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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风险评估范例(3篇)

来源: 时间:2026-01-31 手机浏览

森林防火风险评估范文

关键词:林权证;抵押贷款;金融风险;防范

作者简介:谢丹(1983-),厦门大学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系教师,研究方向:工商管理。

谢德海(1954-),福建省南平市人大农经委主任,研究方向:林业经济。

中图分类号:F83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309(2009)11-0048-02

农村资金不足已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如何缓解农村经济发展资金困难,我国从2003年开始以林权抵押贷款试点以来,林权抵押贷款规模迅速扩大,如江西省2008年新增林权抵押贷款27亿元;福建省永安市近年来累计贷款达4.2亿。林权抵押贷款有力地缓解了农村经济发展资金困难问题。随着以《林权证》抵押贷款规模的快速扩大,如何防范《林权证》抵押贷款风险,引起各方面的重视。

一、《林权证》抵押贷款概念和主要形式

《林权证》抵押贷款是林权所有者或具有处分权的经营者以其林权作为抵押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非金融机构贷款。所抵押的林权范围,各地有所不同,主要是: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及其林地使用权;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宜林荒地的使用权。在贷款时,以《林权证》作为抵押。《林权证》抵押贷款主要形式有:

1、《林权证》权利人以《林权证》为抵押,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

2、以《林权证》为抵押,担保公司向银行及金融机构为林农或林业经营业主提供贷款反担保,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被担保的林农或林业经营业主直接发放贷款。

3、联户以《林权证》抵押贷款,即《林权证》权利人为联户的,由联户共同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

4、以《林权证》向担保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或林业经营大户作抵押,由担保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或林业经营大户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再由担保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或林业经营大户向贷款人发放贷款。

二、林权抵押贷款风险分析

(一)抵押物价值与贷款规模失衡的风险

以《林权证》抵押贷款,实质就是权利人将《林权证》确定的林木资产、林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来贷款,其资产价值受经营环境、生产条件、林木生产、林地类别、市场变化等情况影响,必须综合上述因素正确评估其市场价格,根据评估的市场价格,确定授信规模。由于评估中影响因素多,容易产生偏差,造成林权价值与贷款规模失衡,而引发贷款风险。

(二)抵押物自燃或人为因素灭失的风险

以林木资产为抵押物,有其特性,容易受到森林火灾、森林病虫灾、地质灾害,以及人为盗伐等因素造成的抵押物灭失而引发的风险。

(三)贷款用途及项目的风险

以《林权证》抵押贷款的有企业、经营业主,也有林农。目前来看,大多数为小额贷款。由于抵押贷款规模不大,贷款对象众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难以对贷款者实施贷款用途的监管和贷款项目实施的监督,而可能产生贷款使用风险。

(四)《林权证》抵押贷款人的道德风险

《林权证》抵押贷款,多为小额贷款,受客观条件制约,所抵押的林木很难到现场准确核实,因此,有可能产生做假《林权证》、重复抵押、变更产权、非法采伐等道德风险。

三、林权抵押贷款风险的防范

(一)规范贷款流程和内部制度

建立科学的《林权证》抵押贷款操作流程和制度,一方面从制度上简化手续,为《林权证》抵押贷款提供便捷;另一方面科学设计操作流程,为《林权证》抵押贷款提供金融安全,降低和防范金融风险。

1、建立审核制度。对《林权证》抵押贷款申请,要认真核实贷款人的身份,审核《林权证》的真实性,《林权证》规定的林木资源的林龄、面积、林种、树种、林地地点等具体情况;尤其是一些地方为方便林农对小额贷款以《林权证》抵押无需进行评估,如:辽宁对林农贷款10万元以下不需进行评估,福建省部分县(市、区)对3―5万元的不需评估。为降低风险,更要在审核环节把好关,确保抵押的《林权证》及其登记的内容真实有效。

2、建立林木资源评估制度。这是降低林业大户、林业企业《林权证》抵押贷款风险的重要环节。森林资源评估中要对林木生产经营状况,树龄、树种、林地类别、经营环境等诸多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在评估价格的基础上确定贷款授信规模,一般不超过评估价格的50%。

3、建立林权抵押登记制度。这是保证用《林权证》抵押贷款期间不出现重复贷款、采伐、变卖、抵押等风险的重要措施,同时也是加强林权管理,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林权抵押登记就是将林地使用权或林木所有权进行抵押的进行登记。针对抵押贷款的特点,明确应当办理抵押登记的范围:(1)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及其林地使用权;(2)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林权抵押登记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林权抵押申请表、主合同、抵押合同、《林权证》等有关材料。符合林权抵押登记条件的,要向抵押权人出具林权抵押登记证明。

(二)政策支持

《林权证》抵押贷款是扶持林农、林业大户、林业企业的惠农政策,客观上《林权证》抵押贷款存在一定风险,又是一项新的金融业务,需要相应的政策扶持和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

1、建立森林保险制度。以森林资源抵押贷款因存在森林火灾、病虫害、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不可抗力造成森林资源抵押物灭失或严重损失的可能,因此,有必要建立相关森林保险制度,以分散金融部门及《林权证》抵押贷款人的风险。由于森林生产周期长且风险大,因此需要地方政府协调,把森林保险纳入农业政策性保险范畴,建立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由政府承担部分保费,减轻林农负担,提高林农投保和保险公司开展业务的积极性。同时,建立森林保险风险基金制度,地方财政安排部分资金作为森林保险风险基金,降低森林资源抵押贷款中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风险。

2、建立金融与林业协调机制。森林资源是一种特殊商品,国家在森林管护、采伐、林地经营利用等方面都有严格的法律以及管理制度,在开展《林权证》抵押贷款中涉及到具体的林业管理业务。因此,开展《林权证》抵押贷款需要金融部门与林业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协调机制。在简化抵押贷款操作流程、方便林农的基础上,林业部门与金融部门应建立规范的《林权证》抵押贷款操作办法,各司其责,既提高办事效率,又提高《林权证》抵押贷款的安全性。

3、发挥林业经济合作组织的作用。应发挥林业专业合作社、林业担保公司、“林农+企业”合作体的融资作用。这些经济合作组织对成员(林农)的状况、贷款用途、还款能力等情况比金融部门更为了解,更容易规避贷款风险。因此,由这些林业经济合作组织抵押贷款或反担保贷款,可以有效地降低《林权证》抵押贷款的风险。

4、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林权证》抵押贷款,涉及到林农、林业主管部门、金融部门,有必要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建立网络数据库共享平台,并提供给政府、金融机构相应接口,方便信息网络查询。(1)完善和利用镇村信用体系建设成果。信诚信息实行共享,把信诚信息作为贷款的重要依据;(2)林业部门林权登记情况、林权抵押登记信息共享,使金融部门及时准确了解、掌握林权真实信息,避免失误;(3)金融部门贷款信息共享,使林业部门林农及时了解林权抵押情况。同时,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可以促进林业部门与金融部门的协作。

(三)建立退出机制

《林权证》抵押贷款必然会遇到还款违约等情况,因此,要建立相应的《林权证》抵押贷款退出机制。

1、对违约、无法偿还银行及非金融机构贷款的,依法对抵押的林权进行挂牌拍卖。林业部门应配合办理林权转移相关手续。

2、鼓励林业企业、国有林场等单位发挥收储功能,积极参与投标竞买,有利于防止买标、围标等串通投标违法行为,规范并搞活森林资源流转市场。

3、改革林木采伐管理制度,让林权权利人真正享有林木处置权、收益权。不会因林木到了采伐年限,却得不到采伐指标,无法变现,影响林木的拍卖价格而造成金融部门的损失。

综上所述,《林权证》抵押贷款对于林地和林木享有使用权或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可有效促进林区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然而,要充分发挥林权的物权功能作用,在目前情况下仍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责任编辑:云馨)

参考文献:

[1]魏华.物权法视野中的林权制度[J].北京林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06).

[2]白云、李光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困境与建议[J].法制与经济,2009,(05).

森林防火风险评估范文

㈠编制目的

森林火灾是突发性高、持续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森林火灾一旦发生,将会给国家森林资源造成巨大损失,威胁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森林火灾的扑救,需要动用大

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因此,必须建立健全预警应急机制,做到森林防火工作早投入、早发现、早报告、早扑救,确保我县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切实把森林

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㈡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

林防火工作的通知》(〔20*〕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05〕38号)、《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

院令第302号)、《*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省森林火灾报告及对外报道暂行规定》、《*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和《*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

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㈢适用范围

发生在本县或威胁本县森林资源安全的森林火灾扑救。

㈣指导思想

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坚持依法治火,科学防火,加快森林防火专业化、正规

化和现代化建设,努力提高对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能力,减少森林火灾,努力防止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㈤工作原则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贯彻“打早、打小、打了”的扑火工作方针。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以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半专业森林

消防队、群众义务扑火队为辅,以驻旺武警部队为坚强后盾,*、消防、气象、卫生等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工作。严禁动员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参加扑火。

㈥森林火灾的特点

森林火灾具有自然和人为双重属性。自然属性主要是指森林可燃物状况、气候变化、高温、大风、雷电等高火险天气易形成森林火灾。人为属性是指人们在野外违规违章用火现象,直接或间接引发

森林火灾。我县森林火灾的特点:一是防火警戒期时间长,从12月1日到次年的5月31日(特殊时期延长至6月30日),时间为6—7个月;二是森林高火险天气多,冬春季降雨少,干旱多风,特别是2—5月

,大部分时间为高火险天气;三是火源控制难度大,县城区人口密度大,林农交错,施工、农事、上坟、旅游等进山入林用火频繁;四是扑救森林火灾难度大,*山区面积占80%以上,深山远山多,山

势陡峭,交通不便;五是森林火灾造成的环境影响和政治影响大。

二、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㈠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及职责任务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专业处置”的原则,负责组织指挥和扑救本县区域内发生或周边发生威胁本县森林资源安全的森林火灾。其主要职责是:

1、研究制定应对全县森林火灾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2、负责指挥全县较大以上森林火灾的具体应对工作,指导、检查乡镇开展一般森林火灾的应对工作;

3、分析总结全县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4、负责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所属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5、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㈡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任务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是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县林业局。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决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应对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落实指挥部决定,协调和调动成员单位应对森林火灾事件相关工作;

2、组织制定、修订与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职能相关的专项应急预案,指导乡镇和重点林区制定、修订各专项应急预案;

3、负责蓝色和黄色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向县应急办提出红色和橙色森林火险预警信息的建议;

4、负责全县应对森林火灾事件的宣传教育与培训;

5、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

6、组织开展全县森林火灾扑救的应急演习、演练;

7、负责全县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和应急物资的管理工作;

8、负责全县森林火灾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9、负责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工作;

10、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㈢乡镇人民政府及领导小组职责任务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扑救本辖区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各乡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本乡镇林业站,负责本乡镇的森林防火日常工作;自然保护区、国营林场、林产公司、森林公园、森林

经营所及重点有林单位也要建立森林防火机构,负责本辖区的森林防火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包括与陕西省南郑县、宁强县,*省南江县、苍溪县、元坝区的联动响应),根据发生森林火灾严重程度,启动相应行政辖区的指

挥扑救系统,实施各级应急扑火预案。

三、森林火险预警等级预测预报和预警响应

㈠森林火险预警等级预测预报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县气象局,根据气象因子变化、森林可燃物的变化以及引发森林火灾的火源发生状态,预测森林火险预警等级,在森林防火期内,依据有关工作程序通过媒体向社会发

布,起到宣传和加强防范作用。同时县、乡镇森林防火机构根据森林火险预警高低和本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做好预防准备工作。森林火险预警等级分为一至四级,其中一级、二级为高火险预警等级。

森林火险预警警报以后,县、乡镇森林防火机构在做好日常准备工作的同时,采取相应预防措施。

㈡森林火险预警响应

1、蓝色和黄色预警响应

各级森林防火机构按照防火期森林防火工作安排进行,坚持领导带班,昼夜有人值班,随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基层各单位护林员、巡山员、瞭望塔(台)观察员上岗到位;森林扑火队在接到扑火

命令后迅速出发。

2、橙色预警响应

各级森林防火机构密切注意森林火情动态,带班领导要随时掌握情况,值班人员将二级森林火险等级预警警报通知到下级森林防火机构和主要人员;基层各单位护林员、巡山员、瞭望观察员严密监

视辖区各种情况,严格禁止一切违章用火现象;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随时待命或训练,接到扑火命令后,扑火物资和扑火设备立即装入运输车辆,扑火队伍在10分钟内集结出发。

3、红色预警响应

各级森林防火机构高度注意森林火情动态,带班领导要主动掌握了解情况,值班人员将一级森林火险等级预警警报通知到下级森林防火机构和同级森林防火应急响应联动部门;基层各单位护林员、

巡山员、瞭望观察员严密监视辖区各种情况,对重点林区、重要地段死看死守;地面扑火队伍应做好一切准备,运输车辆、交通工具处于优良状态,扑火物资和扑火装备装入运输车辆,接到扑火命令后

,3至5分钟集结出发。

四、森林火灾报告程序

㈠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的程序及要求

各乡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坚持接警必报、及时报告的原则。应在最短时间内了解起火地点、起火时间、火势发展情况、火情发生地的植被情况、组织扑救等

具体情况,随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发生下列森林火灾,应按照要求立即向县政府应急办报告:

1、森林过火面积3公顷以上,或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过火面积1公顷以上;

2、森林火险等级为一级天气状况下发生的森林火灾;

3、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4、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火灾;

5、发生人员伤亡的森林火灾。

㈡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的程序及要求

发生下列森林火灾之一,应按照要求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1、受灾森林面积超过1公顷的森林火灾;

2、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2人以上的森林火灾;

3、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4、6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5、省、市、县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6、需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协调扑救的森林火灾。

五、预案的分级响应与启动条件

㈠应急预案的分级响应

本应急预案分为四个级别响应,原则上由低到高逐级启动。由低到高分别为:四级响应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要求,自行制定并组织实施;三级响应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

公室组织实施;二级响应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一级响应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

㈡应急预案的启动条件

1、四级响应启动:森林火灾发生后,首先启动四级响应,按行政区域管辖范围,由火灾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有林单位,根据本乡镇、本单位森林火灾扑救预案组织实施。

2、三级响应启动:四级响应启动后,预计在2小时内森林火灾火势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乡镇人民政府请求支援;发生在省、市、县交界地区需要协调扑救的森林火灾;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确定的重

点防火区发生的森林火灾(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在高火险天气、重要节假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认为有必要调动周边乡镇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启动三级响应,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

实施,并向县政府应急办报告。

3、二级响应启动:森林火灾发生后,预计超过6小时火势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气候条件恶劣,火险等级高,扑救特别困难的过夜火,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扑火工作,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参与,

梯级调动扑火队伍进行扑救。启动二级响应,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4、一级响应启动:预计持续超过12小时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对林区居民地、重要设施构成极大威胁的森林火灾;发生在省、市、县交界

处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启动一级响应,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协调驻旺武警部队参加,并按程序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5、越级响应启动:在特殊时期及突况下发生森林火灾时,按相应程序,可越级启动预案响应。

六、应急预案的实施和联动响应

㈠应急预案的实施

1、四级响应的实施

各乡镇人民政府接到火情报告后,立即启动四级响应,组织当地义务扑火队伍扑救。乡镇人民政府必须在火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前指”),乡镇领导靠前指挥到位,并将火场情况随

时报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三级响应的实施

县林业局分管副局长、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赶赴现场担任“前指”指挥。必要时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县林业局局长赶赴现场协调指挥。“前指”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所在乡镇森林

防火领导小组领导组成。“前指”主要职责:全权负责火灾现场的指挥扑救;制定具体火灾扑救方案;全面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调动和指挥扑火队伍扑救森林火灾,随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

室报告扑火进展情况。扑火人员在“前指”的统一指挥调度下进行扑火。火场指挥主要职责: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向“前指”报告扑火进展情况及问题;及时提报扑救人力、物资需求计划;

组织做好火场清理工作;部属看守火场的人员。

扑火物资:由所在乡镇负责,按照“前指”的命令,及时组织供应扑火工具、油料等扑火物资,保障前方扑火需求。后勤保障分为扑火物资保障和食品物资供应。

扑火队伍:接到命令后立即出发,到达火场后与“前指”取得联系,接受“前指”统一调动。完成扑火任务后,清理扑火人数和机具,向“前指”报告。经“前指”同意后方可撤离。

3、二级响应的实施

“前指”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相关乡镇、有关应急联动部门的领导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前指”指挥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县林业局局长(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副

指挥长)担任。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一名副指挥长或领导成员、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协调调度工作。

扑火物资:由所在乡镇组织供应,乡镇扑火物资储备不能满足扑火需求的部分,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协调调动。

扑救力量: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分梯次调动,包括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和*、消防、驻旺武警部队。

4、一级响应的实施

“前指”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指挥为县政府县长(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为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县林业局局长(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

县人武部政委或部长、驻旺武警部队中队长或指导员。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一名副指挥长、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协调调度工作。

扑火物资:按照“前指”的命令,第一期由所在乡镇负责扑火工具、油料、食品等基础物资的供应;第二期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协调调动全县森林扑火物资;第三期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

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给予支援森林扑火物资。

扑火力量:第一梯队为专业、半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全县及各乡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进行调动;第二梯队为*、武警、消防、民兵预备役;第三梯队为请求上级森

林防火指挥部调动的扑火力量。

火灾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当地扑火力量的调动。要组织好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没有参加森林灭火的义务扑火队组成预备队,在森林火灾被扑灭后,组织足够力量清理余火。安排人员看守火场

,看守火场不少于12小时,以防死灰复燃。经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检查验收,宣布余火完全熄灭,看守人员方可撤离火场。

㈡应急预案的联动响应

启动二级或一级响应后,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各协同配合部门。协同配合部门接到通知后应快速反应,按照各自的职责规定,积极配合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好各阶段的扑火救灾工作。其部

门的主要职责是:

1、县政府办:负责各部门之间的综合协调工作。

2、县人武部协助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动员民兵预备役部队参与火灾扑救。

3、县林业局(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随时掌握火情动态并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的联防区通报火情、险

情,协调各级各部门做好应急准备。组织协调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国营林场、林产公司森林火灾的扑救。

4、县委宣传部、县广播电视局负责森林火灾宣传预防工作,协助做好预警信息,及时播报森林火险天气等级预防和森林防火公益广告等电视节目;按照有关规定对森林火灾的电视广播宣传报道

严格把关。

5、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全县森林防火体系建设中的固定资产投资的综合协调工作。

6、县教育局负责加强对全县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教育,组织学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

7、县*局负责维护火灾现场的治安秩序、安全保卫、火灾案件侦破工作。

8、县民政局负责配合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对受到火灾威胁居民的转移安置工作,组织发放救灾救济款物,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加强对全县的墓地管理;负责因救灾造成人员伤亡及其家属的

抚恤。

9、县财政局负责森林防火工作所需经费协调。

10、县人事局负责年度森林防火表彰工作。

11、县农工委负责组织农村开展森林防火宣传。

12、县卫生局负责协调火灾发生地乡镇卫生医疗部门参与医疗救护工作,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13、县旅游局负责全县旅游部门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14、团县委负责全县团员青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15、县*交警大队负责火灾现场的交通管制工作,保障救援队伍顺利到达扑火现场。

16、县*消防大队负责火灾发生地林区附近居民及重要设施消防安全,及时调度消防队伍参加火灾扑救。

17、县气象局负责气象和森林火险等级预测预报工作,及时提供火灾现场的气象信息,适时启动人工影响天气应急预案,开展人工增雨灭火作业。

18、县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部门负责通信保障准备工作,保障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与火灾现场指挥部指挥通信的畅通。

19、*电业局*供电分局、*电业局*电力公司、*浩源水电开发公司等单位负责火灾现场输电线路及电力设施的安全,消除火灾隐患,避免电气设备漏电、打火等引发森林火灾。

20、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林单位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森林火灾扑救组织协调、人员调配、物资供应等具体工作;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的火场附近居民实施紧急疏散,转移公共财产和居民财物;当地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熟悉火场地形的人,在通往火灾现场的主要路口布置向导,指引扑火队伍修建防火公路、开设防火隔离带、兴建瞭望塔、增建视频监测设备等。做好森林防火区域联防工作,包括跨省

市县区之间、市内县区、乡镇、村之间的日常联防工作,以及扑救森林火灾时的应急联动响应工作。

七、善后处理

㈠灾民安置及灾后重建

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领导下,由火灾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林业、民政、财政等有关部门,妥善安置灾民,解决灾后重建相关问题。

㈡火灾评估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和乡镇人民政府会同林业、应急、民政、*、消防等部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实地勘察,评估森林资源损失。

八、总结上报

一般森林火灾扑灭后24小时内,汇总所有材料上报。火灾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形成书面材料报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森林防火风险评估范文篇3

生态系统健康评估成为21世纪生态系统健康研究的核心内容。作为陆地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森林生态系统健康的评估研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森林健康是森林生态系统健康和恢复的简称。对林业而言,森林健康是一个新的术语,是国际上森林健康讨论的基础性内容。现有文献当中,对森林健康的定义有许多种不同的理解(赵良平,2007),是因为各个定义的立足点不同。因此对森林健康的理解和阐述有着本质的不同(曹国江,2007)。

一部分学者(Alexander等,1999;Covington等;1997;Richard等,1997)认为,森林健康最早是指如冠层稀疏,不正常脱叶,叶子卷曲,脱色,大面积死亡等森林衰退的现象,以及风折、多发森林火灾、病虫害人和工林雪压等现象。而到了后期,许多学者开始研究森林在受压状况下的直接变化,并且将研究的范围从个体森林群落扩展到区域和国家范畴。

从森林健康的研究内容来看,20世纪90年代之前,关于森林健康的相关研究主要涵盖了物种多样性保护、森林资源的持续管理和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的变化等(SocietyofAmericanForesters,1993)。从干扰的形式研究来看,包括病虫害、空气污染、林火、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特定问题。从空间尺度研究来看,现代森林生态系统健康的研究范围和对象包括森林群落、森林生态系统、林分以及森林景观(肖风劲等,2003)。从管理的相关研究来看,包括了森林的森林经营、森林的利用和恢复。从对森林生态系统特点研究来看,包括了森林生态系统活力、承载能力、恢复力、组织力(AllenEric,2001)、服务功能(Aamlid等,2000)。

随着研究的不断进展,近年来中国学者也开始关注和参与了森林健康的相关研究,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徐燕等(2005)对森林健康从3个层面进行了解释:一是从生态系统层面来看,健康的森林是充分发挥动物、植物、和物理环境的平衡的生态系统;森林健康应强调生态功能为主要功能的综合效益,强调生态状态和过程以保证实现潜在的对森林的多种目的,而不应过分关注木材产量,在此基础上,实现森林生态系统多样性的目标。二是从目标角度来看,森林生态系统理想的健康状态是,非生物和生物对森林的影响不会威胁现在和将来的森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需求。这看似从实用主义角度出发,但却强调了未来性,实质上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三是从综合角度来看,森林生态系统健康是指森林既能够维持其复杂性,同时又能满足人类需求的森林生态系统的一种理想状态;与之相近的观点认为(甘敬,2006),森林健康实质上是森林生态系统既能维持多样性和稳定性,同时又能持续满足人类对森林的生态、社会和经济需求的一种状态,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载体。森林资源管理的目标不应该仅仅指的是木材以及各种林副产品,还应包野生动物保护、森林游憩、木材资源、水源涵养、放牧等森林的多种价值和用途。健康的森林并非就一定没有枯立木、没有濒死木和病虫害等,但它们一般均在一个较稳定的水平上存在,它们能够保持森林结构的稳定,维护健康森林中的生物链和生物的多样性。高均凯(2008)等综合中美森林健康合作项目的实践以及对近年来林业生态建设的系统思考,认为现代社会条件下森林不仅具有自然属性、经济属性,还具有基础设施属性;而健康的概念具有社会性、多维度等特点。进而提出森林健康的定义为:即森林作为一个结构体,保持自身良好存在和更新并发挥必要的生态服务功能状态和能力。

2关于评价指标体系的相关研究

美国林务局将森林健康监测、森林资源调查和森林健康的评价相结合设立了森林健康评价指标体系。这一体系包括生物多样性保护、林地生产力维护、水源涵养、森林生态系统健康与活力土壤保持、全球碳循环等6个领域的多个指标。其中,森林健康与活力是指狭义的森林健康,由3个指标组成:基本生态过程(如种子传播、土壤养分循环、授粉)以及生态连续性(检测到重要的功能性物种如乔木、附生植物、真菌、线虫、黄蜂、甲虫等),发生改变的森林面积和比例及超过某些干扰因素历史正常范围的森林面积和比例,受严重的空气污染或足以造成伤害的紫外线影响的面积和比例(JohnW,Coulston,2005)。

实际上,这一指标体系是在剔除了法律政策框架部分标准体系之后,直接采用蒙特利尔进程中关于森林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作为森林健康指标体系(曹国江,2007)。

国内许多学者在这方面的研究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刘苑秋(2001)对人工恢复和重建的森林生态系统的健康进行了特定的研究,提出这类森林生态系统的健康指标应该包括生物多样性、土壤健康指标、生产功能健康、环境健康等。李金良、郑小贤等(2004)对北京市水源涵养林健康状况进行了研究,提出了包括草本层盖度、灌木层盖度、枯落物层厚度、年龄结构、林分蓄积量、病虫危害程度物种多样性、群落层次结构、林分郁闭度等9个评价指标。有学者采用健康距离法评估森林健康状况,并基于自然—经济—社会的框架,设计了生物多样性、物质流、能量流、弹性维持力、组织结构;社会健康度、社会化水平、社会环境等健康成分、价值产出、经济投入;并具体到林窗和不同年龄结构的斑块、国际保护运动的力量和影响、林分垂直层次等64项具体指标(陈高等,2004)。有学者认为,森林健康评价应从生态、生理、环境以及气象等五个方面进行,并将指标体系的构成相应地设计为生态要素:生物多样性、植被结构、植被类型、郁闭度、死亡率、林龄结构;生理要素:呼吸速率、NPP、光和速率;胁迫要素:污染灾害、病虫灾害、气象灾害;环境以及气象要素:年均降水、有效积温、总辐射等19个评价指标(肖风劲,2003)。周立江(2008)基于对森林健康内涵、层次的理解和认识,在分析我国森林健康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区域森林健康评价指标体系,共包括5类20项指标组。

(1)森林生态系统健康与活力评价:森林资源与布局,森林质量,森林安全,退化控制与恢复重建。(2)森林生物量及碳汇能力评价:碳贮量,碳循环能力。(3)森林生物多样性评价:物种与遗传保护,生态系统多样性,景观多样性。(4)森林功能及价值的评价:森林水土保持功能,森林水源涵养功能,防风固沙及荒漠化防治能力,农业水利的生态安全,人居环境,社会经济效益。(5)森林健康社会支持能力评价:法规、制度的建设,经济政策,经营机制,经营水平,社会参与能力及生态文化建设。

3关于森林健康评估方法的相关研究

Mageau等(1997)较早提出了森林健康评价的价值评价趋势模拟法。这种方法将多时间尺度、多空间尺度有效结合与互补,使用网络分析、模型模拟和信息技术等多样化的技术手段,评价森林健康状况。此后,中国学者进行了大量的相关研究。陆凡等(2003)提出了VOR评价模型,该模型的评价对象的尺度可以从全国尺度到某一地块的林分尺度。陈高等(2004,2005)在对小班尺度的森林健康状况进行评价的研究中提出了健康距离法(HealthDistance,HD)、综合构成指数法(IntegratedComposedIndex,ICI)。肖风劲等(2003)参考生态风险评价的方法,认为森林健康风险评价包括危害性分析以及风险综合评价、风险源分析与暴露等部分,并从可持续性、稳定性、和结构、功能完备性出发建立的评价模型。对全国的森林健康风险进行了总体评价研究结果表明,西南和东北地区森林健康指数较高,但由南向北健康指数逐步降低。张志诚等(2003)对典型胁迫的生态系统健康理论模型进行了探讨,并总结出有害生物胁迫下生态系统健康的理论模型(王晨,2009)。

4对相关研究的评价

森林健康问题受到关注开始于欧洲和美国,因此这些国家在很大程度上代表着目前的先进研究水平。因为重点关注的森林受害类型不一样,美欧的研究发展历程并不相同(王彦辉等,2007)。

20世纪70年代,由于德国等欧洲国家的森林受到了大面积酸雨危害,导致林木生长力衰退、树叶变色、冠层稀疏、甚至林木死亡,因此成为当时普遍关注并延续至今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对全球的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觉醒和事业发展起到了划时代的推动作用(王彦辉等,2007)。从1983年起,德国就率先开始了森林健康(受害)监测,并很快扩展形成了覆盖欧洲的监测网络。德国等欧洲国家提出了具体的监测与评价技术和评价指标体系。

美国森林资源,特别是一些生态环境已发生变化的森林长期受病虫害、干旱、火灾的威胁。因此,美国20世纪70年代就提出了森林健康概念。在20世纪60~70年代,美国防治森林病虫害是“预防为主,综合防治”;70年代末又发展了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适当调控生态系统的各种物理环境、生物区系、寄主的抗病性、病原物的生存和繁殖等的“病虫害综合治理”新概念,使病虫害损失及数量控制在经济允许水平之下,形成相对平衡的生态系统;90年代开始,明确提出了森林健康的思想,将火灾防治、森林病虫害防治上升到森林保健的高度。2003制定了全国森林健康战略,还对森林健康进行了立法,提出了“森林健康关系人类未来”的理念,成为森林管理过程中一条始终贯穿的原则,森林健康理念已在全国形成共识。

美国以前主要强调河岸带恢复、林火、外来有害生物、生物多样性等四个森林健康问题,最近又变化为荒地减少和无控制的森林游憩、林火和可燃物、外来有害生物入侵。而德国等欧洲国家,则主要针对工业污染导致的酸沉降对森林的影响,以及人工恢复的森林风折、雪压等抵抗力降低的问题(高均凯,2009)。

欧美上述研究的不同在于,欧洲更多强调与空气污染有关的森林损害,美国更多强调火灾和病虫害对森林健康的影响。其实,两者之间是相互影响的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目前研究仍主要集中在评价技术和森林健康监测指标方面,而对如何维持和调控森林健康,还只处在经验总结的阶段,仍缺乏理论性地系统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