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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惠农政策范例(3篇)

来源: 时间:2026-01-31 手机浏览

财政惠农政策范文

【关键词】强农惠农资金惠农资金管理惠农政策

一、“强农惠农资金”的内涵和意义

(一)“强农惠农资金”的内涵。

“强农惠农资金”是各级财政用于支持“三农”的各项资金投入,是三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包括:1、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资金。2、涉农补贴类资金。3.支持农业产业化和社会化服务建设类资金。4、农业综合开发类资金。5、农村综合改革类资金。6、农业防灾救灾类资金。7、支持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类资金。8、财政扶贫开发类资金。9、库区移民类资金。10、支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类资金。

(二)“强农惠农资金”的意义。

“三农“在我国走向伟大复兴的道路上处于极为重要的位置,“三农问题”的解决与否决定者我国现代化建设是否成功。“强农惠农资金”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重大举措,它有利于民生的发展、有利于统筹城乡的发展、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的发展、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

二、关于惠农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国家综合实力的不断加强,党和政府对农村实行的政策也越来越好,惠农力度越来越大、惠农项目越看越多,要真正落实到实处必须加强惠农资金管理的力度。然而由于强农惠农政策内容多、涉及面广,在实际工作中落实执行强农惠农政策中,难免会出现不如人意的问题,惠农资金的管理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惠农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入户率不高。

惠农政策涉及面广、内容项目多,加上农村面积广袤,许多偏远农村地区交通不方便,致使宣传成本比较高许多地方相关政府部门对强农惠农政策的宣传并没有到位,宣传力度远远不够。目前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以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居多,绝大部分年轻人都外出打工,政府出台的惠农政策,很难传人到每家每户,惠农政策总体的入户率比较低。

(二)资金到位不够及时。

因为惠农资金的发放工作涉及的部门较多而且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够,再加上惠农资金发放涉及的农户多、工作量大,时间紧,致使惠农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另外有些农户由于随意新开存折或更换,从而导致在姓名、身份证号、账号等方面出现差错,致使少数农户即使拿到了“一卡通”,却也无法及时领取补贴资金。

(三)资金管理制度不够规范与完善。

在有些乡镇、村,干部利用手中的职权弄虚作假,虚增农户和面积从而骗取国家惠农资金的补贴。还有些地方政府在申报强农惠农项目时非常积极,但当惠农资金拿到手后并没有落实这些项目,导致惠农资金滞留。有些村干部利用工作之便截留挪用、强制扣除农户惠农资金。这些现象都给社会造成了不好的影响,同时也突出了目前在惠农资金的管理制度上的不规范,需要不断的去完善。

(四)涉农部门之间的配合度不够

惠农资金涉及了许多部门,其中主要包括农业、水利、生态林业、民政、教育、财政、农村经营管理局等,而且各自都有各自的分管领导、上级主管部门、资金来源渠道以及资金的用途,资金较为分散且缺乏统一的调度和统一的规划,档案资料不够完整,报账资料不够规范,资金使用无法形成合力,难以收到较好的效益。

三、关于惠农资金管理的工作建议

(一)加强惠农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的落实意识。

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该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和多样化的形式,广泛而深入地开展惠农政策的宣传,要充分的利用报纸、杂志、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以及各社区村委会的宣传墙进行宣传,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惠农政策的正确理解认识和掌握,强化落实惠农政策的意识。做到从思想上重视惠农政策,落实惠农政策,努力做到让惠农政策进入每一个农户家里。

(二)加强惠农资金管理制度的健全,促进资金规范管理。

依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对资金和项目的管理,规范资金的分配和项目的立项。对申报的项目要进行严格的审批,认真核查其的合理性、真实性、规范性,努力促进资金管理的规范化。

(三)加强涉农各部门的协作配合,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惠农政策落实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量大、面广,工作强度大,这就要求财政部门做好宣传,增强领导责任意识,及时请示汇报,加强镇村各部门组织协调,勤于建议,多提合理性意见,争取政府的重视支持,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负其责、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局面,以保证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

(四)加强监督机制的构建,促进资金的安全运行。

相关部门应该强化建构监督机制,财政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对惠农资金的拨付、发放、到位和使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跟踪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严肃处理,努力促进惠农资金的安全运行。

四、总结

综上所述,惠农资金管理对于落实惠农政策,解决“三农问题”,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起着重要的作用,如果想要更好的解决惠农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政府及其相关职能和主管部门必须先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的分析和研究,然后提出与所存在问题相适应的解决措施。

参考文献

[1]孙明远,王福山,李自坤.完善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促进农业经济发展[J].农业与技术.2012,(02).

财政惠农政策范文

2014年12月3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第72次常务会议。会议决定,为进一步缓解农业贷款成本高、风险大和低收入农户贷款难的问题,将以下两项已经执行到期的政策延长至2016年12月31日:一是对金融机构不超过5万元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按90%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调动金融机构向农户贷款的积极性。二是对保险公司开展种植业、养殖业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按90%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提高对农户的保险保障和服务水平。同时,针对农户贷款需求主要集中在5万元到10万元的情况,将享受税收优惠的农户小额贷款限额从5万元提高到10万元,并把对县域农村金融机构保险业收入减按3%征收营业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延长至2016年底。

这项财税支持政策对于强化粮食安全保障、提高农民收入、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村金融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解读这一政策的背景、初衷和内涵,引导广大农村金融机构贯彻政策精神,利用信贷杠杆更好地支持“三农”发展,本刊记者专门就政策出台的背景、目的以及重要内涵等,对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谭珩进行了采访。

《中国农村金融》: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将“不超过5万元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按90%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政策延长至2016年12月31日。这一政策出台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谭珩: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工作。为加大对农村金融的政策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引导更多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国家自2009年1月起实施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对金融机构5万元(含)以下农户小额贷款给予免征营业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对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的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对县域农村金融机构的金融业收入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经国务院批准,此项政策已延长至2015年底)等。上述政策对支持农村金融发展,引导更多资金流向“三农”发挥了积极作用。

当前,农村金融仍然是我国金融体系中的薄弱环节,特别是广大低收入农户等迫切需要资金支持的群体仍存在贷款难、贷款贵问题。但至2013年底,5万元以下农户小额贷款营业税、所得税和种养殖保险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到期。为进一步缓解农业贷款成本高、风险大和低收入农户贷款难的问题,国务院第72次常务会议决定将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延长至2016年底,目的是让惠农税收政策持续发力,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

《中国农村金融》:国务院第72次常务会议明确,要提高享受税收优惠的农户小额贷款限额。请问出台这项政策有何考虑?

谭珩:近年来,与农户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用品、生产资料价格上涨较快,受自然条件限制,农户种植农作物、畜养牲畜产量较低,且运输成本较高,农户贷款的需求额度普遍提高,5万元的贷款额度已难以完全满足农户需要。据有关方面调查,当前农户贷款需求主要集中在5万元到10万元之间。针对这一新的变化,国务院第72次常务会议决定将享受税收优惠的农户小额贷款限额从5万元提高到10万元,进一步扩大了政策受惠面,加大了支持力度。

《中国农村金融》:国务院第72次常务会议关于延长农村金融税收优惠的措施中,有两项举措是涉及农业保险领域的:一是开展种植业、养殖业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规定按90%计入企业所得税;二是对县域农村金融机构保险业务收入减按3%征收营业税。这一税收优惠政策有何内涵?它对提高农民参保积极性和激发农业保险企业与农村金融机构拓展农业保险内生动力有哪些正向激励作用?

财政惠农政策范文篇3

我镇涉及11项强农惠农资金,共计3839.66万元,其中:发放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203.27万元(含年早、晚稻、油菜良种补贴);发放中、晚稻、小麦、玉米粮食直补资金135.03万元;发放柴油化肥农资综合直补资金414.09万元;2012年元至十二月发放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314.49万元;兑现农村公路改造工程款352.8万元;兑现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程17万元;发放火山口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6.57万元;兑现财政扶贫资金47.95万元;向上级借入资金兑现园区被征地农民各项补偿费用2192.57万元;发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104.64万元;发放2012年退耕还林补助资金20.12万元;兑现失地农民社保补助资金31.13万元,所有资金全部通过农行和信用社金融机构及时发放兑现到村、到户,杜绝了截留、挪用、抵扣强农惠农补贴资金的违规行为。

二、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措施

为将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实实在在落实到农户手中,我镇主要从以下四方面入手,狠抓落实,从而确保落实政策不打折扣,不走样。

(一)加强宣传,确保各项政策家喻户晓。

为确保中央、省、市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我们一是通过年初的党员春训、召开村组干部会,利用广播、有线电视、网络,村务公开和发放《市政府致全市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等多种形式来保障将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宣传送达到户,使相关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同时也让群众充分掌握政策,认真监督全镇的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二是认真组织填发《政策监督卡》,确保各家各户对当年和上一年度各项惠农补贴金额明明白白。《政策监督卡》在镇驻村干部的组织领导下,由财政所统一集中打印,确保填写规范、数据准确,发放率达100%。各农户通过《政策监督卡》对全年的负担及惠农补贴金额一目了然。我们通过《政策监督卡》给了群众一本明白帐。

(二)认真核查,确保惠农数据实实在在。

一是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强农惠农政策各项资料核实工作,强化领导。每年强农惠农政策明确后,按上级要求,我镇均要通过组织召开全镇村书记、主任、会计和驻村干部、财政所专管员会议,对当年的相关数据核实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并强调相关政策要求和纪律,以确保各村按时按质完成统计、核实、上报工作的各项任务。二是统计核实要求严格、程序规范。在统计、核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数据过程中,我镇严格按上级要求和相关程序认真进行入户登记、农户签字认可、分组张榜公示、分村统计上报、全镇审核汇总、镇领导签字上报。为全面做好强农惠农政策资料的核实工作,我镇对驻村干部、财政所专管员和村组干部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全年工作量化考核。对因工作失误造成农户损失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对因统计、核实资料不实而导致出现问题的由直接责任人负责,同时追究驻村干部和财政所专管员的责任。由于责任明确,程序规范,群众监督,使我镇强农惠农补贴各项数据真实准确,无虚报、漏报情况,基本实现零上访。

(三)及时兑现,确保惠农资金户户受益。

2012年我镇按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要求共为1.2万户农户兑现补贴资金3839.66万元,户平补贴资金近3200元。在政策落实上明确责任,强化审核。我镇严格实行层层负责制,镇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驻村干部和财政专管员实行分村负责制。在资金发放上,实行专户专人管理,在发放过程中,严格按政策要求和规范的程序对各项资金进行发放,做到了“六个统一”。即统一发放时间、统一发放次数、统一发放标准、统一核实面积或相关数据、统一张榜公示、统一由农行和信用社实行社会化发放,从而确保了各项补贴资金及时安全到户,做到了无截留、无挪用、无抵扣、无群众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