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管理细则范例(3篇)
交通安全管理细则范文篇1
保安管理奖罚细则一一、奖励细则:
(一)部门嘉奖:
1.拾金不昧者。
2.受客表扬者。
3.各班每月工作评出优秀者(每周评一次,月底总评优秀者)。
4.为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得到接受者。
5.善于发现本部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者。
6.工作中能尽职尽责,善于发现查处员工违纪行为者。
7.工作执行力度强,能按原则办事,受部门领导肯定者。
8.工作中能按保安工作十要十不要处理问题。
9.能在部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个人业务能力突出者。
10.为客服务主动意思强,服务到位,顾客满意着
(二)受酒店领导表彰者
二、惩处细则:
(一)丙类过失:
1.不按时到指定地点列队集合,参加班前班后会的。
2.上班时不按规定着装、佩戴铭牌,及仪表不整者。
3.当值期间玩手机,或未经主管批准打私人电话者。
4.不按规定交接班或交接班不清者。
5.在值班记录本上及其它设施物品上乱写乱划的;或乱撕记录本页数。
6.不按规定换岗位、拖延时间或超时用餐者。
7.对酒店顾客、领导的礼节礼貌未按部门要求执行者。
8.当值班期间岗位形象不佳,或不按规定位置当值者。
9.岗位异常事项未及时上报,未造成影响者。
10.对交办事项或物品未做好记录及传达。
11.当值时未能及时检查发现器材、设施运行性能异常,或乱调试者。
12.对岗位及周围卫生监管不到位,卫生较差而无动于衷者。
13.上下班或值班时做不雅之举有损部门形象者。
14.未及时跟踪上一班遗留事项而延误工作者。
15.使用对讲机、电话时不按照规范者。
16.对例会内容及临时性指令执行不到位或有误者。
17.不注意个人形象,在岗位上随地吐痰者。
18.对外出送货车辆货员工下班未进行检查。
19.不按规定程序请假者。
20.值班记录书写潦草,版面不洁,记录不清楚,经指正未改善。
21.对放行单据未按要求执行者。
(二)乙类过失:
1.再次犯丙类过失者。
2.对员工及同事出言不逊,有不礼貌言行,或有刁难行为者。
3.对值班中发现的问题不及时处理或知情不报者,未造成影响。
4.利用工作之便故意对进出物品不检查、不登记而放行者。
5.对责任区内的问题、隐患未能仔细检查及时发现者。
6.明知要上班还在当值前喝酒影响工作者。
7.当值期间岗位警惕性不高。
8.客人泊车时或出车时,指挥不到位或灵活性欠妥,致使车辆撞伤或擦伤。
9.跨部门加班期间作有损部门形象之言行。
10.团队意识较差,工作配合方面欠妥者。
11.下班后穿制服或便装无故逗留于酒店营业区域者。
12.敷衍上级交办事项。
13.非工作需要打电话扰乱他人工作秩序。
14.无故集合迟到或早退者。
15.明知当值为站岗,自己偷懒私自坐岗者。
16.不按规定到各区巡查签到,乱打或漏打巡更卡点者。
17.在无特殊事宜时未完成巡更。
18.在业务不忙时未按部门要求为客人提供必要帮助。
19.未完成上级交办任务或事项,未造成后果者。
(三)甲类过失:
1.再次犯乙类过失者。
2.日常工作不积极主动、消极上班者。
3.有问题不按程序反映者。
4.岗位物品损坏、遗失未及时发现者。
5.欺骗上级领导作假记录,假报告者。
6.未经许可私自不加班。
7.当值班精神状态较差者。
8.做不利于部门团结或有损部门稳定言行者。
9.不虚心接受批评者。
10.同一细节性错误屡教不改者。
11.无故不参加部门月度防火安全检查和日常训练者。
12.有犯错事实,不愿在处罚单上签名的。
13.无放行单,对员工行李私自放行者。
14.有不服从管理现象者。
15.未经允许私自使用客用设施者。
16.拉帮结派,不利于团结而影响工作者。
17.当值时因行为不检或工作失职被其他部门投诉属实者。
18.当值时做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事(吃零食、看书报等)。
19.无故不参加班务会以及酒店或部门的培训者。
20.与员工发生争执,未按部门规定程序去反映问题者。
备注:
1以上惩处细则如与酒店《员工手册》规定有出入,则以酒店《员工手册》规定为处罚标准,不再按本细则再次评分。
2如遇以上未述之处且未达到签奖惩单的事宜,由酒店管理规定处罚。
保安管理奖罚细则二1.保安人员工作纪律
(1)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
(2)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
(3)上岗坚决做到五不准,即不准喝酒,不准聊天,不准容留外来人员,不准擅离工作岗位,不准迟到、早退;
(4)服从管理,听从安排,廉洁奉公,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
(5)爱护各种警械器具装备,不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6)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有事外出必须请假。
2.保安人员的交接班制度
治安保卫交接班非常重要,因为这段间隙处理不好,就容易使罪犯乘机作案。为了杜绝这些漏洞,必须强化交接班制度。
(1)接班保安人员要按规定提前10分钟上岗接班,在登记簿上记录接班时间;
(2)交接班时,交班的保安人员要把需要在值班中继续注意或处理的问题以及警械器具等装备器材向接班保安员交待、移交清楚;
(3)接班保安人员验收时发现问题,应由交班保安人员承担责任。验收完毕,交班保安人员离开岗位后所发生的问题由当班保安人员承担责任;
(4)所有事项交待清楚后,交班保安人员在离开工作岗位前在登记簿上记录下班时间并签名;
(5)接班人未到,交班人员不得下班。如果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下班,这期间发生的问题,两人共同负责;即使没有发生问题,也要分别扣发两人的工资并通报批评。
3.保安人员工作细则
(1)仪表着装
①按公司配发制服统一着装和佩戴,制服须保持洁净、平整,各项配置标志齐全规范。
②风纪严整,不得敞开衣领,翻卷衣袖、裤边;上岗前须到更衣室镜子前整理仪表。
③上岗前、下岗后须到指定点更衣;不得将制服及佩戴物带离小区;服装清洗不得影响正常上岗着装。
④保安人员仪表须洁净端正,不得留长发、胡须。
(2)上岗姿态
①在岗时须精神饱满,精力集中。
②站岗时保持抬头、挺胸、收腹、并腿,巡岗时须在站立的基础上做到步伐稳健,双臂前后自然摆动,不得有手插衣裤口袋、手叉腰间等散漫举止。
③两人巡岗时须并排,保持上岗姿态统一步伐行进;两人以上巡逻或同行时须列纵队,保持上岗姿态统一步伐行进。
④在岗期间不得吸烟或吃零食,不得有闲聊、睡岗及其他懈怠行为。
(3)文明礼貌执勤
①对待住户或来宾须态度和蔼、耐心周到,行为举止须自然端正、落落大方。
②礼貌待人,遇住户或外来人员需交涉或按章管理时,在开始前和完成后皆须先敬礼,把先生、女士、您好、请问、对不起、打扰了、感谢合作等礼貌用语体现在实际工作中。
③禁止任何粗俗言谈、污言秽语。
④回答住户或来宾提问时应清楚扼要,并使用普通话。
(4)门卫岗
①对出入小区的人员必要时进行查询,言语文明,并做好登记和引导工作,来访客人须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说明来访事由,被访人姓名、住址、电话等。
②劝阻无关人员及未经批准的商贩进入小区。
③根据小区机动车辆管理规定,管理小区交通秩序,无关车辆不得进入小区。
④负责登记电视监控情况。
⑤负责小区内邮件的收发登记管理。
⑥门卫岗须保持整洁美观,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门卫岗。
(5)巡逻岗
①巡逻执勤人员根据每日排班表按规定的区域及路线实施巡逻执勤。
②巡逻岗执勤主要内容包括:小区内陌生人员查询,劝阻已进入小区的无关闲杂人员,车辆停放情况;楼宇外观、道路、路灯及有关配套设施完好情况,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制止不法行为及违反小区综合管理制度的现象等。
③认真遵守姿态、礼貌用语等方面的规定。
④巡逻情况及时记录。
4.保安工作人员的奖惩制度
为了鼓励保安人员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杜绝一切不良行为,以责、权、利相结合为原则,制定保安人员奖惩制度。
(1)奖励细则
①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成绩显著者;
②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分子和侦破案件,成绩突出者;
③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卫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成绩显著者;
④为搞好住宅小区(大厦)的安全保卫工作积极出谋划策,所提的合理化建议实行后效果明显者;
⑤拾金不昧者;
⑥年终被评为先进保安班(组)、先进保安员,被评为省、市政府治安模范标兵者。
(2)惩罚细则
①值班时收听收音机、录音机,收看电视或进行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②擅离职守,经常迟到、早退。
③酒后执勤上岗,并造成一定后果。
④未按时交接班,或不按有关规定进行交接班,或交接班不清楚,检查时相互推卸责任者。
⑤未经部门领导批准,私自顶班者。
⑥未经部门领导同意,擅自带人留宿者。
⑦执勤时,衣装不整,佩戴不齐;执勤中玩忽职守,疏于防范,致使在管辖范围内发生案件或事故,造成极坏影响者。
⑧对公司和保安部领导下达的工作任务,未能如期完成,而又没有正当理由者。
⑨扣留物品不登记,不上交;捡拾物品不报告,不上交者。
⑩违反保安器材使用规定,私自随便转借和使用。
B11在突发性事件或紧急情况下,临阵脱逃或坐视不管者。
B12法制观念淡薄,参与社会聚众闹事、嫖娼、等,与治安工作人员的应有素质极不相称者。
B13思想不纯,见利忘义,监守自盗或以权谋私,严重损坏公司形象者。
B14工作责任心不强,不服从分配,不执行规章制度,并随意顶撞领导且屡教不改者。根据错误情节轻重进行不同的处罚。对于一些性质恶劣者,影响极坏者应辞退或开除;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者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5.电视监视岗位职责与日常管理
(1)职责
①24小时严密监视保安对象的各种情况,发现可疑或不安全迹象,及时通知值班保安就地处理,并通过对讲机向办公室报告;
②发现监视设备出现故障,要立即通知值班保安加强防范,同时尽快找出原因,及时修理设备,使之正常运转;
③严格执行登记制度,凡是发现可疑情况,应认真记录下来。
(2)要求
为了保证岗位职责的落实,要求全体电视监视工作人员努力做到:
①提前做好上岗准备,按时接班;
②做好交接班手续,无遗漏、无差错,哨位设施无损坏,勤务登亲既芳笆薄⒛谌萸宄?
③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场地,不准带亲戚朋友在工作场所聊天;
④上班时精神集中,不准擅离岗位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⑤严守岗位,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发现可疑情况,严密监视,同时通知该区域的保安和报告上级,密切配合,确保安全。
保安管理奖罚细则三一、卫生制度
1.保安室是保安工作处所,非保安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入内,禁止在警卫室内吸烟、电话闲谈、大声喧哗、看书、看报等现象发生,违者均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保持保持室内的环境卫生,物品放置有序,未经同意,禁止他人物品存放在保安室。
3.所有保安人员对室内的物品及办公用品有义务进行保管、交接,并按正常程序对其负责。
4.无正当理由,保安室应24小时有保安员值守。
5.保安人员要保持个人卫生整洁,身上无异味,经常洗澡。
6.当值保安要求每天打扫保安室及酒店院内卫生。保持室内及院内卫生洁净。
二、岗位职责
1、当值保安要求在规定时间进行酒店巡逻。
2、确保院内车辆的安全。
3、维持酒店办公场所内外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治安秩序,消除隐患于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4、保安人员必须为人正直,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处事公正,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不玩忽职守。
5、对来访客人热情、有礼、耐心文明问询和主动引导,维护酒店良好形象。尤其是对夜间来访酒店客户或司机更要热情问候,以礼相待并负责通知相关人员前来接待。
6、保安人员站岗和执勤时,须穿酒店规定的制服,佩戴员工识别证。
7、保安值班要高度戒备,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治安防范,加强防盗活动,及时发现可疑人和事,并进行妥善处理。
8、加强防火活动,及进发现火灾隐患苗头,并消除之。应熟记酒店各处之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的地点,以免临急慌乱,定期对消防水管进行检查登记,如有发现有失效的应立即通知店长。对重要的电灯、门窗等有缺损时,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处理。
9、保安必须提前十分钟到岗,要有饱满的精神执勤。做好工作交接,正确记录当班值班笔录,及时提出相关工作报告。
三、门禁管理
1、所有员工出厂不得携带酒店产品、文件资料、物料、工作器具等一切酒店所属财产。
2、人员与车辆出酒店时按规定进行检查,拒绝检查不得出酒店。
四、访客人员的管理规则对于外来人员及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未经领导同意,拒绝进入酒店。
1、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的人员和车辆。
2、不明身份,衣冠不整及明显带有恶意的人员。
3、推销产品、商品及收购废品的人员及车辆。
3、非洽公人员和车辆且拒绝登记和检查者。
4、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
5、来访人员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者。
五、保安器械的保管
(一)、由安全主管负责安排专人保管保安器械,严格遵照保安器械的领用和交接制度并做详尽记录。
(二)、保安器械的领用及交接
1.保安器械实行专人保管制度,谁领用谁负责,如有人为毁损现象,照价赔偿。如属故意毁损,除照价赔偿外,从重严肃处理。
2.保安器械的使用规定:
2.1制备保安器械的使用说明书和使用方法。
2.2任何不当值人员须将器械交回保管人员登记入库,不得私自保留器械。
2.3依法使用器械,任何人员不得利用保安器械擅自动用私刑。
六、工作态度
1.对工作所具有的责任心、热情、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2.对自身的责任心:钻研业务、工作认真、上进心
3.同事之间的协作力、包容、配合、团结
4.对本职工作负责:不拖沓、不积压、不抱怨、不挑拣
5.对待业主或来访人员的态度:谦和、礼貌、诚恳、友善、不卑不亢
七、日常行为规范
1.爱护酒店公共财产、不随意破坏、挪为私用;
2.及时清理、整理个人工作用具,保持工作环境的干净整洁;
交通安全管理细则范文
20xx年武汉市网约车新政出台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xx年第60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及其他相关活动。
第三条【发展原则】坚持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发展原则;依法规范管理,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调节网约车数量和运价。
第四条【管理部门】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网约车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市出租汽车管理部门负责网约车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网约车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接受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市发展改革、公安、人社、商务、税务、工商、质检、网信、通信、人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实施相关监督管理。
第二章许可条件
第五条【平台条件】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平台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法人企业注册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外的,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分支机构;
(二)具备开展网约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的条件,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有符合规定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三)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
(四)在本市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按要求配备服务质量、安全监管、投诉处理等管理人员,具有在本市开展经营的信息服务和管理能力;
(五)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外商投资网约车经营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车辆条件】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7座及以下乘用车;
(二)车辆在本市登记注册,且车辆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时未满3年;
(三)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车辆尾气排放符合我市环保标准;
(四)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固定式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五)车辆具有车身电子稳定系统,安全气囊不少于4个,轴距不小于2700mm;使用新能源车辆的,轴距不小于2650mm,续航里程不低于250公里且功率不小于100kw;
(六)投保营业性交强险、营业性第三者责任险、乘客意外伤害险和承运人责任险;
(七)车辆属于个人所有的,车辆所有人名下应当没有登记的其他巡游车和网约车,本人应当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驾驶员条件】申请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户籍或者取得本市居住证;
(二)取得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C1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三)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四)无暴力犯罪记录;
(五)自申请之日前5年内无被吊销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记录;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许可程序
第八条【平台申请和许可】申请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向市出租汽车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
(二)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资信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属于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四)服务所在地办公场所、负责人员和管理人员等信息;
(五)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包括:具备互联网平台和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供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条件的证明材料,数据库接入情况,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的情况说明,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文本,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银行或者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的协议范本。
(六)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文本;
(七)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市出租汽车管理部门对网约车经营申请中有关线下服务能力材料进行审核,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实施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市出租汽车管理部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向网约车平台公司发放有效期为6年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第九条【车辆申请和许可】申请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车辆,由网约车平台公司或者车辆所有人向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二)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及复印件;
(三)与网约车平台签订的入网营运意向书(平台自有车辆除外);
(四)车辆彩色照片2张及照片电子文档;
(五)车辆使用性质登记变更为预约出租客运申请表。
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据本细则规定的条件审核后,对符合条件并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第十条【驾驶员申请和许可】申请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驾驶员,由驾驶员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向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二)身份证、驾驶证及复印件;
(三)近期一寸彩色登记照片3张。
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按照本细则规定的条件进行核查,符合条件的,由市出租汽车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对考核合格的驾驶员发放注册有效期为3年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第四章经营规范
第十一条【平台责任】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保证运营安全,对服务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等承担先行赔付责任;
(二)建立并落实服务质量管理制度,责令投诉较多、服务恶劣的驾驶员或车辆退出营运,并将退出的驾驶员或车辆的信息报市出租汽车管理部门;
(三)建立服务评价体系和乘客投诉处理制度,设置固定电话受理投诉,及时调查处理乘客投诉,对乘客的投诉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调查处理完毕;
(四)合理确定网约车运价,实行明码标价,需要实行动态加价的,应当制定动态加价规则,向市价格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告;
(五)网约车不得安装顶灯、空车待租标志灯等巡游出租汽车标识,可以在接入平台的车辆上张贴或喷涂网约车标识;
(六)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方式向乘客提供出租汽车发票;
(七)保证网络服务平台运行的可靠性,提供24小时不间断运营服务;
(八)平台数据库向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平台实时传输运营动态数据,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完整;
(九)保证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的正常使用;
(十)不得利用网络服务平台危害社会稳定等法律法规禁止传播的信息;
(十一)履行和承担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第十二条【驾驶员责任】网约车驾驶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
(二)按照运营服务规范和标准提供网约车运营服务;
(三)保持车辆容貌和车内整洁卫生,保证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等运营设备完好;
(四)随车携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五)严格按照服务平台生成的订单提供运营服务,不得拒载或中途甩客;
(六)按照规定的计程计价方式收费,不得违规收费;
(七)不得接入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平台或使用未取得经营许可的车辆提供网约车运营服务;
(八)不得将车辆交由他人运营,不得巡游揽客,不得在巡游车营业站排队候客;
(九)履行和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第十三条【乘客责任】乘客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网约车运营服务规定,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乘车;
(二)自觉履行与网约车平台经营者达成的电子协议,按照约定标准及方式支付车费;
(三)不得向驾驶员提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要求;
(四)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乘车;
(五)不得在车内吸烟、吐痰、扔杂物和损坏车内设施、设备;
(六)醉酒者乘车的,应当有陪同(监护)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行为。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行业监管】市出租汽车管理部门和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网约车服务质量测评,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经营企业基本信息、服务质量测评结果、乘客投诉处理情况等信息。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可根据管理需要依法调取查阅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登记、运营和交易等相关数据信息。
第十五条【部门监管】工商部门应当依法查处网约车经营过程中的无照经营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人社部门应当对网约车平台公司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价格部门应当对网约车价格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税务机关应当对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的税收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公安、网信、通信部门应当对网络、通信信息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对认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网约车平台公司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六条【信息共享】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监管平台,实现与发展改革、公安、人社、商务、税务、工商、质检、网信、通信、区交通运输等部门信息共享。共享信息应当包括车辆和驾驶员基本信息、服务质量信息、乘客评价信息以及信用记录等。
第十七条【行业自律】出租汽车行业协会组织应当建立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不良记录名单制度,加强行业自律。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法律责任】违反本细则第十一条第(二)、(三)、(五)、(七)、(八)、(九)、(十一)项规定的,由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责令网约车平台公司予以改正,并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细则第十一条第(四)、(六)项规定的,由价格、税务部门依法处罚。
第十九条【法律责任】违反本细则第十二条第(一)、(三)、(八)项规定的,由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车辆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处以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细则第十二条第(七)项规定,接入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平台或使用未取得经营许可的车辆提供网约车运营服务的,由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按照《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予以处罚。
交通安全管理细则范文
关键词:施工控制;监理交底;监理效果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A
监理交底是在项目施工前监理人员通过一定的方式将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做出详细的交代,表明监理的意图,加强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沟通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充分发挥监理人员主观能动性、实现事前控制、主动控制,做好监理交底对提高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工作的管理水平,使参建各方相互支持协助保证工作施工顺利进行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监理交底前的准备工作:首先按监理规范要求监理人员要明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各自的分工职责,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项目审批文件、工程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工程有关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监理合同、工程承包合同、购货合同,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认真组织编写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安全监理规划和安全专项监理实施细则、及建筑节能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旁站监理方案、要求监理人员认真掌握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旁站监理方案的有关内容、明确监理各自下一步工作目标,为向参建的各方进行监理交底做好充分的准备。
施工阶段监理人员按各自分工,明确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的控制、合同、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的管理目标和主要往监理内容分别做好以下监理交底:
一是监理工作目标交底。包括质量、进度、造价、安全控制目标,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目标,组织协调工作目标。
二是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组成及项目监理部各组成成员岗位职责、工作纪律。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岗位职责。
三是介绍监理工作的程序
质量控制基本程序:
(1)监理服务总程序。
(2)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监理工作程序。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监理工作程序。
(4)开工条件审查监理工作程序。
(5)分包单位资格审核监理工作程序。
(6)材料、设备供应单位资质审核监理工作程序。
(7)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验收审查监理工作程序。
(8)检验批、分项工程施工过程检查验收监理工作程序。
(9)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理工作程序。
(10)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审核监理工作程序。
(11)巡视检查监理工作程序。
(12)隐蔽工程验收监理工作程序。
(13)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监理工作程序。
(14)工程预验收监理工作程序。
(15)一般质量缺陷及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16)工程变更管理基本程序。以及进度管理基本程序、延期与暂时停工审批管理程序、费用索赔管理基本程序、计量支付管理程序、安全生产管理程序、合同及信息管理程序等。
四是重点介绍以下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1)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2)审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
(3)工序交接检查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一道工序的原则。上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检查合格后,再通知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后签署认可意见,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隐蔽工程的验收,隐蔽工程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填报隐蔽工程验收报验单,报告监理工程师验收,未经验收通过,不得擅自隐蔽。
(5)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理工程师有权下达暂停指令,停止施工进行整改:
①未经验收进行下一道工序者。
②工程质量下降,经提出后,未采取改进措施或采取一定的措施而效果不好。
③擅自使用未经监理认可的或批准的材料。
④擅自改变设计图纸。
⑤擅自将工程转包。
⑥擅自同意未经审核通过的分包商进场作业。
⑦无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冒然施工,已出现质量下降征兆。
⑧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情况严重的。
(6)行使质量否决权,为工程款的支付签署质量认证意见,施工单位进度款的支付,必须有监理工程师的认证意见。
(7)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进度计划是否符合总工期的控制目标,审核施工进度计划与施工方案的协调性和合理性。
(8)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方案能否保证工期、充分利用时间及技术、组织、经济措施的可行性、合理性。
(9)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每月工程进度报告,了解计划进度与实际的差异,在分析差异的基础上采取相应措施。
五.是监理工作制度重点介绍以下制度
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制度、工程开工复工停工签发制度、分包单位资格报审制度、测量成果报验制度、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工程质量缺陷与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工程变更处理制度、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审签制度、工程进度检查制度、工地例会制度,旁站监理制度,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要求、安全隐患检查、隐患整改通知及报告制度、收发文管理制度等。
根据各专业的具体特点,监理项目部交底工作应全员参入,改变以往仅总监理工程师交底的做法,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岗位依据分工职责对所管理的工作目标进行分解细化、做到全过程全方位管理,中间监理交底内容应当随之更具有针对性,这样会进一步调动监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具有时效性,更能体现事前控制和事中控制的过程管理。
通过施工阶段全过程全方位中间监理交底、可以使监理深入研究各种影响监理工作目标因素,将影响工程管理目标不确定因素精细化管理融入工程管理过程,中间监理交底的内容应当不断地总结完善,采取有效的措施适时地通过中间监理交底把监理人员的意图表达出来,内练管理素质,提高管理业务水平,确保施工阶段各项管理目标得到事前和事中控制,提高监理工作效果,使工程得以顺利实施。
参考文献
[1]张庆雄.浅谈如何进行施工阶段的质量监理[J].新疆农垦经济.2007(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