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起点作文网,请分享给你的朋友!

当前位置 : 首页 > 范文大全 > 办公范文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政策范例(3篇)

来源: 时间:2026-02-08 手机浏览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政策范文

[关键词]城乡统筹;城镇化建设;金融服务;农村经济

[中图分类号]F83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4)29-0171-02

我国城乡统筹的提出主要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城乡统筹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社会、农业、文化、政治、经济等各个方面,在城乡统筹发展的各个环节中都离不开金融服务与支撑,可以说城乡统筹发展的金融支撑,有效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提高了农村生活水平,缩小了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促进了城市与农村经济的协调发展,有利于实现农村城镇化建设的发展。本文主要对城乡统筹发展中金融服务问题进行研究[1]。

1城乡统筹发展中金融服务的重点内容

1.1有利于调整产业结构,实现城乡协调发展

在城乡统筹发展中金融服务明确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有效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大力促进农业生产与农业经济的发展,推动城乡统筹建设的发展。一方面,加大农村产业结构的优化与调整。重点扶持农村“绿色、生态”经济,加大绿色农业、生态农业的发展,进而推动农村经济的标准化、机械化、品牌化、集约化发展。另一方面,大力支持农业企业的发展。国家鼓励生态农业、特色农业等各种农业产业化基地的发展,通过农业企业的发展,带动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与调整,促进农村生态农业与绿色农业的发展。此外,国家还应鼓励农民向非农产业转化,支持农村个体经济产业的发展[2]。

1.2加大农村城镇化建设力度

城乡统筹发展的主要目的是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农村城镇化建设,而农村城镇化建设的发展又离不开农村建设的发展。加大农村城镇化建设力度,为农村城镇化发展提供有效的物质保障。目前,我国实行粗放式经济产业结构,为了能够促进金融服务获得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金融机构在城乡统筹发展过程中,将金融服务与国家发展政策相结合,以促进城镇化建设为重点。在城乡统筹发展过程中,以产业为基础,项目为依托,重点规划建筑符合国家政策的城乡产业基地,有效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城乡产业的生态化与集约化发展,提高城镇化发展水平[3]。

2目前城乡统筹发展中金融服务存在的问题

2.1城乡统筹发展中金融服务体系分散

目前,大多数金融机构主要服务对象是城市中具有一定社会地位、赢利水平较高、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大型企业与集团,而服务于农村经济发展的只有农村金融机构。农村金融机构无论是在规模还是在金融服务能力上都远远不如城市金融机构,且农村信贷权力有一定的限制条件,因此,仅依靠农村金融机构是无法满足农村信贷需求的,更不用说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金融服务与支撑了。在城乡统筹发展过程中,金融机构要打破传统金融服务限制,政府应鼓励农村经济的发展,同时,城市金融机构可以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高金融服务支持,使农村金融机构能够满足城乡统筹发展的需求。除此之外,城乡统筹在打破常规金融服务体系之后,农村金融机构可以对服务对象与限制条件进行有效地优化与调整,改善农村金融机构服务对象单一的局面,而国家关于金融领域的政策可以以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为基础,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服务体系,促进城乡统筹发展过程中金融服务体系的发展与完善[4]。

2.2城乡统筹发展中金融机构着力不均衡

金融机构最明显的特征就是追求利益,因此,大多数金融机构服务对象都是城市中稳定发展的企业,金融资金也流向了城市,一方面,促进了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由于城市经济发展占用大部分资金,导致农村经济发展出现资金供给不足的现象,加大了城市经济与农村经济的发展不平衡,加大了我国居民收入水平的差距。目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与城市经济发展水平有很大的差距,加上城乡统筹发展中金融服务偏向于城市企业,导致城市与农村金融机构着力不均衡,不利于城乡统筹的进一步发展。

2.3城乡统筹发展中金融服务制度不健全

金融服务主要包括货币服务与资本服务,一个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应充分发挥出金融资源的分配能力,为经济的发展提高资金支持。然而目前我国金融领域,由于市场化程度不高,金融服务体系不健全,金融货币与资本市场服务缺乏有效的监督与管理机制,致使金融服务效率较低,金融市场竞争杂乱无章,大大降低了金融资源的分配效率,降低了金融机构融资效率,也无法发挥出金融服务在城乡统筹发展过程中的作用,限制城乡统筹的进一步发展[5]。

3有效完善城乡统筹发展中金融服务的对策建议3.1促进农村金融机构的改革

在城乡统筹发展过程中,农村金融机构要贯彻国家农村经济发展相关政策,大力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符合国家政策的农业经济发展服务,针对农村经济发展开展专门的金融服务,满足城乡统筹发展中金融服务的需求,为农村经济产业化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品发展等各个方面提供资金保障。此外,农村金融机构在城乡统筹发展过程中,要进行不断的改革与优化,转变传统经营理念,提高金融产品创新意识,同时也应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促进农村金融机构的改革与结构优化,有效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6]。

3.2完善城乡统筹发展中的金融服务体系

目前,我国城市金融服务与农村金融服务有着很大的区别:城市金融服务体系较为完善,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却十分不健全,有些贫困地区还没有提供金融服务。城乡统筹发展中的金融机构,要加强农村金融服务较弱的环节,扩大城乡统筹金融服务范围,同时,还应加强贫困地区城乡统筹金融服务能力,促进贫困地区农村经济的发展。此外,城市金融机构应扩大金融服务范围,提高金融服务能力,根据国家城乡统筹发展的政策与形势,转变金融服务方向,使城市金融服务产品能够满足城乡统筹发展的需求,进而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求,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中金融服务体系的完善[7]。

3.3强化政府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协调机制

城乡统筹发展中不仅需要金融服务的支撑,还需要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可以说,城乡统筹是以政府为主导、金融服务为辅的一种发展模式。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加速了城乡统筹发展步伐,同时城乡统筹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为了有效改善城乡统筹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求政府在支持城乡统筹发展过程中,正确引导金融机构资金的合理分配,充分发挥出金融服务对城乡统筹发展的积极作用。因此,在城乡统筹发展过程中,离不开金融服务的支撑与政府部门的正确引导,强化政府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协调机制,使国家政策与金融服务更好地发挥出城乡统筹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3.4建立风险控制和防范机制

建立城乡统筹发展中的金融风险控制与防范机制,其目的是为了有效降低城乡统筹发展过程中的金融风险管理。风险控制与防范机制的建立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①城乡统筹发展过程中的贷款补偿机制的确定,应由国家为主体,加强农业的财政补贴与支持,例如机械补助、土地补助等,引导金融资金向农村流动;②担保机制的建立,也是由国家带头,吸收社会其他金融机构,建立农业贷款担保机构,将金融资金流动方向转向农村;③农业贷款保险机制的建立,保险公司应扩大服务范围,加大对农业贷款的保险业务,减小农业贷款的风险性,提高农业贷款效率[8]。

4结论

城乡统筹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范围较广,有效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减小我国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差异。在城乡统筹发展过程中金融服务的大力支持,推动城市经济与农村经济的协调发展,一方面,有效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与金融服务体系的完善;另一方面,有利于推动我国城镇化建设的发展,进而推进我国城乡经济制度一体化发展。

参考文献:

[1]李荣,刘淼,王晓雨.城乡统筹发展中农村金融主体统筹问题的研究[J].西南财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9):118-124.

[2]田昆,叶绿音,王晓丽.关于城乡统筹发展中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思考[J].华东财经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0(8):110-120.

[3]王全达,周雳,李正同.城乡统筹发展中金融服务问题研究[J].中国海洋大学学报,2012(9):102-103.

[4]杨学昌,丁氏红,宋萌萌.嘉兴城乡统筹发展中的金融创新研究[J].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121-122.

[5]苑隆寅,黄晓虎,李宇宣.山西省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服务问题研究[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11):131-132.

[6]王羽强,李泓震,张焕英.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视阈下的统筹城乡发展研究[J].内蒙古大学学报,2013(15):122-123.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政策范文篇2

[关键词]县级财政新型县域金融体系县级财政金融联动县域经济

近年来,县域经济在发展过程中遇到了诸多困难,发展资金短缺、投入严重不足则是其中之一。造成这个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表面上看,缺少金融信贷支持是主要的因素并因此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但是,隐藏在资金缺乏问题背后的另一个重要因素,却是县级财政发展的乏力和滞后。这种情况阻止了县级财政与金融的联动,影响了资金的积聚效应,造成了县域经济发展资金的匮乏。因此,探讨县级财政和金融之间的联动机制,对于加强和改善县域经济的宏观调控过程,挖掘、撬动县内外资金,推动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县域经济发展现状要求实施县级财政金融联动

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县域经济结构不合理,缺少吸引金融信贷的经济增长点,需要运用财政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发挥作用

除东部沿海地区少数县及县级市外,当前我国县域经济仍是典型的农业经济,产业化程度低、效益差;县域工业规模和比重较小,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较小,工业的主体以县属中小企业居多,管理粗放、信用差。面对县域经济发展现状,金融机构在信贷问题上表现出比较审慎的态度,致使一些工农业基础设施项目和龙头企业得不到资金支持,贻误了发展时机。作为县级财政,应根据县域经济发展规划,对重点行业、重点项目实施财政扶持,增强企业信用水平,消除金融机构对县域金融服务所持“风险大、收益低”的成见,吸引信贷支持。

2.国家金融改革向纵深化发展,导致县域金融服务萎缩,需要运用财政手段进行扶持和强化

从1998年开始,国有商业银行加大了机构改革力度,纷纷撤并基层网点,导致县域金融机构数量大幅度减少;同时国有商业银行上收审贷权,资金集中向大中型企业和城市倾斜,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资金向县域经济投放。农业发展银行则功能单一,主要执行国家的农业补贴政策,对诸如大型农业基础设施、农业高风险投资项目支持甚少。农村信用社又面临规模小、效益差等问题,无法提供正常信贷服务。邮政储蓄只存不贷,资金全部上解,加剧了县域资金的紧张局势。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无法通过正式金融安排满足资金需求,只好求助于以民间借贷为主的非正式金融安排。同时,县域金融部门创新能力不足,固守传统的业务领域,不适应县域经济多元化、多层次的发展实际。这就要求县级政府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尤其是运用财政手段降低金融机构的经营成本,为各种金融机构在县域增设网点、不断创新金融业务创造条件,调动他们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积极性。

3.大多数县级财政拮据,难以发挥财政的投融资功能,造成财政“缺位”,迫切需要金融支持

目前,大多数县级财政收入过分地依赖于农业税收入和非税收入,造成财源结构单一。随着未来逐步取消农业税等一系列农民减负政策的实施,县级财政的状况将不容乐观。另外,现行财政体制中由于分税改革引起的财权与事权不一致、上级政府层层挤压县级财政等一系列因素,进一步加剧了县级财政的困难。如此差的财政状况导致事业发展资金严重不足,县级政府向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县属重点工业项目等领域倾斜的资金寥寥无几,无法解决县域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的资金瓶颈问题,财政“缺位”现象严重,影响了县域经济发展。在这种情况下,金融信贷支持显得尤为重要。

二、县级财政金融联动的基本思路和着力点

围绕县域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充分考虑县级财政和县域金融体系建设的现状,欲使财政金融两个手段相互促进、合力联动,应遵循以商业金融、合作金融发展为主,财政扶持政策推动为辅,实现财政资金对社会资金“以少拨多、以小博大”的基本思路,切实有效地挖掘、撬动县内外资金,推动县域经济发展。而循环的起点须是财政先行,通过财政贴息、担保、税收优惠、专项资金配套等“输血”机制,激活县域金融体系的“造血”功能,形成县域经济发展所需的资金流,从而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壮大县级财政。着力点应选在以下几个方面:

1.立足财情,推动新型县域金融体系的构建

(1)配合当地农村信用社改革改制,培植农村金融主力军。根据国家为农村信用社改革确定的“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扶持,地方政府负责”原则,切实加快县级农村信用社改革。对进行县联社一级法人试点工作的地方,县级政府可酌情采用税收优惠和减免规费来减轻其经营成本,扩大资产规模,完善服务设施,增强抗风险能力。对信用社进行增资扩股或实行股份制银行试点的地方,县财政可拿出一部分资金与辖区内民营资本同时入股,壮大信用社实力,改善信用社资产质量。针对信用社历史包袱沉重的现状,可制定财政扶持政策,妥善处理好农村信用社的历史包袱,使其在短时间内轻装上阵,承担起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重任。

(2)创造条件,吸引活力大、又适宜县域经济发展水平和特点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到县域设点经营。采取适当财政扶持政策,帮助股份制商业银行减轻营业成本,提高盈利能力。在条件具备时,可组建县域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这种机构可由县级财政和国有商业银行、政策银行及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县级分支机构牵头,农村信用社、企业,以及个人等均可出资,采取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风险自担、自我发展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主要服务于县域工商企业,增强银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责任感和主动性。

(3)制定相应财政扶持政策,帮助国有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在县域的分支机构排忧解难,最大限度地争取金融信贷支持。县级政府要帮助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清理大量积淀的不良贷款,在制定涉及银行贷款企业的改革改制方案时,理顺企业与银行的债权债务关系,严禁企业逃避银行债务行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通过财政扶持的担保公司为企业债务提供信用担保,调动国有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参与县域经济发展的积极性。

(4)多途径培植其他金融机构,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多样化金融服务。选择符合条件的规模企业,成立财务公司,发挥自身融集资金的能力。发挥银行机构、行业协会等对行业内企业经营资信状况熟悉的优势,创立融资租赁公司,开辟企业融资新途径。在民间资本积累较快的地方,探讨民间金融的实现形式。另外,鼓励保险公司积极从事农业保险业务,证券期货公司提供期货、期权服务,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风险管理和控制手段。县级财政在这些金融机构创建和运营过程中,可视具体情况通过税收优惠、减免规费、财政资金入股资助等措施进行扶持,帮助这些机构尽快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服务。

2.借财生势,增强县域企业和居民金融借贷信用水平

县级财政应在加快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方面做大量工作,解决中小企业信用状况差、信用贷款担保难的问题。可建立财政资金专户或由财政资金牵头、企业自愿入股的多形式、多层次、多元化的担保中心和担保公司,着力改善中小企业金融信贷环境。对于农村产业化建设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县财政可联合农业发展银行的县级分支机构、农村信用联社,共同发起设立农业产业化信用贷款担保服务中心,专门为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寻求金融信贷支持。探讨建立县级信用贷款再担保公司,为县域内乡镇村和行业信用贷款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服务,促进县域信用贷款担保机构体系的健康发展。县域中小企业和农村“种、养、加”大户信用水平的提高,必将促进县域金融生态建设,吸引县域金融机构信用贷款的注意力,最终形成县域经济发展资金聚集的“洼地”效应。

3.依靠金融支持,着力解决财政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缺位”问题

依靠新型县域金融体系所带来的充裕的资金流,县级财政可以及早调整支出结构,通过择机退出一些可由社会解决的公共支出领域,有效解决重点公共基础设施和经济结构调整投入不足的现状,实现县级财政向能源、交通、农业等非竞争性政府投资支出领域的倾斜,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

三、县级财政金融联动的配套工作

可以看出,实施县级财政金融联动,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程,将涉及到政府、金融业和社会各个层面,需要做大量工作,实施上下配合和社会整体推动。

1.在政府层面,应深化体制改革和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促进县域财力建设,为实施财政金融联动创造前提条件

实施县级财政金融联动,首先要求财政具备一定实力。为此,县级政府应深化体制改革和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通过加快与经济体制改革配套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步伐,撤并职能交叉、运行低效部门和层次,减少财政工资拨款人员;通过推动财政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积极探索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和城镇社区建设的运行模式,通过吸收民营资本参与投资和经营,减轻财政支出负担,努力实现财政赢余。同时,加大县域经济结构调整力度,突出当地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培植特色经济,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经济效益,增加县级财政收入。国家财政部门也应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有利于县域经济发展的财政税收体系。应按照财权与事权相一致的原则,充实县域财源。

2.在金融业层面,应调整和优化金融布局,建立有利于县域经济发展的金融体系,提高财政金融联动的效力

应针对县域经济结构调整和所有制结构调整所带来的金融需求变化,按照由金融需求决定金融供给的原则,着眼于资金回流县域尤其是农村,进行一系列的农村金融供给结构调整。中央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和证监会应出台相应的监管政策,允许各种投资主体投资县域金融产业,鼓励和引导各种成分、各种类型的金融机构加大对县域经济的金融服务力度,消除目前县域金融服务逐步弱化的现象,尤其是解决国有商业银行机构、业务萎缩的问题,增加县域证券、租赁、信托、担保、农业保险等服务,形成有利于县域金融机构发展的有效机制。

3.在社会层面,应侧重县域企业和农村信用建设,降低财政金融风险,促进财政金融联动的良性循环。由于财政为企业和农村发展提供了各种形式的扶持,承受了担保贷款替代偿付、配套资金损失、收入减少等风险,同时,信贷金融机构也面临贷款对象的违约风险,这将使财政金融联动失去赖以持续的安全基础。因此,对县域企业和农村信用建设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一方面,要在全社会进行信用教育和征信体系建设;另一方面,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企业发展质量和农业经济效益,增强企业和农民还贷能力。

参考文献:

[1]刘福刚,孟宪江.正确认识县域经济的内涵[N].经济日报,2004-03-30.

[2]王保安.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财政政策[J].求是,2005,(16):39-40.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政策范文

草根一词,虽然《现代汉语词典》并没有这个词条,但总算是找到了比较满意的解释。“草根”直译自英文的grassroots。有人认为它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同政府或决策者相对的势力;一是指同主流、精英文化或精英阶层相对应的弱势阶层。

最近两年,中国经济又多一个热炒的名字:草根金融。据了解,在2009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原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刘克崮等22位委员提交提案认为,应大力发展草根金融,促进草根经济发展和城乡就业,并建议成立以央行、银监会牵头,财政部、发改委等部委参与的“草根金融发展部际联席协调会议”负责指导推动。

对此,央行协调发改委、财政部、统计局和银监会后答复,表示未来将继续加大对草根金融支持力度,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信用体系、担保体系建设,推动直接融资,为草根金融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2010年,草根金融的落实问题再次成为两会代表、委员的话题,大家关心的是:草根经济体的金融问题进展了多少?农民和中小企业群体能否普惠这一阳光政策?

草根经济之困

以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城乡个体工商户、创业者和农户为主体的草根经济广泛存在于区县、街镇、社区、乡村。它具有投资少、机制好、转向灵、见效快、代谢能力强等特点,是整个社会经济中最具活力,单位投资就业贡献率最高的部分。而小额贷款公司主要面向“三农”和微小企业发放小额贷款,则被称之为“草根金融”。

德国自上世纪80年以来,80%的就业岗位是由员工不到20人的小企业创造的。在我国,中小企业提供了全国75%的就业岗位,其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草根经济形态对就业的吸纳作用更为明显。在当前出口大幅下滑、消费增长缓慢、投资见效尚需时日的形势下,发展草根经济对于缓解就业压力意义重大。

目前,草根经济发展面临的严重障碍是融资难问题。

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刘克崮表示,我国现有大约1.8亿户城乡草根经济体,其特点是融资需求额度小、期限短、需求急、缺少抵质押物和规范财务信息。而现行金融体系以服务大型企业和政府项目为目标,基于正规财务报表和充分抵质押物,难以满足草根经济融资需求。

“中国应该建设草根金融体系,促进草根经济发展和城乡就业,发展中国草根金融最关键的首先是要解决理念问题。”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刘克崮在会上表示,草根经济主要分散在县区、街道、农村,数量多而分散,机制活、见效快代谢能力强。

草根经济体的金融需求具有客户多、较分散、笔数多、数额小、期限短、客户信息不足、缺少抵质押物等特点,这决定了现有的金融体系限于自身的缺失,很难满足他们的金融需求。主要表现在:基层机构网点少,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商业化过程中,不断上收机构,基本退出了县乡和社区;其次,股份制与外资银行布点时存在嫌贫爱富、嫌小爱大、先高后低的选择;城商行、农商行、城信社、农信社等机构大多自身实力单薄,业务覆盖能力较弱,邮储银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尚处于试点起步阶段。再者,产品单一、注重抵质押,主要服务是抵质押贷款,这正是草根经济的弱项。还有,就是内部管理机制差,从业人员缺少积极性。政策支持少,监管层次多,方法僵硬。

从现实看,农村金融机构与草根经济是一种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当前我国农村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的建设发展相对滞后,体制机制改革和服务产品创新不适应我国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迫切需求,严重阻碍了“草根金融”和“草根经济”的发展力和活力。

有关数据显示,2009年,中央财政“三农”支出7253.1亿元,增长21.8%。2009年,农村金融机构资产、负债双双突破8万亿元,存款规模接近7万亿元,贷款规模达到4.7万亿元,所有者权益达到4311亿元,全年实现盈利716亿元。2009年,全国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累计处置不良资产915.8亿元,其中,采取投资者购买不良资产方式消化了不良资产181.3亿元。2009年末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3.1万亿元,比年初增加6752亿元,增幅和增量为历年最大。

以江苏为例,目前已有120多家农村小型贷款机构,注册资本超过130亿元,贷款余额达100亿元,2009年发放贷款总额超过200亿元,90%以上都投向了“三农”领域,取得了明显效果。

可见,只要政府支持、政策适度、运行规范、监管有力,农村金融机构的投融资的积极性、创造性就能更好地发挥出来,更多民间资本、地下的小型贷款机构也会浮出水面见到阳光,微小企业和农户就会体会到“心暖”、融资难的问题就能得到纾解。

解决方案显露曙光

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加快培育小型农村金融机构,积极推广农村小额信用贷款,切实改善农村金融服务。”

政府工作报告对中小企业金融支持问题提出了五项措施。其中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和发展多层次中小企业担保体系,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等措施,对于解决金融机构的后顾之忧、鼓励向小企业放贷具有积极意义。

而针对全国政协委员的提案,最近央行表示,将加大对“草根金融”的支持力度,推动《贷款通则》修订工作,并且考虑规范“草根金融”。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和四大银行及其系统的务实合作,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各自优势,推动政府引导下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长效机制。

草根金融问题的解决,在政策面一时看到了崭新的曙光。

那么,如何从政策层面上为“草根金融”松绑?如何从体制上有所突破,加快培育小型农村金融机构?如何从公司治理和公司文化上改善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等等问题,也同样成为今年“两会”代表关注的热点问题。

相关学者指出,为“草根金融”松绑,发展“草根金融”,关键是政府部门和金融监管机构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从中国的国情和“草根经济”的发展出发、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着力从体制机制上破题,为发展壮大“草根经济”和“三农”建设提供切实服务。

刘克崮委员认为,在政策上,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突破体制机制上的障碍,积极创造宽松的农村金融机构政策环境,对财税政策与农村金融政策进行有效衔接,在方案和政策的设计上充分体现“多予、少取、放活”的惠民宫民原则,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向“三农”,把重点放在扩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上。

刘克崮提出,解决中国草根经济融资难,应着眼于体制和制度性建设,以

适应草根经济体数量多、较分散、单笔额度小、期限短、缺乏抵质押物的特点。

而建设“草根金融体系”的基本理念为“三分两化”,即:金融机构分大小、金融产品分类型、金融监管分层次,金融服务专业化、辅助支持社会化。按照“大银行对大企业,中银行对中企业,小银行对小企业,微机构对微企业和个人”的理念,重点建立以小、微金融机构为主的草根金融机构体系。

另外,依据客户自身特点及其成长阶段的不同需求来建设金融产品体系。同时,应根据经济主体与金融机构的层次,设置多层次金融监管体系;建立专门的机构和专业的队伍,采用独特的业务流程和单独的考核激励来运作草根金融业务。

在金融监管方面,刘克崮主张采取“两级三层”的监管体系,即中央政府制定监管法规,省级地方政府制定监管细则,市县级政府具体实施。“同时委托批发供资机构负责中小金融机构监管;对基层金融机构实行差别化准入政策和信贷政策。”刘表示。

另据来自中国银监会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末中国设立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已达172家,多数机构已经实现盈利。同时根据银监会的安排,到2011年,中国将设立1300家左右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主要分布在农业比重较高的县域、中西部地区以及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的地区。

同样,亦有持乐观意见者,中央财经大学副校长史建平表示,随着大量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未来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有望建立,长期困扰中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金融“缺血”问题有望得到缓解。

“一号文件”的草根经

农业发展和农村经济增长对于一个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而言其意义不言而喻。农村金融问题是历次“一号文件”的核心内容之一。10多年以来,随着大量金融机构逐步从农村撤出,随着农村金融体系的资金不断外流,农村“系统性负投资”的现象也愈加严重,农民信贷需求的满足程度很低。在一些边远地区,农村金融服务的空白地区大面积存在,对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对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经济发展造成了严重的消极影响。

2005年以来,随着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各项改革举措的出台,农村信贷服务水平低下的状况正在逐步缓解,农村金融改革终于破题。

长期关注草根金融的国内学者,北京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秘书长王曙光博士在接受《新经济导刊》专访时指出,在2010年“一号文件”中,对于农村金融改革的推进措施,重点在于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强调制度激励,另一个方面强调了制度约束。

所谓制度激励就是落实和完善涉农贷款税收优惠、定向费用补贴、增量奖励等政策,激励农村金融机构更多地把资金贷放给农村居民和农村中小企业,而不是把资金流向城市。从农村金融机构所面临的客观现实情况而言,他们所经营的农村业务量多、面广、业务规模小,因此信贷服务的成本较高,而规模效益较低。在这种情况下,面临业务经营的成本收益考虑,农村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意愿必然受到影响。

因此,国家通过财政、税收等手段,对农村金融服务三农的行为进行激励和补贴,是促进农村金融机构开展三农业务的有效手段。

所谓制度约束是,是要对相关的农村金融机构支农信贷比例进行一定程度的限制性要求,2010年“一号文件”中说,要“进一步完善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政策”。这个制度约束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实际上,在美国等国家,《社区再投资法》已经有相关的明确法律规定,这对于遏制低收入社区的资金外流、提高弱势群体的信贷满足程度,是非常有必要的。

当然,2010年“一号文件”还没有对这个政策进行更为详细的论述,但是这个导向性的政策一定会对银监会制定相关规章提供有力的指引。这样,制度激励和制度约束相结合,就可以缓解农村信贷资金外流的局面,农民的信贷可及性就会大幅度提高。

王曙光认为,2010年“一号文件”中比较有新意的一点是对消除我国农村金融服务空白点的战略部署,认为应“抓紧制定对偏远地区新设农村金融机构费用补贴等办法,确保3年内消除基础金融服务空白乡镇”。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战略举措。