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经济评价规范范例(3篇)
水利工程经济评价规范范文
关键词:大坝建设环境梯级规化环境评价
一、研究背景与目的
目前我国处于经济高速增长期,为支持社会经济的发展,研究表明在未来20年中,在为解决水资源短缺与合理配置、防洪、满足电力供应等方面的要求,仍然需要建设大坝。但大坝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受到空前的关注,全世界大多数的国家都在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认真地考证、研究、推迟,甚至在某种极端情况下中止或放弃新的水电开发方案。
大坝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随着公众环保意识的提高日益受到关注,“怒江水电开发规划”、“溪洛渡、向家坝电站建设”、“岷江杨柳湖水利枢纽工程论证”等项目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受到社会的热切关注是这些问题的集中体现。一方面,我国的现代化需要水利水电资源的开发,另一方面,大坝建设带来的生态环境问题关系到流域可持续发展,实现水利水电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是时代的要求。如何协调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做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是未来大坝建设必须考虑的问题。可以预见,生态环境影响问题将成为未来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限制性因素。
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引入,对促进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起到巨大的作用,《环境影响评价法》的颁布为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从法律角度提出更高的要求。
目前水利水电工程环境评价工作主要基于影响预测评价,由于生态环境影响效应的长期性和复杂性,目前我国对大坝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基于概念性的评价,较少考虑工程实施后运行期内流域生态系统功能的变化,以及流域生态系统结构、功能的退化,以及相应的恢复措施等,对生物及其生境的影响缺乏有力的数据支撑。
随着科技与认识水平的提高,建设项目环评已不能满足日益提高的环境保护要求,其不足也日渐显露出来。随着“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实施,对流域规划环境评价提出要求,而水利水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在我国基本上属于空白,只在一些流域或区域进行了概念性的工作,尚无完整的评价理论、技术、方法与标准体系。
开展水利水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既有政府管理部分的要求,也有流域开发利用的客观需求。近年来由于区域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区域环评、规划环评、战略环评一直是环境科学研究领域的热点。
开展大坝环境影响回顾评价研究,总结已建工程建设及其运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的程度范围,及工程建设中采取的生态效应舒缓措施的有效性,对于系统认识大坝建设淹没、阻隔、径流变化对生境、生物多样性、水质、社会等多方面的影响,对于认识大坝建设对生态环境的“真实”影响,提出针对性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非常重要,对于未来设计建设生态友好型的绿色大坝,提供系统的基础数据。
通过对大坝环境影响回顾评价研究:
(1)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大坝在多年运行后,在生态环境方面带来的利与弊;
(2)为改善环境及大坝的管理、运行等提出建议和措施,减少不利影响;
(3)考虑到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在未来会发生巨大变化,对诸如大坝之类的工程建设,其经济、社会、生态方面的要求会越来越高。从中总结以往的经验和教训,树立面向未来的设计理念和工作思路;
(4)将获得的科学成果转化成文化意识形态的文章及书籍,在大众宣传媒体上作好宣传,使公众对大坝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问题有一个全面、正确的认识。
水资源的综合开发需要对生态环境因素作全流域综合考虑与评价。在经过大坝环境影响回顾评价研究,总结已建工程建设及其运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的程度范围,及工程建设中采取的生态效应舒缓措施的有效性的基础之上,以某典型流域开发规划为例,把生态环境问题放在重要的位置,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理论方法、指标体系、关键影响因素等开展系统研究,最终得出生态环境友好型的绿色水利水电工程环保标准体系。从规划、勘测、设计、施工、运行管理各个阶段的环节,优先考虑生态环境问题,实现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双赢。这是开展研究的目的所在。
二、大坝建设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研究
在实事求是的调查基础之上,对我国大坝建设带来的环境影响开展回顾性评价,从规划、建设、运行等层次分析大坝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从两个层次来开展研究工作
(1)开展中国大坝建设与生态环境影响系统调查;
(2)通过案例分析开展大坝建设对生态环境的敏感问题的分析;
1、建立中国大坝建设与生态环境影响案例库在系统收资的情况下,选择代表性的大坝,综合考虑大坝规模、开发目的、运行方式、河流生态环境特征等因素,分析不同参数组合对河流的生态功能与结构的影响。建立大坝环境影响案例库。
2、大坝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回顾评价选择典型案例,系统分析大坝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针对目前关心的热点科学问题,从规划、工程建设层次重点分析回顾流域水电站梯级开发规划、水库(电站)建设对生态环境的正负面影响,以及已采取的生态减免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估。主要研究方向:
(1)流域梯级开发生态环境影响评估在对典型流域梯级水电站运行与生态环境影响回顾调查的基础上,系统研究典型流域大坝建设开发对流域生态环境的累积影响;探索流域开发对环境影响的关键因素。对流域开发规划的生态环境合理性进行回顾及分析。
(2)水文调节变化对生境的影响回顾评价水文形势的改变对于生境的影响是大坝建设对生态环境的重要影响,针对单一电站(水库),通过对比大坝建设前后长系列水文资料的对比,概括重要的生态水文学指标的变化,结合指示性生物的种群变化,分析生境变化对于生物生长史、种群与数量的变化的影响。或者通过系列遥感数据对比,分析生境的变化。
(3)河流湖库化对水质的影响研究河流湖库化是大坝建设的最直接影响,特别是建在流域下游的水库,湖库富营养化是水库的主要环境问题,总结水文周期变化、污染源等与水质及富营养化的关系,为水库的运行管理、水源地的保护提供技术支持。
3、大坝建设的社会影响回顾评价研究包括投资型移民安置赔偿方法的研究、遗留问题解决方法、替代方案的研究、移民新村的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等理论方法研究。对社会、文化、历史、文物、民族的深层次影响的回顾评价。三、梯级开发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特点梯级开发对环境的影响评价不同于单一工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空间尺度上,评价时空范围的准确划定是关于评价能否真实反映其影响的基础,对流域开发规划一般认为以流域的界限为评价的空间范围,如果考虑到对一些洄游性鱼类的影响,河口也应包括在范围内。范围较单一工程广阔的多。
(2)在时间尺度上,梯级开发评价应在流域规划阶段,并贯穿流域规划的整个阶段。由于我国江河的早期开发,大多没有考虑环境影响,因此,在这种条件下,对一些已进行了一定程度开发的流域,不能仅局限于对规划期内的影响,还要考虑到过去、现在、将来的影响。流域内众多的开发项目,后期开发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是在先期开发项目对环境影响基础上的迭加(包括加和作用和协同作用)。
(3)在评价内容上,与流域的生态环境紧密相关,与流域的整体环境目标相一致,强化电站间以及流域中其他开发项目对环境的协同作用和加和作用,重点评价这些项目对流域生态环境的累积效应及累积影响。
(4)在评价方法上,传统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是评价的重要基础,但传统是重点评价工程项目对环境的直接或间接影响,对累积效应的评价考虑的很少,而累积效应的评价是流域环境评价的最为显著的特点,流域梯级开发也不例外。
(5)在评价的目标上,流域的开发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是流域开发的重要目标。最终目标是:使累积影响最小化、综合影响最小化。(曲面极值的求解问题)
累积影响最小化其含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累积度最低——累积度反映了流域开发环境效应或影响在时空尺度上的累积程度,累积度越低,流域开发对生态环境系统造成的损害越小。
累积区最小——累积区的大小反映了流域开发环境效应或影响在空间上的分布特征,累积区愈小,流域开发对生态系统影响的范围就愈小。
累积频率最低——累积频率反映了流域开发环境效应或影响在时间上的分布范围;累积频率越低,流域开发对生态环境系统可能造成的影响就越小。
总之,梯级开发环境影响评价中要树立流域水量、水质、水能统一管理的概念,树立流域是一个生态系统的概念,综合考虑开发活动间的相互影响,统筹兼顾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的关系。
流域梯极开发对环境的影响,除具有已知的共性外,还有如下特征:
(1)影响的群体性
综合开发有利于发挥梯级群体的优势。以防洪为例,由于流域洪水时空分布的不均匀性,以及各梯级水库容积与淹没损失等差异,进行梯级群水库统一防洪调度,能达到有效拦蓄洪水、调度灵活、效益好、损失少的效果。一般梯级水电站对生态环境的累积影响,大于单项工程的影响之和,还是小于单个工程影响之和,应视具体情况研究而定。这就是梯级水库对环境影响的群体效应。梯级开发在航运、发电、灌溉等功能方面,对生态环境有利影响的群体效应与防洪工程的群体效应也是一致的。
如:奚落渡巨型水电站(12000MW)为例,经该电站调节所引起的不稳定流,日变幅达4500个流量,相当于金沙江多年平均流量,使下游河段航运及生态环境受到极大影响。在金沙江流域规划时,布置了一个反调节水库———向家坝电站(6000MW),基本消除了奚落渡水电站不稳定流下泄对下游河段带来的生态环境问题。发挥梯级水库对生态环境有利影响的群体效益,是在系统学指导下,以统一调度、宏观控制来实现的;而减缓梯级水库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则多是在梯级工程的布置上,采取相应措施来解决的。
(2)影响的系统性
河流梯级开发为流域建立了一个工程群—社会—经济—自然的人类复合生态系统。这个系统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组成一个具有整体功能和综合效益的集群。在这个集群中,人和工程对环境的作用与干扰大大加强了,它对环境的影响性质、因素、后果都是系统的。在这个人类复合生态系统里,若工程群规划得当,实施得力,就能与自然相协调、相融合;反之,这个系统将是不稳定的,甚至工程群对这个系统主体的人,不是带来利益,而是造成灾难。
(3)影响的累积性
梯级开发对环境影响突出的特点就是具有累积性。有些生态环境因子的变化,不仅受一个工程的影响,而且还受到梯极其它工程的影响,这些影响具有叠加、累积性质。
如:红水河梯级开发对水温的影响,就是一例。
红水河共分10级开发,从上游到下游为:天生桥一级、龙滩、岩滩、大藤峡等。抬高水位在100m以上的有天生桥一级和龙滩,库容最大、水库最深的为龙滩电站。
天生桥一级库区河段,多年平均水温为19.8℃。龙滩水库河段,多年平均水温为21℃。天生桥一级和龙滩梯级,水库水温都具有稳定分层特性。天生桥一级水库下泄水流使龙滩水库入库年平均水温降低3.9℃,降低最大达6.3℃。龙滩水库不仅受本身建库的影响,且还受天生桥下泄水流水温的影响。而岩滩水库则同时将受龙滩和天生桥水库下泄低温水的累积影响。
(4)影响的波及性
流域梯级开发对环境影响的范围,一般比单一工程对环境影响所涉及的范围大,它所影响的区域,除固定的影响区、常年影响区外,还随工程的施工与运行所涉及的范围而不同。如:红水河梯级开发,不仅对红水河流域的社会、经济、环境产生影响,同时对红水河上游、下游以及有利益关系的跨流域、跨地区产生影响,如对贵州、广东等省的社会经济影响较大,对珠江三角洲的生态环境冲击也较大。
(5)影响的潜在性
单个梯级对环境的影响虽也有潜在性,但易于区别与防范,而梯级开发对环境潜在的影响则要复杂得多。
在流域已建几个工程情况下,如诱发地震、塌岸、滑波,潜在着三者同时发生的可能性,也存在着几个梯级同时诱发地震的可能性。
对水库水质如泥沙的富集作用,使有毒、有害物质沉积于水库,这些物质可能是潜在的二次污染源,要预测它对水生生物及人体的危害,及其发生区域、时段、条件,以及梯级间的相关影响、叠加作用、链锁反应都是十分复杂的。
景观资源也具有潜在性,只有在开发利用后,这种潜在效益才显示出来。
四、梯级开局对流域环境的影响及对流域资源构成的影响
河流的不同梯级开发方式,对流域环境的影响是不同的,特别是控制性水库的布置、开发时序,对流域的环境影响具有重要作用。如果高坝大库兴建在上游、中游或下游则会有不同的情况出现。
高坝大库修建在上游,对流域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是该梯级本身对区域环境的影响以及水文、泥沙情势、水质水温变化对下游生态环境的决定性影响。
红水河梯级开发正好是龙头水库在上游,这种布局对流域环境影响最明显的是防洪和泥沙,提高梯级电站的综合出力。
龙滩水库坝址以上集水面积占红水河流域面积的71.3%。可将西江下游现有1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提高到40年一遇。龙滩水库对下游洪水的削峰作用,提高了下游各梯级的防洪标准,减少了库区淹没损失。
珠江流域年平均悬移质输沙量为8千多万吨。天生桥一级、龙滩水库兴建后,每年将有4千多万吨泥沙淤积在水库内,这将大大提高以下各梯级水库的使用寿命。
上游河道坡降大,河谷狭窄,人烟稀少,交通不便,经济不发达,因此在上游修建高坝大库,淹没损失所造成的经济影响一般较中下游为小。
☉高坝大库修建在中游,中游是上游与下游的过渡地段,随着工程所处位置的不同及其对流域的控制程度不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往往具有过渡的特性,即一方面具有高坝大库建在上游的特性,另一方面又有高坝大库建在下游的特征。
以汉江丹江口水利枢纽为例。设计蓄水位170m。由于它处于中游地区,能找到腹地形成大库容,可为下游防洪地区和灌溉用水地区调节径流,拦蓄洪水。但在1958年兴建丹江口水库时,由于移民一时难以安置,故工程初期蓄水位157m,减少20多万移民。汉江流域现已修建了石泉、安康、丹江口等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从现有汉江水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影响的分析可知,中游地区兴建高坝大库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往往是全流域的。它既承接上游石泉、安康等梯级水沙情势、水化学特性、水生物变化对它的影响,又对库区周围及下游地区的生态与环境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高坝大库修建在下游,流域下游一般是流域经济发达的地区。河道坡降小、水面宽,交通方便,工、农业较发达,城镇多、人口密集、污染程度大是流域下游河段的共同特性。在这个河段修建高坝大库对生态环境影响的特点是:对流域水沙情势控制强,特别是对洪水的控制作用及有效性都很高;库区淹没损失大;移民问题大、对河口地区的影响大;对流域水生生物和社会经济具有全域的影响等。
例:五强溪水电站位于湖南沅水下游,它的兴建对下游沅水末端及洞庭湖地区的生态环境均产生深远的影响。在56年编制的《沅水流域规划报告》中,该电站正常蓄水位160m,要淹没耕地近3.6万hm2,迁移人口38.1万人。72年,对沅水中下游河段规划进行复核,研究了降低五强溪正常蓄水位的方案。从78年起,对正常蓄水进行了反复论证,到86年才确定正常蓄水位108m。1986年开工,至1997年,搬迁人口总计120407人.五强溪水库正常蓄水位的变化,主要是由于淹没所引起的移民及环境问题,它并非是一个在经济上、技术上最优的方案,而是折衷和相互妥协的产物。
当前对三门峡水利枢纽对渭河影响的反思也是类似问题。
☉闽江水口水电站、黄河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都建于流域下游。水口电站对闽江河口地区的影响,小浪底拦河、拦沙对下游河势稳定的作用及对河口地区的影响,水库严重富营养化的倾向等,都具有下游河段兴建高坝大库对生态环境影响的典型特性。
梯级开发对流域资源构成的影响
1、资源构成的变化特点
河流梯级的开发与水资源的利用,实质上是通过工程措施把资源从一种生产领域转移到另一种生产领域的过程。河流水资源的开发,防洪、灌溉,可提供廉价电力、改善航运、发展水产养殖、供给生活用水等,对流域的经济发展起着推动作用。但随着大坝的兴建,水库的形成,土地、生物、矿产资源均可能减少。这种资源构成的变化,有些是不可逆的,有的将转化为另一种资源,如土地资源的淹没,可能转化为水面资源和景观资源。
☉如:由于土地资源的稀缺性,流域梯级开发应把土地资源的损失减到最小。要合理配置和利用有关自然资源,充分利用梯级形成后的水面资源和景观资源,要把资源的永续利用作为流域规划评价的目标之一。流域的开发与治理,同时为劳力资源的利用与技能的提高提供了机遇。
2、生态系统的冲突与平衡
☉一条河流是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这个生态系统的平衡与稳定,是在历史长河中所形成的,流域梯级开发则破坏了这个系统的平衡。随着大坝的兴建,从陆生生态变成水生生态,而这种变化是在短期内完成的,变化是急剧的。
☉水库蓄水后,水位抬高、水面扩大引起坍塌、滑坡,库岸在经历一段再造过程后,才能达到新的平衡;梯极的兴建,打乱了原有河流的输沙平衡,河流的冲淤都需经历一个过程才能恢复原来的输沙平衡。
☉总之,梯级开发将破坏原有的河流生态系统,而生态系统的变化是急剧的,新的生态系统可能引起物种资源生境范围的缩小,资源配置的调节及新的生态系统的平衡,需要经历一个过程,这个过程的长短,取决于河流原有生态环境的状况、工程规模、社会的干扰及人为控制程度。当代水工程建设的实践证明,维持与保护河流的生态平衡并使之良性循环,是河流规划应遵循的准则,水资源开发利用只有在环境可承受的范围内才是可取的。因而,水资源开发应把环境可承受程度作为临界尺度。
3、社会结构的解体与重构
☉流域的梯级开发,密切地关系着流域内各地区、各部门及全体社会成员的实际利益与生活环境质量。不同的梯级开发方式对流域不同地区各用水部门的满足程度、资源损失、淹没地区的影响、受益地区的范围及数量都是不同的;而效益与损失的复杂性,常常被局部服从整体所掩盖。在资源水利的理念下,水资源也是有价值的,各地区、部门对水资源的利用又是以转化或牺牲其它资源为代价的。
☉因此,流域规划评价要正确处理上游和下游、近期和远景、蓄与泄、水量与水质、本流域与临近流域的关系,并协调不同部门用水要求;流域的规划,梯级方案的选择,是一个十分复杂的技术、经济、社会问题。流域规划的过程应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对水资源合理、有效地利用,并考虑地区利益以及环境质量进行综合选择,这种选择应当体现民主和公平的原则,特别要考虑受到不利影响地区群众的利益。
☉流域的梯级开发为满足全流域工农业用水提供了可能。由于河流天然来水量的随机性及时空分布的不均性,在水资源开发利用时,往往要以淹没一定的土地来换取蓄存水量的容积。而河流梯级开发对流域社会、经济结构的影响,首先是由于淹没及移民所引起的,移民要离开自己祖祖辈辈生存的家园,他们在心理、生活、经济等方面都将付出代价,对他们的影响是最直接、最深刻的。
☉水库淹没使原有社会结构解体,特别是大型工程的兴建将导致原有行政区划、村落结构的解体,而梯级电站建设对社会经济结构的影响是随着梯级工程的兴建而变化的。这种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取决于梯级规划方案的优劣以及第一期工程的实施效果。若梯级开发方案全面规划了水库淹没后的社会重构有关问题,若在第一期工程实施中,移民和当地政府及群众获得了实际利益,就有利于一个新的更高层次的社会经济结构的建立,反之,将导致区域社会经济的不安定与不稳定。
因此,梯级开发对经济系统的影响较单项工程的影响更加复杂和深远。转贴于五、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理论方法、指标体系研究
☉遵守流域环境可持续发展原则,根据流域环境的自然条件和相互作用性、多目标性、动态性特征,进行水资源开发的环境成本分析和评价。用动态的发展模式分析经济和环境因素,以环境系统规划与综合管理为主要指标,逐步建立起一套定性,定量因素相结合的评价理论方法,改进和创造适应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动态发展模式和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
1、水利水电规划环评中环境热点问题调查与分析
研究目的是为水利水电规划环评确定评价范围与评价重点。水利水电规划涵盖的范围非常广,以流域为例,包括流域开发利用综合规划、防洪规划、水资源利用规划等。这些规划包括的内容都不同,对流域环境的影响的程度范围也不同,而且这些规划间又存在必然的联系,调查分析不同规划可能引起的环境问题,便于不同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的放矢,也为管理部门提供管理建议。
主要研究内容如下:
☉对水利水电规划分类及其对生态环境的直接与间接影响。
☉全流域水质、水量、水能统一管理条件下,水利水电专项规划重点环境问题调查分析。
2、流域生态、环境承载力评价理论与方法研究
流域生态、环境承载力是流域资源开发利用的制约因素。水既有资源属性、又有环境属性,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必须考虑生态环境承载力,而目前对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都没有系统的研究。同时,评价生态环境承载力是科学制定水利水电规划的前提。
其涵盖范围包括:
☉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生态、环境承载力评价等内容的理论与方法体系。
3、流域开发对自然生态环境及社会经济总体的累积效应与累积影响评价技术与方法
☉在回顾评价的基础上,系统研究典型流域大坝建设开发对流域生态环境、自然环境及社会经济总体的累积影响;探索流域开发对环境影响的关键因素。
☉流域的开发不仅包括水资源利用与管理,同时还包括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开发等,这些开发尽管都在一定的规划基础上开展的,但从单一规划的角度看,可能对生态环境产生较小的影响,但不同的开发活动的迭加,往往会产生加和效应或协同作用,会产生“崩裂性影响”。累积影响评价是流域开发规划阶段必须考虑的问题,特别是针对我国流域现已开发流域的规划环评,建立系统的评价方法技术非常迫切。
4、水利水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标准体系的建立
☉通过国内外水利水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标准体系的调研,根据“环评法”要求,建立项目开始、执行、跟踪等一系列技术标准体系,建立能够体现水利水电规划特点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标准体系。
主要研究内容如下:
☉水利水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标准信息的采集。
☉水利水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标准的国内外比对研究。
☉水利水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标准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六、生态友好的绿色大坝建设与运行的生态准则研究
1.水文要素变化对生物资源的影响机制研究在宏观上对比长时间和大空间跨度的水文要素变化和生物资源的消长规律,研究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所造成的水文情势变化及泥沙冲淤变化的程度和方式及其对生物资源的影响;微观上则根据不同生物对水力学条件的趋避特点,研究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所形成的水力学环境(流速、流态、坝下径流调节等)对重要生物资源的影响,探讨水利水电工程作用与重要生物资源的生态水文学机制。
2、对重要生物资源不利影响的主要补偿途径研究针对主要受影响的生物种类和对其产生不利影响的关键因素,重点开展:
☉重点生物资源生境再造技术(人工栖息地)
☉基于生态水力学的径流调节补偿技术(如人造洪峰、下泄水温调节工程与径流调节技术)
☉岸坡生态水工学技术开发
☉水工建筑物的过鱼设施技术(鱼道、鱼梯、鱼闸等),鱼道水力学、诱鱼、导鱼技术等。
3、生态友好的绿色大坝建设生态准则研究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国内外的相关研究成果,确立大坝建设与水库(电站)运行的基本生态准则,包括最小下泄生态流量确定的理论与方法、建立适应河流生态恢复的生态水文调度,以及基于生态水文与工程调度相结合的新型水库调度准则等。
水利工程经济评价规范范文篇2
关键词: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后评价研究现状发展趋势
一、引言
项目后评价不仅是水利水电工程基本建设中最重要的环节,也是对项目决策、实施过程和运作等工作及变化的原因和影响。进行项目后评价是为了总结经验,提高项目决策的准确度和运营管理的水平,有利于充分合理利用现有流动资金,提高投资与收支效益,并未制定相应政策提供理论基础。
二、开展水利水电建设项目评价的意义
(一)对水利电力工程前期测评评价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进行检验
通过对水利水电建设整个过程包括项目决策、建设和运营等的评价,有利于水利水电整体项目的系统化和规范化,对各工程项目建设的最初预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进行佐证。与此同时,根据验收总结经验和教训,采取及时有效的补救措对前期工作中的不足进行弥补,这样有利于水利水电工程的发展,并且这对于国家相关部门对有关于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评价方法和参数标准提供科学且有效的依据。
(二)提高水利水电的资金利用率和决策者的管理水平
杜绝投资浪费,提高投资管理水平这也是水利水电项目后评价的另一个重要作用。通过项目后评价,我们可以检查出投产运行的实际效益,以便尽早发现投资风险的滞延问题以及不适应性;如果后评价结果与之前预计的评价结果相距较大,那么我们也可以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原本的计划和方向进行改变,调整分配资源,纠正前评价结果出现的失误,以此来减少损失,以合理化利用工程建设的流动资金,保证工程项目适应生产、经济规律以及市场的变化需求,达到获得更大更多的经济投资效益的目的;与此同时,通过进行后评价,可以调查清楚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便决策者进行有针对性的科学管理。
三、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后评价内容、特点与评价原则
(一)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后评价内容
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较大,社会影响较深远,所以其后评价内容的范围就更加的广、多、杂,这主要包括项目在目标、实施过程、效益、影响以及可持续性评价这五个方面。
(1)项目过程评价
将立项评估(理论)与实际执行过程(实践)进行对比和分析,找出失误,仔细分析造成失误的原因。
(2)项目效益评价
通俗来说就是财务评价和经济评价。效益评价的基本指标和方法与前评估基本一样,依旧是对内部收益率、净现值、贷款的还款期限和敏感性进行分析。
(3)项目影响评价
项目的影响评价范围广,内容多,主要由经济、环境和社会影响组成。经济影响评价就是指这个项目对于所在的地点、所从事的行业和国家由此产生的相关经济造成的影响;环境影响包括项目所在地的污染情况,此地的环境优劣、自然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等。社会影响是指项目对社会的经济和发展方面造成的影响,尤其是项目所在地的影响。
(4)水利水电项目具有持续性,这主要是指在项目资金投放完毕之后,项目的既定目标还能不能继续,项目还能不能正常发展以及项目是否具备重复性等。这类评价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国家的基本政策、地方的基本政策,资金力度、技术因素、社会文化和其他相关的因素等。
(5)综合评价主要是对项目的目的和完成情况。效应和成功的程度进行评价。
(二)后评价的特点
(1)现实性。水利水电项目后评价是对项目的实际状况进行研究。依据的数字资料是已经存在的实际数据和根据与此预测的数据。
(2)全面性。水利水电项目后评价是对整个项目从开始到结束的全面评价,包括方方面面。
(3)探索性。水利水电项目后评价要对项目的运行管理状况进行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对未来的发展前景进行探索,分析项目效益发挥的主要原因,提出真实合理的改进方法。
(4)反馈性。进行水利水电项目后评价的目的是向相关部门反馈信息,为将来的水利水电建设、经验、投资和制定相应政策积累经验。
(三)后评价原则
(1)独立性、公平性。后评价必须以“公平”、“客观”、“独立”为原则,后评价必须站在国家角度,以“旁观者”的身份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2)科学性。项目后评价的科学性是判断项目成功与否的重要准则。这主要与资料信息的可靠性和评价方法的适用性有关。
四、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后评价展望与研究发展趋势
(一)后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因此我们应把水利水电建设当做是我国发展的重点。因其具有涉及广、因素杂乱的特点,故应建立一套完整的后评价指标体系。
(二)后评价研究方法的探索
对于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的后评价,从方法论的角度来说,使用频率最高的是定量分析法,定性分析法,逻辑框架法和综合评价法等。在我国的水利水电建设评价的具体实施中,一般采用有很高知名度的逻辑框架法和成功度分析法,这就导致了很难针对项目给出具体成功或失败的判断依据。
(三)注重对全过程进行评价
根据评价时点,可将后评价划分为跟踪评价、实施效果评价和影响评价。传统观点认为,后评价的时点应当选择在项目完工之后的一段时间,通常是5年左右;而另一种新型观点认为,传统观点的选择范围小,对于如今快速发展的水利水电工程,传统观点已不适应当今社会,应把评价时点前移。
五、结束语
水利水电项目极大的促进了国家经济的建设与发展,而水利水电项目后评价是对项目前期的预测结果进行的检验,与此同时,这又是判断水利水电工程成功或失败的重要准则。开展水利水电项目后评价将更准确和科学的加快工程建设。水利水电建设项目作为一门综合性学科,我们要更加关注此行业的发展,最终实现我国国民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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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周兵,秦鹏.刍议水利水电建设项目人力资源绩效评价体系[J].水利科技与经济,2012,18(3):11-13
水利工程经济评价规范范文
关键词:水资源论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问题研究
中图分类号:TV211.1文献标识码:A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概述
(一)概述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指的是在建设活动前,调查、预测和评定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建成投产使用后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制定出解决措施,并按法定程序报批的法律制度。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主要的实现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的法律手段。建设项目不仅要予以经济评价,还要对环境影响进行评价,科学地分析开发建设活动可能出现的环境问题,并制定解决措施。通过评价环境影响,能提供依据给建设项目的选址,以防因为布局不合理给环境造成无法消除的损害;通过环境影响评价,能够将周围环境的现状调查清楚,对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范围、程度和趋势进行预测,有针对性的提出环保措施;环境影响评价还能够为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发展历程
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正式建立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1981年,《基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纳入了基本项目审批程序。1986年,《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对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内容、程序、审批权限、执行主体的权利义务和保障措施等作了全面规定。1986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证书管理办法(试行)》对评价单位提出了资质要求。1998年,国务院颁布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作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第一个行政法规,对环境影响评价作了全面详细明确的规定。1999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对评价单位的资质进行了规定。2002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扩展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2004年,人事部、原国家环保总局在全国环境影响评价系统建立了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
(三)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应用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通常是限于对环境质量影响较大的各种规划、开发计划、建设工程等。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规定,对人类环境质量影响较大的每一项建议或立法建议或联邦的重大行动,都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法国,除了城市规划一定要作环境影响评价外,其他项目依据规模和性质分为不同的三类:一定要作正式影响评价的大型项目,比如以建设城市、工业、开发资源为目的的造地项目,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或投资超过600万法郎的有关项目等;需要作简单影响说明的中型项目,如已批准的矿山调查项目,500千瓦以下的水利发电设备等;可免除影响评价的项目,即对环境无影响或影响非常小的建设项目。法国政府在1977年公布的1141号政令附则中,详细列举了三类不同项目的名单。在立法上这比使用“对环境有重大影响”这样笼统的概念明确得多。
有些国家或地方政府对适用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规定得比较广泛。瑞典的《环境保护法》规定,凡是产生污染的任何项目都须事先得到批准,对其中使用较大不动产(土地、建筑物和设备)的项目,则要要环境影响进行评价。美国加利福尼亚州1970年《环境质量法》规定,所有的建设项目都要作环境影响评价。
二、比较分析
(一)法律依据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发展历程,正是其立法不断完善的过程。从最初的一部试行法和一个管理办法,发展到如今多部法律和行政法规,以及一系列的配套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和地方规章,都有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法律规定。其中《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是非常重要的法律法规依据。
反观水资源论证制度,立法还没有完善。《水法》是当前唯一的涉及水资源论证的法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是目前提到水资源论证的唯一行政法规,还都不是专门针对水资源论证制度的立法,规定较为原则笼统,可操作性不强。此外就是水利部制定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限于部门规章,权威性不足。如《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七条还被质疑存在违法嫌疑。
(二)评价论证范围和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在不断的扩充,从1981年“基本建设项目”到1986年“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1997年的《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将有辐射环境影响的“设备购置”活动也列入评价范围,2002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法》把评价范围扩展到规划,2009年国务院颁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进一步参与综合决策。当前,环保行业人士又开始对政策和战略类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研究。
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也在不断扩充和深化。(1)从报告章节内容看,从最初的污染达标排放管理到强调环境容量分析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对于环境风险防范,评价水土流失和生态影响,强调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注重公众参与和社会稳定性评价较为注重,还对经济领域的产业政策符合性、选址布局合理性和环境经济损益进行评价,每部分内容都要求设立专章进行分析评价。对环保领域、经济领域、规划布局领域、社会稳定领域等的环保相关问题全面综合的进行可行性论证,为参与政府综合决策提供了坚实的依据。(2)从环境要素看,从最初的三废控制(水、气、渣),到生物和生态,到物理污染噪声和电磁辐射,近些年又对地下水和土壤有了较多的关注,评价内容也在逐渐的扩展。(3)从评价时段看,要求评价规划设计阶段、建设阶段、运营阶段和退役阶段全过程的环境影响。(4)从项目实施过程看,要求从原材料的产地到产品的最终报废处理进行“从摇篮到坟墓”的生命周期评价。
水资源论证的范围就比较窄,差不多限于需要取用“江河、湖泊或者地下水”的“建设项目”,对取用雨水、污水、海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和自来水的项目没有严格的约束力。对不取水然而却对水资源影响风险很大的项目,比如穿过水库的输油管道,岩溶地区垃圾填埋场和尾矿库,穿过含水层的隧道等,存在监管盲区。规划的水资源论证才开始试点。
水资源论证内容基本停留在“以河论河”、“以水论水”的模式上,关注点还在水量够不够及怎样保证供水这一问题上,目光还停留在对自然水循环系统的索取上,而还欠缺对社会水循环过程控制和水生态系统保护的论证分析。如对工艺过程和水平衡的耦合、工艺设备先进性和取用水合理性、工艺水循环过程中水量耗散和水质衰变、已掌控水资源的挖潜、水资源跟踪监测机构和制度建设、施工过程的水生态影响和补偿等,论证都很薄弱。
(三)跟踪监管
环境影响评价对于规划和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比较重视。在规划设计阶段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编制,建设施工过程中实施环境监理,试生产过程实施环境监测和“三同时制度”检查,工程竣工阶段要进行环保验收,之后还有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和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对核设施等特殊项目还得进行退役后环境影响评价。
水资源论证制度重审批轻监管,基本停留在审查审批阶段,没有实质性规定后续的跟踪监督管理。2011年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后评估工作的通知》,开始探索论证后评估工作。
(四)公众参与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从发达国家引进的,它对于公众参与比较重视。20世90年代开始,公众参与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中实行,之后渐渐对公众参与范围进行了扩大和完善。《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都从法律角度规定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2006年,原国家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对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管理作了进一步规范。
(五)立法体系的建立
第一,在促进水资源论证制度立法的时候,对于《水法》相关规定的修改是不能忽视的,《水法》有关规定应当作整个水资源论证制度立法体系的统领。在《水法》中应设立明确的水资源论证制度,提出“水资源论证”的定义和内涵;对于水资源论证制度的适用范围也要做规定,要是由《水法》对其适用范围(如建设项目和涉及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规划等)作出明确规定,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使水资源论证制度的法律定位得到提升,使适用范围狭窄的问题从跟上得到解决。
第二,制定推动水资源论证制度实施的专门行政法规。与水资源论证制度有关的行政法规应该对下列事项明确作出规定:首先是明确应该开展水资源论证的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虽然《水法》能够对水资源论证制度适用于涉及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规划进行规划,然而规划的具体种类、识别根据等具体管理问题还是要由行政法规进行具体明确的;其次是水资源论证制度实施的基本程序,包括对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编制、审查审批、审批后的监督管理及其和之有关的水资源论证资质、从业人员管理等内容作出规定;再次是对于违反水资源论证制度的要采取强制措施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应该建立水资源论证管理规章体系并加以完善。可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事项范围内对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水资源论证管理的相关措施和程序等作出明确的规定。与水资源论证的法律和行政法规有关的立法重点在于创设制度和搭建体系,而相关规章体系的核心应是管理措施和程序,比如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受理、审批程序,后续监督管理措施等。
三、结束语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发展历程为水资源论证制度的完善提供了一些可供借鉴之处。为确实发挥水资源论证制度作为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首要抓手的作用,就应加强领导健全机构,理顺审批管理体制;健全水资源论证立法体系;
扩展论证范围,深化论证内容;完善公众参与制度。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