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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档案管理办法范例(4篇)

来源: 时间:2025-11-23 手机浏览

交通档案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学校档案管理依法治档

一、当前学校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某些学校领导对档案管理不够重视,其表现为:⑴对档案管理的意义认识不足。多年来,由于对“教育改革”的狭隘认识,导致档案事业建设降低到了教育改革的附属地位,经常以一种对当前教育改革是否有用的实用主义来衡量档案事业,而这一观念又恰恰违背了档案的价值属性,因为档案是历史的产物,不能产生直接的教改成绩或效果,档案往往是到检查评估利用的时候才显出它的价值。⑵依法归档的意识不强。基层的领导同志不能深入实际解决档案收集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档案收集方式仍然依靠档案管理部门主动索取,而依靠有关部门主动移交的可操作性不强,致使档案移交工作迟迟不能落到实处,甚至材料收集不齐全,直接影响收集工作的开展。⑶对《档案法》的宣传不够。《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20年了,除档案管理部门认识外,大多数人不了解、不认识档案法律责任,不重视统一管理档案的意义,管理人员、科技人员依法自觉保护、收集、移交档案材料的意识没有真正树立起来。

2.教职工对依法治档的观念淡薄。由于档案违法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具有间接性、隐蔽性,这导致了人们忽视或轻视档案违法行为。因其后果不如刑事案件、行政案件、民事案件等所造成的后果那样,直接地明显地危及国家、人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会给国家、人民带来直接的、明显的危害和损失。同时,学校对教职工的评价考核也没有把依法治档作为其中一个条件。把档案资料的收集、移交看成是一种负担,甚至不当一回事,学期或学年结束,该交的档案资料也没有整理移交,需档案管理人员的多番催促。

3.上级档案部门,对学校依法管理档案工作监督力度不够。一些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于学校存在的档案违法行为,往往只进行现场指导纠正,久而久之,执法检查变成了上门服务,上门帮助组卷、立卷,以指导替代执法、替代执罚。而对于法定破损档案、不及时归档、归档不全、利用不还、档案面临危险等档案违法行为不作重点深入检查和追究。

二、如何依法管理档案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社会档案意识和档案法制观念,打好依法管理档案工作的群众和社会基层。“立足档案,面向社会”是我国档案宣传工作的方针,继续加大《档案法》的宣传,也是全社会的普法意识的体现。但目前档案意识还很淡薄,档案观念模糊。就我们基层而言,要争得领导的重视,把它纳入学校的普法工作中去。除做好各部门工作宣传外,还可通过宣传周、宣传月搞定期宣传,也可通过学校的内部网络宣传、学校公示栏宣传,通过研讨会、座谈会,举办展览、知识竟赛等形式,使广大群众真正了解档案,自觉遵守《档案法》。还可通过对违法案件的处理结果,以案说法,以警世后人,从而增强社会的档案意识和法制观念,为依法管理档案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2.积极争取领导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加大对档案管理工作的力度。建议从教育档案工作实际出发,会同档案局、教育局一起制定并及时修订适合教育改革要求的学校档案管理试行办法和档案工作标准,加强统筹领导,宏观管理,实行分类指导,有效监督,形成有关业务部门与办公室配合对学校档案工作齐抓共管的机制,促进《档案法》实施在学校落到实处。

3.依法健全和完善档案收集管理制度。档案资料的收集、移交和整理、保管,是发挥档案工作整体功能的前提,也是做好档案业务工作的重点。要扎扎实实地做好这项基础工作,不仅要把学习贯彻《省档案管理办法》与学习贯彻《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结合起来,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还要依法健全和完善档案收集制度。档案收集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1)登记制度。为了掌握收集工作情况,避免应归档材料的遗失、散落,应及时做好登记工作,形成必要的制度。

(2)时限制度。及时收集是确保归档文件材料齐全完整的关键。收集材料不能等到年底收集与整理,而应区分不同情况,明确收集与归档时限。因为有些文件材料在办文部门较长,遇上机构变化、人事变动、工作调整,很容易散失,造成归档不全或不完整。

(3)查对制度。档案管理部门要做到对所管档案材料心中有数,必须确定一个时间核对收集归档材料,对收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如不全、短缺材料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追要收集,对错装、错收的,材料要及时查清并予以纠正。

(4)移交制度。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出具体档案材料的归档范围、时间与质量要求,使各单位、各部门形成的档案材料一般应及时处理完毕后,及时移交给档案管理部门归档保存,避免任何组织与个人以任何理由积压、滞留应归档材料的现象发生,保证档案材料的完整齐全,特别是人事档案更应注意及时移交。

(5)索要制度。对于未能及时移交到档案管理部门的归档材料,档案管理部门不能完全坐等有关单位或部门主动送交材料上门,对以上制度执行情况,可与工作评价结合起来,奖惩分明,如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等。

交通档案管理办法范文篇2

一、档案交接工作存在的问题

档案管理人员因工作调动、档案部门内部岗位调整、机关合并或企事业兼并重组等,都需要办理档案工作交接手续。但是,档案交接的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档案交接手续不及时、不严密,监交工作不严格甚至不进行监交

档案交接手续不及时、不严密、不监交的情况在基层单位普遍存在,以致新任档案人员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对要接手档案工作的基本情况都不是很清楚,如不清楚各门类档案的数量,不了解各年代档案在库内、柜内的分布,不清楚前任档案员有多少没有完成的工作,不知道全宗卷为何物,致使档案工作长期不能进入正轨。更严重的是新任档案人员一接手就感到一头雾水,容易挫伤工作积极性。档案工作前后脱节,当出现工作贻误时,将难以尽快补救。例如,档案检查时,发现档案去向不明等严重问题时难以确定直接责任人员,无法追究责任。因而,当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基层单位档案交接工作的监督检查。

(二)交接流于形式,不规范

按照档案管理规定,档案管理人员调动工作、工作调整时,必须在办完档案移交手续后方能离开岗位。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有些单位始终未建立档案交接工作制度,一部分基层单位领导又对档案工作不够了解,把档案交接当作事务性的工作,看成是档案人员之间的事情。从而对档案交接准备工作很少过问,由此造成一些单位档案交接工作只是走过场,搞一把钥匙交接。老档案人员离了岗,新档案人员进了岗,而档案交接手续一直未办妥,从而使得一部分基层单位档案管理工作产生了严重混乱,责任不明、界限不清等问题时有发生。经过思考不难发现,造成交接不力的原因来自领导和新老档案人员等多个方面:1.领导不重视,认为档案工作交接仅仅是新老档案人员之间的事,往往一声令下,档案人员立刻调整到新的岗位,并要求两三天内与接管人员交接完毕,新老档案人员只得在仓促交接,并且没有安排专人负责监交。2.有的领导虽然重视交接工作,但是对其专业性和复杂性不够了解,因而没具体要求,更没有规定具体的交接手续。3.有的档案人员带着情绪离岗或转岗,或者对“枯燥”的档案工作早已心猿意马,听到调整岗位的消息急于“甩包袱”,与新任人员草草交接。4.办理严格的交接手续实际上是对前一阶段档案工作的全面检验,而一些单位的档案工作或多或少都存在问题,档案人员不敢或无法办理正式交接手续。5.个别档案人员因病或紧急抽调到其他岗位等特殊情况,无法办理交接手续。6.一些人从心理上不愿意把自己的工作经验和成效与接任自己的人分享,因而交接时有意回避重要和关键问题。7.由于档案人员主观原因或单位换人过于频繁,新任档案人员毫无经验,对应当收什么、点什么、查什么一无所知,前人怎么交,自己就只能怎么接,看不出问题,更提不出问题,没有能力办理严谨的交接手续。

二、档案交接工作的新举措

实际工作中,完善档案移交手续,建立健全档案移交制度,是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认真做好档案交接工作,明确档案人员责任,维护档案安全完整,是《档案法》及《档案法实施办法》赋予档案人员的职责。

(一)领导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

档案交接是单位档案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各单位负责人应引起足够的重视,把档案交接工作纳入基层单位的议事日程、工作程序。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使各单位领导认识到档案工作交接责任重大,手续繁杂,促使其为顺利交接提供必要条件,保证档案工作不出现“空岗”“断档”现象。将做好交接工作列入档案人员的岗位责任,根据本单位档案数量为交接双方安排充足时间。对于未办理档案交接手续的档案人员,不得签发调动工作通知,不得办理工资转移手续,不得离开原工作岗位,对那些明知档案交接手续未办理妥,仍然随意签发调令的人员,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外移出的交接,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做到对外移出部门有领导小组,层层落实责任。移入部门有鉴定小组,层层把关,有完善的移交手续记录,并做好中间运输环节。对内,要清楚移交人、接收人移交工作步骤,职责明确。

(二)建立规章制度,规范档案管理

制度保证是确保档案交接工作的重要前提,逐步制定档案有关人员的岗位职责、交接范围、制定切实可行的档案交接制度,才能确保档案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只有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制定具体的档案工作交接办法,才能使进行交接工作的单位和人员都能够在具体操作上遵循规定,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手续严谨、责任明确,从而保证档案工作的连续性,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三)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档案管理部门要通过脱产培训、在岗轮训、短期培训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搞好教育培训,取得岗位资格证书,提高广大档案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使命意识,增强档案移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另外,还要建立激励长效机制,奖惩分明,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为档案事业科学发展奉献力量。

交通档案管理办法范文

本次专项工作主要任务是集中清理局机关科室及局属二级机构各类档案,全面规范全局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各类档案保管责任、保管时限、保管场所、移交程序、类别界定和入库标准。通过集中清理规范,全局档案基本达到归档标准、保管安全、利用高效、管理有序的效果。

(一)摸底调查阶段:4月13日至4月16日

邀请县档案局业务专家指导局档案员对全局各类档案进行一次系统摸底调查,区分档案、资料,分出档案类别,制定档案归档总目录。

(二)设施完善阶段:4月14日至4月24日

1、在局机关二楼复印室安装档案柜;

2、制定档案室分配到部门具体方案;

3、完善各档案室柜架、防霉防潮设备;

(三)业务培训阶段:4月17日至4月24日

1、邀请县档案局业务专家通过人社大讲堂平台对全局各科室、部门负责人和档案员进行业务培训;

2、对1995-2005年档案移交工作进行动员和布置,各科室、部门对照局档案归档总目录,制定本部门档案归档分目录。

(四)集中清理阶段:4月20日至5月5日

1、界定区分档案与资料。属于短期资料性质的纸质件不予入库上柜,由各部门保存在办公室或自行销毁;属于经常查阅和利用的纸质件,暂不予入库上柜,待年度归档界定为档案后集中入库;属于档案的各类纸质件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就业、法律文书、人事、财务等类别归档制度分类归档,形成标准化档案,履行移交手续方可入库,严禁将各种资料打包贴标直接入库。

2、分批集中上柜入库。各科室、部门安排专人根据本部门档案归档分目录在所分配档案室集中清理各类档案及资料,对符合入库条件的,经局综合档案员与各部门兼职档案员共同核实后上柜。

(五)规范整理阶段:4月20日至5月15日

1、各科室、部门按照档案标准化整理要求对本部门档案进行全面规范,做到目录清晰、查阅方便、保管安全。

(六)整体移交阶段:5月16日至11月

1、6月底前做好全局1995至2005年十年档案整理鉴定;

2、11月底前基本完成十年档案整体移交。

移交的档案门类为局机关文书档案和相关专业档案。专业档案包括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就业失业登记档案、工伤认定档案。由局办公室统筹协调,各社保经办机构、就业服务中心(就业促进科)、法制科全力配合,按时间点完成十年档案移交工作。

(七)整章建制阶段:4月20日至5月16日

由局办公室牵头,会同相关科室、部门制定以下几项长效制度:

1、文书档案日常管理制度;(归档与利用、移交程序)

2、财务档案日常管理制度;(含机关财务、社保财务)

3、业务档案日常管理制度;(含社保就业人事法律文书)

4、档案室日常维护制度;(内务、安全保管、防火防霉)

5、档案员工作制度;(档案管理、业务移交、责任追究)

(八)督查监督阶段:5月16日后

1、对各科室、部门所分配档案室进行实地检查,重点检查档案室内务情况、档案标准化归档情况、部门负责人重视情况和专兼职档案员履职情况。

2、对各项长效管理制度的制度与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交通档案管理办法范文篇4

关键词: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变革内容

中图分类号:F233;G2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9082(2016)11-0079-01

为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于1984年6月1日联合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预字【1984】85号);1998年财政部下发《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字【1998】32号);于1999年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这对各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会计档案管理规范化,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地发展有依有据,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15年12月11日,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联合印发了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并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一、新《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的意义

就高校而言,旧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已无法适应新形式的需要,主要表现在:1.各高校的会计信息已大量使用会计电算化管理,没有明确而又统一、规范的电子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使电子会计档案管理多样化。2.各高校由于题科研经费的不断增加,会计核算量也随之大增。近些年会计档案的数量逐年递增,凭证柜、档案盒等会计档案的管理成本也随之不断增加。3.国家有关部门根据经济迅猛发展的新形式的需要,对会计法规、法律不断进行充实、更新、调整;原《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已不完全适应会计法规、法律的调整变化。

所以更新旧的会计档案的管理办法,适应改革的需要,出台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更是当务之急。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实施,肯定了电子会计档案的法律效力。实现电子化管理;倡导绿色、低碳的电子介质存储会计档案,旨在推动互联网新的经济快速发展的形势下,以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优化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使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更上一层楼。

二、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创新及变革部分内容

1.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细化了会计档案组织领导的相关规定,完善了会计档案的概念和范围,增加了电子会计档案的相关规定。第八条对电子档案管理有了新规定,是重大变革,未来电子会计凭证的归档,实现电子化管理。第十二条增加了对接收电子会计档案的规定,要求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接收电子会计档案时必须对其的准确性、安全性、完整性等进行检测,符合要求才能接收。将电子会计档案纳入了会计档案管理的范围,填补了以往会计档案管理无电子档案的空白,增加电子档案这部分内容,有利于推动互连网经济的蓬勃发展。

2.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会计档案不再打印,没有一味地要求所有的会计档案都必须打印成册。这样做既节约了会计凭证的整理成本和管理成本,又符合国家绿色环保低碳生活的倡导。

3.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确立了会计档案的法律地位,其中第三条增加了“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的规定,有利于推动电子会计信息数据的挖掘和发展,为政府决策和管理提供便捷有用的会计信息。

4.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调整了会计档案的归档时间及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第十四条将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调整为10年、30年两类,第十六条对会计档案销毁进行了修改“形成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完善了会计档案的销毁程序,增加了鉴定销毁环节。即根据实际鉴定结果销毁或继续保存。到了保管期限的会计凭证,经过鉴定没有利用价值便可销毁;有利用价值继续保留。十七条“会计档案鉴定工作应当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牵头,组织单位会计、审计、纪检监察等机构或人员共同进行”。十八条增加“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会计管理机构和信息系统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销毁程序严格由相关部门互相监督,疏而不漏。

5.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了基层单位管理会计档案的具体职责。在第五条里增加了规定:“单位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所属机构负责管理本单位的会计档案。单位也可以委托具备档案管理条件的机构代为管理会计档案”;第六条删除了原来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里,会计凭证中的汇总凭证与其他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中的辅助账簿、财务报告中的“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中说明、其他财务报告。增加了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纳税申报表与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这是对会计档案范围的界定。

6.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增加了需要移交给建设项目接受单位的凭证有关的规定,更加切合实际,易于操作;二十四条对会计档案的交接上也增加了“特殊格式的电子会计档案应当与其读取平台一并移交”充实了会计档案交接内容。

7.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二十九条等对会计档案有其他要求,明确了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罚。明确了不具备设立档案机构或配备档案工作人员条件的单位和依法建账的个体工商户,其会计档案的管理也应参照本办法。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适用范围很广。

三、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不完善之点滴

1.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档案的保管期限全部延后,其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均延期保管15年。在高校,超期保管的会计档案,占据储存空间太大,浪费经济资源比较严重。各高校财务处的会计凭证年年递增,学校的档案室储存空间很有限,只有部分的空间是储存会计档案的,其他档案柜无法容放会计凭证。高校各单位按人员配置办公室,根本没有多余的储存空间,存放档案。只好放在财务处的办公室或档案室一部分;放不下的档案另找存放地点。为了档案规范化管理,年年买凭证柜、档案盒等既增加了档案管理的成本,因存放地点的分散,查找档案也不太方便。所以笔者认为,只要不牵扯到未结债权债务的凭证,还是按保管期为十五年,就可销毁。一来可以节约档案管理成本,二来也可腾出一些存储空间,放置新凭证,加速周转,便于查找,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