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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政策研究范例(3篇)

来源: 时间:2025-10-19 手机浏览

经济政策研究范文

一、河北财政支持经济结构调整的资金规模

财政经济建设资金承担着加强宏观调控、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可持续发展等重要任务。财政经济建设资金主要包括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企业挖潜改造资金、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国土资源开发支出、矿产资源补偿费、交通行政性收费、排污费等专项建设资金。*年省级各类建设资金与促进结构调整密切相关的主要项目为:

1、直接可用于经济结构调整的资金。该项资金总量4.49亿元,主要包括: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企业挖潜改造资金和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其中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3.6亿元,主要项目有:农林水利项目1.4亿元,教育等社会事业项目7920万元,科技项目400万元,商粮贸项目800万元,城建环保项目520万元,重点建设项目资本金3000万元;企业挖潜改造资金6240万元,主要项目有:冶金行业项目300万元,石油化工项目1300万元,机械行业项目670万元,电子行业项目345万元,建材行业项目300万元,轻工行业项目1240万元,纺织行业项目585万元,医药行业80万元,商业行业项目180万元,粮食行业120万元;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2700万元,主要项目有:冶金行业项目200万元,石油化工项目580万元,机械行业项目320万元,电子通讯行业项目240万元,轻工行业项目200万元,纺织行业项目110万元,医药行业项目440万元,煤碳行业项目190万元,农业项目90万元等。在直接可用资金中实际用于经济结构调整的资金约占60%,即2.69亿元。

2、间接用于经济结构调整的资金,即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险基金主要由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为主,还有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对实现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具有非常重要的保障作用。目前我省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只有10亿元,与实现经济结构顺利调整的需求缺口较大。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主体,也是社会保障财政支出的主干。我省养老保险基金年支出规模100亿元左右。社会保障基金年缺口20-25亿元,加上每年需要30亿元留用基金,1996年以来实际缺口达200亿元。

二、财政支持经济结构调整的方式正在走向科学规范

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我省财政体制及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正在发生重大转变。围绕财政支持经济结构调整这条主线,积极探索在公共财政体制框架之下支持经济发展的新方式。主要内容包括:在财政投资领域上,逐渐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投资,转变为重点投资于基础设施、公益设施等为企业发展奠定基础条件上来;逐步改变以往直接向企业和营利性经济领域投资的方式,转变为以各种财政政策为手段促进经济发展;改变单一的支持公有制经济发展,转变为支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在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方式上,逐步改变减免税收、税费包干、所得税返还等减税让利的做法,转变为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建立公平、公正、统一、开放的市场竞争环境;从以往分散的、无重点的投资,转变为重点支持有发展前景的骨干企业,特别加大对企业科技创新、企业技术进步和发展先导产业、龙型经济的支持力度;改变直接投资为主的方式,转变为以提供担保、财政贴息等引导手段为主。

三、财政在支持经济结构调整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财政资金用于支持经济结构调整的规模较小。目前,我省财政面临着财源基础不稳固、收支矛盾尖锐、财政对社会公共需求保障不足等问题,因此,财政资金支持经济发展的规模相对较小。*年全省经济建设资金(包括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企业挖潜改造资金、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国土资源开发支出、矿产资源补偿费、交通行政性收费、排污费等专项建设资金)35.637亿元,其中与结构调整相关密切的基本建设资金、企业挖潜改造资金、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支出4.494亿元,占12.61%,实际用于经济结构调整的资金约占7.55%。另外,作为间接保证经济结构调整的社保基金存在较大缺口。

2、财政资金使用分散,效率低下。全省预算内安排的基建、企业挖潜改造、产业技术研究和开发资金等专项资金不仅数量小,而且覆盖面过大,几乎涉及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一部分专款拨付缺乏事权依据,再加上资金的多部门管理(如科技三费等),导致资金分配不科学,使用分散,难以发挥资金整体效益。

3、研发经费占GDP比重低,科技投入增速下降。多年来,我省R&D经费占GDP比重这一指标一直在低水平徘徊,且排位靠后。*年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0.52%,低于全国平均1%的水平0.48个百分点,位居第20位,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则更大,如美国1998年的R&D占当年GDP的2.79%。

科技三项费拨款比率下滑。*年,全省科技三项费拨款占财政支出的比例1.14%,比上年回落了0.1个百分点,反映了财政对科技进步的投入力度有所弱化,并滞后于经济的发展。

四、我省财政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对策

l、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主要是适应经济体制转换,积极转变财政职能,在合理确定各级政府事权范围的基础上,划分各级财政的财权和财力。通过进一步理顺分税制财政体制,使市县经济建设支出责任和政府筹资能力相适应,确定市县特别是县级主体税种,培育财政收入新的增长点,增强地方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增强市县两级支持经济发展的筹资能力;实施规范的省对市县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使各地的社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大体一致,克服经济结构雷同现象,协调区域经济发展。

2、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企业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升级。从一定意义上讲,科技进步是产业结构转换的主导力量和重要杠杆。

--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增加教育、科技投入的法规政策,努力使教育、科技支出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经济性收入的增长。改进科技三项费用管理办法,在继续加强重点学科和科学院所建设的基础上,加快科教开发研究和运用的结合与推广速度,以知识经济为目标,以技术推广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为重点,集中资金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和新技术推广运用的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发挥税收杠杆作用,促进企业技术创新。重点是实施促进企业技术进步财务税收优惠,允许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受比例限制计入管理费用,并按实际发生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税所得额;允许企业研究机构的人员工资和关键设备一次或分期摊入管理费用。对一些有利于全省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实行特殊的财务政策,允许其根据产品的市场周期,采取快速折旧法,加快企业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产品的升级换代。

--加大对一些重点技术引进项目和新产品开发项目的支持。通过财政贴息制度,吸引信贷资金和其他社会资金用于企业技术开发和技术改造;运用财政资金对重点技术推广项目和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扶持,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

--设立产业结构调整援助资金。为了帮助困难企业调整产业结构,或由传统产业向新兴产业转移,建议设立产业结构调整援助资金,对一些企业转产和产品结构调整提供财政支持,帮助他们尽快更新技术设备,开发新产品或进行产业转移

3、发挥财政资源配置职能,促进投资结构的调整。充分利用财政手段,通过对增量资金的合理配置,带动存量资产的调整,实现整体优化。

--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合理配置财政资源。财政部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职能范围要以“社会共同需要”为标准,重新界定财政支出范围,调整支出结构,构建公共财政基本框架,逐步退出竞争性投资领域,压缩一般性生产项目的投资,增加农业、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主导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投资,继续增加对科技、教育等重点社会事业的支出,并尽快解决企业办社会问题。要调整财政投资中基建投资与更新改造投资的比重,在投资项目安排上,应坚持先技改后新建的原则,集中资金扶持和发展优势产业。

--适度增加和整合经济建设支出,规范分配方式方法。集中支持事关全省产业结构调整全局的重点项目,对需要支持市级的经济建设支出实行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决不能将省级本来很少的经济建设支出下划市县管理。

--整合政府公共资源,规范部门的财权与事权。清理和整合各项经济建设专款。改变目前大部分经济建设专款分散在省直各经济建设部门的状况,在清理的基础上对经济建设专款进行合理分类和整合,集中财力办大事。

--盘活国有资产存量,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加大国有资本向优势企业集中的工作力度。对效益好并有发展潜力的企业,通过剥离非经营性资产和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的方式,支持企业重组上市,吸收社会公众资本用于企业发展;对经济关联度高、优势互补性强而经营管理相对分散的资产、产权或股权,可通过国有资产无偿划转或授权经营、授权持股等方式向拟上市的企业集中;鼓励将可协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存量用于上市公司国有股东的增资配股。

4、明确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继续支持我省传统支柱行业中的重点骨干企业。财政要继续支持冶金、医药、化工、机械、建材等我省经济的支柱行业,支持的着力点要放在龙头企业和企业的龙头产品上。支持农副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重点是以知名品牌为龙头,带动相关区域的种植、养殖、林果等各业整体发展的项目;以专业市场为龙头,带动农产品生产、储运、加工、销售一体化发展的项目;以畜牧、蔬菜、林果和农业新兴产业基地建设为龙头,带动全省农业结构调整的项目;以大中型或群体型农副产品加工业为龙头,带动小城镇建设发展的项目。大力支持以信息技术和生物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企业,积极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围绕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支持传统行业研究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品,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做强做大;支持高科技园区建设,孵化高科技型企业和产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重点项目是:发展第三代数字移动通信设备、宽带无线综合信息系统、新型显示器件与应用、智能化小区管理系统和环保监测产品、光电一体化设备等。支持发展第三产业,重点扶持旅游业发展。结合我省经济结构调整,以存量国有资产整合为基础,以财政资金做引导,吸引和带动社会资金,搞好我省旅游景点开发和旅游区配套设施建设。以北京、秦皇岛、承德旅游景点为中心,重点开发连接我省其他旅游资源,形成若干旅游线路。支持以生产、销售出口产品为主的加工业和外贸企业,增加河北产品的国际知名度,重点支持我省机电、纺织、服装产品等出口企业,加大出口产品开发力度,提高出口产品的附加值和竞争能力。

5、用足用好支持经济结构调整的财税政策,管好用活支持经济发展的财政资金。

--积极实行企业资产重组鼓励政策。对不同级次的国有企业以出资方式组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所得税按产权比例分享;国有企业以购并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且保留原企业法人资格的,财政体制和纳税渠道保持不变。

--积极落实鼓励企业技术进步的有关政策。对我省重点扶持的国有企业和经省以上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允许提高年综合折旧率,允许选择加速折旧的办法。企业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清产核资和公司制改组,资产评估增值部分多提取的折旧,允许在计算应税所得额时扣除。鼓励企业研制开发新产品,允许企业将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制开发费用和关健设备、测试仪器的购置费用在成本中列支。

--继续落实国家有关引进外资、外商投资企业、劳服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用足用好对外贸出口贴息和提高外贸出口退税率等优惠政策。

经济政策研究范文篇2

一、我国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主要财政政策

最近几年来,我国出台了很多关于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其主要内容体现在以下两点。

(一)节能环保产业的财政支持政策

政府为了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制定了一系列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一是加大对节能技术改造中财政奖励资金的投入,奖励资金的额度是按照项目工程中节能技术改造以后,在实践中取得的节能量以及根据有关规定的标准确定的,这种财政政策有利于增加节能技术改造的动力,带动低碳经济发展。二是鼓励节能产品的研发以及惠民,比如说一些高效的节能照明产品的研发与使用,不仅减少了居民用电额度,也降低了能源的浪费。三是加大对再生节能材料利用时的补助,比如说,国家增强对于再生节能建筑材料在再生产过程中的补助,对这部分企业贷款贴息,或实行相应的奖励政策。

(二)可再生能源的财政支持政策

该政策主要是针对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生物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而言的,旨在通过财政政策的引导,进一步优化我国的能源结构,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如对“金太阳”工程实行财政上的补贴;国家对“太阳能屋顶计划”的财政支持;对风力发电工程设置专项的财政资金;对秸秆循环利用实行的财政补助;对节能汽车或者新能源汽车在推广使用环节的财政补助政策等。

二、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体系存在的问题

为促进低碳经济发展制定的一系列财政政策,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经济产业结构的转变以及调整,带动了我国能源的利用率,推动了我国能源结构的优化。但是,从发展低碳经济这一总体目标而言,目前的财政政策仍然存在着很多的问题。首先,财政支持的投入力度不高,针对性不强,国家要想大力发展低碳经济,要面对的首要问题便是经济结构调整和科技创新等方面的问题,但是由于国家对于节能环保技术以及新能源研发与利用技术方面的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仍然较低,缺乏稳定性和长期性,所以财政政策对低碳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因此,国家还需要结合低碳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与支持的力度,以便使低碳经济处于一个长期稳定的发展环境之中。其次,现在的财政政策很多缺乏市场机制的有效引导,我国目前没有形成以市场机制为主导的财政政策体系,有关资金与担保方面的市场引导机制不够健全,这就容易造成财政政策的制定脱离低碳经济发展的市场需求,造成财政资金利用率偏低、针对性不强等方面的问题。此外,我国目前也没有形成比较完善的市场节能服务体系,这都不利于财政政策发挥应有的作用。再次,在财政资金的管理上还存在一定的漏洞,国家为了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投入了大量的财政专项资金,但是因为资金管理的组织机构不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的建设相对滞后,所以在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以及行政审批等环节存在很多的漏洞,导致资金利用效率低,甚至存在专项资金挪用的现象,导致很多节能工程无法正常的运转。

三、促进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建议

(一)规范财政资金的投入与管理

为了进一步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需要进一步健全财政资金的投入与管理。一方面,政府要加大对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这是促进低碳经济发展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方式。在对低碳经济的财政投入中,应该重视有关节能减排、开发清洁高效能源、改造低碳技术等方面的资金投入,进而为低碳经济的发展提供稳定的资金投入,从而为低碳经济的稳定发展提供长期的资金保障。另一方面,政府要加强有关低碳经济专项资金的管理,保证资金合理的使用,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从而促进低碳经济持续发展。此外,政府还要明确财政资金支持的重点领域,不断调整我国的产业结构,从而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的进行。如加强科技创新方面的扶持力度,多开发一些低碳技术,优化能源利用结构,支持一些低耗能以及清洁能源企业的发展;要重视一些污水管理、新能源开发、环保等方面的工程建设,推动原有的大型企业以及建筑节能方面的技术改造等。

(二)完善财政补贴细则,引导企业发展低碳经济

利用国家财政补贴机制,引导企业大力发展低碳经济,是促进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有效方式。所以,各地必须针对当地的实际,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的具体细则。一是要利用财政方面的补贴,给予企业有关环境治理费用以及稀缺资源保护费用方面的补贴,从而引导企业加强对环境的保护以及对资源的节约;二是对于一些开发使用清洁能源、对废物实行回收再利用的企业,进行贷款贴息;三是对自觉进行污水、排放气体治理的企业,在其贷款利率、还贷条件等方面给予政策上的优惠;四是对使用的清洁能源要进行价格上的补贴;五是对企业能源、节能减排等技术方面的改造给予补贴。除此之外,利用国家财政补贴,引导地方政府在公交、私人汽车、出租车等汽车领域积极推广清洁能源以及节能汽车,也能起到有效的促进作用。

(三)健全与之相关的财税制度

针对目前我国环境保护以及节能减排的实际状况,应该加大对现行税收制度的调整以及完善,形成对财政政策的有效补充。对此,要积极研究制定有关环境方面的税收政策,实行环境税与碳税等新型的税种,保证环境资源有偿使用,达到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目的。第一,要对那些使用之后会造成环境污染的产品征收消费税,并且提高这些产品的税收征收标准,以资源的稀缺程度来制定产品的单位税额。对那些不可再生资源并且稀缺性较大的产品要提高征税比例,以此来提高对于这些能源的利用效率,避免资源的浪费。第二,要开征碳税,碳税的征收不仅有利于资源的节约使用,提高利用效率,也能够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以免加剧温室效应。

(四)制定能源价格财政补偿机制

为了实现能源的高效利用,我国应该把能源直接引入市场机制,并且根据市场中的价格规律以及市场的供需状况,对能源的价格进行有机的调节,最终让环境的成本能够在市场的价格中反映出来,建立起一个系统的完整的能源价格体系。伴随着能源价格体系的建立,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建立起科学的有关能源成本的核算体系,使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能源的定价机制更加完善,让其可以及时准确地反映出国际市场中的价格变化情况,以及在国内市场中能源的供求平衡状况。在此基础之上,国家要进一步完善能源价格的财政补偿机制,即通过财政政策上的优化,鼓励开发与优先使用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当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价格过高时,要实施财政补偿,减少劣质煤、劣质油等污染物排放量大的能源,以促进我国能源结构的不断优化,更好地服务于低碳经济的长远发展。

四、结语

经济政策研究范文

关键词:国外循环经济国内循环经济政策研究现状

中图分类号:F061.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07-075-02

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循环型社会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条出路,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3R”原则,从源头上节约资源;在使用中促进产品的反复利用;从生产和消费中回收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处理,以尽可能少的资源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循环经济的顺利推进需要完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作保障,循环经济的发展是在政府通过法律法规与政策的指导下,各类企业与社会参与而实施的,因此完备的政策法规是推进循环经济顺利实施的内在的动力因素,实施成功与否与政策法规有着紧密的联系。通过对国内外循环经济的政策体系进行研究与分析,得到一些有关循环经济政策的启示。

一、国外循环经济的政策研究现状

(一)德国

德国循环经济政策研究主要是围绕废弃物领域,为促进污染物的减少和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德国政府制定了许多激励政策来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到垃圾和废弃物的回收处理活动中。

1.税收政策。德国政府于1998年制订了“绿色规划”,对税收体制进行改革,在国内工业领域和金融投资中纳入生态税,2000年开始实施该税制。生态税是对消耗不可再生资源生产的产品和使用对环境产生有毒有害材料生产的产品新增的税种。生态税的引入可促进各企业改进工艺、设备和技术,有利于政府通过经济措施引导生产商的行为。还有其它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如加大设备折旧率,免交销售税等。

2.抵押金返还政策。抵押金返还政策主要是针对消费领域制定的,对消费者购买含有包装和容器的产品,在购买时按规定缴纳一定的费用作为包装和容器使用的押金,在产品完成其使用功能后,消费者把包装和容器退还给商店就可取回抵押金。德国政府在《包装条例》中规定,如果被消费的容器如液体饮料等的容器,是不可回收利用的,则消费者在购买时必须为每个容器额外支付0.25欧元的押金,当容器容量超过1.5升时,需多付0.5欧元。在《饮料容器实施强制抵押金制度》中规定,在德国境内任何人购买饮料时,都必须要为每个容器额外支付0.5马克的押金。以上所制定的条例、制度都要求消费者把使用后的容器和包装按要求返还到购买处,押金才能予以退还。

3.废弃物收费与处理政策。德国废弃物处理费的缴费主体主要是城市居民和生产者。对居民收费,主要是按户收取、也有计量收费,按不同废物和废物不同量收取费用。对生产者收费,主要是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要求生产者对其生产的产品负责,迫使生产者对其使用的落后生产技术予以更新改造。对居民和生产者收取的垃圾费增加了对废弃物回收再利用和资源化处理的资金投入,从而为今后垃圾处理积累了资金。

废弃物处理是一项投资巨大、全民参与的事业,仅靠政府的投资无法使这项活动顺利进行。德国政府广泛吸引私人经济投资参与,逐步推动废弃物处理的市场化和产业化。DSD双轨回收系统有限公司就是废弃物处置的成功典例。

4.财政补贴。德国政府很重视环保设施和节能设施的建设,规定对各类环保设施的兴建给予相当于其投资费用1%的补贴;对节能设施建造与改造给予其投资费用25%的补贴率。

(二)日本

日本在推进循环型社会过程中,制定了各种资金投入和税收制度鼓励循环经济的发展。

1.融资政策。日本政府对于从事循环经济的技术研发、工艺改造、新设备投资等活动的企业和个人,根据不同情况可分别从日本政策开发银行享受政策贷款利率。

非赢利性的金融机构可为实施循环经济的企业、项目提供中长期优惠利率贷款并给予各种税收优惠。

2.税收政策。税收政策主要有优惠政策和退税政策。政府对各类环保设施,在其原有折旧率的基础上再增加14%~20%的特别折旧,加大设备折旧率。对废弃物如废塑料制品、建筑废物和废木材等进行资源化处理的设备或装置,政府也有所规定,该设备或装置在使用年度内除了享受正常的普通退税外,还享受特别退税,标准是按取得价格的14%。对公害防止设施可减免固定资产税。

3.预算政策。对从事有关循环经济技术研发的各企业给予补贴,补助费占研发费的1/2左右;对于民间从事实用先进技术研究的企业给予2/3的补贴,金额最高上限为1亿日元。对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工艺流程和设备的企业给予补助,费用占其生产和试验费用的1/2。对企业引进合理利用资源的先进设备给予1/3的补贴,金额最高上限为2亿日元。

4.公众参与政策。日本政府在建立循环型社会过程中非常重视公众的参与,政府规定媒体要承担宣传循环经济、提高人民节约意识的社会责任。通过其它各种手段,如把循环经济纳入学校教育中;动员市民开展垃圾收集活动,尤其是废旧电子产品、电池等的回收,提高了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公众减少对过量、奢华包装产品的消费,进行适度消费和正确购物,减少包装垃圾的产生;延长一次性用品和不可再生资源产品的使用期限;向公众发放有关垃圾分类和处理的资料等进行宣传,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到产品的节约使用、废弃物的回收中,以提高公众保护环境的意识。

(三)美国

美国在发展循环经济过程中也制定了一些政策措施以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1.循环消费政策。循环消费主要是提高产品的使用价值,是指同一件商品对一个消费者失去了价值,但同时却对另一个消费者有利用价值,因此消费者之间可以实现产品的有偿转让来实现循环消费。主要是通过网络在政府规定或支持的商业网站进行旧货交易,也可同慈善机构、定期举行的甩卖活动进行旧货买卖。

2.能源政策。美国主要是通过财政手段来激励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政府拨款资助可再生能源的研发并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提供抵税优惠。政府部门带头使用可再生能源产生的产品。对于生产节能型家电的企业提供抵税优惠。鼓励研发和使用新型的采用可再生能源车辆,以节约石油资源。

(四)其他国家

除以上三个国家外,还有其他一些国家在发展循环经济中也有相应的政策体系。

荷兰的废水、废弃物处理收费政策,固体废弃物处理厂由政府投资建立,每处理1公斤垃圾规定收费0.16荷兰盾。

瑞士政府规定,企业在使废弃的塑料瓶回收率达到75%,才能获准广泛生产与使用塑料瓶。在全国各地设立专门的回收箱分别对废罐头盒、废电池回收以作它用。

韩国的废弃物再利用责任制,指“废弃物预付金制度”,即生产单位依据其产品将出售数量、按比例向政府预付一定的数量的资金作为押金,政府再根据其最终废弃资源的情况,确定返还押金的比例。还有瑞典、丹麦等各国都有与其发展循环经济相配套的政策体系。

二、国内循环经济的政策研究现状

国内学者对于循环经济政策的研究也较多,主要是基于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和节约。学者们在财税政策和立法专项方面的研究较其它方面多。循环经济的财税政策从国家、企业、社会层面推动循环经济的试点企业和园区等不同行业发展循环经济,从而最终希望在全社会推行循环经济,学者们研究主要概括如下。

1.财税政策。财税政策是发展循环经济的理想的政策手段。财税政策主要是根据市场经济活动而制定的,政府通过制定财税政策可以主导市场行为,引导市场主体。财税政策可用来鼓励对保护生态环境和节约资源有意义的科研开发、设备更新、工艺改造等经济活动。财税政策主要有:绿色购买政策、财政补贴、税收政策等。学者们对现有的税收提出改革性建议,主要有:扩大征收范围;设立资源消费税;实行差别税率;提高污染物排放税;资源税的征收应转变为事前行为;细化税收的优惠政策如:免征关税,税收抵扣,加速折旧等。

2.产业政策。要解决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的矛盾,就必须坚决改变过去的分散发展的产业布局政策,积极推进企业积聚化、延伸产业链、产生规模经济效应。

3.技术政策。循环经济技术政策主要有清洁生产技术政策、废弃物处理技术政策、污染物治理技术政策,总之是要保证所有产业内的资源都能循环利用和清洁生产。

4.价格政策。提高初始资源价格;提高废弃物排放成本;降低废弃物再生利用成本;降低循环经济的交易成本和市场开发成本。这些价格政策的出台可以促使资源利用率提高;废弃物减少;废旧资源循环利用率提高;更多企业积极主动参与环保产业、清洁产品的开发。

三、启示

纵观国内外循环经济的相关政策,可以发现循环经济的政策可归结为三个方面的内容:社会公众参与性政策,政府的规制性政策和利用市场运作的市场性政策。

1.规制性政策。规制性政策主要是政府通过行政命令和控制手段主导市场行为,政府的这些命令和手段对市场具有指导和驱动作用,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内动力。这些命令和手段一般有法律法规、禁令、规划计划等,且操作单一化。循环经济的规制性政策大多是以立法形式制定,主要有综合法、基本法和专项法,具有层次性和可操作性。

2.社会公众参与性政策。从长远的发展来看,循环经济的推进除了依靠政府外,还应该把重点放在市场性政策和参与性政策方面,公众参与的影响作用是不可小觑的。很多国家和地区将循环经济纳入学校教育中,从小进行宣传教育;规定媒体必需承担宣传循环经济的社会责任;组织民间团体进行宣传;发放宣传知识手册与材料,建立信息公布平台,及时公布一些在生产中实施循环经济的企业、绿色产品和发展落后的企业,进行信息的“公开性”和“透明性”,便于公众及时了解信息,适时进行监督。宣传公众主要是在消费方面,防止过度消费,购买适度包装的产品,减少包装垃圾的产生;在日常的垃圾收集中进行分类,尤其是对废旧资源的回收与分类;对不可再生资源的产品在群体之间进行循环利用,避免其过早成为废弃物。最终促使公众通过参与循环经济发展养成节约资源、减少垃圾以及环境友好的适度消费模式。

3.市场性政策。市场性政策形式多种多样,主要有税收、收费、补贴和价格等政策。

税收政策有税收减免和优惠、生态税收等政策,主要表现为对企业从事循环利用设备生产的免征销售税;对进行废旧资源处理的企业给予普通退税和特别退税优惠;对用再生能源生产产品和节能型产品的企业给予税收抵免等等。这些政策都是为了促进企业改进生产工艺设备和技术,进行清洁生产,以达到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

收费政策,主要是要对废弃物和污染物征收处理费。对企业和消费者依据不同规定收费,对生产者来说延伸生产责任制,对产品废弃物回收处理负责,按照企业排污量、污染程度进行收费;对消费者按户按人口按量等标准收取。最后积累污染物和废弃物处理的资金,并可广泛接纳社会私人经济以承包、服务协议等多种形式参与这项措施。

补贴政策,主要是指政府对在生产过程中按照循环经济发展目标和要求进行清洁生产、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设备研发的企业和个人以直接性补贴、间接性补贴、投资、贷款、奖励、优先支持股票上市等形式进行鼓励,以促进市场主体企业积极参与到循环经济的活动中,达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规模生产的目标。

总之,循环经济的政策体系是在政府的指导与驱动下,企业和社会广泛参与从而形成规制性政策、参与性政策和市场性政策的政策体系,实现生态环境、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发展的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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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赵景华,王雍君.德、日、美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比较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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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郑云虹,李凯,武珊.发展中国循环经济的财税政策[J].东北大学学报,2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