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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金的申请书范例(3篇)

来源: 时间:2025-11-17 手机浏览

国家助学金的申请书范文

一、奖励资助范围

符合《若干政策》所规定条款的单位和个人均可享受政策支持(奖励、补贴、资助等)。

二、组织机构

1.成立市自主创新政策奖励资助资金审核小组,由科技、财政、监察、发改、工信、税务、金融、工商、质检、人社、知识产权等有关部门组成。审核小组办公室与市创新办合署办公,设在市科技局,负责受理奖励资助资金的申请和承办审核小组日常工作。

2.市直各责任部门要加强沟通与配合,加快审核审批进度,确保各项奖励资助资金及时到位,充分发挥引导激励作用。

三、申报程序及申请材料

1.对照《若干政策》有关具体条款,申请政策奖励资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需认真填写《市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奖励资助资金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5份)。直接上报市创新办或通过各县区创新办(科技局)、市级有关部门、高新开发区科技局、蔡家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科技局上报市创新办。

2.申请材料包括:①《市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奖励资助资金申请表》,机构代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②申请享受税收激励政策的,须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近三年企业审计报告;申请享受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政策的,须提供投资合同等;申请享受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政策的,须提供国家、省有关部门的批复文件、证书等;申请享受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须提供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技术交易合同,身份、学历、职务职称证明等;申请享受自主创新产品采购奖励政策的,须提供采购合同、自主知识产权证明等;申请激励科技人才创新政策的,需提供国家、省有关部门的批复,身份、学历、职务职称证明等;申请工商管理激励政策的,须提供知识产权等合同;申请企业制定标准政策的,须提供国家、省有关部门的批复等;享受知识产权、技术合同等政策的,按照宝市科发〔〕31号和42号文件执行;③其它证明材料。

3.受理时间:每年月1日-月10日市创新办受理各县区创新办(科技局)、市级有关部门、高新开发区科技局、蔡家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科技局的申请材料。

四、审核程序

1.按照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公开申报、单位推荐,市创新办公室受理、部门初审、市创新办复审、市部级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市政府批准的程序进行。

2.市创新办在收到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申请后,对《申请表》进行形式审查和分类后,分别送交市科技局、地税局、金融办、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人社局、工商局、质检局、知识产权局等有关部门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提交市创新办。

3.市创新办在对初审结果进行复审后,提交市部级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国家助学金的申请书范文

论文关键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形势分析;基础研究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成立于1986年,年度财政拨款从8000万元起步,到2011年,拨款已超过120亿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始终牢牢把握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准确定位,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积淀了雄厚的知识和人才储备。最近三年,为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2年)》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十二五”发展规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本文拟从以下三个方面去分析解读最新的变化,以供广大科技人员在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时参考。

一、明确科学基金定位,加强战略导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国家创新体系中有明确的定位:支持基础研究、坚持自由探索和发挥导向作用。这一定位有利于充分发挥科技人员好奇心驱动的探索和创造精神,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同时能够引导科技人员从事国家需求的重大基础科学问题研究,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战略引导是在基础研究资助多元化格局中把握定位的战略需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制定了三个战略导向:更加侧重基础、更加侧重前沿、更加侧重人才。把三个更加侧重的战略导向贯穿于科学基金评审、资助及管理的全过程,实施原始创新战略、创新人才战略、开放合作战略、创新环境战略和卓越管理战略,形成更具活力、更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中国特色科学基金制度。从近三年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来看,基金委从资助模式和资助格局等方面都进行了较大调整,贯彻了这三个战略导向。

二、优化资助模式,完善资助格局

(一)增加医学科学部

为更好地支持医学基础研究,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药卫生需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医学科学部经过10年筹划,于2009年底成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由原来7个科学部变为8个科学部,部门设置更趋合理。成立医学科学部,有利于我国医学创新能力的提升。同时,对于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保障水平具有重大意义,更是贯彻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从2010年起,医学科学部正式受理医学相关项目申报,此举也解决了以前生命科学部受理量过大等带来的管理问题。

(二)经费资助快速增长,资助年限总体增加

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有三条保障经费投入措施:争取财政投入、吸引多元投入、规范财务管理。加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声誉不断提升,成果不断涌现,极大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并且考虑国际基础研究形势和我国现状,国家近几年连续大幅度增加财政投入。近三年财政投入:2010年财政投入104亿元(包含投入新设立的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20亿元经费);2011年财政投入124亿元;2012年预计财政投入150亿元。

随着国家对基础研究投入的不断增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在近几年对部分类型项目的资助强度和资助期限作了一些调整。近三年资助强度变化:面上项目由30万元增加至80万元,重点项目由200万元增加至300万元,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由20万元增加至25万元,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由25万元增加至50万元,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项保持在300万元,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由200万元增加至300万元。

从2011年起,部分类型项目资助期限做了相应调整。面上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项三类项目的资助期限由原来3年延长为4年;重点项目的资助期限由原来4年延长为5年;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由原来3年延长为5年;青年科学基金的资助期限保持不变,仍为3年,但是对申请人年龄作了调整:女性申请人的年龄限制推迟至未满40周岁,男性申请人的年龄限制维持未满35周岁不变。这不仅体现了国家基金委对女性科技人员的尊重,也体现了国家基金委管理决策的科学性。

(三)简化限项规定

在2011年以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针对申请人既有主持项目数的限制,也有参与项目数的限制;既有高级职称的限制,也有非高级职称的限制;既有项目总数的限制,又有不同类型项目总数的限制;既有纳入限项范围的项目类型,也有不纳入限项范围的项目类型。关系错综复杂,很多申请人没有弄清限项要求,以致要不断咨询单位管理人员,导致依托单位管理成本增加,即便如此,因为超限而被撤销的项目也不在少数。从2011年开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针对限项规定作了简化,据了解,目前申请人针对限项规定疑问减少了很多,因为超限被撤销的项目也在逐年下降。

(四)加强在站博士后申请基金管理

从2012年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要求依托单位应提交本单位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清单并对清单所列项目统一提供书面承诺:保证在站博士后人员获得项目资助后,延长其在站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并负责解决其延长期间的生活费用;或者出站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相关研究。否则,自然科学基金委不受理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

(五)完善资助格局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目前已确立了研究项目、人才项目和环境条件项目三个项目系列,其定位各有侧重,相辅相成,构成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格局。其中,研究项目系列以获得基础研究创新成果为主要目的,着眼于统筹学科布局,突出重点领域,推动学科交叉,激励原始创新,从而提高基础研究水平;人才项目系列立足于提高未来科技竞争力,着力积蓄基础研究后备人才队伍,支持青年学者独立主持科研项目,扶植基础研究薄弱地区科研人才,造就拔尖人才,培育创新团队;环境条件项目系列主要着眼于加强科研条件支撑、促进资源共享、优化基础研究发展环境以及增强公众对基础研究的理解。近三年针对资助格局作了一些调整:研究系列项目增加“青年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人才系列项目中增加“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扩大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资助范围,环境条件系列项目中增加“NSFC-新疆联合基金”、“NSFC-河南人才培养联合基金”、“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我国的基础研究之所以能取得长足进步,是因为有一大批为之奋斗的科学家,因此,在可预见的将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仍会加强完善人才项目的资助。

三、完善规章制度,改进资助管理

(一)完善规章制度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制定科学基金规章体系,其中最为广泛关注的有以下六部管理办法:面上项目管理办法、重点项目管理办法、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地区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二)改进资助管理

1、比对申请书内容,防范学术不端

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自2011年起将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特提醒申请人注意:

(1)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不同类型项目的资助。

(2)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3)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4)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资助申请。

2、2012年度申请书采用在线和离线两种方式

采用离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除上述类型以外的项目类型均采用在线撰写申请书。随着信息化不断完善,将来的趋势是所有的项目都采用在线撰写,结合数据挖掘等先进信息采集技术,申请人撰写申请书将更加方便。

3、试行“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规范化选择

2012年部分学科领域拟试行“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的规范化选择,包括地理学(D01及其下属申请代码)、电子学与信息系统(F01及其下属申请代码)和肿瘤学Ⅰ(H1601至H1614申请代码)。上述学科领域项目的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简表时,应参考“试点学科领域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一览表”准确选择“申请代码1”及其相应的“研究方向”和“关键词”内容。此举能方便基金委更科学选择评审专家,有利于评审的公平公正。

四、结语

国家助学金的申请书范文篇3

第一条为鼓励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增强专利意识,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促进我县发明专利事业的发展,依据《*省专利申请费用资助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发明专利资助资金由县人民政府设立,列入科技三项经费预算,专项安排。

第三条发明专利资助资金,70%用于专利申请补助,30%用于专利实施资助。

第四条发明专利资助资金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和实行无偿使用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专利资助

第五条申请发明专利资助的条件

(一)本县内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

(二)具有申请专利缴纳的申请费用原始凭证,在本县申请,获得国家批准的专利证书。

第六条在校学生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凭学生证和学校证明全额资助。

第七条资助范围

(一)个人职务发明或非职务发明被批准的专利。

(二)单位被批准的专利。

(三)国内发明专利申请,必须是本暂行办法制定以后,批准的专利。

第八条资助标准(单位:人民币)

(一)单位发明专利资助标准:1000元/件

(二)个人非职务发明专利资助标准:1000元/件

第九条申请国内发明专利资助的单位或个人,应提交的材料:

(一)《*县发明专利资助申请表》;

(二)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和专利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省内专利机构或其代办处开具的缴纳专利费用发票;

(四)非职务发明的专利权人,必须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职务发明的专利权人,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五)一项专利有两个以上专利权人的,必须提供其他专利权人的委托书;

(六)其他证明材料。

第十条申请办理发明专利资助,采用书面形式报县科学技术局审核。

第十一条专利资助资金的支付方式

(一)申请人为单位的,批准后资助资金以转帐形式支付。

(二)申请人为个人的,批准后资助资金转入个人银行帐号支付。

(三)每年11月份,县科技局将审核合格的申请专利资助材料,上报县政府批准后,统一支付。

第三章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