椒县10万套、南谯区2万套、琅琊区1.6万套。免疫家畜口蹄疫233.89万头(只)、家禽1635.88万只,占应防数的96%,其中定远县免疫家畜口蹄疫99.2万头(只),免疫家禽禽流感331万只,占应防数100%;琅琊区免疫家畜口蹄疫2.98万头(只),免疫家禽禽流感30万只,占应防数的100%;天长市免疫家畜口蹄疫17.8万头,免疫家禽禽流感169.6万只,占应防数的99%、91.2%;南谯区免疫家畜口蹄疫5.9万头(只),免疫禽流感112万只,占应防数的91%、98%;来安县免疫家畜口蹄疫21.3万头(只)、免家禽禽流感175万只,占应免数的93%、85%;明光市免疫家畜口蹄疫33.3万头(只);免家禽禽流感310万只,占应防数的97%、98%;全椒县免疫家畜口蹄疫21.07万头(只),免家禽禽流感289.53万只,占应防数96%、93%;凤阳县免疫家畜口蹄疫32.34万头(只),免家禽禽流感218.75万只;分别占应防数的90.5%、95.8%。同时,各地在免疫中,打挂免疫耳标,发放免疫证明,建立免疫档案,规范免疫程序。
二、主要特点:
一是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重视程度提高。经过两年来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考验,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到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今年秋冬季的动物防疫工作。在集中免疫开始前,各地都召开了专题会议,下发专门文件,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凤阳县、来安县多次召开指挥部会议和部门专题会议,安排布置秋防工作;明光市、天长市通过电视台宣传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知识,并将动物免疫程序《禽流感防控明白纸》等相关材料发到每个农户;全椒县、琅琊区制定了《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方案》;天长市、定远县、南谯区制定了畜禽秋防工作的验收、考核办法,逐级落实防疫责任和任务。
二是防疫工作力度加大。截止10月底,定远、琅琊完成了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其他县(市、区)正在扫尾。明光市政协组织对部分乡镇秋防情况进行督查,市防指明确对因防控不力造成动物疫病扩散蔓延的,将依据滁州市监察局《关于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责任追究制的暂行办法》进行责任追究;全椒县规定乡(镇)政府包村责任人,对因对责任区域规模养殖户摸底不清或漏防而引起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的,除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外,乡(镇)政府还要承担疫情处置费和扑杀患病动物部分补偿费。天长市、定远县、来安县在秋防中采用生猪“口蹄疫猪瘟”、鸡“禽流感新城疫”双针免疫。各县、市、区规模养殖场(户),分别建立了政企、技企联系帮扶制度。
三是防疫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从抽查情况来看,大部分地区都能按规定要求开展强制免疫工作,免疫档案建立、免疫证明发放率都有较大提高。天长市还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了免疫家禽脚标制度。规模养殖场的免疫率100%。各地防指办都能坚持值班制度,严格实行疫情的报告制度。公路动物检查站能够24小时上岗执勤,按照规定查证验物,规范执法。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要求:
根据督查抽样和各地汇报情况也发现一些问题。
一是强制免疫进展不平衡,仍有免疫空白点。口蹄疫免疫存在猪的免疫密度高、牛羊低,耳标打挂率低;少数地方免疫档案的建立、免疫证明填写不规范,或免疫后未发放免疫证明,集中免疫后补栏畜禽的补免也不及时、不到位。禽流感免疫还存在肉禽不免疫现象,少数蛋禽养殖企业为避免注苗影响产蛋,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免疫。
二是防疫员工资未能足额到位。少数地方防疫员的劳动报酬还依靠边打针边收费的办法来解决,一方面影响防疫进度,另一方面也影响了防疫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动物疫病化验室工作未正常开展。我市各县(市、区)都建立了动物疫病化验室,但由于缺少工作经费,未正常开展动物疫病检测。
目前,随着气温的降低,重大动物疫病发生的风险越来越高,为此,要求各地:
一是要继续加大强制免疫工作力度。要加快免疫进度,确保口蹄疫、禽流感免疫密度达100%;加大督查力度,消除防疫空白点和薄弱环节,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做好畜禽的补免工作,规范建立免疫档案和发放免疫证明;
二是强化疫病检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各地要严格按照市防指有关要求,开展免疫后禽流感抗体水平检测,抗体水平未达到规定要求的,要重新免疫;同时加强对种禽场、规模养殖场和活畜禽交易市场的疫情监测;建立健全疫情报告制度,严格实行指挥部办公室24小时值班。
动物免疫的方法范文
该《计划》对2011年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猪瘟等四种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总体要求是,其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
《计划》要求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保证免疫密度。各级兽医部门具体实施免疫计划,负责强制免疫动物疫病疫苗的采购、保存、使用监管,制定并执行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
各级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执行所需经费,其他有关部门依法配合做好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实施工作。国家兽医参考实验室和相关动物疫病专业实验室负责疫病的科学研究,追踪病毒变异情况,按规定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评价免疫效果,保证诊断试剂供应。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按照兽医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强制免疫工作。定点疫苗生产企业负责保证疫苗质量,承担疫苗质量责任,做好售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