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紧急预案范例(3篇)
森林防火紧急预案范文
森林火灾消防安全应急演练总结
近年来,xx区生态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人居生态环境不断得到改善。截止xx年底,该区林地面积达到13万亩。林地面积的快速增长、林内堆积物的增多、林村混合以及市民森林防火意识淡薄,给森林防火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尤其是入秋以来天气干燥少雨,风干物燥,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目前正值清剿火患”战役打响之际,为了进一步提高该区森林防火应急处置队伍的自救和扑救能力,锻炼应急救援队伍快速反应、协调作战的技能,确保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能充分利用周密的扑火方案、先进的扑火装备,提高对突发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能力,x月x日下午,xx区林业站在xx镇黄渡生态园举办xx年森林防火培训和应急演练”。市绿化市容局林业处、区绿化局、安亭镇农委、安全办等有关领导及各镇林业站、各养护社一线工作人员共7多人参加了演习观摩。
随着现场点火”的一声令下,森林防火现场应急演练拉开了序幕。巡查员上报、指挥中心迅速落实、扑火队员着防火服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现场,疏散人群、查看火情、铺水管、架水泵、操工具、灭火,整个扑火演练顺序流程清晰,扑火人员紧张有序。随后,消防人员演示了干粉灭火器、灭火毯等扑火注意事项,手把手教会工作人员灭火水袋的链接、收紧、甩出等要领。最后专业人员对今年下发的灭火器、水泵、油锯、割灌机等器械的使用和维护进行了现场培训。养护人员们在专业人员的示范下,纷纷要求亲自体验,使用灭火器、灭火毯,发动水泵,操作风力灭火器等,掌握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整个培训演练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让与会人员体验了整个防火应急处置的过程,也深深感受到了应急处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今后该区将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火、扑救专业队伍建设,并要求各镇、相关单位务必要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把责任落到实处,严格管控野外火源,强化督促检查,做好扑火救灾的各项应急准备,确保森林防火工作不出问题。
森林火灾消防安全应急演练总结
1、扑火演练及培训总结
一、参加培训的各村扑火队及护林员配合协作,服从命令,参演热情高。
本次培训共有我镇10个村的村级扑火队及护林员参加,各支队伍能够准时参加,按照演练方案,提前做好参加演练的各项准备工作。演习过程中,各扑火队不畏天气炎热,不畏山场陡峭,不畏火险重重,各负其责,勇敢作战,实战气氛热烈。演习中,镇村干部及扑火队同心协力,共同奋斗,服从命令,服从指挥,体现较高的整体指挥与作战协调程序水平。结束后有些老同志都累得坐在地上喘粗气;每个队员脸上包着毛巾,在指挥员的安排下分几个组轮翻扑打火势,为了防止风大引起跑火,一队特地卡住退路,一队猛打,动作迅猛、作风顽强、训练有素,随队采访的记者都围着抓拍他们的镜头。有些当过兵的护林员说,真没想到我们的扑火队员命令意识这么强。
二、注重宣传报道,达到示范与教育警示作用。
这次演习我们邀请了各村委会成员、镇一般干部、党政领导及各村村民代表、小组长。当晚镇广电站报道演习情况,演练的影响面很大,达到预期效果。通过宣传,展示了我镇组织处置应急森林火灾事故与各村队伍协同作战的程序与过程,同时,结合向社会宣传森林防火与安全防范知识,为保护我镇森林资源与生态环境,取得积极的`示范与教育警示作用。
2、演练存在的问题
一、演练现场的信息收集与任务区分应加强。
由于现场指挥员在演练前对地形地貌的信息收集不够全面,对联合演练各队伍的特点与任务的区分不够详息,为此,对演练山场火势的蔓延趋势与指挥联合扑救预见性不够,局面控制较为被动。表现在演练前的任务区分过于形式化,指挥员与队伍缺乏紧密联动;指挥对山场的地形地貌、风力风向等重要的自然因子解读不清,队伍的具体任务区域不够明确,队伍负责的任务轻重差别大,且相互支援调度不够及时;有的队伍在演练中与指挥员失去联系;各中队指挥员没能及时的向总指挥员报告火场情况,特别是遇到困难时,报告请求支援不及时,进攻与防御节奏掌握不好,简单停留在打打停停、不行撤出等战术,导致在实战中会出现遗误战机;各中队的小组编队在演练中没有实际发挥作用,大队伍作战不能很好贯彻小区域作战的战术,中队指挥员不能很好针对火情调整战术与合理分工;如何运用优势兵力,重点突击和分组单个击破的战术在演练中也没很好得到运用。
二、火场引路员的作用不明显。
在陌生的地形里扑救森林火灾,引路员的作用非常关键,由于引路员对地形等方面的情况比较熟悉,会增加对火场局面判断的准确性,在请求支援、何时撤退、选择撤出路线等方面也是具有实际作用。这次演练的地形不是很复杂,引路员的作用得不到发挥,有的只忙着协助扑火,引路员的职责与作用又待进一步提升。同时,还必须提升我们的指挥员和消防队员在实战中如何发挥引路员作用的管理水平。
三、使用扑火工具不熟练规范。
缺乏对不同的火势、风势、植被类型的变化合理使用各种扑火工具的能力水平,应该加强对队员正确使用灭火器材的知识培训。
3、加强森林消防工作的意见
一是加强各级指挥员的训练,重点提高指挥素质。
要求指挥员口齿要清晰,遇事要沉着,指挥要果断,分工要合理,实战中要灵活地处置各种情况,与火场指挥部要保持紧密联系,服从命令,服从指挥,严格纪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克服犹柔寡断,减少遗误战机。
二是加强扑火队员的体能训练。
各扑火队平时要注重加强锻炼,提高队员的体能,才能有充沛的体能完成扑火任务。各村不仅在火险重要期需要待岗练兵,平时也可以通过举行一些体育锻炼项目,增强体能。练兵千日强素质,用兵一时才打赢。
三是各村要增加队伍消防器材装备,提高合理使用森林消防器材能力。
参加演练仅仅是各村的扑火队及护林员,实战中的不定性很多,有的队伍消防器材装备简陋,应急时会严重缺少,影响扑救。要求各地要按照有关规定与要求,配足备齐各类森林消防器材装备。要针对演练中对部分扑火工具的使用效果进行比较总结,重点从扑救效果入手,开展培训与训练,努力提高机能,充分发挥队伍的作战能力。
四是继续加大森林消防工作的宣传力度。
我们要在镇级宣传的基础上,与市电视台、市晚报社、海峡都市报社等新闻媒体协作,坚持全方位的宣传教育,使全镇人民都提高森林防火的自觉性与责任感,为我镇的森林消防再上新台阶而努力。
森林火灾消防安全应急演练总结
根据《xx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森林防火应急通信实战演练的通知》文件要求,为确保森林火灾火场应急通信系统稳定,火灾扑救信息传输畅通。20xx年xx月xx日上午10时,广安市、区林业局在枣山镇三圣村三组联合开展了森林防火应急通信实战演练。按照演练方案,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火警后,区森林火灾应急中队30余人立即携带风力灭火机、3号工具、砍刀等灭火工具和5G网络视频传输系统赶赴火场。根据现场火情,区森林火灾应急中队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的战术,仅用40分钟就将森林大火扑灭。在扑火的过程中,利用5G网络视频传输系统,将现场火情和扑火过程同步传输到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通过此次应急演练,现将取得的经验和发现的问题总结如下:
一、总结预案演练活动经验
这次应急演练活动是我区森林火灾应急救援方面的大练兵,总体看是成功的、圆满的。具体体现在:
(一)领导重视
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是应急演练活动得以顺利开展的先决因素。领导充分认识预案演练活动的重要意义,对这次应急演练活动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亲临预案演练现场。
(二)准备充分
市林业局与我局、枣山镇自20xx年xx月以来就着手筹备这次应急演练活动,组织起草了《xx区20xx年森林火灾应急演练活动实施方案》,演练场地进行了精心布置,提前一个星期进行了预演。在准备阶段,召开了多次会议,共同商议应急演练活动开展的具体事宜。
(三)演练到位
参与这次预案演练活动的枣山镇、区森林火灾应急中队在事故情况报告、应急反应速度及现场应急处理等方面均基本上达到了有关应急预案要求,达到检验应点工作机制是否完善,应急反应和应急救援是否提高,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是否协调一致的目的。
二、演练存在的问题
在认真总结预案演练活动经验的同时,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记录不够详细。
主要表现为当天值班人员没有记录接到电话的具体时间,只记录了当天的日期,没有准确到几时几分;没有记录值班人员对信息报告的处置情况;信息报告的内容,值班人在整理记录时过于简单,没有进一步核实事件发生的详细情况。
分析:一是演练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个新生事物,有关准备工作不足;二是经验不足,平时尚未形成简要明了、准确记录的习惯;三是由于演习演练值班人员比较紧张,第一时间内只想将报告的情况尽快向上报,没来得及详细询问。
(二)扑火设备较落后。
一是风力灭火机属国产型,过于笨重,当扑火队员携带风力灭火机登山赶到火场后,体力已消耗殆尽,战斗能力大大降低;并且国产型风力灭火机在扑火过程中故障率高,难以发挥风力灭火机在扑救森林火灾时的主力作用。
二是森林火灾阻断工具落后,在需要开设防火隔离带时,主要依靠砍刀等简陋工具,速度慢、效率低,缺少油锯、割灌机等高速有效的先进工具。
(三)群众配合不够。
森林防火紧急预案范文
1.1编制目的
深入贯彻森林防火“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切实做好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工作,确保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规范和强化政府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管理,促进全县形成组织指挥统一、联动机制有序、决策科学正确、系统保障周密、应急行为高效、部门资源共享、社会广泛参与,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应急管理体制,为建设新*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1.2基本原则
1.2.1统一领导、分组负责,落实各项责任制的原则;
1.2.2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确保快速反应的原则;
1.2.3以人为本、科学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对人民生命财产危害的原则;
1.2.4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辽宁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
1.5预案启动条件
重要火情报告县政府后,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密切注视火情动态变化,如果火场3小时内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威胁居民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重要设施安全;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发生严重人员伤亡并有继续发展趋势;乡级政府、乡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缓助或向县政府提出请求时,按照有关程序立即启动本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2.组织指挥机构和职责
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成立*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作为全县应对森林火灾的指挥机构,负责全县森林火灾综合预防管理和组织扑救工作。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履行综合协调、系统保障和组织森林火灾扑救职能。主要职责是:执行指挥部决定;负责全县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协调及其相关组织管理工作;组织森林火灾预防规划和扑救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组织建立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应急信息综合保障体系;组织建立森林消防队伍体系;督促检查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督促检查森林防火科研、宣传、教育、火源管理、责任制落实、扑救等工作。
本预案启动后,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火办”)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协助地方政府尽快扑火灾。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按照预定方案立即行动,积极支持配合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好各阶段扑救工作。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县法院、县检察院
对火灾肇事者和造成重、特大森林火灾责任事故的行政领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县公安局
负责协调消防、通讯、治安等部门参加火灾扑救工作,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及协助森林公安机关侦破火案等工作,保证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
(3)县经委、县发改委
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病需要紧急调拨医疗器械、药品时,根据规定积极落实调拨工作。协助制定灾后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协助做好灾区重建相关工作。
(4)县财政局
负责为扑火救灾提供经费保障,需紧急物资购置和资金时,应全力负责解决。
(5)县民政局
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造成大量灾民需要及时转移时,负责协调灾民临时安置、生活保障和灾区重建相关工作。
(6)县交通局
负责保障火灾发生地区道路畅通,并及时协助快速运送扑火物资和增援人员。
(7)县卫生局
因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且火灾发生地的医疗部门无法满足求助需要时,负责协调卫生系统相关部门做好灾区紧急药品支援、卫生防疫、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在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应派出救护车和医疗人员到火场待命。
(8)县消防大队
负责组织和协调消防队伍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做好火场附近居民区、工矿企业及军事设施的防范工作;进入119的森林火警电话,应及时将火情信息传递到县森林防火指挥中心,指挥中心电话:5822639、12119。
(9)县气象局
及时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适时实施人工降雨作业,在防火期做好火险预报和高火险警报的制作工作。
(10)县武警支队
做好扑救森林火灾武警突击队训练工作,发生森林火灾时调动武警突击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配合火灾发生地公安机关维持火灾现场治安秩序。
(11)县网通公司
负责火场应急通信保障和与扑火相关的其他信息传递保障工作。
(12)县农经委、县畜牧局
协调基层农业和动物卫生监管部门共同做好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保证人员、居民点房屋设施和牧牲畜的安全。
(13)县城建局
做好太阳山等风景名胜区森林防火工作,发生森林火灾时组织扑火力量,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下扑救森林火灾。
(14)县教育局
负责组织中小学校在校生开展森林防火教育活动;当森林火灾直接威胁中不学校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15)县广电局
负责火灾现场的正面报道和宣传工作;在森林防火期要在广播、电视中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以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和高火险天气警报。
(16)县武装部
负责全县民兵突击队的组织和调度。做好扑救森林火灾民兵突击队训练工作,发生森林火灾时调动民兵突击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2.1扑火前线指挥部
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应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仆火前指”,并成立相应配套的组织指挥体系。负责指挥安排部署兵力,下达扑火命令,指挥森林消防队员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造成的损失。及时和县、乡政府沟通火场情况,灭火后清理火场,安排人员看守火场、调查火因、查破火案。
“扑火前指”的组成:
2.1.1“扑火前指”总指挥:全面负责火场的组织扑救工作,组织、研究、制定扑救实施方案,调度指挥各方面扑火力量,处置紧急情况。“扑火前指”总指挥由县防火办副主任、森林公安分局局长担任。
2.1.2总调度长:负责“扑火前指”的各项协调工作,监督、落实各项工作方案和扑救措施,汇总各工作组的综合情况,组织起草综合调度情况报告。总调度长由总指挥临时任命。
2.1.3扑火指挥组:负责火场情况调度,协调组织扑火力量,落实具体的扑救措施。火场扑灭后,负责火场的检查验收。
2.1.4工作任务:
(1)火情侦察、了解火场火情动态、、通讯联络、扑火措施、扑火准备、起火原因和天气实况,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中心报告。
(2)传达县委、县政府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扑火工作的指示,了解贯彻情况。
(3)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中心报告有关情况。
(4)督查参加扑火工作的单位和人员执行任务情况,督办各项任务的落实。
2.1.4.2工作人员职责:
(1)按领导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2)参加有关会议,做好会议记录;
(3)协调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扑火前线指挥部有关具体工作;
(4)搜集、掌握火场全面情况;
(5)提供当地天气、风力、风向、气温、火势等情况;
(6)提供全县扑火人员数量,森林消防队位置、数量、设备、工具等相关资料;
(7)起草《火场工作组情况报告》。
2.1.4.3扑火现场工作组应携带以下设备和备品:
卫星电话、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笔记本电脑及其他应用备品(GPS、地图、望远镜、药品)。
2.1.5后勤保障组:负责落实扑火工具、车辆和燃油;保障运送扑火人员、物资车辆畅通无阻;保障食品、药品等物质供给;保障通讯线路畅通;及时提供气象和火险预防,做好居民疏散和安置工作;为指挥部当好参谋。
以县森林公安分局为主体,由县财政、交通、通信、商业、卫生、发展改革、民政等指挥部成员单位组成。
2.1.6火案调查组:负责火灾案件调查、火案查处及“扑火前指”安全保卫工作,由县森林公安分局人员组成。
2.1.7救护安置组:负责协调救护伤员和安置灾民工作,由县防火办领导及县卫生、民政部门组成。
2.1.8火场通讯联络系统包括:有线通信(电话),无线通信(包括短波单边带通信网和超短波无线电通信网),有线、无线结合通信(手机电话),并要制定有效的网络通信纪律,确定专人负责并做好通信记录。
2.2第二线指挥部:
由县林业局局长任指挥长,并由县通信、气象、交通、财政等指挥部成员单位组成指挥部。设在距火场较近的乡镇或村庄,组织后续人力、物力支援前线;组织医护人员救护伤员;保障信息畅通,使火场和上级机关承时沟通情况;组织危险区居民后撤和疏散。
2.3第三线指挥部:
设在县森林防火指挥中心,由分管副县长任总指挥,由武警支队、公安局等领导组成,在县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坐镇指挥,全面掌握火场动态,调动指挥全县扑火兵力增援火场,保障物质供应,向临近县(市)区通报和有关指令,并向上级报告火情,请求支援。
3.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3.1*县重点火险区域
全县共有13个林区乡镇,分布在我县东部山区和西部风沙区。共有国营林场2个。
*县重点火险区:
3.1.1*镇地区:*镇、泉头镇、下二台乡、泉头林场、双庙子镇、毛家店镇、太平乡、马仲河镇;
3.1.2傅家地区:傅家林场、傅家镇、三江口镇、古榆树镇、长发乡、后窑乡、七家子镇;
3.2林火预警与监测
森林火灾的监测与报告要坚持“打早、打小、打了”和科学扑救的原则,建立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县防火办要依据气象部门提供的气候中长期预报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高火险警报预报,向全县高火险天气警报;气象部门要依据天气预报信息制作24小时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并在*电视台天气预报栏目中向全县。森林火险预测预报分为五个等级: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建立应急值班系统,坚持24小时值班,受理森林火灾火警报告,按程序处警,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火情。
3.3信息报告和处理
3.3.1各级森林防火部门要与各级消防部门相互配合,互通信息,各级消防部门接到森林火灾报警电话要立即与当地森林防火部门联系通报情况。
3.3.2一般火情由乡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森林火灾日报或月报规定进行统计并上报县防火办。
3.3.3如发生下列森林火灾,各乡(镇)场应在情况核准后30分钟内上报县防火办。
(1)受害森林面积10亩以上的(含10亩);
(2)距省界、县界5公里且火热仍有继续蔓延趋势的;
(3)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区和名胜古迹地、革命纪念地、军事、弹药库、油库、林区居民区等发生森林火灾;
(4)造成人员伤亡或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
(5)明火2小时未扑灭且有继续发展趋势的;
(6)需要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支援或有必要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的。
3.3.4各乡(镇、场)上报的火情信息内容包括火灾发生的时间、具体地点、过火面积、火场信息以及天气条件等,需要援助的车辆、人员、扑火工具、物资等。
3.3.5各级防火办在森林防火期,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严禁擅离职守。对森林防火工作要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制,对发生的各种森林火灾要在规定时间内逐级上报,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4.火灾扑救
4.1应急响应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知情单位或个人有义务通过森林防火报警电话5822639、12119,公安报警电话110,消防报警电话119,或其他途径,迅速报告和反映火情信息;110、119报警台接到森林火灾报警后要立即转到县森林防火指挥中心(5822639、12119),由县防火办统一处置;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接警后,根据火情性质、威胁危害程度和范围,立即启动相应预案。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在第一时间内迅速报告县委、县政府。
4.1.1响应机制
根据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火灾响应级别由高到低分为三级。
4.1.1.1Ⅰ级响应
当出现受害森林面积10公顷以上,火势仍未得到有效控制;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严重威胁或烧毁林区居民地、重要设施和原始森林;以及需要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支援时,县政府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工作。
4.1.1.2Ⅱ级响应
当火场持续1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受害森林面积5公顷以上(含5公顷);造成1人及以上死亡或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距省界、县界5公里且火势仍有继续蔓延趋势的;威胁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区和名胜古迹地、革命纪念地、军事、弹药库、油库、林区居民区的相关县(市)区政府要立即进入紧急工作状态,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立工作组赶赴火场。
4.1.1.3Ⅲ级响应
发现火情后,当地森林防火部门要立即组织扑救,0.5小时内火势未得到有效控制的,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扑火前指”要迅速到位。
4.1.2建立第一响应队伍
全县建立森林火灾扑救第一响应队伍3支。
*县森林消防队分布明细表
4.2扑火指挥
扑救森林火灾由当地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指”的统一指挥。各级领导靠前指挥,要坚持由上到下逐级指挥体系,下级“扑火前指”必须服从上级“扑火前指”的命令。驻昌部队在执行扑火任务时,内部要设立相应的扑火指挥机构,在当地政府扑火前线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部队的组织指挥工作。
4.3扑火原则
4.3.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重点保护人民群众和扑火队员的生命财产以及居民地、基础设施等重点部位安全;
4.3.2坚持科学扑救,“阻、打、清”相结合,努力做到快速出击,科学补救,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4.3.3坚持整体围控,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3.4实行“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武警部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他经过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
4.3.5实行分片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健全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机制。
4.4扑火安全
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气象、自然地理环境和火场动态,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队员的安全。
4.5居民点和群众安全防护
各级人民政府应在林区居民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地居民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措施阻止火势蔓延,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6医疗救护
因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时,火灾发生地政府要积极开展救护工作。伤员由当地医疗部门进行救治,必要时由县卫生局组织医疗专家协助进行救治;死难者由当地政府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安置。
4.7应急通信
在充分利用当地森林防火通信网的基础上,调集县内应急通信保障队伍,建立火场应急通信系统,保障在紧急情况下扑救森林火灾时的通信畅通。必要时申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派通信指挥车到火场提供应急通信辅助保障。
4.8扑火力量组织
4.8.1扑火力量组成
扑救森林火灾以当地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武警部队、驻军、民兵、预备役部队等专业扑火力量为主,必要时可动员当地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及群众等非专业力量参加扑救工作。
对于由武警部队和地方消防队组织的森林消防队伍,各相关单位积极协调配合,及时配备、检修和补充扑火机具。
4.8.2跨乡镇增援机动力量组成
如森林火灾发生地区扑火力量不足时,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调动其他乡镇的森林消防队、突击队支援扑火。
4.8.3兵力调动程序
森林消防队的调动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达调动命令,由森林消防队所在地的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突击队的调动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协商县武警支队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4.9火案查处
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负责指导当地森林公安机关进行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
4.10信息
重、特大森林火灾的信息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各种扑火动态等信息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形式主要包括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会等。
4.11应急结束
重、特大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开副总指挥适时宣布结束应急工作,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4.12火场善后处理
4.12.1看守火场
在清理火场和看守火场期间,扑火队换防时,必须经过火场总指挥批准办理交接手续,在交接单上要写明责任区范围与职责,以及双方单位名称、带队人姓名、交接时间等有关事项。
4.12.2验收火场
森林火灾扑灭后,火场总指挥要对整个火场进行验收,火场要达到“三无”(无烟、无火、无气),同时,做好验收记录,并由负责人签字。验收记录要交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存档。
4.12.3撤离火场
必须在消灭明火后坚守24小时,并经森林防火指挥部验收合格后方可撤离火场,扑火指挥员必须认真组织好扑火队伍的撤离工作。
5.后期处置
5.1火灾评估
火灾发生地的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在火灾扑灭后的4日内,及时将火灾造成的过火面积、森林受害面积、评估森林资源损失等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县防火办。
5.2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
火灾发生地的人民政府要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
5.3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全面总结扑救工作,重点分析总结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并提出防火改进措施。
6.保障措施
6.1扑火力量保障
加强各级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做好森林消防队伍的培训演练工作。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有计划地开展扑火指挥员、森林消防队员及林区干部、群众的扑火技能、战术和安全避险知识培训,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练,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同时,为驻军和武警部队配备一定数量的扑火机具,开设扑火知识讲座,提高其技战术水平和整体战斗力。
6.2扑火物资保障
要建立扑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和扑火装备,作为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所需物资的补充。
6.3资金保障
处置森林火灾突发事件所需财政经费,按照《财政部应急保障预案》(财预〔2005〕328号)执行。
6.4技术保障
各级林业部门和森林防火机构的森林防火专家提供灭火技术咨询和火场指导。气象部门为扑火工作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包括天气实况、天气预报、高火险警报、人工降雨等技术保障。
6.5通讯信息保障
要建立森林防火通信网络,配备与火场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要充分利用现代化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电话、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作用,为扑火工作提供通信与信息保障。
7.附则
7.1术语说明
本预案所称“重、特大森林火灾”是指出现下列火情之一的森林火灾:
(1)受害森林面积20公顷以上(含20公顷)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2)距省界、县界5公里且火势仍有继续蔓延趋势的;
(3)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区和名胜古迹地、革命纪念地、军事、弹药库、油库、林区居民区等发生森林火灾;
(4)造成人员伤亡或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
(5)明火2小时未扑灭且有继续发展趋势的。
7.2奖励与责任追究
森林防火紧急预案范文篇3
1.1编制目的
目的在于贯彻落实《__*市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预案》和《__*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确保本县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得当,努力把全县重、特大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__省实施办法》、《__市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__*县境内发生的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
1.4基本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以人为本,降低损失;整章建制,常备不懈。
1.5预案启动的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批准,立即启动本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1)森林受害面积已达100亩以上,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2)火场跨越__*县与外县行政界线的;
(3)自然保护区发生森林火灾,蔓延迅速,12小时尚未控制明火,并有酿成大灾危险的;
(4)对工厂、仓库等重要建筑和居民区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的;
(5)因当地力量不足,需县里支援或县政府有明确指示的;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本预案启动后,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承担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各成员单位必须快速响应,努力完成所承担的各项任务。
2.1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2.1.1人员组成
总指挥:分管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武装部部长、县林业局局长
成员: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公安局局长、县监察局局长、县交通局局长、县电信局局长、县广电局局长、县安监局局长、县环保局局长、县财政局局长、县民政局局长、县卫生局局长、县教育局局长、县气象局局长、县国土局局长、县扶贫开发局局长、县司法局局长、县支高办主任、县林业局副局长、县消防大队队长。
总值班主任: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2.1.2组织指挥体系
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根据重、特大森林火灾工作实际需要和《__*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扑救工作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组织协调。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设综合调度组、后勤保障组、前线指挥组、宣传报道组和技术咨询组。各组的具体任务如下:
(1)综合调度组
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担任组长,林业主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从相关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地点设在县森林防火办公室。直接为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负责,全面掌握火情信息、火场天气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扑火力量、通讯联络、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工作;负责传达县政府及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对火灾扑救工作的指示和向上级报告火灾扑救工作情况。
(2)后勤保障组
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定有关部门领导担任组长,从相关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紧急筹措扑火资金,确保扑火人员、扑火机具、扑火设备及救援物资的快速调度运输,为扑火工作提供后勤保障。
(3)前线指挥组
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定有关部门领导担任组长,从相关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深入火场一线,进行规范化调度和指挥,检查监督上级领导关于扑救火灾指示精神的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协调解决当地政府在扑救火灾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4)宣传报道组
由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担任组长,从相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负责防火法规、政策的宣传,及时、准确地按归口管理统一口径报道火情、灾情和防火工作情况。
(5)技术咨询组
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定有关部门领导担任组长,从相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召集专家咨询组,对火场态势及火灾发展态势进行科学分析评估,为扑救工作提供技术咨询。
2.2成员单位职责
2.2.1工作程序
(1)按照本预案启动条件,需要启动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时,由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将火灾情况报请县森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批准后,即启动本预案。
(2)预案启动后,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制定各工作组人员安排和分工方案,经报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同意后迅速函告或电告各相关单位,各单位按照县防火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开展工作,并将工作情况及时函告县森林防火办公室。
(3)上述工作程序,除第一款外,其余环节在紧急情况下可采取电话或传真通知等方式。务必做到工作高效、责任明确。
2.2.2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县武装部:组织、指挥部队和民兵加强防扑森林火灾培训演练,积极参加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
县林业局: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协调全县森林防火的组织、扑救、检查和监督工作;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按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决定,完成其它临时指派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全县森林防火宣传报道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协调、指导全县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训练,加强林区城镇、乡村消防监督工作,实行林区城镇、乡村消防和森林火灾的共同预防,确保安全;指导森林公安机关及时查处火灾案件,协调、解决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县监察局:负责监督森林防火领导负责制和工作责任制的落实,组织协调和督促对发生森林火灾违纪人员的调查处理及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
县交通局:加强对本系统司乘人员的森林防火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协调解决扑救森林火灾的交通运输工具等,按规定办理森林消防车辆免征有关规费等相关手续。
县电信局:负责协调解决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通信联络并给予优惠政策支持。
县广播电视局:负责指导、协调广电系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在防火期开办森林防火专题节目,适时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和森林火险等级预报。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检查、监督相关单位做好森林防火安全宣传教育,落实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安全措施,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和安全事故。
县环保局:负责对县辖林区的企业厂矿进行检查、评估,及时关闭、整改污染大,易引发森林火灾的企业厂矿、旅游景点。
县财政局:负责协调将县本级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检查监督各乡镇森林防火经费的预算、拨付和执行情况,并协调解决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经费预、拨付和使用等有关问题。
县民政局:负责协调处理因扑救森林火灾死伤人员的救济和抚恤等方面的问题。
县卫生局:负责协调处理因扑救森林火灾受伤人员的及时抢救医疗等问题。
县教育局:负责指导、组织开展学校和教育单位森林防火安全教育,监督林区学校和教育单位落实森林防火安全措施。
县气象局:负责提供天气预报和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做好全县林火卫星监测工作,及时通报所发现的林火信息,协调解决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现场有关风速、风向等气象服务问题。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协调加强林地管理监督,消除林区矿山等野外火源隐患。
县扶贫开发局:负责对火灾灾民考察发展经济项目,发放扶贫贷款。
县司法局:负责搞好林业法律法规解释宣传工作,调解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纠纷。
县支高办:负责高速路各施工标段森林防火的安排部署、责任落实、监督检查和因施工或其他原因导致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县消防大队:负责协助开展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检查监督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协助培训森林消防专业和半专业队;组织消防队员参与森林火灾扑救。
3预防、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3.1森林火灾预防
努力提高全县广大干部群众护林防火的自觉性,狠抓森林防火行政、业务双线责任的落实。严格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检查监督,消除各种火灾隐患。有计划地烧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隔离带。加强防扑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3.2火险预测预报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依据气象部门气候中长期预报,分析各重点防火期的森林火险形势宏观预测报告。气象部门依据天气预报信息,制作全县24小时森林火险天气预报,通过县广播电台、县电视台向全县;遇有高火险天气时,高火险天气警报;在森林火灾发生后,全面监测火场天气状况,提供火场天气形势预报。
3.3林火监测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积极联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各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通过卫星林火监测系统、地面了望台等密切监视林区火情,全面详细掌握火场情况,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和上级报告。
3.4人工影响天气
由气象部门根据天气趋势,针对重点火场的地理位置制订人工影响天气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为尽快扑灭森林火灾创造有利条件。
3.5信息报告和处理
一般火情,由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林火日报、林火月报的规定进行统计,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出现下列重要火情之一时,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核准情况后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1)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00亩的森林火灾;
(2)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3)威胁和燃烧林区居民地及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4)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5)本县省与邻省市县或者邻县区交界地区发生的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4火灾扑救
4.1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级别和职责。一般情况下,随着灾情的不断加重,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相应提高。森林火灾的响应级别由高到低分为三级。
4.1.1?级响应
当出现受害森林面积达1500亩以上仍未有效控制火情,或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威胁城镇、居民地、重要设施、原始森林等情况,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全力扑救的同时,由县政府上报市政府,请求市上支援。
4.1.2П级响应
当发生火灾持续燃烧24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或受害森林面积100亩以上,或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或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原始森林等安全,或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发生在省市、县交界地区的情况时,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进入紧急工作状态,及时向县政府、市林业局和县森防指成员单位报告(通报)情况,及时组织赴火场协调指挥火灾扑救工作调动扑火力量。
4.1.3Ш级响应
一般情况下,发现火情后,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火场并在火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12小时后火场没有得到控制或发生需要跨乡镇支援扑救的火灾时,组建县级扑火前线指挥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总指挥、县林业局局长赴火场协助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工作。
4.2扑火指挥
扑救森林火灾按组织扑火机构级别要求,由同级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各级领导靠前指挥。
4.3扑火原则
4.3.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4.3.2在扑火战略上,要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等原则,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4.3.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的损失。
4.3.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要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其他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
4.3.5在落实责任上,要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责任制。
4.4应急通讯
在充分利用当地森林防火通讯网的基础上,当地电信部门要建立火场应急通信系统,保障在紧急状态下扑救森林火灾时的通讯畅通。
4.5扑火安全
现场指挥人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4.6居民点及群众安全防护
应在林区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居民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确保居民点安全。同时,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4.7医疗救护
因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时,火灾发生地政府要积极开展救治工作。伤员由当地卫生院进行救治,必要时县卫生局组织医疗专家协助进行救治。死难者由当地政府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
4.8扑火力量组织与动员
4.8.1扑火力量的组成。扑救森林火灾应以当地专业、半专业、义务扑火队和驻军、民兵预备役人员等力量为主,必要时可动员当地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及当地群众等参加扑救工作。
4.8.2跨区增援机动力量的组成。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根据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的申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调动其它乡镇的扑火队伍实施跨区域支援扑火。原则上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就近增援为主。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的调动,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向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达命令,由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当地驻军的调动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武装部,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4.9火案查处
县公安局负责指导当地公安机关和森林公安机关进行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
4.10信息
4.10.1重、特大森林火灾和扑火动态等信息由县政府。
4.10.2较大一般森林火灾和扑火动态等信息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4.10.3信息形式主要包括授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会等。
4.10.4应急结束
重、特大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县政府宣布结束应急期的工作,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5后期处置
5.1火灾评估
县林业局根据有关火场资料和乡镇政府上报的过火面积、森林受害面积,评估森林资源损失情况或组织专业人员实地勘察评估森林资源损失情况。
5.2灾民安置及灾后重建
根据有关规定,县民政局会同火灾发生地政府积极开展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疗,并保证重点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和安居工程的建设。
5.3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全面工作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县林业局根据县政府和市林业局的要求上报重、特大森林火灾突发事件调查报告。
6综合保障
6.1通信保障
建立县、乡、林场与火场的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通讯设备。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电话、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的作用,为扑火工作提供通信保障。
6.2后备力量保障
加强各级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更加重视后备扑火力量的准备,保证有足够的扑火梯队。各种扑火力量要在当地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互相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
6.3物资储备保障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各自的森林防火任务,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和扑火装备。
6.4资金保障
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所需财政经费,按《__*县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
6.5技术保障
气象部门为扑火工作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包括火场天气实况、天气预报、高火险警报、人工降雨等技术保障。有关单位的森林防火专家提供灭火技术咨询和现场指导。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建立森林防火专家信息库,汇集各方面能够为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提供技术支撑的信息,为扑火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6.6培训演练
6.6.1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有计划地对扑火指挥员和扑火队员以及林区职工、群众进行扑火指挥、扑火技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普及森林防火、扑火安全常识,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向林区民兵应急分队配备必要的扑火机具,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培训与演练,以保证高素质的扑火后备力量。
6.6.2为保证本预案的顺利实施,县林业局组织有关单位按照预案的内容开展培训和演练。
7附则
7.1术语说明
本预案所称“重、特大森林火灾”是指出现下列重要火情之一的森林火灾:
(1)森林受害面积已达100亩以上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2)火场跨越__*县与外县行政界线的;
(3)起火24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
(4)自然保护区发生森林火灾,蔓延迅速,12小时尚未控制明火,并有酿成大灾危险的;
(5)对工厂、仓库等重要建筑和居民区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的;
(6)因当地力量不足,需要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协助扑救或县政府有明确指示的;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2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我县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应急措施,其修订和实施必须报请县政府批准。
7.3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扑火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表彰奖励,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对在扑火中牺牲人员需追认烈士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由地方民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分别办理;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当地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火灾事故行政领导及有关责任人的追究,依据《__*市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7.4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__*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会同县林业局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