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生物和海洋环境保护范例(3篇)
海洋生物和海洋环境保护范文篇1
1我国海洋保护区发展概况
海洋保护区是海洋资源保护和管理的手段之一,其适用范围广泛,既适用于通过限制和设计准入条件来保护所有海洋资源的禁入区,也适用于面积辽阔的、综合保护多种物种和渔业资源,同时采取控制机制,允许有限获取某些物种的多种利用保护区。我国的海洋保护区类型包括海洋和海岸自然生态系统自然保护区、海洋生物物种自然保护区、海洋自然遗迹和非生物资源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根据环境保护部的《2013年全国自然保护区名录》,截至2013年,我国已建成部级海洋自然保护区34个,总面积1.87万平方千米,包括地质及古生物遗迹保护区、海洋海岸保护区、野生动物保护区、野生植物保护区等类型。结合历年自然保护区名录,从2008年到2013年6年间,我国海洋自然保护区在数量和面积上保持稳定,而对海洋特别保护区和海洋公园的建设投入则十分明显。截至2013年,我国共建成部级海洋特别保护区和海洋公园52个,比2008年数量增长44个,增幅达5.5倍;2013年部级海洋特别保护区和海洋公园总面积约为5930.76平方千米,比2008年增长238.6%。
2海洋保护区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
2.1保护区是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
生态文明的本质要求是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和保护自然。海洋保护区是生态环境保护的核心内容,是我国海洋生态环境的宝库,也是海洋生态文明核心的物质基础。海洋保护区针对最具生态重要性和敏感性的海域进行保护和管理,达到监控海域环境质量、保护珍贵的自然遗产和海洋历史遗迹、维持生物多样性、恢复和开发海洋生态功能的目的,为海洋保护区生态和经济价值的体现提供自然基础。海洋保护区以重要物种的发源和聚集区域为原点,帮助区域及周边海域保持和发展生物数量和种类,同时保障了基因多样性的丰富,为海洋生物遗传变异的复杂多样提供基因储备,也使海洋生物面对生存环境压力和无法预计的自然灾害时拥有更强抵抗力,给予未来海洋的可持续利用和科技进步巨大的可能性。生态文明的核心问题是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海洋保护区是人海和谐发展的最佳体现。我国根据海洋保护区内不同海域的生态环境和开发利用特征,划分出不同的功能区域管理相应人类活动。如海洋自然保护区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海洋特别保护区则可分为重点保护区、资源恢复区、适度利用区和保留区,通过这些功能分区反映保护区资源综合利用的状况。此外,厦门海洋珍稀物种自然保护区设立了野生动物救治中心、广东海陵岛、特呈岛等海洋公园在总体规划中对生态旅游进行了详细的规划,这都体现出人类在尊重海洋自然属性的基础上对海洋资源的适度利用。而社区共管、社区参与、联防群治、乡规民约则彰显出遵循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持续繁荣。如三亚珊瑚礁部级自然保护区通过建立社区共管机制,开展东西瑁岛的生态旅游等多种经营形式,带领当地人民实现了从采挖珊瑚礁向保护珊瑚礁的根本转变,为海洋生态文明的保护和建设实践提供了重要经验。海洋保护区已经处于海洋与人类相互接触、增进了解、和谐共处的前沿位置。
2.2保护区对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有推动作用
海洋保护区是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的阵地。保护区的重要职能之一就是科普、宣传和教育。海洋保护区保存有珍稀的海洋物种、优美的海岸风光、古老的历史遗迹,这些都是直观的、具有吸引力的宣传教育载体,保护区宣传教育活动可以激发周边群众和年轻一带对海洋的兴趣,引导他们理解和接受海洋生态文明的理念,从而潜移默化调整其行为。海洋保护区是海洋资源经济价值的重要基础。保护区可以提供的经济价值至少包括四种类型:
(1)与消耗性开发活动有关的市场价值;
(2)非消耗性的体验与娱乐价值;
(3)存在价值;
(4)遗产价值。海洋捕捞生产、海洋工程建设、海水养殖都依赖的是与消耗性开发活动有关的市场价值;滨海旅游娱乐的开展依赖的是非消耗性的体验与娱乐价值;有人仅仅知道某些物种的存在就从中获得了益处,体现的是存在价值;贝壳堤或海底古森林遗迹让人们有机会了解数千年前的岸线情景及蕴藏的科研价值,依靠的是遗产价值。海洋保护区是调节区域海洋开发力度的重要砝码。《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和《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办法》是我国海洋自然保护区和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的重要法律依据,同时各地颁布的海洋生态红线也对海洋保护区的法律地位起到了一定的巩固作用。因此,区域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不能对保护区产生直接的破坏或者考虑对周边保护区的影响。对于资源消耗型、粗放利用海洋资源的行为,保护区的存在会对其产生限制性作用,有利于区域海洋整体生态环境压力的改善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实现。
3加强保护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
通过对保护区和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关系分析可知,海洋保护区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既是载体也是动力。当然,目前我国海洋保护区的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对保护区作用的发挥构成了阻碍。这就需要从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和目标出发,在保护区选划与布局、环境压力消减、能力建设投入和宣传方面进行一些改进和创新,以适应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
3.1完善保护区选划与布局
我国各级海洋自然保护区面积约42060平方千米,占我国海域面积的1.4%,但覆盖率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另一方面,海洋特别保护区选址集中现象较为突出,以部级海洋特别保护区为例,我国52个部级海洋特别保护区中有32个分布在辽宁、山东,其中山东就有26个,占全国总数的50%。从江苏连云港至海南,海洋特别保护区总计仅19个。此外,部分海洋保护区的选划过于关注自身现状,忽略保护区自然环境的变化特点和保护区之间的生态联系的研究,使区域选划缺乏科学性,不方便与其他保护区协调联系形成网络,不利于各单一海洋保护区物种和生境的数据资料共享、交流和管理水平提升。综上所述,要解决保护区覆盖率不高和分布不均的问题,首先要提高地方政府申报保护区的积极性,因为地方政府是我国海洋保护区建设和发展的直接管理者,把保护区建设成绩纳入沿海地方政府工作绩效的考核内容,才能提高地方政府建设和发展保护区的积极性。其次还应加强保护区管理优秀案例的宣传,消除地方政府对保护区限制经济发展的误解与恐惧。考核和引导双管齐下才能改变目前我国海洋保护区建设布局不合理的问题。另一方面,我国可以尝试针对某一共同的保护对象,如中华白海豚,探索适宜的保护区网络建设方案,从省内到省际逐步建立海洋保护区网络,以此积累经验推动更大范围的保护区网络建设。
3.2消减保护区环境压力
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加速推进,海洋开发活动的日益频繁,涉及海洋保护区的能源、资源、交通、旅游等开发建设活动日益增多。部级海洋保护区大多存在程度不同的开发建设活,一些地方开发活动伸到了保护区的核心区,如黄河三角州保区、辽宁双台子河口保护区石油开发已进入核心区。天津古海岸与湿地保护区2014年的人类活动遥感监测结果表明,农业生产种植占到了保护区面积的64%,工业、交通及城镇化占到了保护区面积的13%,主要是由于保护区实验区面积大且适合农业发展,在划定保护区前当地群众就已经在此进行农业生产。一些地方为了开发建设,多次对自然保护区进行调整,如蛇岛老铁山保护区先后因烟大轮渡、双岛湾石化建设项目分别调整功能区划和范围。现阶段的大多数保护区的旅游开发未编制相应的生态旅游规划,更未开展过环境影响评价,如辽宁双台河口保护区在核心区开发旅游,且管理不到位。减轻保护区开发压力首先要从区域建设规划入手,保护区属地所在的地方政府在规划编制时应尽量不占用或少占用保护区范围的土地和海域,提升保护区生态旅游规划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其次应抓紧划定生态红线,尽量把保护区纳入红线范围,强化巡护管控,严格新建项目审批。此外,受到人类活动受围填海工程、陆源入海排污、近海养殖捕捞等多重压力的影响,80%的海洋保护区生态系统长期处于不健康或亚健康水平。沿海各级政府应消减周边入海污染物排放,清理关闭保护区排污口,改善保护区生态环境质量,加强周边建设项目巡视监控,要充分利用海域使金、海洋生态补偿金积极开展海洋生态修复项目,恢复保护区保护对象及其生境。
3.3加大保护区能力建设投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管理自然保护区所需经费由自然保护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国家只对部级自然保护区给予适当资金补助。我国的绝大多数部级海洋自然保护区由当地政府管理,然而多数地方政府并未给予海洋保护区基础的投入保障,管护能力缺乏和基础设施落后是缺乏投入的直接体现。广东省作为海洋自然保护区建设较为突出的发达省份,仍有很多保护区未设立管理机构,近三分之一保护区未配置管理人员,管理人员中科技人员的比例也较低。许多海洋自然保护区由于能力建设资金投入不足,日常管理、监测、科研费用无法落实,保护区出现了重建设、轻管理的不合理现象,多数维持在最初等的看护水平,无法形成较强的管护能力。针对保护区能力建设资金来源的问题,建议国家从开源和节流两方面入手。在开源的方面,各级政府应激发公众参与海洋保护区建设管理的积极性,引导利益相关者承担适当的保护区发展成本,以保护区具有特色和发展潜力的经营方式,吸引多种渠道的资金投入;同时建立保护区收入公开分配的机制,保证利益相关者承担保护区成本时能够获得相应的利益回馈,保持其参与管理决策的积极性,并在多方参与的过程中普及海洋保护区的知识。例如,温州雨田集团在南麂列岛自然保护区实施深海网箱、海珍品养殖开发的同时积极开展人工鱼礁建设和增殖放流,与保护区形成良性互动的成功经验值得借鉴。从节流的角度,国家应加强各保护区域的实际情况的监管,一方面对海洋保护区各功能分区的保护和利用活动要有全面的认识,将主要的管理精力放在协调区内各方关系上,通过降低内耗来节约管理成本并加强管理力度,同时对保护区资金的支出要严格监控,减少如建设多余的管理设施、购买不必要的管理设备等资金消耗;另一方面对生物和生境上确实拥有重要意义和价值,但缺少开发和利用条件的区域,政府应建立健全严格的保护制度,并主动承担保护和监管的成本,保障利益相关者参与保护区管理决策,承担管理压力的积极性,减少全面管理所需的政府支出。
3.4完善保护区制度建设
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与管理,离不开制度保障。我国早期建立的一些海洋自然保护区,很大一部分属于抢救性建设,由于当时条件限制和管理不到位,存在范围界限不清、功能分区不明确等问题,造成保护区违法活动责任不能准确界定,处罚依据不足等问题;部分自然保护区尚未彻底解决土地或海域权属问题,经常发生侵占保护区土地的现象,保护区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现行有关保护区建设管理的法规也是多年前制定的,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有些规定已经不能满足保护区建设管理的要求。所以要抓紧将《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升格为《自然保护区法》,明确自然保护区资金投入,规范保护区土地权属、海属权属申请与管理,明确海洋类型保护区管理权限;抓紧制订《生态补偿管理办法》和《生态补偿技术规范》,使保护区的生态损害、损害补偿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加快部级保护区“一区一法”进程,为部级自然保护区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律保障;积极协调解决一些保护区面临的土地权属问题;完善保护区内部规章制度,实现奖惩分明、巡护日记记录及保存完整,管护责任制落实到人;加大工作力度,继续开展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对违法违规案件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建立责任追究任期目标管理制度。
3.5开展保护区宣传
海洋生物和海洋环境保护范文
[关键词]近岸海域环境保护管理问题对策
福建省是我国东南沿海主要海洋省份,海域面积13.6万km2,比陆地面积大12.4%,岸线漫长曲折,直线长度535km,曲线长度达3324km,曲折率高达1:7.01,居全国之首。沿岸岛屿众多,星罗棋布。全省共有500m2以上的岛屿1504个,仅次于浙江省,居全国第二。近年来随着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发展,产业群、城市群、港口群发展壮大,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创新型省份建设迈出新步伐,本区在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上越来越凸显重要的战略地位。
但是,“十二五”期间乃至更长的一个时期内,福建省仍然处于工业化时期,特别是处在轻型产业结构优化和向重化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过程中。随着沿海地区经济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加,沿海地区大规模的开发建设以及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在不断扩大,大量的污染物排放入海,近岸海域污染范围不断扩大,海水水质不断恶化,海洋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总体上看,出现了过度利用海洋资源的现象,特别是一些地方“重开发,轻管理”,“无序、无度、无偿”用海现象较为严重,使得沿海地区的生态环境遭到了一定程度的破坏,渔业和其它生物资源受到影响。这些现象制约了海峡西岸经济区战略的顺利实施。本文从我省近岸海域环境保护存在的主要管理问题出发,提出相应的对策。
1近岸海域环境管理现状
1.1机构和法制建设工作现状
“十一五”期间,福建省先后颁布实施了《福建省“十一五”生态环境建设专项规划》、《福建省“十一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专项规划》、《九龙江流域水环境和生态保护“十一五”规划》、《闽江流域水环境和生态保护“十一五”规划》等。这些规划对我省海洋环境保护及陆域水体重点区域的水环境目标、主要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对我省近岸海域环境保护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2002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福建省人民政府组织制定了《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该《条例》已由福建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02年9月27日通过,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为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保护海洋资源、防治污染损害、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民健康、促进海洋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福建省海洋开发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制了《福建省海洋生态保护规划》。后来又通过了一系列《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福建省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福建省九龙江流域水污染与生态破坏综合整治方案》、《福建省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报告》等整治方案。
在全省近岸海域已开展赤潮监视监测,建立了三都湾、闽江口和厦门近岸海域赤潮监控区,面积2270km2,进行高频率、高密度的定时定点监测,及时发现,有效防灾。
宁德市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于2002年5月成立,重点保护典型港湾生态、海岛生态、红树林、中华白海豚、厚壳贻贝、龟足、尖刀蛏等,这是我国由地方政府批准建立的第一个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厦门部级海洋珍稀物种自然保护区进一步理顺了管理体制。平潭中国鲎保护区和东山珊瑚自然保护区分别开展了建区和升级调查工作。长乐市人民政府于2002年6月颁布了《长乐市漳港海蚌资源保护实施办法》。
1.2集水区段及海域执法工作现状
为了适应我省海洋开发需要,指导海洋防灾减灾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服务沿海经济和社会发展,在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组织实施的海洋环境观测和监测基础上,2003年中共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把海洋环境预报通报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海洋经济工作的若干意见》,福建省发改委和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制定了《福建省海洋环境监测系统建设方案》,重点迁建、扩建和改造我省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中心(站)。
国家863计划“台湾海峡及毗邻海域海洋动力环境实时立体监测系统”福建示范区项目2003年已完成《实施方案》的编写,争取到500万美元的世界银行贷款。成立了福建示范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召开示范区领导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和重大专项技术成果与福建示范区对接工作协调会议,开展项目选址、规划、征地等工作。先后出台《福建省环评分级管理规定》,大幅提高环境准入条件。对资源类及化工、造纸、制革等重污染项目的审批权上收到省级,有效减少了新污染源的产生;通过总量控制,统筹好行业发展与污染减排的关系;坚持清洁生产要求,将清洁生产作为环评及其专家评审、技术评估、行政审批的重要原则;并通过严格验收监管,确保达到环保标准和要求。
2009年,福建省已成立海监机构29个,其中省总队1个,市级支队6个,县级大队22个,在全省海域布点设置了2000多个监测站位,福建海监首次在较为完善的国家、省、市、县四级机构的框架下开展海洋行政执法工作。
1.3主要生态保护成就
2009年我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对遏制生态恶化趋势起到一定作用,特别是采取了建立海洋自然保护区、特别保护区、封岛保护管理等措施,我省局部生态环境和部分物种得到保护和初步恢复。
一是海洋环保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加强海洋资源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建设,建立了福建海洋环境保护法规体系,先后颁布了《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颁布了《官井洋大黄鱼繁殖保护区管理规定》、《福建省长乐海蚌资源增殖保护区管理规定》、《福建省闽江流域水资源保护条例》、《厦门市大屿岛白鹭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和《厦门市中华白海豚保护规定》等管理规定30多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逐步形成了海洋环境的规范化管理。
二是基本建成海洋保护区体系。福建省建立了15个海洋自然保护区和海洋特别保护区,建立了20个海岛特别保护区,逐步建立了海洋保护区体系。
三是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环保基础设施逐步完善。福建省政府批准实施闽江、九龙江、敖江流域水环境保护规划,综合整治"五江两溪"重点流域水环境。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出台一系列政策,推进了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明显提高;入海污染物排放总量快速增长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四是加强海洋环境调查研究,海洋环境保护科技支撑能力不断提高。到2007年,福建省海洋环境与渔业资源监测中心及沿海6个设区市海洋环境监测机构已经全部成立,并在全省海域布点设置了2000多个监测站位,全面开展海洋环境监测工作。加强海洋环境的基础调查和研究工作,为海洋环境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2近岸海域环境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2.1海洋生态环境的总体压力加大,环境保护面临形势严峻
福建沿海域接纳的污染物来自陆源、海上交通、海上石油钻井平台等。其中80%以上来自陆域污染源排放的污水(包括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面源排放),主要污染物是无机氮、无机磷、油类和耗氧有机物。局部海域养殖布局不合理,密度过大、品种单一,养殖自身污染,加重了港湾的污染趋势,污染物排放量大大超过海域环境承受能力,且污染物排放量增长速度快于治理设施的增长速度。造成污染源防治水平低,排污量大。
工业废水是福建省水体环境的主要污染源之一,而产业结构与布局影响着工业废水的排放情况及对水体污染程度。全省工业废水排放量占较大份额的行业分别为:化学工业,黑色金属冶炼与压延加工业,造纸及纸制品业,电力、蒸汽、热水生产供应业等。这些行业是典型的高耗水、高排水的工业结构。而这些行业又以沿海6省所占比例较大,工业用水效率仍有很大的提高空间,工业节水和污水资源化潜力大,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从我省海西建设的经济发展战略布局和未来发展的趋势来看,石油化工等行业将成为新兴的重点产业,这可能对近海域水质构成了新的安全威胁。
大多数城市污水处理厂没有脱磷脱氮工艺,部分海洋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失调,赤潮发生频率呈逐渐上升趋势,范围也不断扩大,给海水养殖业、捕捞业和滨海旅游业等造成危害。因此,对陆源污染物排海进行总量控制是保证近岸海域水质达标和控制海域水体富营养化的根本手段。
2.2海洋面源污染加剧,生物多样性降低
由于海洋资源开发不当、海洋生态环境破坏以及外来物种入侵等原因,我省海洋珍稀物种的种群数量继续减少,面临着消失和灭绝的危险。中国鲎等原来分布较广且数量较多的物种也日趋减少,大黄鱼等已经不成渔汛,刘五店文昌鱼渔场已经消失,中华白海豚的数量不足百头。
2.3沿海岸养殖业迅速发展,造成近岸海域水体富营养化
近些年来,随着我省城市化进程加快,农作物产量的提高带来化肥施用量的增加,在雨水冲刷和渗透作用下,大量含有氮、磷营养物质直接排向附近的河流及近海,加重了营养物质的负荷量。同时畜禽养殖业的发展,带来了牲畜粪便的逐年增加,极大减少了水体由贫营养向富营养过渡所需要的时间。导致近年来海洋赤潮频繁发生,已严重威胁我省海洋生态环境和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同时也已危及到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存环境。
2.4重点区域、高污染产业集中的沿海海湾区域将是污染治理的重点
2008年福建省工业废水达标率达到了98.5%。但由于沿海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和处理工艺落后,污染治理设施难以真正发挥作用;由于多数乡镇民营企业规模偏小,生产设施简陋,环保治理设施不健全,再加上一些企业的环境法制观念不强,擅自停运污染治理设施或存在偷排漏排行为,造成大量污染物直排入海,导致局部区域近海污染严重。其次,陆域耕地施用大量化肥和农药,除部分被植物吸收外其余大部分随排沥雨水进入河渠,最后入海,造成局部重要河口区氮、磷污染严重,近海有机污染较大。
2.5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海上船舶和采油平台排污环境问题更加凸显
油类污染远海高于近海,且超标严重,主要来自海上船舶和采油平台排污。特别是海上事故性溢油,更是造成油污染的重要因素,海上重大污染事故应急体系尚未形成。应加强采油平台和船舶排污监督管理,尽快组建海上油污染应急防治组织。
2.6涉海环境科学研究投入不足,海洋环境监测体系不完善
对于海洋环境基础理论研究,应用技术研究和综合性预测性研究,投入不足,明显滞后于海洋环境保护形势的发展,一批涉及全局性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尚未开展深入、全面的研究。如氮污染来源的研究比较复杂,氮、磷基础调研差、数据少。
3对策研究
3.1加强法制建设,完善区域性海洋环境保护法规体系
3.1.1制定《福建沿海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为推动和保障福建海洋环境保护提供具有鲜明区域特征的基本法律规范。
3.1.2进一步完善涉海的有关环境标准体系。
3.1.3尽快制定“福建省船舶污染物排放管理规定”、“海水池塘养殖排水标准”、“福建省沿海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沿海重点企业污染事故应急计划制定办法”等部门规章。
3.1.4沿海地区要依据国家制定的海洋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行政区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地方海洋环境保护立法,保证福建碧海行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2制定政策措施,强化环境管理
3.2.1各地在制订海洋产业发展规划或计划时,应当适度发展第一产业、重点发展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
3.2.2福建沿海地区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应严格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于2015年底前达标排放。
3.2.3新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要采用具有较高脱氮、脱磷能力的工艺;现有的污水处理厂要创造条件提高效率。
3.2.4福建沿海6地市应根据海洋环境功能区划,在海岸带因地制宜地划定海洋生态隔离带或生态保护区,在隔离带或保护区内禁止采沙、养殖、破坏植被等活动;不得建设新的建设项目和旅游设施。
3.2.5根据国家制定的“生态旅游管理办法”,组织生态旅游示范,推动福建沿海地区生态旅游健康发展;加强旅游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景区内的旅游设施建设,提高旅游区污水、垃圾处理率,争取旅游事业发展,旅游人员增加,旅游污染不增加。旅游收入的一部分要用于生态恢复、生态建设及污染处理设施的建设上。
3.2.6严格控制在福建沿海设立新的海洋倾废区。对已有的海洋倾废区要进行清理、评估。对海洋生态系统有明显影响的,在2015年前要全部停用、关闭。必须设立的新倾废区,要严格把关,强化监督管理。
3.3大力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3.3.1福建沿海污染物来自工业废水、生活废水、农业非点源、禽畜养殖、水产养殖、交通航运等多方面,只有实施综合治理进行总量控制,才能实现保护南海的目的。因此,省环保厅根据国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和海洋环境功能区划,确定近岸海域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地市或县级环保部门对主要污染源分配排放控制数量,采取严格的监测、监视、检查措施,确保主要排污单位在规定的限期内完成污染物排放削减任务。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从点源入手,逐步扩展到非点源;除控制COD外,还应扩展到氮、磷。
3.3.2加强对工业企业、服务行业、医院排污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重污染海洋环境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落后设备,按照规定的权限,坚决予以取缔、关闭。
海洋生物和海洋环境保护范文
【关键词】海洋生物;资源保护
近几年以来,随着环境的持续恶化和人类的肆意杀戮,海洋物种的淘汰速度正在逐渐加快,我们必须要正确认识海洋生物正在逐年减少这一现象。如何保护管理好海洋生物资源,在中国海洋保护和管理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工作,要结合海洋管理部门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保护管理制度,从而更好地推动中国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发展。
一、目前中国海洋生物资源的保护与管理现状
我国是一个拥有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国土的陆地大国,同时更是一个海洋大国,在我国三百多万平方公里的海域面积中蕴藏着非常丰富的海洋生物资源。目前,我国已发现的海洋生物已经达到了两万六千多种,同时我国还具备了珊瑚礁、红树林等众多生态保护系统。被称为是“海底森林”的红树林是属于常绿阔叶林的一种,红树林主要生长在亚热带海岸潮湿地域带上,红树林生态系统不但为两千多种鸟类和鱼类提供了良好的生活、繁殖环境,同时还在防护海岸、河水净化、湿地保护等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从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开始,城市建设和毁林围海造田等一系列的破坏,致使红树林的面积在大幅缩减。目前我国的红树林面积已经减少到了六十年前的百分之七十三左右,已经到了濒危境地,因此迫切需要国家加强对以红树林为代表的海洋生态系统的保护和管理。
二、目前我国海洋生物资源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第一、人类生存和生活方面的问题。人类为了自己的生存与发展大肆进行沿海建设,再加上逐年对海洋生物的过度开发利用,已经严重地破坏了海洋的生态环境。人类为了牟取暴利,正在无节制地对海洋和海岸进行挖掘,不断攫取用于生产加工的海洋生物资源原材料。人类的捕捞对象不再单单针对于鱼虾类和脊椎型动物,常常冒着被法律制裁的风险去捕杀海豚、海龟以及鲸鱼等受国家保护的海洋生物。这些海洋生物一般体积比较大、生命周期比较长、繁殖率也比较低,它们一旦遭受到人类的伤害,就很难恢复过来。
第二、海洋污染方面的问题。海洋生物的疾病与非正常死亡主要是由生物和污染引起的。人类的日常生活用水、工厂排放的污水、大规模的水产养殖等,都会伴随着许多病原体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污染。有时,海洋污染还会导致赤潮的发生,使鱼类和许多其他脊柱动物面临死亡的危险,而且可能会导致一些罕见的海洋物种因为严重的水污染而死亡。随着城市化的发展,海洋中的有机物含量日益增加,使海域的污染更为严重。此外,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人类在核技术的开发研究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大量的核废料,增加了核事件的发生概率,使海洋生物面临更为严重的生存威胁。
第三、生态环境方面的问题。围海搞城市建设、围海造田、大量开采海洋矿产资源等人类活动都导致了海洋生态环境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这些变化使海洋生物面临着重大的环境压力,严重影响了海洋生物生存繁衍。据不完全统计,我国近四十年内的围海搞建设、围海造田的总面积已经接近六十七万平方海里,我国的沿海湿地面积平均每年都会缩减两万平方海里左右。
三、改善国内海洋生物保护与管理现状的有效措施
第一、提高相关法律制度的规范性
近几年以来,我国虽然出台了海洋生物保护的相关法律制度,但是,随着海洋生物资源频繁开发与过度攫取,在现有保护法律体系下,已无法在中国实现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的目标。我国海洋管理部门也应注意目前工作中产生的问题,有效地解决并优化调整现有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海洋生物保护管理法律体系。
1、针对海洋生物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进行专门立法,切实做到有法可依,依法必严。2、建立健全海洋生物资源保护相关的系列法律体系,明确海洋生物资源所属权的具体内容,明确规定法律限制和许可的相关内容,并完善相关配套措施。3、大力提高海洋行政执法效率,建立健全各部门统一协调机制,在落实与执行上保障海洋生物资源保护管理法律严谨性和规范性。4、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民保护海洋资源的意识。
第二、合理开发利用海洋生物资源
1、严格控制捕捞量,保护近海的渔业资源,积极开发外海渔业资源,大力发展远洋渔业。2、大力加强对海洋作业船舶、钻井及采油平台的防污管理,组织防污教育培训,增强海洋作业人员的防污意识。3、科学合理地规划沿海城市的工业区域,工业污水净化后才可以排入海洋。要合理规划沿海地区的旅游开发,做到沿海资源不能过度开发,接待游客要有一定的限度并及时清理游客遗留的垃圾。4、认真全面地统筹规划海洋生物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全面综合地开发海洋生物资源。
第三、统筹规划沿海及近海自然保护区建设
海洋自然保护区在生态旅游、科学探究、科学教育三大领域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陆续建立了多个海洋自然保护区,如为了保护自然景观生态环境和海岸而建立的河北省昌黎黄金海岸保护区;为保护对红树林生态系统的广西山口红树林自然保护区;为保护珊瑚礁及相应生态系统的三亚珊瑚礁自然保护区。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科学规划建立沿海及海洋自然保护区,持续加大对珍稀濒危海洋动植物的保护力度,从而实现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发展和海洋生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总之,海洋保护和管理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工作,要结合中国海洋管理部门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保护管理制度,做到统筹规划、科学开发,从而更好地推动中国海洋生物资源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